⑴ 租住房屋漏水糾紛求解決啊~~~
租賃合同中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房屋的修繕是房東的責任。在房東沒有積極修繕時,承租人可以進行維修,但費用應由房東承擔。如造成損失,責任也是房東的。若因承租人的原因致使損失擴大的,該部分擴大的損失由承租人承擔。
⑵ 家裡樓上漏水,租客和房東都不願意出錢修理。怎麼辦
首先請房屋質量檢驗部門對房屋漏水原因和如何補漏作出鑒定報版告;鑒定出來後,如權果是相鄰方的原因,可憑報告要求相鄰方立即或及時給予修補,並可向相鄰方提出對修補期間造成的損害作出賠償的要求。如果相鄰方不配合,受損一方可將爭議提交到法院。其法律依據是《民法通則》第83條: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採光等方面的相鄰關系。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假若相鄰方不履行法院的判決,受損方可自請施工隊從樓下維修,發生的費用可向法院提出要求樓上業主賠償。如果樓上的不賠償,可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最好是妥善處理比較好,低頭不見抬頭見,再說處理不好以後倒霉的還是自己。沒有商量不成的事,找對方法。漏水給人家濕透了,好說好算那是他態度好自己仗義;要是態度不好,先要賠償或者修復,誰住在裡面找誰,他要是說找房東,那麼可以要房東的出租合同看看,這些責任約定由誰負責?這樣就有目標了。要是他們真的都不管,那可以起訴,先禮後兵嘛。
⑶ 房屋租憑糾紛 我是租客,最近,房東不盡義務維修,還說不是有心為難我
你只有證明因為房屋存在的問題,使你簽訂租房合同的目的不能實現,法院才能支持你單方解約。即使法院判決刻意解除合同,也會讓你承擔已經住的房租,打一場官司一審近半年,這期間你怎麼辦想過嗎?你經驗房入住,是對你最不利的方面。以後記得,合同不能隨便簽,驗房要認真,人要對自己的行為承擔後果的。
⑷ 租客賴著不走,我該怎麼辦
租客如果合同到期了也不續簽合同也不交房租,賴著不走,最有效的辦法就是報警,讓警察來處理,自己私自處理可能會引起不必要的麻煩。
⑸ 我樓上漏水把我房子泡了,現在房子里住著租客,房東說自己沒住不管,
房子是房東的當然房東負責,至於是由租客造成的這就是他房東自己與租客的交涉了,你只管找房東負責
⑹ 房屋維修基金應該是業主還是租客出
通常情況下,維修基金是在買房的時候就交的,你這怎麼後來交?另外這個叫基金,是存儲式的,也就是說需要維修的時候才動用這筆錢,租房人在租住期間並不一定需要維修房屋,而且如果房主賣房子,這筆維修基金直接轉給下一個房主(名義上),所以讓租戶出是不公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