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買房後開發商一直拖著不給辦房產證/到底有什麼不可告
商品房買賣合同一旦簽訂購買方和出售方都應受此合同約束,《合同法》規定,買賣合同的出賣人不僅負有向買受人交付標的物的義務,而且還應當承擔轉移標的物權的義務。因此《商品房買賣解釋》也規定: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出賣人負有向買受人交付房屋並轉移房屋權的義務。根據其他相關法律與法規的規定,對於商品房權的轉移,應當是以辦理房屋權登記手續,取得房屋權證書為認定標准。 對於出賣人逾期辦證行為民事責任的具體承擔規定,主要包括:當事人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隊逾期辦證違約金作出明確約定的,可以按當事人的約定認定及處理。黨和私人之間對此未作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從公平誠信原則出發,由出賣人按照買受人已經支付的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准計算違約金。《商品房買賣解釋》18條也規定了對出賣人原因造成辦證逾期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具體責任形式為: 1、支付約定違約金,按照合同約定的違約金數額或違約金計算方法確定; 2、賠償損失,該責任形式適用於買受人損失數額確定,且合同未約定違約金或約定違約金低於損失的情形; 3、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損失數額難以確定的,按照已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准支付違約金。 已付購房款包括買受人支付的首付款和銀行按揭貸款。根據《解釋》19條,由於出賣人原因導致辦證逾期一年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要求出賣人承擔合同解除後的違約責任。 值得思考的是:由於登記機關原因造成辦證逾期的,買受人能否請求賠償?筆者認為:對買受人損失應當堅持全面賠償原則,其無辜遭受損失,出賣人不承擔賠償責任,辦證機關亦不承擔責任,買受人保護將出現真空,嚴重違背公平正義原則,故買受人可根據《民法通則》121條,請求登記機關承擔賠償責任。賠償數額上,可以適用《解釋》17條第3款,按照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准確定。
2. 房子有問題,物業一直拖著不修好,哪裡可以投訴物業
房子有問題,是開發商的事情。開發商生產房子並且賣給你,物業只是幫你管房子內的,不承擔質量責任。容
如果物業在給你拖著,你投訴物業是沒有人受理的。
很多物業公司是開發商的下屬,因此負責幫開發商擦屁股,你得找正主才能解決問題,別上當。
投訴物業是房管辦和物業科,投訴開發商是質監局和住建部(局),找媒體和公眾投訴平台的話,兩者都可以投訴
3. 開發商為什麼拖著不給房產證,對他有什麼好處
大多分3種情況復
1、開發商沒有足額制繳納土地出讓金,辦不下房產證
2、開發商的大房產證還抵押在銀行,貸款沒有全部還清,無法析產,因此也就不能給住戶辦理分戶房產證
3、政府或主管部門的因素,導致房產證辦理延期。如果是這個原因,開發商也沒轍
4. 新房子裂紋物業和開發商不積極給維修一直拖應該找誰 謝謝。
您首先要明確是什麼原因造成的,找到了原因後在根據原因找開發商或裝修商進行賠償實際損失,這個原因需要聯系當地的有資質條件的鑒定機構進行原因鑒定
5. 因商品房存在問題,可以拒交維修基金嗎,原因開發商發現維修困難,遲遲不修,以後對業主有什麼影響
不可以,繳納專項維修資金是業主為維護建築物的長期安全使用而應承擔內的一項法定義務,容和開發商基本沒關系,而維修資金是由房管部門負責管理,如果是房子質量有嚴重問題,開發商是無法通過國家驗收交房。
維修資金是專門用於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和更新、改造的資金,屬於全體業主共有。
資料擴展
《物業管理條例》第53條第1款、第2款:
住宅物業、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物業或者與單幢住宅樓結構相連的非住宅物業的業主,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
專項維修資金屬於業主所有,專項用於物業保修期滿後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6. 房子一直拖著不維修,物業還讓交物業費,這合理嗎
你要看維修什麼啊。物業公司關於維修的職責是公共區域設施設備的維修保養,不包含回業主室內答專有部分的維修維護,若在質保期內需維修的問題,可協調開發商來處理,但是如果超出質保期,那就由業主自己負責,除非你們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另有約定。
業主因維修問題拒絕繳納物業管理費,在法律上不支持,可以通過律師發律師函,必要時可起訴,加上滯納金,一般情況下律師函到了,只要上升到法律層面上,估計業主就知道該怎麼做了,否則有時候滯納金的額度比物業費都高。
7. 如果是因為房子有裂縫開發商遲遲不維修導致業主不能收房應該怎麼處理
因為房子有裂縫,而開發商遲遲不維修,導致業主不能收房的,這樣的情況如果與開發商無法溝通的情況下,就應當收集落實證據,到法院起訴,要求開發商承擔因此產生的相關費用。
8. 房子在保修期內有漏水問題,開發商一直拖著不修,現在拖過了維修期,現在能起訴開發商嗎
可以,只要你有證據證明你在法定保修其中就有滲漏。你的權益就會受到保護,建議盡快進行起訴
9. 上業主互相推拖遲遲修不了,請問我該怎麼解
住小區的業主,如果發生樓上漏水的現象,即給家居生活造成不便,同時類似問題處理起來也很麻
煩,一是因為問題得及時解決,二是要讓別人去解決。因為是別人家在漏水,雖然水漏在自已家中,可別人難免不會有多著急,所以問題還得自己主動解決。那麼發
生樓上漏水怎麼辦呢?解決這個問題最好採用什麼方法呢?
一、查清情況再做判斷
發生樓上漏水,首先應明確狀態。一是要證明不是自己人為的去損壞的,如果真是這樣,那就該你自
己來解決問題了。二是在查明造成樓上漏水屬於鄰居的責任。為了弄清情況,受損業主可請房屋質量檢驗部門對漏水原因及應如何修補作出鑒定。三是要看房子還是
不是在質保期內,因為一般新購房子的防水質保為5年,管道質保為2年。如果房子漏水即非人為,又還在質保期內,開發商就得擔起相應的責任。當然,如果你是
最頂樓住戶,發生樓上漏水,必須是開發商或物業公司來進行維修的,並且費用也由他們承但。
二、交涉執行方法
查清情況後,如果樓上漏水的原因實為樓上鄰居的原因造成的話,受損業主可根據自己掌握的情況,向樓上或鄰居講清情況,提出修補要求及修補期間對自己造成損害的賠償問題。
如果樓上鄰居不配合或不及時修補的話,受損業主可根據《民法通則》第83條規定:「不動產的相
鄰各方,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採光等方面的相鄰關系。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
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將爭議提交到法院處理。
當樓上鄰居不理會法院的判決,受損方可以先自己請施工隊進行修補,所花費的費用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再通過法院要求樓上鄰居進行賠償。並且,當樓上鄰居不主動進行賠償時,受損害方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三、關於房子質保期如何修補
如果樓上漏水發生在房子質保期內(正常情況下房子的防水質保為5年,管道質保為2年),只要是非人為的,開發商就應擔負起相關責任。當開發商不予理會時,受損業主可以到當地質監部門進行投訴,或直接將開發商告到法院。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樓上漏水,房子還在質保期內,又確信不是人為破壞的時,不管是受損業主還是
樓上鄰居業主,都應及時讓開發商進行修補處理。如果讓開發商拖到質保期後,很可能還得自己清理。並且,當開發商按業主要求,派人來修補後,還是不行,或維
修不到位,反復兩次後,業主可以自行找人進行維修,費用由開發商來出。
四、解決樓上問題的其它輔助方法
當發現自家樓上漏水時,可先找小區物業,讓他們給出意見,或讓他們去找樓上的鄰居,進行協商修補。也可以社區幹部和警察協助解決。並應做好拍照、錄像留言等證據收集工作以便告到法院後於已有利。此外,如果是單位房,可以找單位進行協調解決。
10. 房屋裝修時候發生問題,找物業解決,還是找開發商解決,遲遲不解決,我該怎麼辦
房子主體上的問題,保修年限是合同上規定的年限。你可以理解為終身。
首先確定你內房子容出現的問題責任在開發商。
那麼你可以要求物業公司聯系開發商給你進行維修。
投訴的地方:當地的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當地住建部門,當地招商引資部門,當地人民政府,當地的信訪部門。。。。。可以寫一個材料每個單位送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