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建築工程的保修范圍應當包括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規定:建築工程實行質量保修制度。
建築工程的保修范圍應當包括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電氣管線、上下水管線的安裝工程,供熱、供冷系統工程等項目;保修的期限應當按照保證建築物合理壽命年限內正常使用,維護使用者合法權益的原則確定。具體的保修范圍和最低保修期限由國務院規定。
按照我國《建築法》第62條規定,建築工程的保修范圍應當包括:
(1)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建築物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質量問題直接關系建築物的安危,一旦發現建築物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存在質量問題,很難通過修復辦法解決。
對使用中發現的地基基礎工程或主體結構工程的質量問題,如果能夠通過加固等確保建築物安全的技術措施予以修復的,施工企業應當負責修復;不能修復造成建築物無法繼續使用的,有關責任者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2)屋面防水工程。對屋頂、牆壁出現漏水現象的,施工企業應當負責保修;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規定,本項還包括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
(3)其他土建工程。指除屋面防水工程以外的其他土建工程,包括地面與樓面工程、門窗工程等。
(4)電氣管線、上下水管線的安裝工程。建築物在正常使用過程中如出現電器、電線漏電,照明燈具墜落,上下水管道漏水、堵塞等屬於電氣管線、上下水管線的安裝工程的質量問題的,施工企業應當承擔保修責任。
(5)供熱、供冷系統工程。包括暖氣設備、中央空調設備等的安裝工程等,施工企業也應對其質量承擔保修責任。
(6)其他應當保修的項目范圍。凡屬國務院規定和合同約定應由施工企業承擔保修責任的項目,施工企業都應當負責保修。
(1)工程維修包括什麼擴展閱讀:
建設工程質量保修期
建設工程保修期是指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期的最低保修期限。國務院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規定。
建築工程質量最低保修期限相關規定:《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一)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
建設工程質量保修金是指發包人與承包人在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中約定,用以維修工程在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圍內出現的質量缺陷的資金。
保修期是從竣/交工驗收合格之後即日起計算。
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國務院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規定:建設工程在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的,施工單位應當履行保修義務,並對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貳』 工程機械維修包括哪些內容
我不知道你是想自己開維修店,還是要到主機廠的售後部分。
首先你要想開點的話版你就要了解並且熟悉權整車的構成,例如:整車的動力部分、行走部分、操控部分、電器部分、液壓部分、結構部分、內外飾件等等一些的相關知識,並且要熟練掌握各個部分之間的銜接與控制,尤其要對液壓以及電路系統做到了如指掌。
如果你要是主機廠的售後部分,那就要看你的綜合實力,你最熟知了解什麼然後會給你分到那個相應的部門進行售後服務工作。基本上就是這樣。
『叄』 工程機械維修的一些要點有哪些
工程機械維修的要點:
1、編制切合實際的維修計劃:編制維修計劃必須掌握工程任務、施工計劃、設備狀況、已運轉台時、維修周期、維修作業時間等資料。
2、採用合理的作業方式:目前,常用的維修作業方式有綜合維修方式和專業分工作業方式兩種,可視實際情況選擇。
3、配備恰當的維修力量:維修力量包括設備和人員。設備維修的類型可按工藝需要而定,數量一般為建築機械的10%~20%;維修人員一般為出勤司機人數的1/3~1/4。
4、確定合理的維修組織形式:為了保證現場建築機械的正常運行,必須建立現場維修組織。合理的組織形式應按施工實際情況而定,當工程規模較大或工期較長時,可設置臨時維修所,負責該工程的設備維修工作;當工程量較小或工期較短或工點分散時,可設置工程修理車,組織流動維修組,進行巡迴保修。
5、採用高效的修理方法:一般有單機修理法和總成互換修理法。單機修理法修理時間長,修理質量也不穩定,只適合於修理力量薄弱、修理任務少、而機型復雜的修理所;總成互換修理法是目前公認的現場維修的最好方法,是將磨損的零部件或總成拆下,用新品或修復件進行更換,替下的零部件或總成在經濟合理的情況下修復,檢驗合格之後入庫備用。採用這種修理方法,可以取消中修,簡化修理層次,修理速度快,時間短,因而大大提高設備完好率、出勤率,增加設備使用的經濟效益,也為專業化維修創造有利條件。
『肆』 建築工程的保修范圍應當包括哪些
按照我國《建築法》第62條規定,建築工程的保修范圍應當包括:
(1)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建築物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質量問題直接關系建築物的安危,一旦發現建築物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存在質量問題,很難通過修復辦法解決。對使用中發現的地基基礎工程或主體結構工程的質量問題,如果能夠通過加固等確保建築物安全的技術措施予以修復的,施工企業應當負責修復;不能修復造成建築物無法繼續使用的,有關責任者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2)屋面防水工程。對屋頂、牆壁出現漏水現象的,施工企業應當負責保修;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規定,本項還包括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
(3)其他土建工程。指除屋面防水工程以外的其他土建工程,包括地面與樓面工程、門窗工程等。
(4)電氣管線、上下水管線的安裝工程。建築物在正常使用過程中如出現電器、電線漏電,照明燈具墜落,上下水管道漏水、堵塞等屬於電氣管線、上下水管線的安裝工程的質量問題的,施工企業應當承擔保修責任。
(5)供熱、供冷系統工程。包括暖氣設備、中央空調設備等的安裝工程等,施工企業也應對其質量承擔保修責任。
(6)其他應當保修的項目范圍。凡屬國務院規定和合同約定應由施工企業承擔保修責任的項目,施工企業都應當負責保修。
『伍』 什麼叫修繕工程
修繕工程,是指對建築物、構築物進行修補、加固、養護、改善,使之恢版復原來的權使用價值或者延長其使用期限的工程作業。
修繕工程屬於建築服務的一種。建築服務,是指各類建築物、構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修繕、裝飾,線路、管道、設備、設施等的安裝以及其他工程作業的業務活動。包括工程服務、安裝服務、修繕服務、裝飾服務和其他建築服務。
(5)工程維修包括什麼擴展閱讀:
一、修繕工程對象:建築物、構築物,即不動產。如果對象屬於動產,比如機器設備等,則為修理勞務。
二、修繕目的:恢復原來的使用價值或者延長其使用期限。如果增加了新的功能,或者明顯超出原來價值,則應當形成一項新的資產。
三、修繕工程增值稅稅率9%,適用於一般計稅方法;徵收率3%,適用於簡易計稅方法。納稅人從事修繕工程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後的余額為銷售額。
『陸』 房屋維修工程的分類有哪些
(1)按房屋工程的性質及房屋的完損情況不同
『柒』 建築維修包括哪些內容
房屋復建築工程包括:工業、民用制與公共建築(建築物、構築物)工程。工程內容包括地基與基礎工程土石方工程、結構工程、屋面工程、內、外部的裝修裝飾工程上下水、供暖、電器、衛生潔具、通風、照明、消防、防雷等安裝工程。
一、按用途分類房屋用途應按設計所規定的用途進行劃分。
如果與住宅、商業經營用房有關的兼有兩種以上用途的房屋,應按設計規定的用途分別計算建築面積。
如一棟住宅樓的地下室不住人,一層為商店,其餘為家屬住宅,則應將地下室面積計入其他用途,商店面積計入商業營業用房,其餘面積計入住宅。如一座廠房帶有生活間、辦公室,可都計入廠房面積。
1·住宅是指專供居住的房屋,包括別墅、公寓、職工家屬宿舍和集體宿舍(包括職工單身宿舍和學生宿舍)等。但不包括住宅樓中作為人防用、不住人的地下室等,也不包括托兒所、病房、療養院、旅館等具有專門用途的房屋。
2.成套住宅是指由若干卧室、起居室、廚房、衛生間、室內走道或客廳等組成的供一戶使用的房屋。住宅按套統計。
『捌』 什麼叫「修繕工程」
修繕工程是指在一切竣工交付使用的建築物、構築物上進行土建、項目更新改造、設備保養、維修、更換、裝飾、裝修、加固等施工作業,以恢復、改善使用功能,延長房屋使用年限的工程。修繕工程定額適用於各類房屋建築和附屬設備(電氣照明、給排水、衛生器具、採暖、通風空調等)的拆除、建造或安裝、大、中維修,以及隨同房屋修繕工程施工的零星(建築面積300m2以內)添建、搭接、增層工程、裝飾裝修工程。修繕工程定額與其它定額的界定如下: 1.凡屬修繕工程定額適用范圍內的工程,均以修繕工程定額為主定額編制概算、預算和結算;修繕工程定額未包含的部分分項工程,可以以建築工程定額或建築裝飾工程定額為補充定額,但有關費用按修繕工程定額的費用標准計算。 2.凡屬建築工程定額適用范圍內的工程--一般工業與民用建築的新建、擴建、改建工程,均以建築工程定額為主定額;建築工程定額中未包括的拆除、修補等分項工程,按修繕工程定額及其費用標准執行。 3.凡屬建築裝飾工程定額適用范圍內的工程--一般屬於單獨簽訂施工合同的裝飾裝修工程,均以建築裝飾工程定額為主定額;建築裝飾工程定額中未包括的拆除、鏟除、拆換、零星修補等分項工程,按修繕工程定額及其費用標准執行。
『玖』 物業方面工程質保維修包括哪些范圍
不是說哪個方便用哪個。在質保期必須由施工方保修,超過質保期才能使用維修資金回。
《建設工程答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
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一)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
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
下列費用不得從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中列支:
(一)依法應當由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承擔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更新和改造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