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施工配電設備,用電設備和線路的什麼,維修或拆除,必須由專業電工操作
施工配電設備,用電設備和線路的(安裝、調試),維修或拆除,必須由專業電工操作
⑵ 現場施工用電都有哪些要求
一、用電管理:
⒈臨時用電必須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88」編制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制定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
⒉臨時用電工程圖紙必須單獨由電氣工程技術人員繪制,經技術負責人審批後作為臨時施工的依據。
⒊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的內容和步驟:
⑴ 現場勘探,確定電源進線總配電箱(櫃),分配電箱的位置及線路走向。
⑵ 進行負荷計算,選擇導線截面和電器的類型、規格。
⑶ 繪制電氣平面圖,立面圖和接線系統圖。
⑷ 制定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
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檔案:
⑴ 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及修改施工組織設計的全部資料。
⑵ 技術交底資料。
⑶ 臨時用電工程檢查驗收表。
⑷ 接地電阻測定記錄。
⑸ 定期檢(復)查表(工地每月,公司每季進行一次)。
⑹ 電工維修工作記錄。
⒌安裝、維修或拆除臨時用電工程,必須由電工完成,電工等級應同工程的難易程度和技術復雜性相適應。
二、電工:
⒈電工必須經過專業及安全技術培訓,經(地)市勞動部門考試合格發給操作證,方准獨立操作。
⒉電工應掌握用電安全基本知識和所有設備性能。
⒊上崗前按規定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
⒋停用設備應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
⒌負責保護用電設備的負荷線,保護零線(重復接地)和開關箱。
⒍移動用電設備必須切斷電源,在一般情況下不許帶電作業,帶電作業要設監護人。
⒎按規定定期(工地每月、公司每季)對用電線路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做好檢查和維修記錄。
⒏應懂得觸電急救常識和電器滅火常識。
三、安全距離與外電防護:
外電線路:指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線路以外的任何電力線路。
⒈不得往高、低壓線路下方施工、搭設臨時設施或堆放物件、架具、材料及其他雜物。
⒉安全距離:
⑴ 在建工程(包括腳手架)的外側與架空線路之間的最小安全距離1kv不小於4m,1~10kv不小於6m,35~110kv不小於8m。架空導線最大弧垂與施工現場地面最小距離≥4.0m與機動車道≥6.0m。
⑵ 起重臂或被吊物邊緣與10kV的架空線路水平距離≥2m。
⑶ 機動車道與外電架空線路交叉的最小距離1kv以下為6m,10kv以下為7m。
⒊外電防護:
⑴ 達不到安全距離要求,必須採取防護措施,增設屏障、遮欄、圍欄或保護網,並懸掛醒目的警告標志牌。
⑵ 帶電體至遮欄的安全距離10kv應大於95cm,35kv應大於115cm.
⑶ 帶電體至柵欄(封閉)的安全距離10kv應大於30cm,35kv應大於50cm。
⑷ 在架設防護設施時,應有電氣技術人員或專職安全員監護。
⑸ 無法防護時必須採取停電,遷移線路或更改工程位置,否則不準施工。
四、供電路線:
架空線路必須架設在專用電桿上,嚴禁架設在樹木上或腳手架上等不穩固的地方。
⒈架空線路最少截面:為滿足機械強度要求,鋁線≥16m ,銅線≥10m跨越鐵路、公路、河流、電力線路檔距內的絕緣鋁線不少於35m ,銅線不少於16m 。
⒉電線接頭:在一個檔距內,每層架空線接頭不得超過該層導線50%,且一根導線只允許一個接頭,跨越道路、河流檔距內不得有接頭。
⒊電桿檔距:最大不超過35m,線間距不得少於0.3m,上下橫擔間高壓與低壓1.2m,低壓與低壓0.6m,(橫擔選用附表於後)。
⒋電桿及埋設:電桿應選用鋼筋混凝土桿或木桿,其稍徑不得小於13cm,埋設深度為桿長的十分之一加0.6m。
⒌拉線:拉線宜用截面不少於Φ4×3的鍍鋅鐵絲、拉線與電桿的夾角慶在45~30度之間,埋地深度不少於1m,鋼筋混凝土桿上的拉線應在高於地面2.5m處裝設拉緊絕緣子。
⒍室內配線:進戶線過牆應穿管保護,距地面不得少於2.5m,並採取防雨措施,室外應採用絕緣子固定。
五、電纜線路:
⒈電纜干線應採用埋地或架空敷設,嚴禁沿地面明設,並應避免機械損傷和介質腐蝕。
⒉電纜穿越建築物、構築物、道路、易受機械損傷的場所及引出地面從2m高度至地下0.2m處,必須加設防護套管。
⒊橡皮電纜架空敷設時,應沿牆壁或電桿設置,並用絕緣子固定,嚴禁使用金屬裸線作綁線。橡皮電纜的最大弧垂距地面不得小於2.5m。
⒋在高層建築的臨時電纜配電必須採用電纜埋地引入。電纜垂直敷設的位置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豎井、電梯孔等,並應靠近電負荷中心,固定點每層樓不得小於一處。電纜水平敷設宜沿牆或門口固定,最大弧垂距地不小於1.8m。
六、配電櫃(盤)、配電箱及開關箱:
⒈配電系統應設置總配電櫃(盤)和分配電箱,實行分級配電。室內總配電櫃(盤)的裝設應符合下列規定:
⑴ 配電櫃(盤)正面的通道寬度,單劃不小於1.5m,雙劃不少於2m,後面的維護通道為0.8m(個別部位不許少於0.6m),側面通道不少於1m。
⑵ 配電室的天棚距地面不低於3m。
⑶ 在配電室設置值班或檢修室時,距配電櫃(盤)的水平距離大於1m,並採取屏障隔離。
⑷ 配電室門應向外開。
⑸ 配電箱的裸母線與地面垂直距離少於2.5m時採用遮欄隔離,遮欄下面通道的高度不少於1.9m。配電裝置的上端距天棚不少於0.5m。
⑹ 裸母線應塗刷有色油漆,並應符合下表規定:
母 線 塗 色 表
相 別 顏 色 垂直排列 水平排列 引下排列
A 黃 上 後 左
B 綠 中 中 中
C 紅 下 前 右
D 黑
⑺ 配電櫃(盤)應按規定裝設有功、無功電度表,及分路裝設電流、電壓表。
⑻ 配電櫃(盤)應裝設短路、過負荷保護裝置和漏電保護開關。
⑼ 配電櫃(盤)上的配電線路開關應標明控制迴路。
⑽ 配電櫃(盤)或配電線路維修時,應掛停電標志牌。停、送電必須由專人負責。
⒉配電箱:動力配電箱與照明開關箱宜分別設置,如合用一個配電箱,動力和照明線路應分別設置。
⒊總配電箱應設在靠近電源的地區,分配電箱應裝在用電設備或負荷相對集中的地區。分配電箱與開關箱的距離不得超過30m。開關箱與其控制的固定用電設備的水平距離不宜超過3m。
⒋配電箱、開關箱周圍應有足夠二人同時工作的空間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礙操作、維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雜草。
⒌配電箱、開關箱應採用鐵板或優質絕緣材料製作。安裝應端正牢固,箱下底與地面的距離在1.3~1.5m之間。移動式開關箱應裝高在堅固的支架上,下底離地面0.6~1.5m。進出線必須採用橡皮絕緣電纜。
⒍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開關電器(含插座)應緊固在電器安裝板上,並便於操作(間隙5cm)不得歪斜和松動。電線應用絕緣導線,剝頭不得外露,接頭不得松動。
⒎箱內的工作零線應通過接線端子板連接,並應與保護零線接線端子分設。
⒏箱體的金屬外殼應做保護按零(或接地),保護零線必須通過接線端子板連接。
⒐配電箱、開關必須防雨、防塵。導線的進線口和出線口應設在箱體的下底面,並要求上部為電源端,嚴禁設在箱體的上頂面、側面、後面或箱門處。
⒑進、出線應加護套分路成束並做防水彎,導線束不得與箱體進出口直接接觸。
七、電器裝置的選擇:
⒈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電器設備必須可靠完好,不準使用破損、不合格的電器。熔斷器的熔體應與用電設備容量相適應。
⒉總配電箱或分配電箱均應裝設總閘隔離開關和分路隔離開關,總熔斷器和分路熔斷器(或總自動開關和分路自動開關);以及漏電保護器(若漏電保護器同時具備過負荷和短路保護功能,則可不設分路熔斷器或分路自動開關)。
⒊每台設備應有獨立的開關箱、實行一機一閘制,嚴禁用一個電器開關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電設備(含插座)。
⒋現場用電設備除做保護接零外,都必須在設備負荷線的首端處安裝漏電保護器。
⒌購置漏電保護器必須是國家定點生產廠或經過有關部門正式認可的產品。
⒍對新購置或擱置已久重新使用和使用一個月以上的漏電保護器應認真檢驗其特性,發現問題及時修理或更換。
⒎使用於潮濕和腐蝕介質場所的漏電保護器應採用防濺型產品。
⒏手動閘刀開關只允許用於控制照明電路和容量不大於5.5kw的動力電路作直接啟動。容量大於5.5kw的動力電路應採用自動開關電器或降壓起動裝置控制。
八、使用與維護:
⒈所有開關箱門應配鎖,專人負責,開關箱應標明用途所控設備。
⒉配箱、開關箱每月檢查維修一次,必須由專業電工進行。電工必須按規定穿戴好防護用品和使用絕緣工具。
⒊送電操作過程:總配電箱----分配電箱----開關箱;停電操作過程:開關箱----分配電箱----總配電箱(特殊情況除外)。
⒋施工現場停電一小時以上時,應切斷電源,鎖好開關箱。
⒌配電箱、開關箱內不得放置任何雜物,並應保持清潔。
⒍熔斷器的熔體(保險絲)更換時,嚴禁用不符合規格的熔體或其他金屬裸線代替。
九、照明:
⒈在一個工作場所內,不得只裝設局部照明。
⒉在正常濕度時,選用開啟式照明器(一般燈具)。
⒊在潮濕或特別潮濕的場所,選用密閉型防水防塵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燈頭的開啟式照明器。
⒋對有爆炸和火災危險的場所,必須安裝與危險場所等級相適應的照明器。
⒌在振動較大的場所,選用防振型照明器。
⒍照明器具和器材的質量應合格,不得使用絕緣老化工破損的器具和器材。
⒎在特殊場所照明應使用安全電壓照明器,在潮濕和易觸及帶電體場所電壓不大於24V,在特別潮濕的場所和導電良好的地面或金屬器內工作照明燈電壓不得大於12V。
⒏在單相及二相線路中零線與相線截面相同;在三相四線制線路中,當照明燈為白熾燈時,零線截面為相線二分之一,當照明燈具為氣體放電燈或逐相切斷的三相照明電路中零線截面按最大負荷相的電流選擇。
⒐照明燈具的金屬外殼必須做保護零。單相照明迴路的開關箱(板)內必裝設漏電保護器,實行左零右火制。
⒑室外燈具距地面不得低於3m,室內不低於2.5m。
⒒羅口燈頭的絕緣外殼不得有損傷和漏電,火線(相線)應接在中心觸頭上,零線接在羅口相連的一端。
⒓暫設工程的燈具宜採用拉線開關,拉線開關距地面2~3m,其他開關距地面高度為1.3m,與出入口的水平距離為0.15~0.20m。嚴禁將插座與搬把開關靠近裝設,嚴禁在床上裝設開關。
⒔電器、燈具的相線必須經開關控制,不得將相線直接引入燈具;
⒕不得把照明線路掛設在腳手架以及無絕緣措施的金屬構件上,移動照明導線應採用電纜線,不宜採用其他軟線。手持照明燈具應使用安全電壓,照明零線嚴禁通過熔斷器。
十、接地與防雷:
接地接零:
⒈在施工現場專用的中心點直接接地的電力線路中,必須採取接零保護系統。電器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須與專用保護零線連接。專用保護零線應由工作接地,配電室零線或第一級漏電保護器電源側的零線引出。
⒉當施工現場與外電線路共用同一供電系統時,電氣設備應根據當地的要求做保護接零或做好保護接地。不得一部分設備作保護接零,另一部分設備作保護接地。
⒊保護零線不得裝設開關或熔斷器。保護零線應單獨設置,不作它用,重復接地線應與保護零線相連接。
⒋保護零線使用銅線不少於10mm2 ,鋁線不少於16mm2 ,與電氣設備相連的保護零線可用不少於mm2 絕緣多股銅線。
⒌保護零線統一標志為綠/黃雙色線(以前為黑色),在任何情況下不準使用綠/黃雙色線作負荷線。
⒍電力變壓器或發電機的工作接地電阻值不得大於4歐。
⒎保護零線除必須在配電室或總配電箱處作重復接地外,還必須在配電線路的中間處和末端處做重復接地。重復接地電阻值不大於10歐。
⒏不得用鋁導體做接地體或地下接地線,垂直接地體不宜採用羅紋鋼。
⒐垂直接地體應採用角鐵、鍍鋅鐵管、或圓鋼、長度1.5~2.5m,露出地面10~15cm,接地線與垂直接地體連接應採用焊接或螺栓連接,禁止採用綁扎的方法。
⒑施工現場所有用電設備,除做保護接零外,必須在設備負荷線的首端處設置漏電保護裝置。
防 雷:
⒈施工現場的起重機、井字架、龍門架等設備若在相鄰建築物、構築物的防雷屏蔽范圍以外,應安避雷裝置。避雷針長度為1-2m,可用Φ16圓鋼端部磨尖。
⒉避雷針保護范圍按60°遮護角防護。
⒊本省范圍井字架等機械高度超過20m附近無防護的均應按裝避雷針(接閃器)。
附:
架空線路與鄰近線路或設施的最小垂直距離(m)
最大弧垂與地面 同桿架設下方的廣播線路通訊線 最大弧垂與暫設工程頂端 與鄰近線路交叉
施工現場 機動車道 鐵路軌道 1KV以下 1-10KV
4.0 6.0 7.0 1.0 2.5 1.2 2.5
鐵橫擔角鋼型號選用表
導線截面(mm2) 低壓直線桿角鐵橫擔 低壓承力桿角鐵橫擔
二線及三線 四線及以上
16~50 ∠50×5 2×∠50×5 2×∠63×5
79~120 ∠63×5 2×∠63×5 2×∠70×6
橫擔長度選用表(m)
橫 擔 長 度
二 線 三線、四線 五 線
0.70 1.50 1.80
安全用電制度
一、在建工程與高壓線路的水平距離不少於10米,施工現場機動車道與高壓線路的垂直距離不少於7米。
二、開關、配電箱應有漏電保護門、鎖及防雨設施,電箱進出線,電源開關,保險裝置要符合要求,老化破皮不合要求的電線不許使用。線路必須架設在絕緣材料上。
三、新工地的用電線路設計、安裝必須經有關技術人員審定驗收合格後方能使用。
四、電器和機械設備必須有接零接地和防雷設施。
五、電工、機械工必須持證上崗。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措施:
1.現場臨時用電,應根據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布設,並符合當地供電局的規定。
2.臨時用電的高、低壓線路都應符合線路架設規定。如不能保證與建築物所規定的安全距離時,高壓線路嚴禁架設並不準跨越建築物;低壓可使用橡皮電纜。
3.建築工地上用電不允許用裸線架設低壓線路,應以絕緣線架設在堅固的電桿上,並用瓷瓶分開。
4.凡容易被碰觸到的帶電設備,如安裝在地面的落地式臨時用電變壓器等,四周均應設圍欄,並向外掛「止步!高壓危險」的警告牌。
5.臨時照明的各分支線,應單獨設控制開關,選擇適當保險絲;臨時線路用畢後,應立即拆除,不準留有帶電的線頭。
6.在閃電、雷雨天氣和六級以上的大風時,不得登桿作業。
7.臨時用變電壓器三相四線制的中線線必須三點並聯接至接地網上。即:過電壓保護接地;安全接地;工作接地,接地電阻不準大於4歐姆。接地線與接地極連接時,嚴禁用銅絲繞在鐵管或地極上,而要用機制螺絲焊接在地極上,然後用螺母壓緊,接觸面要刮清潔,以減少接地電阻。
8.臨時用電的機電設備,接地線深度必須不小於1.5~2.5米,並禁止跨越接地。
9.防雷接地裝置、安全接地裝置應按接地和接地裝置的規定執行。安全接地裝置與帶電部分空間距離不應少於5米。
10.停電修理線路和電器設備時,必須做到下列幾點:將高壓開關拉下,並掛上「禁止送電,有人工作」的警告牌;經試驗確認無電後再進行接地短路;接地後再三相短路,工作完畢後,先除去三相短路的導線,再除去接地線。
11.照明線路送電時必須先試送幾次,試送時間不能過長,以免線路上有人接觸而發生事故。
12.移動式電機及電氣設備,應使用橡皮電纜,並接零保護,配有絕緣手把,使用時應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靴。
13.汽油庫、油漆庫、氧氣庫或有爆炸氣體的車間,以及木材廠等都應按防火、防爆規程安裝電氣,並配備防火防爆密閉式開關和鐵制配電箱。
⑶ 安裝、維修、拆除施工電源或用電工程,必須由誰完成。
這些工作均應有電工資質的電工來完成。
⑷ 施工現場安裝、拆除起重機械必須由誰承擔
施工單位。
建設單位應當將拆除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施工單位。施工單位從事建設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動,應當具備國家規定的注冊資本、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裝備和安全生產等條件,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並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攬工程。
施工單位對列入建設工程概算的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應當用於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的采購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實、安全生產條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4)安裝維修拆除施工電源必須由什麼完成擴展閱讀
多數起重機械在吊具取料之後即開始垂直或垂直兼有水平的工作行程,到達目的地後卸載,再空行程到取料地點,完成一個工作循環,然後再進行第二次吊運。一般來說,起重機械工作時,取料、運移和卸載是依次進行的,各相應機構的工作是間歇性的。
起重機械主要用於搬運成件物品,配備抓鬥後可搬運煤炭、礦石、糧食之類的散狀物料,配備盛桶後可吊運鋼水等液態物料。有些起重機械如電梯也可用來載人。在某些使用場合,起重設備還是主要的作業機械,例如在港口和車站裝卸物料的起重機就是主要的作業機械。
工作原理
起重機械通過起重吊鉤或其它取物裝置起升或起升加移動重物。起重機械的工作過程一般包括起升、運行、下降及返回原位等步驟。起升機構通過取物裝置從取物地點把重物提起,經運行、回轉或變幅機構把重物移位,在指定地點下放重物後返回到原位。
⑸ 建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電工安裝、巡檢、維修、拆除工作記錄怎樣填寫
工地無配備專業電工,而是讓略懂些用電知識的人員去從事電工作業。無操作證的電工無按規范設置用電線路和保護措施,穿拖鞋操作,甚至帶電接線的現象時有出現,造成事故隱患。臨時用電工程無編制專項施工組織設計,只是由電工憑經驗自行布設,無全盤計劃,隨意性強,無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有的工地編制的用電施工組織設計沒有負荷計算,無線路圖,有的和施工現場實際脫節,根本起不到指導施工用電的作用。正確做法:安裝、巡檢、維修或拆除臨時用電工程,必須由電工完成。電工操作屬於特種作業,特種作業由於對操作者本人及他人和周圍設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因此需經過國家規定的有關部門組織的特種作業人員安全培訓,在取得操作證後方准其獨立作業。電工作業時應正確穿戴相應的勞動保護用品。施工現場用電設備在5台及以上或設備總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應編制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用電施工組織設計應包括的內容有:1、現場勘測。2、確定電源進線、變電所或配電室、配電裝置、用電設備位置及線路走向。3、進行負荷計算。4、選擇變壓器。5、設計配電系統:設計配電線路,選擇導線或電纜;設計配電裝置,選擇電器;設計接地裝置;繪制用電圖紙,用電總平面圖、配電裝置布置圖、配電系統接線圖、接地裝置設計圖。6、設計防雷裝置。7、確定防護措施。8、制定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應由電氣工程技術人員編制,經相關部門審核及具有法人資格企業的技術負責人和監理企業總監理工程師審批後實施。二、三級配電系統存在問題:配電系統無按「總配電箱(或配電櫃)-分配電箱-開關箱」形成三級配電。一台以上的用電設備共用一個開關箱。分配電箱和開關箱之間距離超標,用電設備與其控制的開關箱距離過遠。正確做法:施工用電系統必須採用三級配電系統,即在總配電箱或配電櫃以下設分配電箱,分配電箱以下設置開關箱,最後從開關箱接線到用電設備。總配電箱設在靠近電源的區域,分配電箱設在用電設備或負荷相對集中的區域,分配電箱與開關箱的距離不得超過30m,開關箱與其控制的固定式用電設備的水平距離不宜超過3m.施工現場應按「一機一箱一閘一漏」設置,即每台用電設備必須有各自專用的開關箱,嚴禁用同一個開關箱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電設備(含插座),每個開關箱里必須設置有一個閘刀開關和一個漏電保護器。
三、二級漏電保護系統
存在問題:用電系統設置少於二級的漏電保護。漏電保護器參數不匹配或動作失靈。漏電保護器安裝於靠近電源一側。正確做法:二級漏電保護系統是指用電系統至少應設置總配電箱漏電保護和開關箱漏電保護二級保護,總配電箱和開關箱中二級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和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合理配合,形成分級分段保護;漏電保護器應安裝在總配電箱和開關箱靠近負荷的一側,即用電線路先經過閘刀電源開關,再到漏電保護器,不能反裝;漏電保護器應滿足以下要求:開關箱中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0.1s,使用於潮濕場所的漏電保護器額定漏電動作電流≤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0.1s;總配電箱中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應大於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大於0.1s,但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與額定漏電動作時間的乘積不應大於30mA.s;漏電保護器應動作靈敏,不得出現不動作或者誤動作的現象。四、保護接零存在問題:保護零線引出不符合規范,重復接地點不足。無採用專門色標的電線作保護零線,線徑過小。保護零線無隨所有線路自始至終,無與用電設備外殼相連,起不到保護作用。正確做法:施工現場專用的電源中性點直接接地的電力線路必須採用TN-S接零保護系統,保護零線應由工作接地線、配電室(總配電箱)電源側零線或總漏電保護器電源側零線處引出,單獨敷設,不作他用;在TN接零保護系統中,通過總漏電保護器的工作零線與保護零線之間不得再做電氣連接;TN系統中的保護零線除必須在配電室或總配電箱處做重復接地外,還必須在配電系統的中間處和末端處做重復接地,每一處重復接地電阻應不大於10Ω;保護零線應採用綠黃雙色線,任何情況下均不得用綠黃雙色線作負荷線;三相四線制架空線路的保護零線截面不小於相線截面的50%,單相線路的保護零線截面與相線截面相同,用電線路中的保護零線最小截面為5mm2,配電裝置和電動機械相連接的保護零線應為截面不小於2.5mm2的絕緣多股銅線。保護零線應從線路始端開始設置,隨線路至末端,與電氣設備(包括電箱)不帶電的外露可導電部分相連。五、電箱設置存在問題:電箱內無隔離開關或設置不規范。使用木製電箱,電箱無標記。電線從電箱箱體側面、上頂面、後面或箱門進出。電器安裝於木板上。電箱安裝位置不合理。正確做法:配電箱、開關箱應採用冷軋鋼板或阻燃絕緣材料製作,鋼板厚度應為1.2-2.0mm,其中開關箱箱體鋼板厚度不得小於1.2mm,配電箱箱體鋼板厚度不得小於1.5mm,箱體表面應做防腐處理。配電箱、開關箱外形結構應能防雨、防塵。配電箱和開關箱應進行編號,並標明其名稱、用途,配電箱內多路配電應作出標記。總配電箱、分配電箱、開關箱均應設置電源隔離開關,隔離開關應設置於電源進線端,即為電線進入電箱後的第一個電器。隔離開關應採用分斷時具有可見分斷點,能同時斷開電源所有極的隔離電器,不能用空氣開關或者漏電保護器作隔離開關,不得使用石板開關。電線應從電箱箱體的下底面進出,電箱進出線口處應作套管保護。電箱內電器安裝板應用金屬板或非木質阻燃絕緣電器安裝板板,若用金屬板,則金屬板應與箱體作電氣連接。電箱的安裝應符合以下要求:配電箱、開關箱應裝設端正、牢固,固定式電箱的中心點與地面的垂直距離應為1.4-1.6m,移動式電箱中心點與地面的垂直距離宜為0.8-1.6m;配電箱、開關箱前方不得堆放妨礙影響操作、維修的物料,周應有足夠2人同時工作的空間和通道,電箱安裝位置應為乾燥、通風及常溫場所,不受振動、撞擊。六、線路敷設存在問題用電架空線路架設在腳手架上,或穿越腳手架引入在建工程。採用竹竿或者鋼管作為電線桿。架空線路和燈具架設高度過低。電線、電纜沿地面明設。電線外皮老化、破損,絕緣性差。採用四芯電纜外加一根線代替五芯電纜,兩種線路絕緣程度、機械程度、抗腐蝕能力以及載流量不匹配,引發事故。正確做法:施工現場用電線路的敷設應架空或埋地敷設。架空線路嚴禁沿腳手架、樹木或其他設施敷設。架空線路應沿電桿、支架或牆壁敷設,並採用絕緣子固定,綁扎線必須採用絕緣線。室外架空電線最大弧垂與施工現場地面最小距離4m,與機動車道最小距離6m,與建築物(含外腳手架)最小距離1m.室內配線距地面高度不得小於2.5m.電纜沿牆壁敷設時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於2m.電桿不得採用竹竿,宜採用鋼筋混凝土桿或木桿。木桿梢徑不應小於140mm.電纜線路嚴禁穿越腳手架引入在建工程,必須採用電纜埋地引入。電纜垂直敷設上樓層不得與外腳手架相連,應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豎井、垂直孔洞,電纜垂直敷設也可穿套管沿外牆敷設,固定點每層不得少於一處。電纜埋地敷設埋深不小於0.7m,經過道路等易受損傷場所應加設套管。接零保護系統的電纜線路必須採用五芯電纜。電線及電纜應保持外皮完好,絕緣良好。
⑹ 安全技術交底施工用電
臨時用電工程安全技術交底
一、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紀律,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二、嚴格執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 46―2005,按照施工用電組織設計架設三相五線制的電氣線路,所有電線均應架空,過道或穿牆均要用鋼管或膠套管保護,嚴禁利用大地作為工作零線。
三、配電箱、開關箱內電氣設備完好無缺。箱體下方進出線,開關箱應符合「一機、一閘、一漏、一箱」的要求,門、鎖完善,有防雨、防塵措施,箱內無雜物,箱前通道暢通,並應對電箱統一編號,並設危險標志。保護零線(PE、綠/黃線)中間和末端必須重復接地,嚴禁與工作零線混接;產生振動的設備的重復接地不少於兩處。
四、使用設備必須按規定穿戴和配備好相應的勞動保護用品,並應檢查電氣裝置和保護設施是否完好,嚴禁設備帶病運轉和進行在運轉中維修。
五、停用的設備必須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負載線、保護零線和開關箱發現問題應及時報告解決。搬遷或移動的用電設備,必須由專業電工切斷電源並作妥善處理。
六、在建工程與外電線路的安全距離及外電防護和接地與防雷等應嚴格按規范執行。
七、配電線路的架空線必須採用絕緣銅線和絕緣銅線和絕緣鋁線。架空線必須設置在專用電桿上,嚴禁架設在樹木或腳手架、龍門架或井字架上。
八、空線的接頭、相序排列、檔距、線間距離及橫擔的垂直距離和橫擔的選擇及規格,嚴格執行規范規定。
九、動力配電箱與照明配電箱宜設置,如合置在同一配電箱內,動力和照明線路應分路設置。
十、開關箱應由末級配電箱配電,配電箱、開關箱製作所用的材料、箱的規格設置要求及安裝技術應按規范執行。 配電箱、開關箱最好購合格的成品使用。
十一、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開關電器安裝,絕緣要求和箱殼保護接零應按規范執行。
十二、每台用電設備應有各自專用的開關箱,必須實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制。嚴禁用同一個開關電器直接控制兩台及兩台以上用電設備(含插座)。
十三、開關箱內必須裝設漏電保護器,漏電保護器的選擇、安裝和額定漏電動作應符合規范要求。
十四、總配電箱和開關箱中兩級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作合理配合匹配,實現分段保護的功能。
十五、手動開關電器只許用於直接控制照明電器和容量不大於5.5kW動力電路。容量大於5.5kW的動力電路應採用自動開關電器或降壓啟動裝置控制。各種開關電器元器件的額定值與其控制用電設備的額定值相適應。
十六、所有配電箱、開關箱應由專人負責。且應每月定期檢修一次。檢查、維修人員必須是專業電工,檢查、維修時必須按規定穿戴絕緣鞋、手套、必須使用電工絕緣工具。
十七、對配電箱、開關箱進行檢查、維修時,必須將其前一級相應的電源開關分閘斷電,並懸掛停電檢修標志牌,嚴禁帶電作業。
十八、移動的用電設備使用的電源線路,必須使用絕緣膠套管式電纜。
十九、用電設備和電氣線路必須有保護接零。
二十、嚴禁施工現場非正式電工亂接用電線和安裝用電開關。
二十一、殘缺絕緣蓋的閘刀開關禁止使用,電氣設備所用保險絲,禁止用其他金屬絲代替,並且需與設備容量相匹配。
二十二、電工必須嚴格執行電工安全操作規程,對電氣設備要進行定期檢查和試驗,凡不合格的電氣設備、工具要停止使用。
二十三、施工現場內嚴禁使用勁塑料線,所用絕緣導線型號及截面必須符合臨電設計。
二十四、當發生電氣火災時即切斷電源,用干砂滅火,或用乾粉滅火器滅火,嚴禁使用導電的滅火劑滅火。
二十五、凡移動式照明,必須採用安全電壓;地下室照明和潮濕現場的照明,應採用36V以下安全電壓。
二十六、不得私自亂拉電源,嚴禁將電源線的金屬絲直接插入插座。
⑺ 施工現場內障礙物拆除一般由什麼負責完成
一般條件下,三通一平的費用已包含在報價中,業主負責外圍協助,主要工作內容由承包商負責完成,特殊環境下可能分包出去,比如進場道路過長且業主對此有明確等級要求,現場鑽井時地下水層過深,岩石等級過高等。在石油化工建設中,現場施工對此要求相對要多一點。
三通一平是指基本建設項目開工的前提條件,具體指:水通、電通、路通和場地平整。水通(專指給水);電通(指施工用電接到施工現場具備施工條件);路通(指場外道路已鋪到施工現場周圍入口處,滿足車輛出入條件);場地平整(指擬建建築物及條件現場基本平整,無需機械平整,人工簡單平整即可進入施工的狀態),簡稱三通一平。
水通——施工、根據建築規模、結構、檐高、工程地點(城近郊區以內不允許現場攪拌混凝土)計算出生產用水,根據民工進駐工地施工的人數計算出生活用水,以及消防用水等累計出日須用水量,要求建設單位提供幾吋(直徑多少毫米)的水管安裝到紅線以內,施工的項目經理(建造師)依據施工工程的實際需要以及擬定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安裝臨時管網、在安裝臨時水管時,盡量利用紅線內的正式管網,如果可以利用異取而代之,應在破土動工之前先把紅線內室外管線鋪設到室外檢查井再接通臨時管網,以便節約現場管理費中的臨時設施費用。
電通——施工在施工組織設計中,根據施工工期,建築物的高度和跨度,建築構配件或設備的最大重量,確定安裝幾台什麼型號的大型垂直運輸機械以及施工現場需要設置的中小型機械和施工方案中計劃使用的施工電動機具,施工照明計算出生產用電,根據施工進駐施工現場辦公,操做(幹活)人數計算照明,生活用電等累計出多少千瓦供電量,要求建設單位提供滿足需求的變壓器或電閘總表,施工項目負責人按照標後設計(中標後的施工組織設計),布線接通電源安裝臨時電線或電纜,亦可把紅線的室外線路鋪設安裝到位,再接通臨時線路,節省費用開支。臨時線路要用合格產品防止漏電確保生產安全。
路通——公路交通(汽車或火車)能否直通施工現場以滿足施工機械、建築材料、設備的運輸以及施工勞務的進出廠。如果建築物建在山丘上或半山腰或湖泊中,公路不能直通,施工組織設計中就要充分考慮不通距離的運輸方案。如果通往施工現場有段道路松軟,難以載重車輛通行,得在開工前將松軟地段採取加固技術措施滿足道路通暢。以上諸多因素造成的活動物化勞動的消耗,施工要在商務標(經濟標)的開辦費中或在方登記的技術經濟洽商中給予量化並用貨幣形式計取出來。
場地平整——場地內的障礙物已經全部拆除,滿足施工在標後設計中(中標後的施工組織設計)的生產區、生活區在施工活動中的平面布置,以及測量建築物的坐標、標高、施工現場抄平放線的需要。
⑻ 施工臨時用電規范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規定
一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貫徹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保障施工現場用電安全,防止觸電事故發生,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項目施工現場用電管理。
第三條 本辦法參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05)、《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供電安全規程》(GB50194-93)、《漏電電流動作保護器》(GB6829-86)、《安全電壓》(GB3805-83)等標准制定。
二 現場用電系統的設計與使用管理
第四條 臨時用電設備在5台及5台以上或設備總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應編制臨時用電施工方案。
第五條 臨時用電設備在5台以下和設備總容量在50KW以下者,應制定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
第六條 臨時用電工程圖必須單獨繪制,並作為用電作業的依據。
第七條 臨時用電施工方案必須由電氣工程技術人員編制,技術負責人審核,經主管部門批准後實施。
第八條 變更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時必須履行第7條規定手續,並補充有關圖紙資料。
第九條 安裝、維修或拆除臨時用電工程,必須由電工完成。電工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
第十條 電工操作人員應做到:
1)、掌握安全用電基本知識和所用設備的性能;
2)、使用設備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和配備好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並檢查電氣裝置和保護設施是否完好。嚴禁設備帶「病」運轉;
3)、用的設備必須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
4)、負責保護所用設備的負荷線、保護零線和開關箱。發現問題,及時報告解決;
5)、遷或移動用電設備,必須經電工切斷電源並作妥善處理後進行。
第十一條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建立安全技術檔案,其內容應包括:
1)、臨時用電施工方案;
2)、臨時用電工程檢查驗收表;
3)、電氣設備的試、檢驗憑單和調試記錄;
4)、接地電阻、絕緣電阻測定記錄表;
5)、電工檢查、維修工作記錄。
第十二條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工程的定期檢查時間:施工現場每月至少一次。
三 配電箱及開關箱的設置要求
第十三條 動力配電箱與照明配電箱宜分別設置,如合置在同一配電箱內,動力和照明線路應分路設置。
第十六條 每台電器設備應有各自專用的開關箱,必須實行「一機一閘」制,嚴禁用同一個電器開關直接控制兩台或兩台以上的用電設備(含插座)。
第十七條 總配電箱應設在靠近電源的地區。分配電箱應裝設在用電設備或負荷相對集中的地區。分配電箱與開關箱的距離不得超過30m。開關箱與其控制的固定式用電設備的水平距離不宜超過3m。
第十八條 配電箱、開關箱油脂裝設在乾燥、通風及常溫場所;不得裝設在有嚴重損傷作用的瓦斯、煙氣、蒸汽、液體及其他有害介質中。不得裝設在易受外來固體物撞擊、強烈振動,液體浸濺及熱源烘烤的場所。否則,須作特殊防護處理。
第十九條 配電箱、開關箱周圍應有足夠二人同時工作的空間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礙操作、維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雜草。
第二十條 配電箱、開關箱應裝設端正、牢固、移動式分配電箱、開關箱應裝設在堅固的支架上。固定式分配電箱、開關箱的下底與地面的垂直距離應大於1.3m,小於1.5m;移動式分配電箱、開關箱的下底與地面垂直距離宜大於0.6m,小於1.5m。
第二十一條 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開關電器(含插座)應按其規定的位置緊固在電器安裝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動。
第二十二條 配電箱、開關箱內的工作零線應通過接線端子板連接,並應與保護零線接線端子板分設。
第二十三條 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連接線接頭不得松動,不得有外露帶電部分。
配電箱、開關箱中導線的進線扣和出線口應設在箱體下底面,嚴禁設在箱體的上頂面、側面、後面或箱門處。
第二十四條 配電箱和開關箱的金屬體、金屬電器安裝板以及箱內電器的不應帶電金屬底座、外殼等必須保護接零。保護零線應通過接線端子板連接。
第二十五條 配電箱、開關箱必須防雨、防塵,遇到配電箱內存在灰塵、混凝土等雜物,電工必須及時清理。
第二十六條 嚴禁使用容易引發觸電事故的木質配電箱。
第二十七條 遇到雷電、暴雨、台風等惡劣天氣,施工現場作業區域應關閉總供電源。
四 供、配電線路的設置要求
第二十八條 施工現場宜按照「三相五線制」要求設置供電線路,遇到外接電源技術條件不具備的,可以按照「三相四線制」布置施工用電系統。
第二十九條 當施工現場與外電共用同一個供電系統時,電氣設備應根據當地要求作保護接零,或作保護接地。不得一部分設備作保護接零,另一部分作保護接地。
第三十條 線路與構築物、道路的水平距離、垂直距離必須滿足規范要求架設。
第三十一條 現場線路、電氣設備必須根據現場條件做好防雷擊保護。
第三十二條 現場使用的線路必須通過馬路或在場內有可能被施工機械碾壓的,必須對線路進行埋設或者作穿管保護。
第三十三條 施工現場的施工用電與辦公、生活用電應分開設置線路。
五 開關(閘刀、空氣開關)的設置要求
第三十四條 選擇開關必須注意開關的容量和電壓級別。
第三十五條 選擇閘刀式開關,不能將接線的地方裸露,不能用銅絲、鋁絲代替保險絲(熔斷絲),不能使用超過額定熔斷能力的大容量保險絲,不能隨意掛線在閘刀的操作手柄上。
第三十六條 選擇空氣自動跳閘開關
1)、按照額定電壓選擇時,空氣開關的額定電壓要大於或等於線路的額定電壓。
2)、按照額定電流選擇時,空氣開關的額定電流要大於或等於線路的計算電流或實際電流。
3)、按照瞬時或短時電流脫扣器的整定電流選擇時,瞬時或短時電流脫扣器的整定電流應能躲開線路的顛峰電流。
第三十七條 為更好地保護線路和電氣設備,在確定本級空氣開關短延時脫扣器的整定值時,必須考慮上下級開關整定電流值選擇性的配合。一般情況下,本級動作電流整定值應大於或等於下一級空氣自動開關短延時或瞬時動作整定值的1.2倍。
六 漏電保護器的設置要求
第三十八條 施工現場的總配電箱和開關箱應至少設置兩級漏電保護器,而且兩級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和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級保護的功能。
第三十九條 開關箱中必須設置漏電保護器,施工現場所有的用電設備,除做保護接零外,必須在設備負荷線的首端處安裝漏電保護器。
第四十條 漏電保護器應裝設在配電箱電源隔離開關的負荷側和開關箱電源隔離開關的負荷側。
第四十一條 開關箱內的漏電保護器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應不大於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小於0.1s。潮濕和有腐蝕介質場所的漏電保護器應採用防濺型產品,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應不大於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小於0.1s。
七 對下列特殊場所,應使用安全電壓照明器
第四十二條 隧道、有高溫、導電灰塵或燈具離電面高度低於2.4m等場所的照明,電源電壓應不大於36V。
第四十三條 在潮濕和易觸及帶電體場所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於24V。
第四十四條 在特別潮濕的場所,導電良好的地面、鍋爐或金屬容器內工作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於12V。
八 附 則
第四十五條 本辦法自項目開工之日起實施,本辦法如與國家、地方強制性標准有不符合的,遵守國家和地方強制性標准。
2008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