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民用航空器維修人員執照辦理流程
民用航空器維修人員執照辦理流程
民用航空器維修人員執照怎麼辦理呢?下面為大家整理了民用航空器維修人員執照辦理流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提出申請:
具備CCAR-66R1第66.8條、第66.22條、第66.33條規定條件的申請人,通過維修人員執照基礎部分、部件修理人員執照基礎部分或維修管理人員資格證書考試合格後,向考管中心提出申請執照辦理,根據申請者所申請的執照提交下列材料(即把下列材料准備齊後寄到考管中心。
1、維修管理人員資格證書需提供下列材料:
●《民用航空器維修管理人員資格證書初次頒發/續簽申請書》(可在網站下載中心下載);
●管理人員資格證書筆試考試成績單復印件;
●從事維修工作年限及維修管理工作的工作經歷證明(請在網站的下載中心下載模版;要求質量經理簽字,質控部門蓋章);
●學歷證明復印件;
●申請日前60天內的健康證明(要求縣區級(含)以上醫院常規體檢 ,具體項目請咨詢醫院);
2、申請補發或更換執照應提供下列相關材料:
●《民用航空器維修/部件修理人員執照補發和更換申請書》(請在網站的下載中心下載);
●工作單位(執照遺失時所在單位)證明。證明必須由質量經理簽字,質控部門加蓋公章;
●身份證復印件;
●變更執照上的姓名、身份證號碼需當地派出所出具證明;
●執照損壞申請更換時,需提交原執照原件;
二、執照受理與頒發:
考管中心在收到申請人的材料後,根據CCAR-66R1第66.8條、第66.10條審查申請人的資格、申請人提交上述材料。對於申請材料審查合格的申請人自收到完整的申請材料之日起在30個工作日內頒發維修人員執照基礎部分。對於不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人將通過考管中心網站考生個人賬戶告知其本人。對於材料不齊全的申請人,應當當場或在收到材料5個工作日內通過考管中心網站考生個人賬戶一次告知申請人應當補正的內容。
三、證照查詢說明:
考管中心網站(www.skyexam.com)「在線查詢」。執照辦理反饋功能說明:考生個人登陸後,可以查看「執照辦理反饋信息」。如果提交的材料有問題或不齊全,反饋信息中會詳細說明問題或需補交的.材料;需要郵寄執照的,郵寄後會告知郵寄日期和EMS編號,方便考生查收。沒有任何反饋信息的,可能是:
1、申請材料尚未審核;
2、資料已通過審核,則可以進一步查詢「執照專業信息」查看是否已經頒發。頒照信息可以在網站首頁 「證書查詢」中輸入考生姓名和身份證號獲得執照信息,亦可通過考生個人賬戶登陸後,在「執照專業信息」中查詢。
四、執照領取:
原則上執照應由本人持有效證件到考管中心簽字領取;如委託他人領取,需告知考管中心收委託人姓名,受委託人持有效證件到考管中心領取。
民用航空器維修人員執照介紹
一、根據《民用航空器維修人員執照管理規則》的規定,適用於從事在中國登記的民用航空器的維修、部件修理的人員執照的頒發。
執照包括下列類別:
●民用航空器維修人員執照
●民用航空器部件修理人員執照
二、民用航空器維修人員執照
民用航空器維修人員執照(以下簡稱維修人員執照)包括基礎部分和機型部分。維修人員執照基礎部分可以在沒有機型簽署的情況下頒發。申請維修人員執照機型部分的申請人應當首先取得維修人員執照基礎部分。
維修人員執照基礎部分包括航空機械(ME)和航空電子(AV)兩個專業。航空機械專業劃分為以下類別:
●渦輪式飛機,其英文代碼為ME-TA
●活塞式飛機,其英文代碼為ME-PA
●渦輪式直升機,其英文代碼為ME-TH
●活塞式直升機,其英文代碼為 ME-PH
維修人員執照申請人向考管中心提出申請,經批准參加筆試、口試及基本技能考試,合格後向考管中心提出申請,經批准獲得維修人員執照基礎部分。維修人員執照機型部分申請人應當向民航地區管理局提出申請,由民航地區管理局授權人員簽署。
三、民用航空器部件修理人員執照
民用航空器部件修理人員執照(以下簡稱部件修理人員執照)包括基礎部分和項目部分。部件修理人員應當向執照考管中心提出申請,經批准參加筆試及基本技能考試,合格後向執照考管中心提出申請,經批准獲得部件修理人員執照基礎部分。
部件修理人員執照基礎部分按下列專業劃分:
●航空器結構,其英文代碼為STR
●航空器動力裝置,其英文代碼為PWT
●航空器起落架,其英文代碼為LGR
●航空器機械附件,其英文代碼為MEC
●航空器電子附件,其英文代碼為AVC
●航空器電氣附件,其英文代碼為ELC
部件修理人員執照基礎部分可以在沒有項目簽署的情況下頒發。申請部件修理人員執照項目部分的申請人應當首先取得部件修理人員執照基礎部分。部件修理人員執照項目部分由民航地區管理局授權人員簽署。
;㈡ 飛機維修人員基礎執照上哪裡考
你的情況是無法通過報考審核的,不要聽信傳言,白白浪費錢不說,還要把寶貴的青春搭進去。
http://www.skyexam.com/
民航維修執照管理中心,報考統一在這里。
中國民用航空總局
咨詢通告 AC-66R1-01
《民用航空器維修人員執照、部件修理人員執照、維修管理人員資格證書申請指南》
6.1.1 考試申請條件
(1)民用航空器維修人員執照考試申請條件
a.年滿18 周歲,身體健康;且
b.具有中專(含)以上航空技術相關專業學歷(注1),並且獨立從事所申請專業的航空器維修工作(注2)累計在2年(含)以上,其中在申請之日前1年應當持續從事所申請專業的民用航空器維修工作;或
c.不具備b 款所述學歷,獨立從事所申請專業的航空器維修工作累計在3年(含)以上,其中在申請之日前1年應當持續從事所申請專業的民用航空器維修工作。或
d.經過CCAR-147部批準的培訓機構培訓並獲得其頒發的所申請專業基礎培訓合格證書。
e.能正確讀、寫申請專業相關技術文件和管理程序使用的文字。
注1:b 款所述「航空技術相關專業學歷」包括所有機械、化工、電子、電氣等工科類專業學歷。
注2:b 款所述「航空器維修工作」可以包括:
①在非民用的航空器上的維修工作;
②申請人在已獲CCAR-145 維修許可批準的維修單位(以下簡稱維修單位)內從事維修相關(質量控制、工程技術、生產計劃、技術培訓)的工作;
③申請人在已獲批準的航空運營人的維修系統內從事維修相關(工程技術、維修計劃和控制、質量管理、培訓管理)工作;
④申請人在已獲得CCAR-147 批準的維修培訓機構內從事維修專業教學的工作;
⑤從事適航維修管理的工作。
給你幾個提示吧。
首先,我本人是從軍工轉過來的,我當時直接就報考了民航執照,也就是說,從事軍用飛機的製造和維修工作也可以考民航執照。
其次,所謂的執照班確實是有的,理論上也可以報考。但是,真的不要去,去了就後悔,因為現在的民航公司都很清楚這樣的班是什麼貨色。從那裡拿到的執照,走到哪裡都不管用的。除非你關系硬,有單位願意要你,但是假如你有關系,又何必去讀這種「執照」?
最後,建議你去找一個航空公司先干,哪怕是當生產控制員,勤務員,甚至是在維修部門干文秘。干夠兩年都是可以考的。最起碼不用花錢,還能掙點伙食費。維修執照其實並不難考,自己認真看看書很容易通過的。
㈢ 民用航空器維修人員執照遺失怎麼辦
民用航空器維修人員執照遺失,可以去民用航空器維修人員執照考試管理中心補辦。
辦理方法,
1.民用航空器維修人員執照基礎部分
(a)申請人年滿18周歲,身體健康;
(b)申請人至少具備下列任一經歷:
(1)具有中專(含)以上航空技術相關專業學歷,並且獨立從事所申請專業的航空器維修工作累計在2年(含)以上,其中在申請之日前1年應當持續從事所申請專業的民用航空器維修工作;
(2)獨立從事所申請專業的航空器維修工作累計在3年(含)以上,其中在申請之日前1年應當持續從事所申請專業的民用航空器維修工作;
(3)經過民航局批準的培訓機構培訓並獲得其頒發的所申請專業基礎培訓合格證書。
(c)能正確讀、寫申請專業相關技術文件和管理程序使用的文字。
2.民用航空器維修人員執照機型部分
維修人員執照機型部分的簽署劃分為Ⅰ類和Ⅱ類,申請人應當分別滿足下列要求:
(a)申請機型I類簽署,應當已經獲得維修人員執照基礎部分,並取得具有相應機型培訓資格的民航局批準的培訓機構頒發的Ⅰ類機型培訓合格證書或通過民航局認可的培訓機構對其進行的相應機型培訓。其工作經歷應當符合CCAR-66R1第66.15條的相應要求。
(b)申請機型Ⅱ類簽署,應當已經獲得維修人員執照基礎部分,並獲得具有相應機型培訓資格的民航局批準的培訓機構頒發的Ⅱ類機型培訓合格證書或通過民航局認可的培訓機構對其進行的相應機型培訓。其工作經歷應當符合CCAR-66R1第66.15條的相應要求。
維修人員執照機型部分簽署的申請人應當具備下列維修經歷:
(a)機型I類簽署的申請人在民用航空器上累計有至少3年的維修經歷;
(b)機型Ⅱ類簽署的申請人在民用航空器上累計有至少5年的維修經歷,其中從事Ⅱ類維修工作累計至少2年;
(c)I類和Ⅱ類機型簽署的申請人,在最近2年內應當累計至少有1年在所申請的航空器機型和專業上工作,且在該1年內應當累計至少有6個月是在申請執照機型簽署前1年內獲得的。當不同機型的機身、發動機系統、電子系統的構造和操作在技術上相似時,在此類機型上的維修經歷可以視為是在同一機型上的維修經歷;
(d)申請人在最近2年內無嚴重維修差錯。
民航局或者民航地區管理局認為申請人在非民用航空器上的維修經歷等效於本條前款要求的,視為有效維修經歷。
3. 民用航空器維修人員執照續簽
維修人員執照有效期為自頒發維修人員執照基礎部分起五年,保證維修人員執照連續有效應當在有效期滿前獲得民航局授權人員對執照有效性的續簽。執照續簽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a)持照人每2年內有累計至少6個月的航空器維修經歷,或者承擔累計至少6個月與航空器維修有關的工作;
(b)持照人每2年至少完成一次有關工作程序和有關專項工作內容的再培訓;
(c)維修人員執照持有人應當按照本規則附件一在執照失效前60天內向民航局提交執照續簽申請書。
辦事程序:
1.申請民用航空器維修人員執照基礎部分
(a)考試
由民用航空器維修人員執照考試管理中心(以下簡稱考管中心)負責,申請人應按照其工作程序在民航局執照管理系統網站(www.SKYEXAM.COM)報名、根據國家有關考試標准繳納考試費用,參加考試。
(b)申請人向考管中心提交申請材料
考試全部通過後,申請人向考管中心提交《民用航空器維修人員執照初次頒發/續簽申請書》(F66-1)以及該申請書要求提交的材料。
(c)考管中心受理申請。
(d)考管中心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
(e)考管中心向申請人頒發維修人員執照基礎部分。
2.申請民用航空器維修人員執照機型部分
(a)申請人向地區管理局適航維修處提交下列材料:
(1)《民用航空器維修人員執照機型簽署申請書》(F66-3);
(2)機型培訓合格證書的復印件;
(3)維修人員執照基礎部分原件。
(b)地區管理局適航維修處受理申請。
(c)地區管理局適航維修處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
(d)地區管理局適航維修處簽署機型部分。
3.申請民用航空器維修人員執照機型續簽
(a)申請人向考管中心提交下列材料:
(1)《民用航空器維修人員執照初次頒發/續簽申請書》(F66-1)以及該申請書要求提交的材料。
(2)申請續簽的民用航空器維修人員執照原件。
(b)考管中心受理申請。
(c)考管中心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
(d)考管中心對申請人執照進行續簽。
㈣ 民航維修基礎執照考試有哪些考點
民航維修基礎執照考試考點:上海考點、天津考點、廣漢考點、海南考點內、長春考點、沈陽考容點、蘭州考點、北京考點、深圳考點、廈門考點、南京考點。
民用航空器部件修理人員執照申請條件:
1、 年滿18周歲,身體健康;
2、至少具備下列任一經歷:
(1) 具有中專(含)以上航空技術相關專業學歷,並且獨立從事所申請專業的航空器部件修理工作累計在2年(含)以上,其中在申請之日前1年應當持續從事所申請專業的民用航空器部件修理工作;
(2) 獨立從事所申請專業的航空器部件修理工作累計在3年(含)以上,其中在申請之日前1年應當持續從事所申請專業的民用航空器部件修理工作;
(3) 經過民航總局批準的培訓機構培訓並獲得其頒發的所申請專業基礎培訓合格證書。
3、能正確讀、寫申請專業相關技術文件和管理程序使用的文字。
㈤ 一年裡面有基礎維修執照的考試安排在什麼時候
根據各考點提出的計劃和申請,
民用航空器維修人員執照考試管理中心
(以
下簡回稱考管答中心)
經過統一協調確定後現將
2
006
年
3
月—
2007
年
1
月民用航空
器維修人員基礎執照筆試、口試考試時間及考試地點安排公布如下(見附表)。
個人報名參加考試(含自學者)及補考者,必須按考管中心
2006
年
1
月公
布的考試時間於每次考試開始第一天的前二十天通過網上報名,報名網址:
www.cauc.e.cn/kgzx
。補考者可電話報名,否則不予安排。
經
「考管中心」
統一協調確定後的考試時間一般不得隨意更改,
如有更改考
管中心將會及時在報名網站上發布通知,
敬請各考點及廣大考生隨時注意網上最
新通知。
另請各考點注意,
由於考試系統原因,
只有一個口試考場的考點,
每次
考試考生人數不得超過
80
人;有兩個口試考場的考點,每次考試考生人數不得
超過
160
人。
㈥ 民航證怎麼考
法律依據:
民用航空器維修人員執照管理規則(CCAR-66-R1)
條件:
(一) 年滿21周歲,身體健康
(二) 具有中專(含)以上航空技術相關專業學歷,取得所申請專業的上崗資格並從事該專業維修工作累計在2年(含)以上;或者取得所申請專業的上崗資格並從事該專業的維修工作累計在3年(含)以上。從事航空器維修工作累計年限包括非民用航空器的維修經歷。申請人在申請之日前1年應當持續從事所申請專業的維修工作。
(三) 能正確讀、寫申請專業相關技術文件和管理程序
程序:
(一) 考試
由民航總局批準的執照考試委任單位(民用航空器維修人員執照考試管理中心)組織
(二)申請維修人員執照基礎部分
1、向民航總局批準的民用航空器維修人員執照考試管理中心提出申請
2、提交的資料
1)《民用航空器維修人員執照初次頒發/續簽申請書》(附件一)及其要求的資料
2)執照基礎部分考試成績通知單
(三)受理申請
(四)審查
(五)頒發維修人員執照基礎部分
㈦ 機務執照在哪報考,有網址嗎
民用飛機的安全性與民用航空器參與維修的機務人員的素質息息相關,為此,中國民航局制了《民用航空器維修人員執照管理規則》(CCAR-66部規章)。依據《規則》,給通過執照的基礎部分考試的機務維修人員頒發證書,來評定其從業資格。
機務執照網址是www.skyexam.com,進去後注冊信息(都要真實的),然後申請考試資格(必須按照要求如實填寫)。然後就是等待審核,審核通過那麼就可以開始選擇考點報名考試了,如果審核不通過,那麼根據系統發給原因修改資料。
機務執照考試包括筆試、口試(部件修理人員執照考試不含口試)和基本技能;及格標准均為70分。其中筆試考試范圍共分有十三個模塊,而且規定只有先通過筆試,才可參加口試。以《民用航空器維修人員執基礎部分考試大綱》為標准,配套有民用航空器維修基礎專用系列教材和考試題庫。教材較為全面地涵蓋民用航空器維修的基礎與專業和基本職業技能知識。專業分五個:ME-TA/PA/TH/PH,即航空機械專業-渦輪式飛機/活塞式飛機/渦輪式直升機/活塞式直升機,以及AV航空電子。
㈧ 民用航空器維修人員執照考試的具體流程
民用航空器維修人員執照考試的具體流程
民用航空的服務范圍不斷擴大,成為一個國家的重要經濟部門,隨之而來的是整個行業的發展,下面為大家整理了民用航空器維修人員執照考試的具體流程,一起來看看吧!
筆試考試
l點擊〈開始考試〉,進入考試頁面,考試正式開始自動計時。屏幕右上角有計時顯示。
l答題頁面中,點擊A、B、C、D左側的標記框選擇確定的答案,可以多次選擇,但系統只保留最後的選擇,並且該標記框顯示標記顏色。(單項選擇的標記框是圓圈,多項選擇是方框。)
l通過點擊 <下一道題> 進入下一道題,點擊 <上一道題> 進入上一道題。也可在右下框中直接輸入題目號,進入該題。
l答題中,如遇到不確定或暫時不答的題,可直接點擊下方的 <不確定> 。檢查時,列表將自動用顏色標注你記錄的題目。
l答題中任何時候,都可點擊下方的 <檢查/交卷> 進入檢查頁面,查看回答情況。點擊任一題,進入該題頁面。點擊<返回>,回到原來的試題。
l最後全部答完時,必須點擊<檢查/交卷>,並可在檢查列表中,隨意點擊想更改的題。(已標記的不確定試題和未回答試題,有特殊顏色標記。)
l更改某題完成後,再次返回檢查頁面,最後檢查完畢後,確認准備交卷時,點擊<交卷>。在交卷確認頁,如點擊〈確認〉,系統將自動返回成績。如是誤操作〈交卷〉,點擊〈取消〉,返回繼續。
l點擊 <交卷> 後,系統將自動顯示考試成績。考生可以點擊「詳細」察看答題詳細結果,之後點擊「提交成績」,若2分鍾內考生仍未提交成績,系統將自動提交。
(由於考試成績和答題詳細結果同時顯示,刷新過程需要等待)
l<退出系統> 結束。關機後退出考場。
口試考試
參加維修人員執照基礎部分考試的考生,一次性筆試通過,或所有模塊筆試通過後,方可參加口試。
l按照登錄程序考生登錄後,系統隨機抽取一套口試試卷,考題顯示在屏幕上,允許考生有5或10分鍾的准備時間,並開始倒計時,此時可選擇答題順序。倒計時結束時自動進入答題狀態,考生也可點擊「准備就緒」提前進入答題。答題時間為10-20分鍾。
l考生需認真答題,並回答執考委任代表提出的問題,每答完一道題,由執考委任代表分別在計算機上打分。
l全部答完後,成績由考試管理系統取各位考官的平均值,顯示在考生的屏幕上,同時存入考試系統。
基本技能考試
根據CCAR-66R1規定,從2006年2月1日開始,除已獲取CCAR-65部基礎執照的.考生,參加維修執照和修理執照考試的考生必須參加基本技能考試。
l按照登錄程序考生登錄後,系統隨機抽取一套實習項目試卷,考題顯示在屏幕上。
l系統自動列印該項目的考題,考生領取該項目的工作單、操作說明和項目評估單,到指定工位實施考試。
l考生須仔細閱讀和遵守該考試項目的操作說明、注意事項和工作單。
l按照項目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考試項目。
l項目確認完成後,請考官審核。
l考官在考生操作過程中,即可按照其表現,在評估成績單上打分。
l考官在接到考生審核請求後,對其完成情況作最後鑒定,並完成評估單的各項打分,最後簽字完成。
l考官在考生操作過程中,如發現考生有嚴重違規操作或安全隱患,可立即中止該考生的考試,視具體情況,考官有權取消其考試資格。
l考生持兩位考官簽署的項目評估單,到考點指定地點換取的考試成績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