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西安市房管局的電話是多少呢
西安所有市管理局所有電話:
西安市高陵區房產管理所 (029)86913317
西安市雁塔區建設與住房保障局 (029)85264904
西安市閻良區建設和住房保障局 029-86202325
西安市蓮湖區建設和住房保障局 (029)87622679
西安市灞橋區建住局 029-83510509
西安市未央區建設和住房保障局 029-86263303
西安新城區房管局 (029)87424924
西安市鄠邑區房管局 029-84812583
西安市藍田縣住建局 029-87639960
西安市周至縣房地產管理所 029-87111859
西安市臨潼區健康北路房地產管理所 029-83812039
西安市城西房產交易市場 029-88649468
西安市城東房產交易中心 029-82056588
西安市新城灞橋房產交易登記所 029-82056599
西安市碑林雁塔房產交易登記所 029-85330045
西安市蓮湖未央房產交易登記所 029-88649468
西安市城南房產交易辦事大廳 029-85330045
西安市城北房產交易辦事大廳 029-89241525
西安市政府政務服務中心 029-86785222
西安市房地產行業協會 029-87639625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執法監察隊 029-87622063
西安市房屋維修資金管理中心 029-87617303
西安市房屋徵收管理辦公室 029-87516346
西安市房產信息中心 029-87614898
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029-87619422
西安市房屋安全鑒定服務中心 029-87617785
西安市房屋產權產籍管理中心 029-87335433
(1)西安市房屋維修資金管理中心網站擴展閱讀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值班電話:(029)87610294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傳真電話:(029)87618843
網站技術維護:(029)87617415
法定工作日9:00-12:00、14:00-18:00(7、8月為15:00-18:00)
信 箱:局長信箱>>點擊進入局長信箱
地 址:西安市蓮湖區西大街116號房產交易大廈
郵 編:710002
B. 《西安市個人購房財政補貼資金發放的實施辦法》 全文
西安市房屋管理局西安市財政局《關於個人購房補貼資金發放實施辦法的通知》
西安市房地產交易中心、西安市房屋產權產籍管理中心: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西安市人民政府關於恢復房地產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市政發【2008】87號,以下簡稱《意見》文件精神,恢復震後房地產業發展,確保購房補貼及時足額發放給購房者,現就我市個人購房財政補貼資金發放的實施辦法通知如下:
一、補貼范圍
在《意見》規定期限內,即2008年9月4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在西安市新城區、碑林區、蓮湖區、雁塔區、灞橋區、未央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曲江新區、滻灞生態區轄區內購房的購房者,所購房屋屬於在以上區域內第一次購買商品住房或第一次購買二手住房,且購房面積在180平方米(含180平方米)以下的,按規定給予相應的購房補貼。
商品住房是指新建商品房中用於居民居住的商品住房,別墅除外。
二手住房是指已經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的存量住房,別墅除外。
二、購房時間界定
新購商品房以網上簽約時間為准,在《意見》實施前已購買的商品房,通過退房後再購的方式(包括換名購買)改變網上簽約時間的,不在補貼范圍;二手住房以買賣雙方向市房屋管理局提交房屋過戶手續的時間為准,在《意見》實施前已提交過戶手續的,不在補貼范圍。
三、補貼標准
(一)2008年9月4日至2008年10月31日所購住房,按下述標准補貼:
1、商品房補貼標准: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按購房款總額的1.5%補貼;90至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按購房款總額的1%補貼;144至180平方米(含180平方米),按購房款總額的0.5%補貼。
2、二手房補貼標准:144平方米以下的(含144平方米),按購房款總額的1.5%補貼;144至180平方米的(含180平方米),按購房款總額的0.5%補貼。
(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37號)實施後所購住房,即2008年1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所購住房,經市政府同意,按下述標准補貼:
1、商品住房補貼標准: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以下,按購房款總額的1%補貼;144至180平方米(含180平方米),按購房款總額的0.5%補貼。
2、二手住房補貼標准: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按購房款總額的1%補貼,90至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按購房款總額的1.5%補貼;144至180平方米(含180平方米),按購房款總額的0.5%補貼。
四、補貼資金發放
購房補貼資金的審核和發放由西安市房地產交易中心、西安市房屋產權產籍管理中心及房管部門指定銀行辦理。購房補貼資金實行專戶管理。
購房者應在所購房屋交易權屬登記確認後,憑本人居民身份證、契稅完稅憑證等資料到市房管局指定機構辦理購房補貼資格和補貼金額的認定審核手續,購買商品房的,到市房屋產權產籍管理中心辦理認定審核手續,購買二手房的,到市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認定審核手續。審核後,購房者持審核憑證連同本人居民身份證,到指定銀行領取補貼資金。補貼資金將直接發給購房者本人。
五、本實施辦法由西安市房屋管理局、西安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C. 西安市醫療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聯系電話是多少
西安市人力資源與社保局12333熱線咨詢。
D. 西安市醫療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幾點上班
早上8.30上班
西安市醫療(工傷生育)保險基金管理中心承辦用人單位參保登記、變動專、注屬銷事宜;復核醫療費用支出單據,辦理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葯店費用結算業務;承辦參保職工個人帳戶的劃撥、核銷業務;負責市級公務員及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個人帳戶的管理;參與醫療保險政策的宣傳、咨詢工作;參與協調財政部門進行基金收支及結算工作;承辦醫療保險的擴面工作;負責醫療保險基金的收繳、核算及統計分析,指導區縣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業務工作;建立參加市級統籌的單位及個人基本醫療保險基礎檔案資料資料庫;承辦參保單位參保人數和繳費工資基數的核定;
E. 西安擬將購房款交存監管專戶 開發商不得直接收取
記者從西安市住建局獲悉,為保障購房人合法權益,防範房地產市場風險,該局擬對商品房預售資金實行全額、全程監管,明確購房款必需交存監管專戶。
向市民公開徵求監管意見
12月13日,西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關於公開徵求《西安市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督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通知稱,為進一步完善西安市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制度,保障購房人合法權益,防範房地產市場風險,該局和西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共同擬訂了《西安市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督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西安市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協議書(徵求意見稿)》,現公開徵求社會各界意見建議。
此次公開徵求意見建議的時間為2019年12月14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有關單位和社會各界人士可通過以下方式將書面意見和建議反饋至西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內容是啥?
商品房預售資金的使用等
根據《西安市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督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介紹,西安市行政區域內經預售許可的商品房開發項目,預售資金的交存、支出、使用及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
《辦法》所稱商品房預售資金,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預銷售商品房時,購房人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給開發企業的購房款(包括定金、首付款、購房貸款及其他形式的全部房款)。
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遵循政府部門指導監督、銀行監管,專款專戶、專款專用、封閉管理的原則,優先用於商品房開發項目所需的建設施工進度款、設備材料款、繳納法定稅費等與本工程相關的費用。
誰來監督?
政府指定專門的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督機構
《辦法》中明確,西安市住建局負責全市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工作的指導監督,研發建設商品房預售資金交存指引平台,制定《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協議書》示範文本;具體組織實施新城區、碑林區、蓮湖區、雁塔區、未央區、灞橋區行政管理區域及高新區、經開區、曲江新區、滻灞生態區、航天基地、國際港務區規劃區域范圍內的預售資金監管工作。
該局委託國有企業西安市置誠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作為專門的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督機構,具體負責上述區域內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專用賬戶的設立;《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協議書》的變更、撤銷;預售資金交存、使用情況監控等日常工作。
長安、臨潼、閻良、高陵、鄠邑區,航空基地,周至、藍田縣住建部門具體負責本轄區內的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督管理工作。
西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對受委託銀行公積金貸款發放及結算情況的監督管理。
承擔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業務的商業銀行(以下簡稱監管銀行)負責商品房預售資金支出、使用等活動的監管。具體負責監管賬戶的開設、撤銷;預售資金的收存及撥付;每日報送預售資金收支情況;及時報告發現的違規收取、支出、使用預售資金等行為。
如何使用?
對預售資金實施重點監管
《辦法》中明確,商品房預售資金實行全額、全程監管,並對用於支付工程建設等費用的預售資金實施重點監管,重點監管資金額度為商品房開發項目達到竣工交付條件,取得《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所需工程建設資金總額的1.2倍。
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專用賬戶由西安市置誠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統一設立,並在監管銀行分行指定的支行分別開設唯一的預售資金監管賬戶,專項用於歸集購房人支付給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購房款。
購房者的商品房預售資金應全部存入專用監管賬戶,由監管銀行進行監管,開發商不得直接收取或另設賬戶收存購房人的購房款。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期限,自核發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開始,至開發項目監管樓幢辦理不動產首次登記後止。
如何收存?
購房者通過銀行直接交存至監管賬戶
《辦法》中明確,商品房預售資金由購房人按照商品房認購協議及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憑商品房預售資金交存指引平台列印的預售資金交存單,通過監管銀行營業網點櫃面等方式直接交存至監管賬戶。
購房人貸款購買商品房的,其貸款資金由貸款銀行或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委託銀行在貸款發放後直接劃轉至監管賬戶,嚴禁私自留存或劃轉至其他賬戶。
退房如何退費?
由開發商先行結算退款
《辦法》中明確,商品房預售資金使用計劃應根據工程施工計劃及施工合同所約定的付款時點制定,並按照主體結構驗收、竣工驗收、竣工驗收備案、完成不動產首次登記等節點設定。商品房預售資金按照商品房開發項目建設進度核撥。
監管銀行受理房地產開發企業使用商品房預售資金申請後,應現場復核開發項目建設進度,結合工程施工等實際情況嚴格審核。符合要求的,自申請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予以撥付。
其中,房地產開發企業與購房人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需退還已交納預售資金的,若監管賬戶累計進賬金額未達到重點監管資金額度,由房地產開發企業先行結算退款,再由監管銀行審核後從監管賬戶中退回相應購房款至開發企業賬戶;若監管賬戶累計進賬金額超過重點監管資金額度,由開發企業自行結算退款,不在監管賬戶中另行列支。
如何管理?
開發商未按規定收取的將取消網簽資格
《辦法》中明確,房地產開發企業未按規定收取、使用商品房預售資金的,由住建部門嚴肅查處,責令限期整改,暫停網簽銷售及監管資金撥付,並將其違規行為記入企業誠信檔案。
監管銀行違反規定或未按照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協議約定,測算工程造價過低,擅自撥付資金,或存在其它違規行為的,撤銷其監管資格;造成監管項目不能順利交付的,依照監管協議依法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購房貸款發放銀行、住房公積金委託貸款銀行未按規定將發放的貸款資金直接劃轉至監管賬戶的,承擔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業務的,撤銷監管資格;未開展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業務的,三年內不得開展。
F. 西安要開物管立法聽證會 快來惡補物業知識
近日,西安市法制辦將召開物業管理立法聽證會,以後用住宅開小飯館、棋牌室可能會行不通了。
西安市法制辦將召開物業管理立法聽證會
5月9日,為進一步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西安市法制辦將召開《西安市物業管理條例(修訂草案)》立法聽證會。
聽證事項包括,禁止利用住宅開設小飯桌、託管班等學生託管機構,以及私房菜、棋牌室等經營服務場所,是否合理、可行?
在住宅小區無法成立業主大會或者選出業主委員會的情況下,由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或者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組織成立物業管理委員會,代行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職責,是否合理、可行?
對經行政管理部門確認,屬於應急使用情形,可以使用專項維修資金對相關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維修的,不需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是否合理、可行?
首次業主大會籌備組成員是否可以作為首屆業主委員會委員人選?
業主是否可以通過手機信息、電子郵件等方式進行投票,參加業主大會表決?
物業服務企業是否可以對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善意經營?
無論是希望參與旁聽的,還是想了解結果的,可能都對所聽證的內容只是一知半解。所以,購房指南也是很貼心的為大家准備了一些基礎知識,供大家參考。
問題一,居民住房可以用來開飯店,棋牌室嗎?
根據《物權法》第77條規定,業主不得違反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業主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外,應當經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
此前,有遇到類似情況的咨詢專家。後者表示,在居民區內開設飯店,已經將住宅房變成了以經營為目的的用房,如果住戶在沒有徵得周圍居民同意的情況下,這種做法是不合法的。對於這種情況,可以建議由社區居委會聯合當地城管部門進行處理。
問題二,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職責是啥?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業主大會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制定、修改業主公約和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二)選舉、更換業主委員會委員,監督業主委員會的工作;
(三)選聘、解聘物業管理企業;
(四)決定專項維修資金使用、續籌方案,並監督實施;
(五)制定、修改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六)法律、法規或者業主大會議事規則規定的其他有關物業管理的職責。
業主委員會是業主大會的執行機構,履行下列職責:
(一)召集業主大會會議,報告物業管理的實施情況;
(二)代表業主與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
(三)及時了解業主、物業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監督和協助物業管理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四)監督業主公約的實施;
(五)業主大會賦予的其他職責。
問題三,物業專項維修資金都是用來修什麼的?
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一般由政府指定的維修資金管理機構統一管理,計帳到戶;業委會成立後,也可以申請由業主自主管理,但這種管理模式難以規范,其資金安全運行存在一定風險。
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專項用於小區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更新、改造。使用時,須經過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及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簽名同意。
問題四,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指的是什麼?
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部位是指屬於全體野豬或者單幢物業的業主、非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公共門廳、樓道間、電梯間、管道井、設備間、過道、值班保安室、公共停車位、房屋承重結構、戶外牆面、屋面和道路、場地、綠地等部位。
共用設施設備是指屬於全體業主或者單幢物業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箱、水泵、排水管道、窨井、化糞池、垃圾箱(房)、電梯、樓道照明設施、小區道路照明設施、安全防範智能系統、避雷裝置、單元防盜門、文化體育設施和區域圍護等設施設備。
最後,再來看看聽證會旁聽的報名辦法吧。
聽證陳述人人數為12人,旁聽人數為10人,凡年滿18周歲西安市居民都可以報名參加,報名作為聽證陳述人的,請於5月13日前提交附件所列報名表,並表明自己所持觀點(《西安市物業管理條例(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可在市政府門戶網站及市法制辦網站瀏覽)。
報名表可以電子郵件的方式發送至法制辦專用郵箱:[email protected]或傳真至029-86788348。聽證陳述人按照報名先後及所持不同觀點人數相當的原則,經遴選後確定。
報名作為旁聽人的,亦請於5月13日前提交附件所列報名表,並在意見建議欄中註明「旁聽」。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6-05-10,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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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西安市社會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的介紹
西安市社會保障基金管理中心成立於1997年,服務人群約7.2萬人。1、職責:⑴ 負責辦理養老、失業、工傷、醫療、職工生育及居民醫療保險六項保險業務參保工作。⑵ 負責對區內企業及個人進行社保政策的宣傳、咨詢工作。⑶ 負責參保人員社保關系及個人賬戶基金的域內、域外轉移工作。⑷ 負責辦理養老、失業、工傷待遇的核定,以及基金社會化發放工作。⑸ 負責對參加職工醫療保險、職工生育保險及居民醫療保險人員應享受費用的審核、報銷、結算、支付工作。⑹ 負責做好管委會機關人員醫療、生育保險的日常工作。
H. 西安市物業管理條例的第六章 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與使用
住宅物業、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物業、與單幢住宅樓結構相連的非住宅物業的業主,以及出售公有住房的單位,應當交存專項維修資金。
專項維修資金歸業主所有,專項用於物業保修期滿後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專項維修資金按下列標准交存和提取:
(一)商品住宅的業主,與商品住宅相連的非住宅的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地區情況,合理確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並適時調整。
(二)售後公有住房的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房改成本價的2%。
(三)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單位按照多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20%,高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30%,從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專項維修資金。
商品住宅、公有住房已經出售但未交存專項維修資金的物業管理區域,應當補交專項維修資金。 商品住宅的業主應當在辦理房屋入住手續前,將首期專項維修資金足額存入專項維修資金專戶。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不得代收專項維修資金。
業主在辦理房屋入住手續時,應當提供交存專項維修資金的憑證;未提供憑證的,建設單位不得將房屋交付使用。 業主大會成立前,專項維修資金由物業所在地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代為管理。業主大會成立後,專項維修資金代管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將該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交存的專項維修資金賬面余額劃轉至業主大會在商業銀行開立的維修資金賬戶,並將有關賬目等移交業主委員會。開戶銀行應當與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簽訂監督協議。
業主大會開立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賬戶,應當接受所在地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的分攤辦法,相關業主有約定的,從其約定;無約定的,根據其各自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比例按照下列規定分攤:
(一)用於小區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和更新、改造的,由小區業主按照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比例承擔,並從小區業主交存的維修資金中列支;
(二)用於整幢樓本體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和更新、改造的,由整幢樓業主按照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比例承擔,並從該幢業主交存的維修資金中列支;
(三)用於本單元內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和更新、改造的,由本單元內業主按照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比例承擔,並從該單元業主交存的維修資金中列支。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和更新、改造,涉及尚未售出商品住宅、非住宅的,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尚未售出商品住宅、非住宅的建築面積,分攤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 業主轉讓物業的,專項維修資金中的剩餘部分應當結轉受讓人。
因拆遷或者其他原因造成物業滅失的,剩餘的專項維修資金業主交存的應當退還業主;公有住房單位交存的部分返還售房單位;售房單位不存在的,按照售房單位財務隸屬關系收繳同級國庫。 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並按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處以罰款;所得收益,用於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剩餘部分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
(一)擅自改變物業管理區域內按照規劃建設的公共建築和共用設施用途的;
(二)擅自佔用、挖掘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
(三)擅自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
個人有前款規定行為之一的,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單位有前款規定行為之一的,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 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作出吊銷資質證書、20萬元以上罰款處罰決定的,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聽證的權利。
當事人對行政處罰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本條例中有關專業用語的含義:
(一)自用部位:是指門戶以內的房間、廚房、衛生間、陽台、天井、庭院以及室內牆面等部位;
(二)自用設備:是指門戶以內,業主自用的門窗、衛生潔具和通向總管的供水、排水、燃氣管道、電線以及水、電、氣戶表等設備;
(三)共用部位:房屋承重結構、房屋主體結構、公共門廳、公共走廊、公共樓梯間、內天井、戶外牆壁、屋面、傳達室、治安監控室、消防監控室;
(四)共用設施設備:綠地、道路、化糞池、污水井、雨水井、垃圾中轉站、水泵、水箱、電梯、業主樓層間的供、排水總管、信報箱、消防設施、公共照明設施、監控設施、避雷設施、公用天線、露天停車場、非機動車庫、公用設施設備用房等。 本條例自2010年6月1日起施行。
發布部門:西安市人大(含常委會)發布日期:2010年04月30日實施日期:2010年06月01日(地方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