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畢業生怎樣才能考取民用航空器維修人員執照
學習技術可以考慮一下:
1. 學習技術可以先從自己的興趣愛好來考慮,畢竟這與讀版書是有區別的,學權了技術一定程度上決定著今後你的工作類別,如果你有一門技術,那就往擅長的哪方面去發展,這樣上手快,相對應的工資也會好一點點。當然,如果你沒有特別明顯的技術或者長處,那就先培養技術。
2.首先,考慮好自己的愛好,喜歡做什麼類型的工作,那份工作需要什麼技能,然後去學習,去培養。
3.考慮今後幾年或者5年的發展趨勢,往熱門行業或者新行業去試探,雷軍說站在風口,豬都能飛起來,我同意這句話的,乘風可以破浪,熱門行業和新行業在未來幾年都會有人才短缺的現象。
4.慎重考慮,有始有終,持之以恆,祝你成功。
『貳』 MH/T 3010.3-2006 民用航空器維修事故與差錯適用於航空發動機大修廠嗎
只找到 MH/T 3010.17-2009 民用航空器維修 管理規范 第17部分:民用航空器防靜電維護 MH/T 3011.26-2008 民用航空器維修 地面安全 第26部分
『叄』 民用航空器維修單位合格審定規定的總 則
本規定適用於為在中國登記的航空營運人提供民用航空器或者民用航空器部件維修服務的維修單位(以下簡稱維修單位)的合格審定,以及對獲得維修許可證的維修單位實施的監督檢查.
前款所稱維修單位包括獨立的維修單位、航空營運人的維修單位和製造廠家的維修單位;獨立的維修單位包括國內維修單位、國外維修單位和地區維修單位.
除經中國民用航空總局(以下簡稱民航總局)或中國民用航空地區管理機構(以下簡稱地區民航管理機構)特殊批准外,維修單位未獲得有效的維修許可證,不得對在中國登記的航空營運人提供維修服務和廣告宣傳. 本規定中的用語含義如下:
(一)民用航空器,是指除軍隊、海關和警察等國家機構使用的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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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器維修單位合格審定規定 (民航總局令第 104 號)
器以外的航空器.
(二)航空器部件,是指除航空器機體以外的任何裝於或者准備裝於航空器的部件,包括整台動力裝置、螺旋槳和任何正常、應急設備等.
(三)維修,是指對民用航空器(以下簡稱航空器)或者民用航空器部件(以下簡稱航空器部件)所進行的任何檢測、修理、排故、定期檢修、翻修和改裝工作.航空器或者航空器部件的製造廠家的保修或者因設計製造原因的索賠修理不屬於本規定所稱維修的范圍.
(四)主管檢查員,指民航總局或者地區民航管理機構指定的負責對某個或者某些維修單位進行監督檢查的檢查員.
(五) 獨立的維修單位,是指獨立於航空營運人和航空器或者航空器部件製造廠家,為航空營運人提供航空器或者航空器部件維修服務的維修單位.
(六) 航空營運人的維修單位,是指航空營運人建立的、主要為本營運人的航空器或者航空器部件提供維修服務的維修機構.航空營運人的維修單位在為其他航空營運人提供維修服務時視為獨立的維修單位.
(七)製造廠家的維修單位,是指航空器或者航空器部件製造廠家建立的、其主要維修和管理工作與其生產線結合的維修機構.主要維修和管理工作與其生產線分離的視為獨立的維修單位.
(八)國內維修單位,是指在除香港、澳門或者台灣地區以外的中國境內登記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維修單位.
(九)國外維修單位,是指在外國登記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維修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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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器維修單位合格審定規定 (民航總局令第 104 號)
(十)地區維修單位,是指在香港、澳門及台灣地區登記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維修單位.
(十一)經批準的標准,是指經民航總局或者地區民航管理機構批准或者認可的適航性資料、技術文件、管理規范和工作程序.
(十二)民航總局批准,是指民航總局或者民航總局授權的機構或者個人所進行的批准.
(十三)責任經理,是指維修單位中能對本單位滿足本規定的要求負責,並有權為滿足本規定的要求支配本單位的人員、財產和設備的人員.
(十四)質量經理,是指維修單位中由責任經理授權對維修工作質量進行管理和監督並直接向責任經理負責的人員.
(十五)生產經理,是指維修單位中對維修工作的整體計劃和實施負責的人員.
(十六)放行人員,是指維修單位中確定航空器或者航空器部件滿足經批準的標准,並批准放行或者返回使用的人員.管理部門
民航總局統一頒發民用航空器維修許可證書.
民航總局航空器維修管理職能部門負責民用航空器和航空器部件維修單位的合格審定與監督檢查並負責國外和地區維修單位維修許可證書的簽發與管理;
地區民航管理機構根據民航總局維修管理職能部門的授權負責本地區維修單位維修許可證書的簽發與管理並履行民航總局維修管理職能部門授權的其他維修單位的合格審定和監督檢查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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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器維修單位合格審定規定 (民航總局令第 104 號) 民航總局和地區民航管理機構依據職責和授權對維修單位的維修工作實施審查和監督檢查.審查和監督檢查可以採用下列形式:
(一)因維修單位申請頒發或者變更維修許可證而進行的審查;
(二)對國內維修單位進行的年度檢查和對國外或者地區維修單位進行的為延長維修許可證有效期而進行的審查;
(三)主管檢查員進行的定期和不定期檢查或者抽查;
(四)民航總局或者地區民航管理機構組織的聯合檢查;
(五)因涉及維修單位的維修工作質量而進行的調查;
(六)民航總局或者地區民航管理機構認為必要的其他監督、檢查或者調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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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器維修單位合格審定規定 (民航總局令第 104 號)
『肆』 關於民用航空器維修人員執照的申請
你能夠報名,就說明你的經歷已經滿足執照要求了。申請的時候你兩個經歷都要寫。但是不需要你的原單位質量經理簽字。只要你現在單位的質量經理簽字就可以了。
『伍』 成為一名飛機的機務維修人員需要哪些證書才能上崗
需要《民用航空器維修人員執照》。
民用航空器維修人員執照,包括基礎部分和機型部分,由民航地區管理局授權人員簽署的,適用於民用航空器的維修、部件修理的人員執照的頒發。根據《民用航空器維修人員執照管理規則》的規定,適用於從事在中國登記的民用航空器的維修、部件修理的人員執照的頒發。
維修人員執照申請人向考管中心提出申請,經批准參加筆試、口試及基本技能考試,合格後向考管中心提出申請,經批准獲得維修人員執照基礎部分。維修人員執照機型部分申請人應當向民航地區管理局提出申請,由民航地區管理局授權人員簽署。
(5)民用航空器維修管理中心擴展閱讀:
民用航空器維修要求規定:
1、考試包括筆試、口試和基本技能考試。筆試、口試和基本技能考試成績70分(含)以上為合格。
2、考試科目按照考試大綱劃分,考試不合格者可以在90天後參加補考,考試成績有效期為5年。持有民航局批準的培訓機構頒發的基礎培訓或基本技能培訓合格證書等同於基本技能考試合格。
3、從事所申請專業的航空器維修工作累計在3年(含)以上,其中在申請之日前1年應當持續從事所申請專業的民用航空器維修工作。其維修經歷應當包括民用航空器維修實踐工作,內容應當涵蓋基本技能和具有代表性的維修任務。
『陸』 飛機維修執照
有STR應該是可以考ME-TA的,而且M9M10不用考了。你可以向考管中心咨詢一下。http://www.skyexam.com/打電話或在咨詢互動-問題解答里發帖子提問。
(1)民用航空器維修人員執照考試申請條件
a.年滿18 周歲,身體健康;且
b.具有中專(含)以上航空技術相關專業學歷(注1),並且獨立從事所申請專業的航空器維修工作(注2)累計在2 年(含)以上,其中在申請之日前1 年應當持續從事所申請專業的民用航空器維修工作;或
c.不具備b 款所述學歷,獨立從事所申請專業的航空器維修工作累計在3 年(含)以上,其中在申請之日前1 年應當持續從事所申請專業的民用航空器維修工作。或
d.經過CCAR-147部批準的培訓機構培訓並獲得其頒發的所申請專業基礎培訓合格證書。
e.能正確讀、寫申請專業相關技術文件和管理程序使用的文字。
注1:b 款所述「航空技術相關專業學歷」包括所有機械、化工、電子、電氣等工科類專業學歷。
注2:b 款所述「航空器維修工作」可以包括:
①在非民用的航空器上的維修工作;
②申請人在已獲CCAR-145 維修許可批準的維修單位(以下簡稱維修單位)內從事維修相關(質量控制、工程技術、生產計劃、技術培訓)的工作;
③申請人在已獲批準的航空運營人的維修系統內從事維修相關(工程技術、維修計劃和控制、質量管理、培訓管理)工作;
④申請人在已獲得CCAR-147 批準的維修培訓機構內從事維修專業教學的工作;
⑤從事適航維修管理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