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杭州市拱墅區(新)原杭重機廠橋邊第二生活區,有拆了重建的規劃嗎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08-05
② 暴雨後房屋漏水找誰修你交的錢派上用場了
很多購房者的住宅在暴雨後開始漏水了,那麼,維修資金應該誰來出呢?遇到這種情況,可以申請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具體申請流程如下:
一、提出申請
1、申請人
維修資金尚未劃轉至業主大會專用賬戶的,由物業服務企業提出申請;
已劃轉至業主大會專用賬戶的,由業主委員會提出申請;
如果上述兩方並不按規定提出申請,業主可自行提成申請。
2、受理方:向屬地區縣建委(房管局)提出申請
3、所需資料
應急維修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申請表;
應急維修工程預算書;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支取明細表或分攤明細表;
所選施工單位不在本市應急維修施工單位名錄的,需提交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副本和復印件。
二、等待審批
需要經過房管局批准,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區縣管理部、業主大會開戶銀行應當在接到區縣建委或房管局的批復意見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辦理支付。
三、企業施工
選定施工單位進行施工。
需要注意以下2個事項:
1、 在保質期內,房屋出現漏水現象應該由開發商來負責,不需要業主自己掏錢。一般來說,防水和保溫工程的質保期限為不低於5年;
2、 應急維修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費用,由產權人按照各自擁有物業建築面積的比例分攤。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6-07-27,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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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我家樓頂漏雨,物業已經啟動維修基金了,但說我家啟用過應急維修不能再給修了,有這種說法嗎
你查看一下你們當地的《房屋維修基金管理辦法》,動用維修基金要全體利害關系業主簽字,房管局審批才可以用。物業說的用維修基金情況可能並不存在,只是拖住你的說辭而已,物業可能有幾個困難,第一施工單位遲遲不來人修,第二物業自己修不成,沒這個材料和技術,第三修理費用和難度較大(一般由樓體的結構平移沉降造成的內部裂縫);第四原始施工時偷工減料了,自己腦補,糟糕的情況會很多。
下面分析一下誰來修?如果是獨棟別墅,屋頂部分是你私有財產,過了保修期(一定是過了保修期,保修期在兩書里)需要你自己維修;如果是高層的屋面向你家漏水,先看買房時候的「《兩書》『』屋面防水一般保修5年,非人為破壞的不存在費用問題,由開發商建設單位維修(他們也可委託物業維修,但要看兩書中有無授權或明示);
現在你大概明白物業為什麼在扯皮了,拿著「兩書」和《前期物業協議》到你所在地房管部門物業科反應情況;利用媒體;發動其他類似情況業主(我覺得你們小區這事兒不像個例)
希望早點解決。
④ 小區內違規搭建房屋向哪個部門投訴
「小區里出現了違章搭建、佔用消防通道的問題,業主有意見,但是不知道哪個部門主導,也不知道該找誰,只能找物業公司。而我們物業公司在處理這些問題上又像『軟腳蟹』,出不了力。」省城一家大型物業公司的負責人告訴記者,物業管理條例中明確禁止了違章搭建,但由於沒有明確的監管部門,便「落到了空里」。從2009年開始,他所服務的小區就不斷出現違章搭建,但物業公司沒有執法權,面對業主違章搭建的行為,只能勸說制止。「物業和違章搭建的業主有了矛盾,被侵犯公共利益的業主又怪物業不作為,這就成了矛盾的焦點。」
業主對小區物業管理工作的行業監管部門職責區分不清,對自身權益受到侵害後不知向哪個行政部門投訴,造成違法行為不能及時查處,導致小區的公共利益和秩序受到損害。針對這類問題,新的《辦法》明確了住房保障、城管執法、城鄉建設、公安消防、公安機關、質檢、物價、市公用部門以及經濟與信息化等9部門對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各類違法違規行為的監管責任,並要求各部門在小區內設立投訴電話,及時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
針對小區管理和物業服務中矛盾糾紛多發的問題,《辦法》要求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牽頭建立物業管理聯席會議制度,以協調處理物業管理中出現的重大問題和突發事件。同時,《辦法》還建立了物業企業信用信息管理制度,通過將物業企業的信用信息公示以及納入企業業績評價等措施,督促物業企業不斷提升自身服務水平。
「小區的管理不是單純的物業管理,而是社會管理,需要各個部門的參與。以前管理責任主體不明確,問題的處理也無法落到實處。此次《辦法》中進行了明確,誰的孩子誰抱走,物業管理也推進了實質性的一步。」濟南市住房保障與房產管理局相關負責人說。
新建物業設質量保修金
「一些小區建成後,前期開發商遺留的工程質量缺陷、配套設施不健全、承諾事項不兌現等問題轉嫁給物業企業,這是引發業主與物業企業矛盾和糾紛越來越多的主要根源之一。」濟南市住房保障與房產管理局相關負責人說,物業新規中強化了開發商的義務,對保修期內出現質量缺陷的物業,由房地產開發企業負責保修。
在物業交付使用前,新的《辦法》規定,前期物業服務企業承接新建物業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物業服務用房等進行檢查和驗收,形成書面查驗記錄並加蓋公章予以確認。
現場查驗中,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將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不符合約定或者規定的情形,書面通知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及時解決並組織物業服務企業復驗。物業承接查驗記錄應當作為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附件。
對於新建物業實行質量保修金制度,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新建物業交付前一次性繳存質量保修金。房地產開發企業在物業保修期內未及時履行保修義務的,業主或者物業服務企業可申請使用物業質量保修金予以維修。保修期滿後,物業質量保修金余額及孳息應當及時退還。物業質量保修金制度具體實施辦法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市城鄉建設部門制定。
房屋應急維修范圍擴大
對於物業維修資金繳存方式,新的《辦法》中也進行了創新。「房產開發商建了100套房子,如果有50套沒有賣出去,這些房子沒辦房產證,維修資金沒建立,維修資金就沒法使用。」濟南市住房保障與房產管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業主購房後辦理房產證的時間不同,也就影響了維修資金的使用。
《辦法》將維修資金的繳存提前,規定住宅物業和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物業的業主應當在辦理房屋入住手續前,將首期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存入商品住宅維修資金專戶,尚未繳存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房屋,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辦理房屋產權初始登記時一次性繳存。
同時,對於應急維修資金的使用,新的《辦法》也進行了明確,並擴大了應急維修的使用范圍,「之前的辦法中規定屋面漏雨、電梯安全隱患、消防設施出現故障等可以使用應急維修資金,但是除了明確的這三項外,『等』字包括的則比較模糊。」該負責人說,新《辦法》中規定了可能危及業主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可以按應急維修程序支取使用維修資金,這就包括屋面漏雨、外牆滲水、下水管道破裂、外牆面脫落、道路塌陷等經業主委員會或者社區居民委員會核實的;電梯運行存在安全隱患的;消防設施出現故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下達消防監督檢查記錄或者出具責令限期整改通知書的。按應急維修程序支取維修資金的,待安全隱患處置妥當後,維修資金使用情況應當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向業主公示
⑤ 哪些情況下可以應急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是專項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大修、中修及回更新、改造的資金答,不得挪作他用。住宅共用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礎、承重牆體、柱、梁、樓板、屋頂以及戶外的牆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共用設施設備一般包括電梯、消防設施、道路、下水管、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設備及其使用的房屋、監控系統等。
⑥ 住建局投訴電話12319
摘要 12319是城建服務熱線,是國家建設部和信息產業部確定的全國建設行業公益服務專用電話號碼,涵蓋公交、供水、燃氣、供熱、違章建築等各個方面。
⑦ 什麼情況下可以申請使用應急住宅專項維修基金
第三章使用
第十八條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應當專項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九條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應當遵循方便快捷、公開透明、受益人和負擔人相一致的原則。
第二十條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按照下列規定分攤:
(一)商品住宅之間或者商品住宅與非住宅之間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由相關業主按照各自擁有物業建築面積的比例分攤。
(二)售後公有住房之間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由相關業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單位按照所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比例分攤;其中,應由業主承擔的,再由相關業主按照各自擁有物業建築面積的比例分攤。
(三)售後公有住房與商品住宅或者非住宅之間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先按照建築面積比例分攤到各相關物業。其中,售後公有住房應分攤的費用,再由相關業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單位按照所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比例分攤。
第二十一條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和更新、改造,涉及尚未售出的商品住宅、非住宅或者公有住房的,開發建設單位或者公有住房單位應當按照尚未售出商品住宅或者公有住房的建築面積,分攤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
第二十二條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劃轉業主大會管理前,需要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按照以下程序辦理:
(一)物業服務企業根據維修和更新、改造項目提出使用建議;沒有物業服務企業的,由相關業主提出使用建議;
(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列支范圍內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討論通過使用建議;
(三)物業服務企業或者相關業主組織實施使用方案;
(四)物業服務企業或者相關業主持有關材料,向所在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申請列支;其中,動用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向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申請列支;
(五)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或者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審核同意後,向專戶管理銀行發出劃轉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通知;
(六)專戶管理銀行將所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劃轉至維修單位。
第二十三條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劃轉業主大會管理後,需要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按照以下程序辦理:
(一)物業服務企業提出使用方案,使用方案應當包括擬維修和更新、改造的項目、費用預算、列支范圍、發生危及房屋安全等緊急情況以及其他需臨時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情況的處置辦法等;
(二)業主大會依法通過使用方案;
(三)物業服務企業組織實施使用方案;
(四)物業服務企業持有關材料向業主委員會提出列支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其中,動用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向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申請列支;
(五)業主委員會依據使用方案審核同意,並報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備案;動用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經負責管理公有住房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審核同意;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或者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發現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
規章和使用方案的,應當責令改正;
(六)業主委員會、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向專戶管理銀行發出劃轉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通知;
(七)專戶管理銀行將所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劃轉至維修單位。
第二十四條發生危及房屋安全等緊急情況,需要立即對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維修和更新、改造的,按照以下規定列支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劃轉業主大會管理前,按照本辦法第二十二條第四項、第五項、第六項的規定辦理;
(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劃轉業主大會管理後,按照本辦法第二十三條第四項、第五項、第六項和第七項的規定辦理。
發生前款情況後,未按規定實施維修和更新、改造的,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可以組織代修,維修費用從相關業主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分戶賬中列支;其中,涉及已售公有住房的,還應當從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中列支。
第二十五條下列費用不得從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中列支:
(一)依法應當由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承擔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更新和改造費用;
(二)依法應當由相關單位承擔的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管線和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費用;
(三)應當由當事人承擔的因人為損壞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所需的修復費用;
(四)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應當由物業服務企業承擔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養護費用。
第二十六條在保證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用於購買國債。
利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購買國債,應當在銀行間債券市場或者商業銀行櫃台市場購買一級市場新發行的國債,並持有到期。
利用業主交存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購買國債的,應當經業主大會同意;未成立業主大會的,應當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業主同意。
利用從公有住房售房款中提取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購買國債的,應當根據售房單位的財政隸屬關系,報經同級財政部門同意。
禁止利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從事國債回購、委託理財業務或者將購買的國債用於質押、抵押等擔保行為。
第二十七條下列資金應當轉入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滾存使用:
(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存儲利息;
(二)利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購買國債的增值收益;
(三)利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業主所得收益,但業主大會另有決定的除外;
(四)住宅共用設施設備報廢後回收的殘值。
⑧ 物業緊急維修的范圍有哪幾項內容
發生五種情況物業復應進行緊制急維修
1.電梯運行系統中涉及的設施設備存在安全隱患,電梯專業檢測機構出具整改通知書的;
2.給水排水系統中涉及的設施設備存在安全隱患,或發生故障,造成大面積停水,房屋行政主管部門出具整改通知書的;
3.消防系統中涉及的設施設備存在安全隱患或發生故障,消防部門出具整改通知書的;
4.屋頂、屋面、外牆面發生滲漏、地下室發生積水,嚴重影響業主房屋正常使用,經房管部門指定的房屋質量滲漏認定機構出具證明的;
5.房屋外牆存在脫落、剝落等隱患,經專業房屋質量檢測單位出具證明的。
小區若存在電梯安全隱患等五類情況,物業都應該進行緊急維修。
⑨ 住宅遇四類情況申請應急資金 不需要業主簽字
樓房遇到問題怎麼辦?小區共用設施設備維修申請專項維修資金需要「雙三分之二」業主簽字嗎?
住戶如果遇到四類突發情況需要緊急搶修,可申請應急解危專項維修資金,且不需要「雙三分之二」業主簽字。應急解危專項資金以物業小區為單位統一記賬、統籌使用,無需「雙三分之二」業主簽字確認,只要認定屬於應急資金使用范圍的,由業主委員會簽署意見即可申請使用,能夠有效發揮該資金的應急保障作用。
應急解危專項資金可用於突發緊急情況的搶修,包括以下四類情形:
一是局部屋面和外牆滲漏、外牆脫落等受益范圍、責任人無法界定的;
二是突發電梯故障、排水管道破裂漏水等影響業主正常使用和住用安全的;
三是消防設施、設備監控系統、圍牆、大門損壞,局部道路破損、塌陷,影響業主正常使用和住用安全的;
四是經業主大會同意的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緊急維修項目。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應當由物業服務企業承擔的維修內容除外。
如果小區要維修的部位不屬於應急解危專項資金使用范圍,需要申請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申請使用必須經「雙三分之二」業主簽字確認。「雙三分之二」業主是指: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申請時需要多少業主的「雙三分之二」簽字同意,應取決於維修部位、維修范圍所涉及的受益范圍。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6-04-25,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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⑩ 房屋發生漏水 小區沒有物業該如何申請房屋維修金
沒有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單位的,可以由社區居民委員會提出申請,住房城鄉建設(房地產)部門或者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組織代修,代修費用從維修資金賬戶中列支。
同時,根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有關規定,未成立業主委員會的住宅物業管理區域,可以由社區居委會代行本辦法規定的業主委員會的職責。根據《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有關規定,街道辦事處應當核實維修資金應急使用申請相關情況,參與竣工驗收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