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物業專項維修資金賬戶的錢可以取出來嗎
維修資金資金賬戶的錢不能取,在用的時候是直接撥付到維修單位的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最後一款都規定,履行相關手續後,由專戶管理銀行直接劃轉到維修單位。
維修資金的錢可以返還。
第二十九條房屋滅失的,按照以下規定返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一)房屋分戶賬中結余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返還業主;
(二)售房單位交存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賬面余額返還售房單位;售房單位不存在的,按照售房單位財務隸屬關系,收繳同級國庫。
❷ 住建局下屬物業維修資金管理中心怎麼樣
一般來這類單位都屬於行政源機關下屬事業單位,這類事業單位又分為:參照公務員管理、財政全額撥款、差額撥款、自收自支。 現在事業單位新進人員也需要通過招考和錄用,招考又分為筆試和面試,參照公務員招考方式。 如果您打算報名參加考試,或者是軍隊轉業需要選擇安置單位,建議您選擇行政機關公務員崗位,或是參照公務員管理和財政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
❸ 沒有物業怎麼申請房屋維修基金
可以去當地的物業維修資金管理中心查
有沒有維修資金跟有沒有物業是沒關系的,維修資回金是你在買房的答時候就要交的。
維修基金使用條件:
1、維修基金只有在保修期滿後,對物業公共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大修、更新、改造時才能使用。具體業主按照投票權的確定標准分攤費用比例。
2、維修基金閑置時,除用於購買國債或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基金範圍外,禁止挪作他用。
3、特殊使用:
(1)物業管理公司可從維修基金中暫借相當於一個月的物業日常維修、更新費用的備用金;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2)住宅需要大修或者專項維修、更新的,可支取施工承包合同中約定的預付款,但預付款最高不得超過工程款總額的30%。
(3)業主委員會可以在物業管理企業的帳戶上留有相當於一個月活動經費的備用金,業主大會另有決定的除外。
❹ 在物業維修資金管理中心工作怎麼樣事業單位,事業編制。多謝!
那真是上輩子燒了高香啦!
住宅維修資金制度是國家政策,每年各地的維修資金有增值收益,可以用來做學習、辦公經費用,有堅強的經濟後盾,前程可以說是無憂無慮,你說好不好呀?
❺ 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部門 是哪些部門
業主委員會,業主大會,房地產主管部門
❻ 如何查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余額
進入維修資金管理系統 輸入用戶名 密碼 就可以查看 也可以按業主個人信息查詢 或 到房產局查詢。
希望採納
❼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中心是什麼性質的單位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正常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維護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所有者的合法權益,根據《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商品住宅、售後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監督,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是指專項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和更新、改造的資金。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住宅共用部位,是指根據法律、法規和房屋買賣合同,由單幢住宅內業主或者單幢住宅內業主及與之結構相連的非住宅業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礎、承重牆體、柱、梁、樓板、屋頂以及戶外的牆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
本辦法所稱共用設施設備,是指根據法律、法規和房屋買賣合同,由住宅業主或者住宅業主及有關非住宅業主共有的附屬設施設備,一般包括電梯、天線、照明、消防設施、綠地、道路、路燈、溝渠、池、井、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等。
第四條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實行專戶存儲、專款專用、所有權人決策、政府監督的原則。
第五條
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負責全國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指導和監督工作。
折疊編輯本段第二章交存
第六條
下列物業的業主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一)住宅,但一個業主所有且與其他物業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除外;
(二)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區外與單幢住宅結構相連的非住宅。
前款所列物業屬於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單位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第七條
商品住宅的業主、非住宅的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
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地區情況,合理確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並適時調整。
第八條
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一)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房改成本價的2%。
(二)售房單位按照多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20%、高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30%,從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第九條
❽ 溫州市房管局的主要職能
一、房管局職能:
1.宣傳、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住宅與房地產業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結合本市實際擬訂地方性實施管理辦法;監督檢查住宅與房地產業法律、法規、政策、措施的執行情況,調查處理違法行為;負責房產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
2.根據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目標和規劃,編制全市住宅與房地產業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工作計劃,並指導和組織實施;負責住宅建設的統計工作。
3.負責擬訂全市廉租住房建設規劃、實施計劃並組織建設;參與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參與擬訂市區房地產開發地塊出讓方案;參與核定商品房政府指導價格和經濟適用住房的銷售價格;負責定期公布房屋重置價格;負責管理直管公房。
4.負責房屋產權、產籍管理工作,核發房屋有關權屬證書;管理房屋產籍檔案;監督房地產測繪活動,審核房屋測繪成果。
5.依法監督、規范全市房產市場;負責全市商品房預售管理工作;管理房產轉讓、抵押、租賃、房產交易價格評估和中介服務工作;發布房產市場信息。
6.負責城市房屋拆遷、裝修、修繕的管理;負責房屋安全管理和危險房屋鑒定;負責全市房屋白蟻防治工作。
7.負責全市物業管理的行業管理工作;參與住宅小區的規劃設計、竣工驗收和交付使用驗收;負責由市統一組織實施開發建設的大型住宅和重要建築物的物業管理;負責物業管理項目招投標和物業維修資金的管理工作;參與擬定物業管理企業收費項目和收費標准。
8.指導單位自管房的管理工作;負責落實各類房屋政策工作和代管房的管理工作。
9.負責對各縣(市、區)的房產管理工作的監督和指導;歸口管理直屬單位,負責對局屬國有資產的監督和管理。
10.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城市建設統計年報工作。
11.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房改辦職能:
1.房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及配套政策規定,並組織實施;貫徹執行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浙江省住房公積金條例》,全面推行和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2.根據我市住房發展中遠期規劃,研究制訂我市解決中、低收入者等各類人員住房問題的有關政策,並建立住房檔案①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住房制度改革的方針、政策和規定,擬定我市住和房改信息網路。
3.研究制訂住房貨幣化分配的政策並組織實施;制訂住房租金改革中長期規劃;負責實施公有住房租金調整工作;核定公有住房出售價格,審批公有住房出售;指導檢查和監督公有住房售後眾用部位維修資金的使用和配合房改房進入市場的管理工作。
4.編制、申報保障性住房建設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對象的確認核准;參與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管理和對經濟適用住房的核價。
5.建立房改的監督機制,負責市級機關、企事業單位幹部和各縣(市、區)副縣級以上幹部的住房管理,協助查處違反房改政策的行為。
6.指導、監督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的工作和各縣(市、區)房改工作。
7.承辦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8.辦理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❾ 房屋維修基金,歸那個部門管理,怎麼樣去查
維修復資金又稱「公共維制修資金」「住宅專項維修資金金」,是指住宅物業的業主為了本物業區域內公共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事項而繳納一定標準的錢款至專項帳戶,並授權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管理單位使用的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