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市政管理服務中心事業單位改革問題
此次改革,事業單位被劃分為三類:「參照公務員 類」,即承擔政府職能 的事業單位劃入政府序列;「自收自支」類,即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將被推向市場;「財政補貼 」類即公益性事業單位。那麼全額撥款和參公管理的事業單位被劃為行政類,改革後會變成機關,但你們不會一下都變成公務員,會逐步有條件的慢慢解決。
⑵ 市政管理處是什麼單位
市政單位包括市政管理單位和市政施工單位。市政管理單位是行政單位或事業單位,市政施工單位則是企業單位。
市政管理單位一般是指市政公用局或市政管理處、市排水管理處。市政公用局是行政單位,隸屬於市政府或城建委;市政管理處、市排水管理處是財政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隸屬於市城管局或城建局。主要負責城區主要道路、橋梁、城市公共照明設施、隧道地道等市政設施的養護管理工作,停車場使用管理工作,以及負責本市城市規劃區內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的管理工作,還承擔城區防汛防颱等工作。下屬的有市政道路管理所、市政照明管理所、市政橋梁管理所、市政隧道地道管理所、市政排水監督管理所(城區防汛防颱管理所)、市政設施研究所等基層單位。
市政施工單位一般是指各類市政工程公司,如果是國有企業,則隸屬於市政公用局或市政管理處、市排水管理處的下屬單位,但現在大多數都是民營企業,主要負責城市生活配套的各種公共基礎設施的建設和維修。
市政一般是指城市市政基礎設施,是建設城市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重要保證。城市市政基礎設施是城市發展的基礎,是持續地保障城市可持續發展的一個關鍵性的設施。它主要由交通、給水、排水、燃氣、環衛、供電、通信、防災等各項工程系統構成。主要包括:
(一)城市道路及其設施:城市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人行道、公共停車場、廣場、管線走廊和安全通道、路肩、護欄、街路標牌、道路建設及道路綠化控制的用地及道路的其它附屬設施。
(二)城市橋涵及其設施:城市橋梁、隧道、涵洞、立交橋、過街人行橋、地下通道及其它附屬設施。
(三)城市排水設施:城市雨水管道、污水管道、雨水污水合流管道、排水河道及溝渠、泵站、污水處理廠及其它附屬設施。
(四)城市防洪設施:城市防洪堤岸、河壩、防洪牆、排澇泵站、排洪道及其它附屬設施。
(五)城市道路照明設施:城市道路、橋梁、地下通道、廣場、公共綠地、景點等處的照明設施。
(六)城市建設公用設施:城市供水、供氣(煤氣、天然氣、石油液化氣)、集中供熱的管網、城市公共交通的供電線路及其它附屬設施。
⑶ 市政設施管理處屬於什麼單位,管理科需要干什麼,單位怎麼樣。
市政設施管理處屬於事業單位,
工程技術管理科職能:負責建設項目招標管理工作;負責城區道路、橋梁、路燈的建設項目施工組織與管理;編制和審核市政設施工程預(決)算;按年度工作計劃負責紅線內的房屋及公用設施的拆遷和協調工作;負責參與施工單位簽訂施工協議和工程合同並監督實施;負責市政工程施工的技術管理和市政設施安全技術鑒定等工作。
市政設施管理科職責:負責市區道路、橋梁、路燈的巡視與管理,路政執法,挖道路審批;負責城建12319分指揮中心工作。
⑷ 市政養護管理處具體是干什麼工作的
其具體工作內來容如下:
1、負責實自施城市市政設施行業管理,編全市市政設施維護計劃、大中修工程計劃及相應的經費計劃並組織市場化運作,指導、協調並檢查考核全市市政設施養護工作,評估全市市政設施狀況;
2、參與定市政設施綜合養護招投標管理辦法,參與市政設施養護市場管理和招投標監管;
3、負責市政設施政府行政許可後的過程監管及市政設施的日常巡查監管;
4、負責全市排水系統、路燈照明、城市亮化、道路系統的綜合調度和監控,負責全市市政設施佔用、挖掘費用的徵收工作。
(4)遼陽市政維修管理中心擴展閱讀:
市政局管網科負責內容
1、制定城區雨水、污水處理規劃,明確排水與污水處理目標與標准,排水量與排水模式,污水處理與再生利用、污泥處理處置要求,編制城鎮內澇防治專項規劃;
2、負責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的規模、布局、建設時序和建設用地以及保障措施等。
3、負責城區排水管網疏浚;
4、負責排水許可證和接溝許可證的頒發、撤銷和監督管理;組織違規排放行為的查處;
5、負責污水處理費徵收的指導、協調工作;指導城區其它各專業管線規劃建設與維護時序。
⑸ 市政設施維護管理所是做什麼的呀
管理市政設施,提高設施功效,維護管理城區市政設施及其它附屬設施、城區公用專排水和公屬用照明設施等。
例:某縣市政設施管理所工作職責
1、負責城市市政基礎設施的管理維護工作(道路照明設施管理維護,道路、橋梁維護管理,園林綠化維護管理等);
2、負責城市排水監測工作;
3、參與城區防訊工作;
4、負責城市公園管理工作;
5、負責市政設施工程項目的竣工驗收工作;
6、參與市政(含路燈)公共廣場和園林綠化設施范圍內設置各類牌桿、燈飾、廣告佔用場地的審批,參與審批大型戶外廣告的設置;
7、參與城區管轄的道路(含人行道)園林綠化、渠箱的佔用和開挖的審批,負責組織修復工作。
8、完成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⑹ 市政管理所是做什麼工作的
其具體工作內容如下:
1、負責實施城市市政設施行業管理,編制全市市政設施維護計劃、大中修工程計劃及相應的經費計劃並組織市場化運作,指導、協調並檢查考核全市市政設施養護工作,評估全市市政設施狀況;
2、參與制定市政設施綜合養護招投標管理辦法,參與市政設施養護市場管理和招投標監管;
3、負責市政設施政府行政許可後的過程監管及市政設施的日常巡查監管;
4、負責全市排水系統、路燈照明、城市亮化、道路系統的綜合調度和監控,負責全市市政設施佔用、挖掘費用的徵收工作。
⑺ 遼寧省遼陽市白塔區行政服務大廳 新地址
白塔區政府行政服務中心是白塔區政府為貫徹執行《行政許可法》,轉變政府職能,簡化辦公程序,建立公共服務體系,加快服務型政府的建設步伐,為公眾提供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公共服務,提高為企業和市民辦事效率而設立的一個綜合性服務機構。中心位於遼陽市民主路33號,建築面積1200平方米。
中心以「建立辦事高效、運轉協調、行為規范的行政管理體系,提高為人民服務水平」為指導,以方便企業,服務經濟,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為宗旨。
中心進駐部門有17個,辦理各類審批服務事項61項,集社會事務服務、經濟服務、投資軟環境和信息網路服務四大功能於一體。
中心採用「櫃台式、窗口式」的服務模式,其運行方式實行全程辦事代理制,即「一門受理送達、幹部全程代辦、實行統一收費、限時滿意辦結」的運作方式。中心實行「即辦事項直接辦理制、一般事項承諾辦理制、重大事項聯合辦理制、上報事項負責辦理制、控制事項明確答復制、特急事項特別辦理制」的辦事制度。
中心堅持面向市場,以改革創新精神定位自身職能,實行「首問責任、公開辦證、限時辦結、規范收費」的服務承諾,以公平、公正、公開的市場規則,為本區注冊登記的企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提供便捷高效的一體化服務。
中心將自覺接受群眾監督,實行辦事制度、辦事程序、收費標準的「三公開」,不斷改進工作,努力將中心辦成企業歡迎、社會滿意、政府規范服務的示範窗口。
⑻ 遼陽市公共行政服務中心怎麼樣
簡介:根據《中共遼寧省委、遼寧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遼陽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遼委〔2004〕24號)和2005年6月29日市委常委會議精神,設置遼陽市公共行政服務中心(簡稱「中心」),正縣級建制。 遼陽市公共行政服務中心是負責組織協調各行政管理部門、服務機構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提供「一站式」服務的市政府直屬行政機構。
注冊資本:151.5萬人民幣
⑼ 道路壞了找哪個部門來修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對此有規定:
第八條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主管全國公路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公路工作;但是,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對國道、省道的管理、監督職責,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鄉道的建設和養護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可以決定由公路管理機構依照本法規定行使公路行政管理職責。
第二章公路規劃
第十二條公路規劃應當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以及國防建設的需要編制,與城市建設發展規劃和其他方式的交通運輸發展規劃相協調。
第十三條公路建設用地規劃應當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當年建設用地應當納入年度建設用地計劃。
第三章公路建設
第二十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應當依據職責維護公路建設秩序,加強對公路建設的監督管理。
(9)遼陽市政維修管理中心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
第二十三條公路建設項目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行法人負責制度、招標投標制度和工程監理制度。
第二十四條公路建設單位應當根據公路建設工程的特點和技術要求,選擇具有相應資格的勘查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和工程監理單位,並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和公路工程技術標準的要求,分別簽訂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
承擔公路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單位、勘查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和工程監理單位,必須持有國家規定的資質證書。
第二十五條公路建設項目的施工,須按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的規定報請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批准。
第二十六條公路建設必須符合公路工程技術標准。
承擔公路建設項目的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和工程監理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落實崗位責任制,並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公路工程技術標準的要求和合同約定進行設計、施工和監理,保證公路工程質量。
第二十七條公路建設使用土地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公路建設應當貫徹切實保護耕地、節約用地的原則。
第二十八條公路建設需要使用國有荒山、荒地或者需要在國有荒山、荒地、河灘、灘塗上挖砂、採石、取土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撓或者非法收取費用。
第二十九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公路建設依法使用土地和搬遷居民,應當給予支持和協助。
第三十條公路建設項目的設計和施工,應當符合依法保護環境、保護文物古跡和防止水土流失的要求。
公路規劃中貫徹國防要求的公路建設項目,應當嚴格按照規劃進行建設,以保證國防交通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