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一二三級防水標准
一二三級防水標准分別如下:
一級防水標准:不允許滲水,結構表面無濕漬。這是最為嚴格的防水標准,主要適用於人員長期停留的場所,如住宅、辦公用房等。也適用於因有少量濕漬會使物品變質、失效的貯物場所,以及嚴重影響設備正常運轉和危及工程安全運營的部位,如配電間、地鐵車站等。此外,極重要的戰備工程也應達到一級防水標准。
二級防水標准:不允許漏水,結構表面可有少量濕漬。這一標准適用於人員經常活動的場所,如商場、公共走廊等。在有少量濕漬的情況下,不會使物品變質、失效的貯物場所也適用此標准。此外,基本不影響設備正常運轉和工程安全運營的部位,如一般生產車間、地下車庫等,也應達到二級防水要求。需要注意的是,工業與民用建築中濕漬總面積不大於總防水面積的0.1%,單個濕漬面積不大於0.1㎡,而在其他地下工程中,濕漬總面積則不大於防水面積的0.2%。
三級防水標准:允許有少量漏水點,但不得有線流和漏泥砂。這一標准主要適用於人員臨時活動的場所,如公共衛生間、臨時倉庫等。同時,一般戰備工程和對滲漏水要求不高的部位也可採用三級防水標准。具體來說,單個濕漬面積不大於0.3㎡,單個漏水點的漏水量不大於2.5L/d,且任意100㎡防水面積不超過7處漏水點。
總的來說,一二三級防水標准根據工程的重要性和使用功能來確定,以確保建築物或構築物在不同環境和使用條件下的防水效果。在選擇防水材料和進行構造設計時,應充分考慮防水等級的要求,以達到預期的防水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