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這個是消防的壓力表,看這壓力正常嗎多少正常,這個壓力表顯示的壓力什麼意思
這個是自動噴淋系統末端試水的壓力表的,這個是正常的,要求的是不低於0.05mpa即可,顯示的是0.15mpa的壓力的。
超過12kg消防系統報警閥和水流指示器失效,所以是必須不能超過,末端試水在每套報警閥的立管最高的一層,每套一個。
1kgf/cm2=0.1MPa,這個壓力表單位是MPa,指針指向0.4MPa就是4公斤。
(1)消防水壓040mp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高層廠房或倉庫、高架倉庫和體積大於25000m3 的商店、體育館、影劇院、會堂、展覽建築,車站、碼頭、機場建築等,不應小於13.0m;其它建築,不宜小於7.0m;就是說一般的公共場所水壓0.1MPa,人員密集的場所0.13MPa,其他場所0.07MPa。
隨著消防安全管理的規范和完善,由原先的人為觀察到儀器准確客觀的記錄將成為必然趨勢,國外的應用已經非常普遍。適用於這個場合的產品可以用消防栓壓力記錄儀、壓力表等。
2. 消防正常水壓多少公斤
消防水管的水壓應該處於1公斤以上(不小於0.10MPa)。
《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規范》第7.1.3條規定:室內消防給水應採用高壓或臨時高壓給水系統,當室內消防用水量達到最大時,其水壓應滿足室內最不利點滅火設施的要求。
水壓強度試驗的測試點設在管網的最低點。對管網注水時,應先將管網內的空氣排凈,並緩緩升壓。達到試驗壓力後,穩壓30分鍾,目測管網,應無泄漏和無變形,且壓力降不應大於0.05Mpa。水壓強度試驗和管網沖洗合格後進行水壓嚴密性試驗。試驗壓力為設計工作壓力,穩壓24小時,無泄漏為合格。有吊頂則在封吊頂前進行試壓,為了不影響吊頂裝修進度分層分段試壓,試壓完後沖洗管道,合格後可封閉吊頂。吊頂材料在管箍甩口處開一個30mm的孔,把預留口露出,吊頂裝修完後把絲堵卸下安裝噴灑頭。管道可分層分段進行,上水時最高點要有排氣裝置,高低點各裝一塊壓力表,上滿水後檢查管路有無滲漏,應在加壓前緊固,升壓後再出現滲漏時做好標記,卸壓後再處理,必要時卸水處理。冬季試壓環境溫度不得低於5℃,夏季試壓盡量不直接用外線上水,防止結露。試壓合格後及時辦理驗收手續。消防管道在試壓完畢後可連續做沖洗工作。沖洗前先將系統中的流量減壓孔板、過濾裝置拆除,沖洗水質合格後重新裝好,沖洗出的水要有排放去向,不得損壞其他成品。
3. 消防栓水壓標准規定
法律分析:不同的場合下水壓標準是不同的,具體如下:1、當消火栓、自動噴水滅火設備等同時開啟時,用水水壓應滿足開啟的所有設備的使用,並能保持足夠的充實水柱長度。2、在高壓、臨時高壓消防給水系統中,無論水槍在任何建築物的最高處時,水槍的充實水柱都不應小於10m。3、室內消火栓應採用高壓或臨時高壓給水系統,當室內消防用水量達最大時,其水壓應滿足室內最不利點滅火設施的要求;室外低壓給水管道的水壓,當生活、生產和消防用水量達最大時,不應小於0.1MPa。4、當建築高度不超過100米時,高層建築最大不利點消火栓靜水壓力不應低於0.07MPa;當建築高度超過100米時,高層建築最大不利點消火栓靜水壓力不應低於0.15MPa;5、消火栓栓口的靜水壓不應大於1.00MPa,當大於1.00MPa時,應採取分區給水系統。消火栓栓口的出水壓大於0.5MPa時,應採取減壓措施。
法律依據:根據《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規范》第5.1.14條規定:當有兩路消防供水且允許消防水泵直接吸水時,應符合下列規定:每一條市政給水應滿足消防給水設計流量和消防時必須保證的其他用水;消防時室外給水管網的壓力從地面算起不應小於0.10MPa;消防水泵揚程應按室外給水管網的最低水壓計算,並應以室外給水的最高水壓校核消防水泵的工作工況。根據《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規范》第5.1.17條規定:消防水泵吸水管和出水管上應設置壓力表,並應符合下列規定:消防水泵出水管壓力表的最大量程不應低於水泵額定工作壓力的2倍,且不應低於1.60MPa;消防水泵吸水管宜設置真空表、壓力表或真空壓力表,壓力表的最大量程應根據工程具體情況確定,但不應低於0.70MPa,真空表的最大量程宜為-0.10MPa;壓力表的直徑不應小於100mm,應採用直徑不小於6mm的管道與消防水泵進出口管相接,並應設置關斷閥門。
4. 消防水壓標准多少公斤
一般的公共場所水壓0.1MPa,人員密集的場所0.13MPa,其他場所0.07MPa。
公共消防栓標准水壓指水槍的充實水柱應經計算確定,甲、乙類廠房、層數超過6 層的公共建築和層數超過4 層的廠房或倉庫,不應小於10.0m。
高層廠房或倉庫、高架倉庫和體積大於25000m3 的商店、體育館、影劇院、會堂、展覽建築,車站、碼頭、機場建築等,不應小於13.0m;其它建築,不宜小於7.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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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1、安全防護
作為消防水源在技術上最大的問題就是安全防護問題。在一般的設計中,消防以生活用水作為水源,生活用水和消防用水可以通過水池、水箱或管道相連通。但當以中水等作為水源時,為了保障生活用水的安全,消防系統與生活供水系統之間不得直接連接。
2、水量保障
中水或循環冷卻水與消防用水合建的水池,其容積必須滿足建築設計防火規范的儲水量和中水、循環冷卻水系統用水要求。水池補水管除滿足中水、循環冷卻水系統的需要,還必須保障消防規范中規定的對消防系統的補水要求。
3、泵房設計
中水、循環水池水泵房耐火等級符合消防規范要求且有直通室外安全出口時,可將消防水泵房和中水、循環水池泵房合建,但應分開擺設宜於操作。當條件不滿足消防要求時,應當獨立建造消防水泵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