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動火審批怎麼填
動火會根據國家規定有嚴格的要求,以下為國家動火的基本審批流程。
施工單位:×××建築工程公司
工程名稱:×××住宅小區13#樓
動火等級:××級
防火措施:電焊、氣割,嚴格遵守」十不燒」規程操作。操作前應檢查所有工具、電焊機、電源開關及線路是否良好,金屬外殼應有安全可靠接地或接零,進出線應有完整的防護罩,進出線端應用銅接頭焊牢。每台電焊機應有專用電源控制開關。開關的保險絲容量,應為該機的1.5倍,嚴禁用其它金屬絲代替保險絲,完工後,切斷電源。清除焊渣時,面部不應正對焊紋,防止焊渣濺入眼內。注意安全用電,電線不準亂拖亂拉,電源線均應架空扎牢。焊割點周圍和下方應採取防火措施,並應指定專人防火監護。電焊時應正確使用防護面罩和專門手套進行操作。
在具有一定危險因素的非禁火區域內進行臨時焊割等動火作業;小型油箱等容器及登高焊、割作業等動火作業均屬二級動火作業。二級動火,申請人應在四天前提出,批准最長期限為三天,期滿應重新申請。二級作業申請審批表由項目負責人填寫,並附安全技術方案,報本單位主管部門批准。
⑵ 動火作業審批表一式幾聯
動火作業審批表一式三聯。申請人、批准人各執一聯,存留一聯。
《動火作業審批表》一式三份,動火申請人、審批人、資料存檔各一份。動火作業是指在禁火區進行焊接與切割作業及在易燃易爆場所使用噴燈、電鑽、砂輪等進行可能產生火焰、火花和熾熱表面的臨時性作業。
動火作業分類和審批說明:
1、一級動火作業應由項目經理填寫動火申請表和由項目部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方案,經公司主管領 導和安全技術部門審批,並報公安消防部門備案或批准後,方可動火,動火期限為一天。
2、二級動火作業應由施工管理人員在四天前提出申請並附上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工地主管領導 審批後,方可動火。
3、除上列以外,其餘場所均為三級動火作業,應由所在班組長在動火前三天提出申請,報項目防 火管理人員批准後,方可動火。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動火作業
⑶ 危險作業審批表怎麼填
一項危險作業應填一張卡
⑷ 施工現場動火證申請怎麼填
施工現場三級動火申請審批表施工單位:×××建築...一級動火由所在單位行政負責人填寫動火申請審批表...操作證號碼:
申請動火人簽名:
申請...
⑸ 動火作業審批表需要什麼人簽名
公司安全、消防主管部門等。
動火作業的審批人要求規定:一級動火作業的審批人是公司安全、消防主管部門,二級動火作業的審批人是分廠安全、消防主管部門。工業及民用煤氣、氧氣生產設施(儲罐、容器等)和輸送管道的動火作業由安全主管部門先審核後送消防主管部門復審審批。
易燃易爆區域的動火作業由消防主管部門先審核後送安全主管部門復審審批。審批人在審批動火作業前必須熟悉動火作業現場情況,確定是否需要動火分析,審查動火等級、安全保障措施。在確認符合要求後方可批准。
(5)防水動火作業審批表怎麼填擴展閱讀:
動火作業進行要求規定:
1、動火作業前,操作者必須對現場安全確認,明確高溫熔渣、火星及其它火種可能或潛在噴濺的區域,該區域周圍10米范圍內嚴禁存在任何可燃品(化學品、紙箱、塑料、木頭及其它可燃物等),確保動火區域保持整潔,無易燃可燃品。
2、凡盛裝過油品、油漆稀料、可燃氣體、其它可燃介質、有毒介質等化學品及帶壓、高溫的容器、設備、管道,嚴禁盲目動火,凡是可動可不動的火一律不動,凡能拆下來的一定拆下來移到安全地方動火。
3、逢節假日、夜班的應急搶修一級動火作業由動火地點、設施所在單位(管理許可權的分廠)分管安全領導或安全科長審查並審核批准後實施,報送公司安全、消防主管部門備案。
⑹ 施工現場三級動火申請審批表
施工現場三級動火申請審批表
施工單位:×××建築工程公司
工程名稱:×××住宅小區13#樓
動火等級:三級
動火須知:
一級動火
1、禁火區域內;
2、油罐、油箱、油槽車和儲存過可燃氣體、易燃液體的容器以及連接在一起的輔助設備;
3、各種受壓設備;
4、危險性較大的登高焊、割作業;
5、比較密封的室內、容器內、地下室內等場所;
6、現場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爆物質的場所;
7、一級動火由所在單位行政負責人填寫動火申請審批表,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企業保衛部門或消防部位審查、審批後方可動火。(重要項目的動火應報當地消防部門審批)
二級動火
1、在具有一定危險因素的非禁火區域內進行臨時焊割等動火作業;小型油箱等容器及登高焊、割作業等動火作業均屬二級動火作業。
2、二級動火,申請人應在四天前提出,批准最長期限為三天,期滿應重新申請。
3、二級作業申請審批表由項目負責人填寫,並附安全技術方案,報本單位主管部門批准。
三級動火
1、在非固定的、無明顯危險因素的場所進行動火作業的均屬三級動火。
2、三級動火作業由作業班組填寫動火申請審批表,項目負責人批准。
3、三級動火,申請人應在三天前提出,批准後最長期限為七天,期滿後應重新申請。 動火部位:在 進行鋼筋焊接。
動火時間: 2006年 月 日至2006年 月 日
防火措施 :
1、電焊、氣割,嚴格遵守」十不燒」規程操作。
2、操作前應檢查所有工具、電焊機、電源開關及線路是否良好,金屬外殼應有安全可靠接地或接零,進出線應有完整的防護罩,進出線端應用銅接頭焊牢。
3、每台電焊機應有專用電源控制開關。開關的保險絲容量,應為該機的1.5倍,嚴禁用其它金屬絲代替保險絲,完工後,切斷電源。
4、清除焊渣時,面部不應正對焊紋,防止焊渣濺入眼內。
5、注意安全用電,電線不準亂拖亂拉,電源線均應架空扎牢。
6、焊割點周圍和下方應採取防火措施,並應指定專人防火監護。
7、電焊時應正確使用防護面罩和專門手套進行操作。
審批意見: 同意按上述防火措施進行三級動火。
批准人簽名:
2006年 月 日
焊工姓名: 監護人姓名:
操作證號碼: 申請動火人簽名:
申請日期 2006年 月 日
表(十二)註:本表一式4份,動火人、監護人、審批人各1份,工地留存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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