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偷用消防水應該怎麼處罰
偷用消防水涉嫌挪用消防設施,處以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觸犯盜竊罪根據涉案金額大小處以三年以下至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規定:
第六十條 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一)消防設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標志的配置、設置不符合國家標准、行業標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的;
(三)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的;
(四)埋壓、圈佔、遮擋消火栓或者佔用防火間距的;
(五)佔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妨礙消防車通行的;
(六)人員密集場所在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的;
(七)對火災隱患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通知後不及時採取措施消除的。
個人有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本條第一款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第六項行為,經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強制執行,所需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
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1)濫用消防水是什麼罪行擴展閱讀:
放消火栓千噸水澆田揚州一男子涉嫌盜竊違法
見過偷錢偷物被抓的,但您見過偷水被取保候審的嗎?近日,儀征十二圩一男子老田(化名)就因為偷水被警方抓獲。
原來,為了灌溉自家農田,男子竟利用打水泵從消火栓內「偷水」,再利用水管將水接到田地里,這一偷,就是近千噸。目前,老田已被取保候審,此案還在進一步調查中。
「警察同志,我們這里的消火栓好像不對勁!」前段時間,儀征十二圩某小區物業公司人員報警稱,懷疑有人偷用了小區附近消火栓里的水。
消火栓里的水本是火災時的「救命水」,如果隨便盜用,不僅會造成水資源的浪費,還會導致突發火情無法正常使用,影響消防人員滅火。接到報警後,警方立即展開偵查,現場觀察後確認,有人曾偷用過消火栓內的水。
為了盡快揪出「偷水賊」,警方進行了摸排走訪。功夫不負有心人,警方得到了一條重要線索,附近一個種植大戶老田有重大嫌疑。警方沒有輕易行動,選擇伏擊守候,直到老田再次來到消火栓前,熟練地接上水管准備「偷水」時,民警忽然現身,一舉將老田抓獲。
經審訊,老田對自己私自開啟消火栓,盜竊消防用水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原來,老田多年前來十二圩承包了多個農田,大多在附近。前段時間氣候乾燥,一直沒有降雨,他眼看著自己田地里的農作物蔫蔫的,十分心疼,便想著澆點水給植物們「解解渴」。
但田地面積太大,再加上嫌水費太貴,便一直沒有行動。直到有一天,老田經過附近的消火栓時,忽然靈光一現,覺得這裡面的水既不要錢,離自家的田地又近,現成的「灌溉機」。於是,他便從自家找來打水泵、長水管等,趁著人少的時候開啟消火栓,給自家農田澆水。
老田交代,這並非他第一次從消火栓內偷水。截至被抓獲前,他已用消防用水灌溉了自家農田20多個小時。經粗略統計,累計用掉了近千噸的消防用水,總價值在3000元左右,這還不包括使用中途被白白浪費的水。
被民警抓了個現行後,老田也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積極配合警方調查。目前,老田已因涉嫌盜竊消防用水被儀征警方取保候審,此案還在進一步調查中。
警方提醒,公共用水是維護城市消防安全的重要保障,除發生火災或特殊需要用水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能擅自開啟消火栓,否則將按照盜竊罪追究相關法律責任。除此之外,私自開啟消火栓,不僅屬於偷盜水行為,其佔用、擅自挪用消防設施,還違反了消防法。
因此,市民們一定要在提高節水意識、珍惜用水的同時,積極監督盜用消防用水等違章用水的行為。
2. 怎樣投訴偷用消防用水
撥打96119消防舉報電話。
3. 施工現場的消防水帶被私自挪用屬於什麼性質行為
違法行為,不一定是犯罪行為。
違反《消防法》第六十條第二款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二)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的;
個人有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4. 我有事非要用消防栓的水,消防栓人人都可以用嗎,關於法律方面
不可以,消防設備是用於經濟情況時救援用的專用設備,沒有特殊情況不可以使用,造成損壞必須賠償。
5. 私自用公路上的消防水會有什麼後果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章第六十條規定: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一)消防設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標志的配置、設置不符合國家標准、行業標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的;
(三) 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的;
(四)埋壓、圈佔、遮擋消防栓或者佔用防火間距的;
(五)佔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妨礙消防車通行的;
(六)人員密集場所在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的;
(七)對火災隱患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通知後不及時採取措施消除的。
望採納
6. 偷用消防栓的水犯法嗎會怎麼處理
犯法的,消防栓的水也屬於消防器材,如果是單位偷用,處5000元以上50000萬以下罰款;如果是個人偷用,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具體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第六十條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一)消防設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標志的配置、設置不符合國家標准、行業標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的;
(三)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的;
(四)埋壓、圈佔、遮擋消火栓或者佔用防火間距的;
(五)佔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妨礙消防車通行的;
(六)人員密集場所在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的;
(七)對火災隱患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通知後不及時採取措施消除的。
個人有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本條第一款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第六項行為,經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強制執行,所需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
(6)濫用消防水是什麼罪行擴展閱讀:
面對火災時,消防部隊有權利徵用水,具體規定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第四十五條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統一組織和指揮火災現場撲救,應當優先保障遇險人員的生命安全。
火災現場總指揮根據撲救火災的需要,有權決定下列事項:
(一)使用各種水源;
(二)截斷電力、可燃氣體和可燃液體的輸送,限制用火用電;
(三)劃定警戒區,實行局部交通管制;
(四)利用臨近建築物和有關設施;
(五)為了搶救人員和重要物資,防止火勢蔓延,拆除或者破損毗鄰火災現場的建築物、構築物或者設施等;
(六)調動供水、供電、供氣、通信、醫療救護、交通運輸、環境保護等有關單位協助滅火救援。
根據撲救火災的緊急需要,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人員、調集所需物資支援滅火。
7. 私自使用消防水處罰條例
法律分析:未經允許使用消防水,是屬於挪用消防設施、器材。消火栓是市政消防栓,屬於公共基礎設施,只能是在發生火警時由相關的消防人員使用,任何社會單位和個人都是不能擅自使用的。未經允許使用消防水,是屬於挪用消防設施、器材,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消火栓是市政消防栓,屬於公共基礎設施,只能是在發生火警時由相關的消防人員使用,任何社會單位和個人都是不能擅自使用的。未經允許使用消防水,是屬於挪用消防設施、器材,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第六十條 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一)消防設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標志的配置、設置不符合國家標准、行業標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二)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三)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的;(四)埋壓、圈佔、遮擋消火栓或者佔用防火間距的;(五)佔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妨礙消防車通行的;(六)人員密集場所在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的;(七)對火災隱患經消防救援機構通知後不及時採取措施消除的。個人有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有本條第一款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第六項行為,經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強制執行,所需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
8. 私自使用消防栓的水什麼處罰
根據規定是屬於佔用,按照第六十條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9. 個人偷放消防水怎麼處罰
法律分析:偷用消防水涉嫌挪用消防設施,處以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消防栓的水也屬於消防器材,如果是單位偷用,處5000元以上50000萬以下罰款;如果是個人偷用。觸犯盜竊罪根據涉案金額大小處以三年以下至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一)消防設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標志的配置、設置不符合國家標准、行業標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二)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的;
(三)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的(四)埋壓、圈佔、遮擋消火栓或者佔用防火間距的(五)佔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妨礙消防車通行的;(六)人員密集場所在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的; (七)對火災隱患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通知後不及時採取措施消除的。 個人有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本條第一款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第六項行為,經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強制執行,所需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
10. 擅自使用消防水有什麼後果
法律分析:在現實生活中,消防備水是屬於防災用品,與普通取水用水是不一樣的。未經允許使用消防水,是屬於挪用消防設施、器材,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一)消防設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標志的配置、設置不符合國家標准、行業標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二)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三)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的;(四)埋壓、圈佔、遮擋消火栓或者佔用防火間距的;(五)佔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妨礙消防車通行的;(六)人員密集場所在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的;(七)對火災隱患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通知後不及時採取措施消除的。個人有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有本條第一款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第六項行為,經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強制執行,所需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