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消防水箱的容積計算
消防水箱用於貯存撲滅初期火災用水,消防設計規范明確規定如下:
《建築設計防火規范》第8.6.3條規定:室內消防水箱(包括分區給水系統的分區水箱)應儲存10min的消防用水量,當室內消防用水量不超過25L/s,經計算水箱消防儲水量超過12m3,仍可採用12m3;當室內消防用水量超過25L/s,經計算水箱消防儲水量超過18m3,仍可採用18m3。
《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范》第7.4.7.1條規定:高位消防水箱的消防儲水量,一類公共建築不應小於18m3;二類公共建築和一類居住建築不應小於12m3;二類居住建築不應小於6.00m3。
第7.4.7.3條規定:並聯給水方式的分區消防水箱容量與高位消防水箱相同。
另外,與其他用水合用的消防水箱容積,除滿足自身的消防用水貯備外,還應滿足其他用水貯備。
B. 消防水箱規格4000x3000x2500,能裝多少噸水
摘要 長x寬x高就是容積
C. 建築工程用施工消防水箱的容量是多少
建築工程用施工消防水箱的容量要根據建築規模與臨時設施大小決定。根據國標《建築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GB50720-2011)規定:
5.3.4 臨時用房建築面積之和大於1000m2或在建工程單體體積大於10000m3時,應設置臨時室外消防給水系統。當施工現場處於市政消火栓150m保護范圍內,且市政消火栓的數量滿足室外消防用水量要求時,可不設置臨時室外消防給水系統。
5.3.5 臨時用房的臨時室外消防用水量不應小於表5.3.5的規定。
即:臨時用房的建築面積之和≤5000m2時,消火栓用水量為:10×3600÷1000=36(m3);當臨時用房的建築面積之和>5000m2時;消火栓用水量為:15×3600÷1000=54(m3);
5.3.6 在建工程的臨時室外消防用水量不應小於表5.3.6的規定。
即:臨時用房的建築面積之和≤30000m2時,消火栓用水量為:15×3600÷1000=54(m3);當臨時用房的建築面積之和>30000m2時;消火栓用水量為:20×3600×2÷1000=144(m3);
你把你的建築情況自己確定一下,把兩者之和即為水箱的體積,如建築工地與臨時設施很近,即只可按在建工程考慮,如有確保市政供水管道供水,即可減去火災時其供水量。
5.3.7 施工現場臨時室外消防給水系統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給水管網宜布置成環狀。
2 臨時室外消防給水干管的管徑,應根據施工現場臨時消防用水量和干管內水流計算速度計算確定,且不應小於DNl00。
3 室外消火栓應沿在建工程、臨時用房和可燃材料堆場及其加工場均勻布置,與在建工程、臨時用房和可燃材料堆場及其加工場的外邊線的距離不應小於5m。
4 消火栓的間距不應大於120m。
5 消火栓的最大保護半徑不應大於150m。
5.3.8 建築高度大於24m或單體體積超過30000m3的在建工程,應設置臨時室內消防給水系統。
5.3.9 在建工程的臨時室內消防用水量不應小於表5.3.9的規定。
D. 消防水箱容積按什麼計算
長*寬*(溢流管高度-出水管高度)
消防水箱 5.2.1 臨時高壓消防給水系統的高位消防水箱的有效容積應滿足初期火災消防用水量的要求,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1 一類高層公共建築不應小於 36m3 ,但當建築高度大於 100m 時不應小於 50m 3 ,當建築高度大於150m 時不應小100m3 ;
2 多層公共建築、二類高層公共建築和一類高層居住建築不應小於 18m
3 ,當一類住宅建築高度超過 100m 時不應小於 36m3 ;3 二類高層住宅不應小於 12m3 ;
4 建築高度大於 21m 的多層住宅建築不應小於 6m3 ;
5 工業建築室內消防給水設計流量當小於等於 25L/s 時不應小於 12m3 ,大於 25L/s 時不應小於18m3 ;
6 總建築面積大於 10000m
2 且小於 30000m 2 的商店建築不應小於 36m 3 ,總建築面積大於 30000m 2 的商店不應小於 50m3 ,當與本條第 1 款規定不一致時應取其較大值。
E. 建築工程用施工臨時用消防水箱的容量是多少
要根據建築規模與臨時設施大小決定。
臨時用房的建築面積之和≤5000m2時,消火栓用水量為:10×3600÷1000=36(m3);當臨時用房的建築面積之和>5000m2時;消火栓用水量為:15×3600÷1000=54(m3);
臨時用房建築面積之和大於1000m2或在建工程單體體積大於10000m3時,應設置臨時室外消防給水系統。當施工現場處於市政消火栓150m保護范圍內,且市政消火栓的數量滿足室外消防用水量要求時,可不設置臨時室外消防給水系統。
消防用水與其他用水合並的水箱,應有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術措施。
發生火災後,由消防水泵供給的消防用水,不應進入消防水箱,應在消防水箱的出水管上設置止回閥。
消防水箱宜用生活、生產給水管道充水。
高層建築物內的消防水箱宜採用兩個,在一個水箱檢修時,仍可保存必要的消防應急用水,並應在水箱的底部用聯絡管連接,聯絡管上設置閥門,此閥處於常開狀態。
消防水箱宜與其他用水的水箱合用,使水箱內的水經常處於流動更新狀態,以防水質變壞,其他用水可採用虹吸管頂鑽眼等措施供給。
F. 消防水箱水位標準是多少
水位 沒有標准,只是水箱內的水不能少設計的儲水量(比如12立方米、18立方米)
G. 屋頂消防水箱的大小怎麼確定
按照建築消防設計規范,屋頂消防水箱儲存10分鍾的消防用水量。
即:室內消防用水量(單位為升/秒x60秒) 室內消防用水量= 室內消火栓用水量+自動滅火系統用水量。
具體按照GB50016 8.4.4條。一般為12或者18立方。
消防水箱用於貯存撲滅初期火災用水,消防設計規范明確規定如下:
1、《建築設計防火規范》第8.6.3條規定:室內消防水箱(包括分區給水系統的分區水箱)應儲存10min的消防用水量,當室內消防用水量不超過25L/s,經計算水箱消防儲水量超過12m3,仍可採用12m3;當室內消防用水量超過25L/s,經計算水箱消防儲水量超過18m3,仍可採用18m3。
2、《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范》第7.4.7.1條規定:高位消防水箱的消防儲水量,一類公共建築不應小於18m3;二類公共建築和一類居住建築不應小於12m3;二類居住建築不應小於6.00m3。
第7.4.7.3條規定:並聯給水方式的分區消防水箱容量與高位消防水箱相同。
另外,與其他用水合用的消防水箱容積,除滿足自身的消防用水貯備外,還應滿足其他用水貯備。
(7)4x4x2消防水箱盛多少水擴展閱讀:
消防水箱根據用途的不同分:消防水箱又分為循環消防水箱和非循環消防水箱兩類。
1、循環消防水箱平時與城市自來水管網保持連接,水箱中的水處於循環流動狀態,當地震發生時,能與自來水管網自動切斷,以保證水箱里始終充滿清潔的水源。
它除了為消防隊提供滅火水源外,主要用於在地震等大規模災害發生、城市自來水管網癱瘓時為市民提供清潔的飲用水。
循環消防水箱主要設置在學校、公園、醫院等地震災害發生時用於市民避難的場所。
2、非循環水箱與自來水管網沒有連接,裡面的水不能飲用。
它的作用主要是在消火栓無法使用時,為消防隊提供滅火水源。
H. 如何計算屋頂消防水箱用水量
計算屋頂消防水箱用水量方法:
按照建築消防設計規范,屋頂消防水箱儲存10分鍾的消防用水量。即室內消防用水量(單位為升/秒x60秒) 室內消防用水量= 室內消火栓用水量+自動滅火系統用水量。 具體按照GB50016 8.4.4條。一般為12或者18立方。
I. 消防水箱的容量怎麼計算
消防水箱的容積不用計算,一般是通過建築物的性質、高度來綜合取值。比如二類高層住宅建築是不小於12個立方,一類高層住宅和二類高層公共建築不小於18個立方。
總體來說建築物高度越高、越重要,那麼其容積也就越大。
J. 如何計算消防水箱的容積
臨時高壓消防給水系統的高位消防水箱的有效容積應滿足初期火災消防用水量的要求,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1、一類高層公共建築,不應小於36m3,但當建築高度大於100m時,不應小於50m3,當建築高度大於150m時,不應小於100m3;
2、多層公共建築、二類高層公共建築和一類高層住宅,不應小於18m3,當一類高層住宅建築高度超過100m時,不應小於36m3;
3、二類高層住宅,不應小於12m3;
4、建築高度大於21m的多層住宅,不應小於6m3;
5、工業建築室內消防給水設計流量當小於或等於25L/s時,不應小於12m3,大於25L/s時,不應小於18m3;
6、總建築面積大於10000m2且小於30000m2的商店建築,不應小於36m3,總建築面積大於30000m2的商店,不應小於50m3,當與本條第1款規定不一致時應取其較大值。
(10)4x4x2消防水箱盛多少水擴展閱讀:
1、室內消防水箱(包括分區給水系統的分區水箱)應儲存10min的消防用水量,當室內消防用水量不超過25L/s,經計算水箱消防儲水量超過12m3,仍可採用12m3;當室內消防用水量超過25L/s,經計算水箱消防儲水量超過18m3,仍可採用18m3。
2、高位消防水箱的消防儲水量,一類公共建築不應小於18m3;二類公共建築和一類居住建築不應小於12m3;二類居住建築不應小於6.00m3。
3、並聯給水方式的分區消防水箱容量與高位消防水箱相同。另外,與其他用水合用的消防水箱容積,除滿足自身的消防用水貯備外,還應滿足其他用水貯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