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老鳳祥售後服務規定
三包規定指的是:包修、包換、包賠。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里沒有明確規定黃金的退換問題,一旦發生問題,需要去質檢機構進行檢驗,如果是產品問題的話,可以退換;人為問題的話,肯定沒辦法退換,只能參照店內的「三包法」執行。
㈡ 老鳳祥售後服務有哪些
老鳳祥售後服務有:黃鉑金調換——以舊換新滿堂挑選。修理出新—專業修理清洗保養。特規定製—特種規格首飾定製。售後服務——真誠服務售後憂。寶石現鑲—來鑽看樣現場鑲嵌。代客設計—個性首飾專業計。來樣定製—來樣來寶精心定做。寶石檢測—檢測中心權威定。
㈢ 今天去老鳳祥問了,她們說東西不回收,只可以換購,這是真的嗎
老鳳祥是比較出名的首飾店,一般大品牌的首飾店都是不回收的,如果你需要換一款,可以以舊換新然後補差價,如果你真的需要回收的話,可以在城裡面去找那些典當的店鋪就可以回收。
老鳳祥的特色服務:始終為客戶以舊換新,鉑金、18K戒指換黃金首飾、黃金戒指等服務。鑽戒以舊換新是老鳳祥擁售後服務的其中之一。
舊的老鳳祥鑽戒換成新的老鳳祥鑽戒,會根據購買時的鑽戒價格,補上一定的差價(以新的價格高的為准)換購,具體價格根據新款價格而定。
老鳳祥新老業務規則:
1、本品牌黃金首飾可免費兌換黃金首飾28元/克服務費,黃金首飾重量需增加20%。
註:(舊飾金應附有老鳳翔鋼印及發票。黃金新產品交換通常是收費的。)
2、外幣黃金首飾兌換黃金首飾免收56元/克服務費,首飾黃金重量需增加30%。
註:(舊飾金應含有正規珠寶品牌的鋼印,純度達全金,並附有發票。黃金新產品,以換取正常的勞動力成本。)
㈣ 老鳳祥三包規定是什麼
三包規定包修、包換、包賠。
目前,黃金珠寶類商品缺乏強制性國家「三包」規定,在退貨、換貨、修理上沒有特別詳細可操作性的規定。
同時,我國目前對黃金飾品的鑒定,一般僅針對含金量和有害元素兩個指標,很難鑒定金飾珠寶脫落、斷裂的真正原因。
所以金銀首飾等穿戴類商品,出現損壞後,很難判定是消費者的人為過失所致,還是其本身存在質量問題,因此消費者提出的要求賠償或退貨就缺乏相應的依據,此類消費糾紛很難處理。經營者一般情況下都會拒絕退換貨,即使維修,也要收取一定數額的維修費用。
(4)老鳳祥售後服務政策擴展閱讀:
消費者購買的產品出現以下情況,有權要求經銷者承擔三包責任。
1.不具備產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沒有說明的;
2.不符合明示採用的產品標准要求;
3.不符合以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
4.產品經技術監督行政部門等法定部門檢驗不合格;
5.產品修理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
三包時間
1.「7日」規定:產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修理。
2.「15日」規定:產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換貨或修理。
3.「三包有效期」規定:「三包」有效期自開具發票之日起計算。在國家發布的第一批實施「三包」的l8種商品中,如彩電、等離子電視機、液晶電視機的「三包」有效期,整機分別為一年,主要部件(主板、液晶屏、背光模組)為三年。
在「三包」有效期內修理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產品,消費者可憑修理記錄和證明,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或按有關規定退貨,「三包」有效期應扣除因修理佔用和無零配件待修的時間。換貨後的「三包」有效期自換貨之日起重新計算。
4.「90日」規定和「30日」規定:在「三包」有效期內,因生產者未供應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過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應當在修理狀況中註明,銷售者憑此據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產品。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超過30日的,由其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產品,費用由修理者承擔。
5. 30日」和「5年」的規定:修理者應保證修理後的產品能夠正常使用30日以上,生產者應保證在產品停產後5年內繼續供符合技術要求的零配件。
6.新三包規定從1995年8月25日起實施,凡在該日以後購買列入三包目錄的產品,消費者有權要求銷售者、修理者、生產者承擔三包責任。對1995年8月25日以前購買的產品,只能繼續按照1986年發布的《部分國產家用電器三包規定》執行。
㈤ 老鳳祥買的東西第二天可以退嗎
可以退,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
發現以下質量問題,消費者可選擇退貨、換貨或維修:
1、貴金屬、珠寶及其鑲嵌製品中的黃金、鉑金、鈀、銀製品及K金貴金屬,含量不足發票或飾品簽標注。
2、以重量作為銷售計價單位的貴金屬、珠寶及其鑲嵌製品中的黃金、鉑金、鈀、銀製品,重量不足發票或飾品簽標注。
(5)老鳳祥售後服務政策擴展閱讀:
三包規定時間:
1、「7日」規定:產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修理。
2、「15日」規定:產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換貨或修理。
3、「90日」規定和「30日」規定:在「三包」有效期內,因生產者未供應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過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應當在修理狀況中註明,銷售者憑此據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產品。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超過30日的,由其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