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請問東風特商怎麼樣
垃圾的東風特商,毛病一大堆,我買回家以後氣壓一直不穩,結果出車第一次就壞在高架上,原因手剎下邊一個什麼閥出廠就漏氣,沒有氣壓導致車變速箱卡死在高架橋上,平時是該停停不住,該走掛不上檔,這些毛病而且是大病要是遇到行人停不住出了人命算誰的,毛病多了懶得說,售後服務也差的要命,這款車名字叫特傷最合適不過了!順便我車壞的時候拍的圖上幾張。補充一下車本來壞在高價上的,影響交通被交警拖到橋下的,傷錢呀,最後勉強開到料場,售後像死了一樣,從求救到現場用了五個小時,倒霉透了,都千萬別買。
② 東風特商召回賠償標准
法律分析:依照購車合同約定解決,一般只補貼3~4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七條 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
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
第八條 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
消費者有權根據商品或者服務的不同情況,要求經營者提供商品的價格、產地、生產者、用途、性能、規格、等級、主要成份、生產日期、有效期限、檢驗合格證明、使用方法說明書、售後服務,或者服務的內容、規格、費用等有關情況。
第九條 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
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者服務方式,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
消費者在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時,有權進行比較、鑒別和挑選。
第四十八條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應當依照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承擔民事責任:
(一)商品或者服務存在缺陷的;
(二)不具備商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時未作說明的;
(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裝上註明採用的商品標準的;
(四)不符合商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的;
(五)生產國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銷售失效、變質的商品的;
(六)銷售的商品數量不足的;
(七)服務的內容和費用違反約定的;
(八)對消費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退還貨款和服務費用或者賠償損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的;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損害消費者權益的情形。
經營者對消費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消費者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③ 東風特商貨車的維修站電話是多少
這個東風特商貨車的維修站電話,涉及規范問題,您可以下載網路地圖,搜索這個品牌名稱,一般都會顯示地址和電話信息。
或者你直接導航進行實地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