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物業管理關於房屋漏水的案例分析
任何改變原結構的裝修行為都應有業主承擔維修及費用。更何況這不屬於公共區域,是業主的所有權地,應由業主自行負責。但如果業主需要物管協助,物管也可以幫忙找人勘察現場、維修等等,但費用都應由業主支付。
Ⅱ 房屋維修基金的案例
已經繳納過房屋維修基金費用的二手房,如何處理?
舉例說明:2005年,王女士通過某房屋中介看好一套2000年的二手商品房,總價35萬。該套房屋整體房屋狀況良好且地處繁華位置、交通便利,王女士看後十分滿意。在與該業主簽署《房屋買賣合同》中發現一條關於房屋公共維修基金由誰來繳納的條款,其中王女士所購的這套二手房原業主所繳納的房屋公共維修基金為6000元。
那麼,對於這筆費用王女士應不應該支付給業主呢?「我愛我家」專家認為,當買賣雙方簽署協議時遇到房屋維修基金是否應由買家支付時,通常的解決辦法是經由買賣雙方協商最終達成共識。一般會有四種處理方法:
(1)房屋業主將房屋維修基金無償順延給客戶。就王女士這個案例來說,如果房屋業主將這筆6000元的房屋維修基金費用無償順延給王女士,那麼王女士所購的這套房屋便不用繳納此項費用。
(2)買賣雙方經過協商客戶與業主共同承擔這筆費用,即客戶支付原業主所繳納房屋維修基金費用的50%。根據王女士的這個案例,如果買賣雙方平攤,則王女士應支付業主3000元的房屋維修基金費用。
(3)買賣雙方經過協商按一定比例支付房屋維修基金費用。比例公式為(房屋產權年限-原業主所購房屋與出售房屋的時間差)/房屋產權年限。如果按比例支付,則王女士需支付〔70-(2005-2000)〕/70*6000即5580元的房屋維修基金。(註:一般房屋產權年限為70年。)
(4)房屋業主不同意將房屋維修基金無償順延給客戶也不想按比例與客戶分擔這筆費用,那麼購房者如購買該套房屋則需承擔原業主當初購房時所交納的這筆房屋維修基金費用。根據王女士的這個案例,如果業主不同意將這筆費用順延給王女士,那麼,王女士則需將6000元的房屋維修基金費用全部支付給業主。
部分未繳納過房屋維修基金公房,該如何處理?
(1)已購公房的房屋性質較為特殊,它是機關、企事業單位為了解決本單位職工住房問題以成本價出售給職工的福利性房屋,由於是職工按成本價所購買的房屋,因此對於房屋維修基金也就未曾繳納過。那麼,如果購房者購買這樣的房屋根據國家規定,購房者需按房屋成交價的2%重新補交這筆款項,方能合法生效。(2)另外一部分在98年以前建成並於當年交過契稅的商品房,如果未繳納過房屋維修基金費用,其再次交易時購房者也需按房屋成交價的2%重新補交這筆款項。
Ⅲ 關於房屋免費維修 99%的人都不知道的事
關於房屋維修基金,大多數人都有諸多疑惑未解。什麼是房屋維修基金?房屋維修基金要交多少?該怎麼用?什麼時候可以使用?相信這些問題99%的人在買房途中都直接忽略了,趕緊來看看吧!看了這些你一定會受益匪淺。
什麼是房屋維修基金?
房屋維修基金又稱「公共維修基金」或「專項維修基金」,是指業主為了本物業區域內公共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養護和改造而繳納的資金。
房屋維修基金怎麼算?
購房者應當按購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繳交納房屋維修基金。首期專項維修資金交存的現行標准為:高層(含帶電梯的多層)90元/平、多層(含別墅)50元/平。
房屋維修基金什麼時候交?
業主應當在房屋交房前交房屋維修基金。首期房屋專項維修資金,業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也可以委託房地產開發企業代交。委託房地產開發企業代交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自收到房屋維修基金之日起30日內,將代交的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房屋維修基金怎麼用?
商品房保修期一般為5年,保修期內由開發商或相關單位負責。保修期滿後,涉及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的,可啟用房屋維修基金。其中共用部位包括基礎、承重牆體、柱、梁、樓板、屋頂及戶外牆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共用設施設備包括電梯、消防設施、綠地、道路、下水管道、安全防護設施等。
一般來說,小區業主想要啟動和使用維修基金,需要符合以下四個條件:
1、該小區或住宅樓建立了維修基金賬號;
2、損壞的部位必須是公共部位和公共設施;
3、必須是在保修期滿以後;
4、商品房小區必須組建業主委員會,由委託的物業公司在業主大會的監督下啟動和使用維修資金。
在滿足以上條件的情況下,當住宅的業主發現房屋出現漏雨等質量問題需要維修時,就可以申請房屋維修基金。
房屋維修基金如何申請?
1、業主向物業公司提出維修要求後,物業公司向業主委員會提交維修改造方案,主要包括維修內容、預算金額、按預算每平方米建築面積分攤金額、施工企業選擇等;
2、由業主委員會召開全體業主大會,或者挨家通報徵求意見,須經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簽字同意,形成業主大會決議,並在小區內公示5天;
3、由物業公司帶相關資料到區小區辦審核;
4、區小區辦審核抽查通過之後,維修開工;
5、工程竣工後,由市房產局財計處核算辦理結算手續,財計處向專戶管理銀行發出劃轉維修資金的通知,由專戶銀行向物業公司劃款。
另外,對於沒有成立業主大會的小區,需使用維修資金的,要在區小區辦和街道辦事處指導下,組織申報。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2-27,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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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有關住宅維修責任適用什麼法律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第六十二條建築工程實行質量保修制度。
建築工程的保修范圍應當包括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電氣管線、上下水管線的安裝工程,供熱、供冷系統工程等項目;保修的期限應當按照保證建築物合理壽命年限內正常使用,維護使用者合法權益的原則確定。具體的保修范圍和最低保修期限由國務院規定。
第七十五條建築施工企業違反本法規定,不履行保修義務或者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責令改正,可以處以罰款,並對在保修期內因屋頂、牆面滲漏、開裂等質量缺陷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2000年1月3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79號公布】
第三十九條建設工程實行質量保修制度。
第四十條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一)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
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第四十一條建設工程在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的,施工單位應當履行保修義務,並對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三、《房地產經營開發管理條例》
【1998年7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48號發布,根據2011年1月8日《國務院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修訂】
第三十一條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時,向購買人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住宅質量保證書應當列明工程質量監督單位核驗的質量等級、保修范圍、保修期和保修單位等內容。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的約定,承擔商品房保修責任。
保修期內,因房地產開發企業對商品房進行維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響,給購買人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四、《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
Ⅳ 房屋維修費的案例
房子漏雨屢修不好,不僅耗時耗力,前前後後的修理還搭上不少修理費用。近幾日,不少市民通過熱線電話向記者反映了這么一個問題,自己買房時都交了專項維修基金,現在漏雨的房頂,也算是公用面積,為什麼不能用這塊費用來修理呢?針對市民提出的問題,記者咨詢了青島市住房保障中心的相關人員,他們說,維修基金可以按照正規程序申請。 家住杭州路167號的李先生近日給記者打來電話說,自2000年買了房子起,十年間房子漏雨的問題一直沒有解決。「剛住進來沒多長時間,就發現下雨時房子牆面有滲水現象,後來越漏越厲害,今年過年的時候最嚴重,雪水直接往下流。」李先生說,過了年沒辦法,自己花了2000多元找人給維修了一下。
李先生說,修房頂耗時耗力也就算了,但維修費用總不能全讓自己出吧?「房頂應該屬於整個樓層的公用面積,為了不給樓下造成麻煩,我們一家從大年初二就沒敢再出門,就怕樓下住戶也跟著遭殃。」李先生對記者說,這十年來自家的牆都被泡壞好幾次了,牆皮脫落、長綠毛是經常的事,自己光前後買塗料粉刷牆壁就花了不少錢,「到現在修房子已經花了至少5000元了,這部分錢該由誰來報銷?」
「當時買房的時候 ,我們一家都交了150塊錢的住房專項維修基金。現在房子一直漏雨,修理費是不是應該從這裡面出?」李先生說,錢交上去以後都不知道哪個部門在管理,現在去哪申請也不知道,找人打聽後聽說很麻煩。「家裡很困難,我是個臨時工,兒子大學畢業還在實習,沒有正式工作。這部分錢對我來說不是個小數目。」李先生說,他覺得應該用房屋維修基金來給自己報銷維修房子的錢。 在記者接聽到的電話中,不少市民也在打聽房屋維修基金方面的問題。「我們以前買房子的時候,都根據各家的面積交了相應的維修基金,現在樓頂漏雨了,這部分基金不就是用來修理房子的嗎?」居民吳先生說,他家住頂樓,也一直漏雨,想申請維修基金,卻很繁瑣,耽誤了很多時間。
針對居民提出的問題,記者隨後咨詢了青島市住房保障中心的有關負責人,該負責人表示,業主在購房時繳納了專項維修基金,房子出現問題時可以遵照程序申請。「程序可能會復雜一些,但如果不爭取到大部分業主的同意,不對他們進行公示,以後再有業主房子出現漏雨問題,要用維修基金進行維修,錢卻早已經花了,怎麼跟業主解釋?」該負責人說,所以業主提出維修申請時必須得嚴格按照申請程序來辦理,而且只要明白審批辦理程序,也不會耽誤多少時間。 3月3日一大早,記者就接到了家住洛東小區的徐先生的電話。「前幾天我剛把房子漏水的情況告訴信報,立馬就有施工隊聯系了我,現在房子已經修好了,沒想到這么快 。」徐先生興奮地告訴記者,興騰防水工程部的維修人員及時修理了漏雨的房子,還只收取了自己900元錢的成本費。
Ⅵ 房屋質量問題賠償標准以及案例介紹
房屋質量問題是我們可能會碰到的一類問題,尤其是對於租客或者購買二手房產品的朋友們而言,掌握一些相關知識就顯得十分必要,並且在一定程度上還能夠保障我們的合法權利以及利益。因此考慮到這個問題,今天為大家帶來的內容就是關於房屋質量問題的賠償標准以及案例介紹和專業角度的分析這兩個板塊的知識。
一、房屋質量問題賠償標准
首先,根據法律規定,商品房質量問題通常可分為三種情形,商品房質量問題的索賠問題也是不同的。因此您首先要確定您說的房屋質量問題屬於哪一種。
(一)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購房人有權拒收、解除合同和要求賠償損失。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是指房屋主體結構存在問題導致不能通過驗收,或者商品房交付使用後,業主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委託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重新核驗,確屬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如承重牆傾斜、房屋整體歪斜等等。這時購房人有權退房,給購房人造成損失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二)房屋質量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購房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怎麼認定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實踐中要通過實地勘察或鑒定進行綜合評定。比如無法修復或者經修復後是否仍然存在威脅人身、財產安全的因素的問題,就像房屋隔音效果極差或空氣質量長時間不能達標等。還有一種是經多次維修房屋仍然存在嚴重質量缺陷,無法正常使用,嚴重干擾和影響了購房人的生活,可提出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請求,由法官根據實際情況予以裁決。
(三)在保修范圍內的一般質量問題,購房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承擔修復責任。購房人在接受房屋時,一般要對房屋進行必要的驗收,這也是購房人應該行使的注意義務,經驗收後確信沒有質量問題再辦理入住手續。
二、房屋漏水業主如何維權索賠
:《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三條規定:「業主需要裝飾裝修房屋的,應當事先告知物業服務企業。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將房屋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告知業主。物業公司發現在裝修過程中有違反有關規定的行為時,應當通知行為人立即停止並改正;行為人拒不停止或改正的,應當及時報請相關行政部門依法處理。」如果業主遇到了此類問題,應該及時向物業公司反映,物業公司如果沒有盡到上述義務,就應該為受到損失的業主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但如果物業公司已經盡到義務,則不承擔責任。
遇到此類問題,第一,如經鑒定,漏水因房屋質量不符合國家標准引起,在保修期內,受損害業主可要求開發商對房屋漏水進行維修,並賠償業主因此造成的損失。第二,如果樓上業主確因裝修或鋪設水管造成樓下住戶「受水」,樓上住戶應及時查找漏水原因並進行維修,還應當就其不當行為給樓下住戶造成的損害承擔賠償責任。《物權法》第92條規定:「不動產權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鋪設管線等利用相鄰不動產的,應當盡量避免對相鄰的不動產權利人造成損害;造成損害的,應當給予賠償。」第三,如果漏水因樓下住戶裝修而導致,則樓下業主不能以此為由要求樓上業主賠償。如果給樓上業主造成了損害,樓下業主還應承擔民事侵權責任。第四,如果因房屋建築防水材料自然老化而導致漏水,樓上、樓下業主應共同承擔共有部分的維修責任。
關於房屋質量問題,從上文的文字圖片信息中我們得知,我們有必要參考相關專業法律法規進行賠償,而對於不同的角色,比如租客和房東,或者說是買賣雙方,具體的賠償標準是不盡相同的,並且相應的,在實際生活中還需要我們大家參考房屋質量問題的具體原因進行綜合分析,以便能夠給雙方帶來最為公平公正的處理。
Ⅶ 房屋保修期的案例分析
春喜狼於是2006年9月入住所購商品房,2008年11月春喜狼樓下的四樓業主反應春喜狼家漏水到他們家的客廳和廚房,由於春喜狼所購的商品房為精裝修房,而且裝修承包方是開發商指定的,入住前已經全部裝修好。現在春喜狼家客廳和廚房地面下的管道可能出現漏水,現找到開發商要求解決問題,開發商說不關他們的事,一方面以過了房屋保修期為由予以拒絕維修,另一方面要求春喜狼去找裝修承包方去解決。但現在裝修承包房早不知所蹤。
問題1:春喜狼應採取什麼方法維護自己的權益
問題2:說明維護自己權益的法律依據
1、春喜狼的房子是在06年9月購買的,在廚房下面的管道會漏水,根據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第40條,廚房漏水仍然在5年的保修期內,應該由開發商負責維修。
開發商說不關他們的事是錯誤的,因為當時的裝修承包方是由開發商指定的。
2、如果開發商沒有盡到保修義務,可以向當地建設局或者房產管理局投訴。
法律依據: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 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
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第四十一條 建設工程在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的,施工單位應當履行保修義務,並對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十六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施工單位不履行保修義務或者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責令改正,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對在保修期內因質量缺陷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Ⅷ 是否每個買房的人都要交房屋維修金
房屋維修基金實際上包括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和房屋本體維修基金。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簡稱專用基金,用於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施及設備的更新、改造等項目,不得挪作他用。專用基金實行「錢隨房走」的原則,房屋轉讓時,賬戶里的余額資金也隨之轉移給房屋的新的產權所有人。房屋維修基金比例如何繳納?商品房銷售時,購房者與售房單位應當簽定有關維修基金交繳約定,購房者應當按購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交納維修基金。售房單位代為收取的維修基金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 什麼情況下可以使用房屋維修基金?房屋維修基金是用於公共部位和物業公共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大中修、更新、改造工程。公共部位是指物業主體承重結構部分(包括基儲內外承重牆體、柱、梁、樓板、屋頂等)、戶外牆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公共設施設備是指物業管理區域內、由業主共同擁有並使用的上下水管道、水箱、加壓、電梯、天線、供電線路、公用照明、消防設施、綠地、道路、溝渠、池、井、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等。已經繳納過房屋維修基金費用的二手房,如何處理? 舉例說明:2005年,王女士通過某房屋中介看好一套2000年的二手商品房,總價35萬。該套房屋整體房屋狀況良好且地處繁華位置、交通便利,王女士看後十分滿意。在與該業主簽署《房屋買賣合同》中發現一條關於房屋公共維修基金由誰來繳納的條款,其中王女士所購的這套二手房原業主所繳納的房屋公共維修基金為6000元。 那麼,對於這筆費用王女士應不應該支付給業主呢?「我愛我家」專家認為,當買賣雙方簽署協議時遇到房屋維修基金是否應由買家支付時,通常的解決辦法是經由買賣雙方協商最終達成共識。一般會有四種處理方法: (1)房屋業主將房屋維修基金無償順延給客戶。就王女士這個案例來說,如果房屋業主將這筆6000元的房屋維修基金費用無償順延給王女士,那麼王女士所購的這套房屋便不用繳納此項費用。 (2)買賣雙方經過協商客戶與業主共同承擔這筆費用,即客戶支付原業主所繳納房屋維修基金費用的50%。根據王女士的這個案例,如果買賣雙方平攤,則王女士應支付業主3000元的房屋維修基金費用。 (3)買賣雙方經過協商按一定比例支付房屋維修基金費用。比例公式為(房屋產權年限-原業主所購房屋與出售房屋的時間差)/房屋產權年限。如果按比例支付,則王女士需支付〔70-(2005-2000)〕/70*6000即5580元的房屋維修基金。(註:一般房屋產權年限為70年。) (4)房屋業主不同意將房屋維修基金無償順延給客戶也不想按比例與客戶分擔這筆費用,那麼購房者如購買該套房屋則需承擔原業主當初購房時所交納的這筆房屋維修基金費用。根據王女士的這個案例,如果業主不同意將這筆費用順延給王女士,那麼,王女士則需將6000元的房屋維修基金費用全部支付給業主。 部分未繳納過房屋維修基金公房,該如何處理? (1)已購公房的房屋性質較為特殊,它是機關、企事業單位為了解決本單位職工住房問題以成本價出售給職工的福利性房屋,由於是職工按成本價所購買的房屋,因此對於房屋維修基金也就未曾繳納過。那麼,如果購房者購買這樣的房屋根據國家規定,購房者需按房屋成交價的2%重新補交這筆款項,方能合法生效。(2)另外一部分在98年以前建成並於當年交過契稅的商品房,如果未繳納過房屋維修基金費用,其再次交易時購房者也需按房屋成交價的2%重新補交這筆款項。 房屋維修基金是否可以用到他處? 建設部的管理辦法規定:維修基金閑置時,除可用於購買國債或者用於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范圍外,嚴禁挪作他用。令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第六十三條的規定,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追回挪用的專項維修資金,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挪用數額2倍以下的罰款;物業管理企業挪用專項維修資金,情節嚴重的,並由頒發資質證書的部門吊銷資質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 房屋維修基金由誰管理? 按照建設部、財政部1998年聯合出台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規定,公共維修金是由全體業主繳納的,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一般情況下由房地產行政主管機關來代管,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後,公共維修金就會劃轉到業委會,由業委會行使管理權利。 據了解,今後,房屋維修基金的管理將會遵循五個原則,即「統一繳存,專戶存儲,專款專用,業主決策,政府監督」。「我愛我家」指出,隨著政府監督房屋維修基金去向力度的加大,相關法律、法規制訂的完善以及老百姓對於自身應享受福利的提高,房屋維修基金所存在的問題將會應迎刃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