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租房後電器壞了是房東維修還是租戶維修
出租房的電器,如果是正常使用的情況下壞了,並且租房合同沒有明確要求你承擔維修責任的話,你可以要求房東承擔。如果不是由於你的使用不當造成的,無約定的話由房東負責。
2. 家電老化房東負責維修嗎
如果不是人為使用損壞而處於正常老化,房東是要負責進行維修的,不然會有安全隱患
3. 租房電器自然老化壞了+應由房東負責維修么
是的,一般來說租房之前跟房東應該有協定。如果之前沒有,可以跟房東協商解決。想你也不會版因為權這點小事情跟房東鬧僵,何況法律不會處理這些小事情。看看房東是什麼樣子的人吧,一般來說,只要是電器自然老化造成的問題肯定是房東負責的。
4. 租房子期間電器壞了,修理費用是由租客承擔還是房東承擔
這個應以合同約定為准
一般情況下,如果正常使用下,電器出現故障,屬於自然故障損壞的,應由房東負責修理,或租客與房東協商好費用後,自行找人維修,房東承擔費用。
如果是租客使用不當導致的損壞,應由租客自己承擔修理費用。
5. 租房期間電器故障,房東與租客應該誰負責維修
如果雙方在簽訂來租賃合同中包含附源屬設施維修的條款,此時按照雙方的約定執行。如果雙方沒有約定,可以協商解決。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八條規定,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第二百二十條規定,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因此房屋租賃期間電器損壞的,如果電器是承租人自己的,由承租人自己負責維修,如果是出租人的,應該由出租人承擔維修。這里律師提醒大家,在簽訂租賃協議時應當認真制定合同條款,盡量詳實的約定雙方權利義務,以避免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的糾紛,在必要情況下可以委託具備一定經驗的律師代為起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八條【正當使用租賃物的責任】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二十條【租賃物的維修】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6. 租房家電家居壞了房東要負責維修嗎
你租房期間發生損壞自己負責維修,在退房時若發現損壞房東肯定要你賠償的。
7. 租房裡的家電壞了是住戶負責還是房東負責
這個確實過分復,正常應該是房東自己制花錢修,冰箱畢竟不是已損壞的物品。而且有可能是電冰箱使用時間長了的自然損壞,可以找廠家售後鑒定下,看是什麼原因造成的,如果是使用不當造成的那是你承擔費用,如果是自然老化或產品本身問題,那就是房東承擔。
8. 出租房的東西壞了,是房東負責修還是自己
出租房的東西壞了,房屋租賃合同內也應有相關約定,哪些損壞由誰來維修。如果沒有約定,根據上述情況或與房東協商解決。
一、出租房屋內固有的基礎設施設備,如牆壁開裂、上水管爆裂、下水非人為原因堵塞或設計不合理導致堵塞,屋內吊頂損壞、屋門變形、門窗玻璃非人為原因損失等屬於房東進行維修。
二、其它電器設備,進入前應雙方在場檢查其良好性,確保正常使用後,與租戶簽訂交接清單,約定今後維修由誰維修。如租戶進入使用一個月內非人為原因損壞,應由房東進行維修。我們租房購買的主要是服務,設備也屬於服務范圍,應有一定時間的維護期及保用期。
三、房屋修繕
為保證租賃期間房屋一直處於安全和適用的狀態,雙方應對租賃期間房屋的自然損壞或人為損壞的維修責任加以約定。《合同法》第二百二十條規定,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8)房東負責家電維修嗎擴展閱讀
房屋租賃注意事項:
一、承租房屋家電、傢具清點好
租房者在承租房屋時一定要清點好房屋內部設施如家電、傢具等,並且在看房時檢查一下家電的正常運作情況,傢具的完好程度等,然後將其一一列入到清單內。最好註明如果出現故障時維修費用由誰來承擔,也好免除租房者在入住後,家用電器等發生毛病維修時與房主產生矛盾,責任劃分不清。
二、認真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租房者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一定要看清楚合同上面所規定的條款,明確租賃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如租賃用途、租賃期限、修繕責任、變更與解除合同、簽訂轉租、違約責任等條款,租賃雙方要協商一致,以免在日後租房過程中產生爭執,引發不必要的煩惱。
三、物業雜費等合同附件寫清楚
租賃雙方達成協議,除了簽署正規的《房屋租賃合同》之外,對於房屋內的設備、租賃期間的水、電、煤、氣、有線電視、電話、物業維修基金等相關費用的結算與承擔也要詳細寫清楚並且作為其合同附件收好,以免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