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銷售折扣( 商業折扣 現金折扣 ) 銷售折讓 的 含義 區別
稅務上的銷售折扣是指:納稅人採取折扣方式銷售貨物,如果銷售額和折扣額在同一張發票上分別註明的,可按折扣後的銷售額徵收增值稅;如果將折扣額另開發票,不論其在財務上如何處理,均不得從銷售額中減除折扣額。
銷售折讓是指:開具發票後,發生銷售折讓的,在收回原發票並註明『作廢』字樣後,重新開具銷售發票。
從上面可以看出稅務上的規定就是發生的折扣,就必須在一張發票上註明;稅務上的折讓是必須退回原開具的發票(如不能退回原發票,也要取得購貨方所在地稅務局開具的證明單,開一張紅字發票),再重新開一張新的發票。
會計上就沒有這樣的規定。
(1)折扣銷售又稱為商業折扣,是先折扣後銷售,也就是我們通常說的「打折」,會計上是按照折扣後的金額來確認銷售收入的。
(2)銷售折扣是先銷售後折扣,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現金折扣」,這是一種理財方式,是企業為了提前收回貨款而給予客戶應收款 項上的減免,應該在實際發生的時候計入財務費用。
(3)銷售折讓是因為企業的產品存在質量問題,而給購買方價款上的優惠,應該沖減銷售收入,但是注意不能沖減銷售成本。
(1)折扣銷售又稱為商業折扣,是先折扣後銷售,也就是我們通常說的「打折」,會計上是按照折扣後的金額來確認銷售收入的。
(2)銷售折扣是先銷售後折扣,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現金折扣」,這是一種理財方式,是企業為了提前收回貨款而給予客戶應收款 項上的減免,應該在實際發生的時候計入財務費用。
(3)銷售折讓是因為企業的產品存在質量問題,而給購買方價款上的優惠,應該沖減銷售收入,但是注意不能沖減銷售成本。
(1)折扣銷售又稱為商業折扣,是先折扣後銷售,也就是我們通常說的「打折」,會計上是按照折扣後的金額來確認銷售收入的。
(2)銷售折扣是先銷售後折扣,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現金折扣」,這是一種理財方式,是企業為了提前收回貨款而給予客戶應收款 項上的減免,應該在實際發生的時候計入財務費用。
(3)銷售折讓是因為企業的產品存在質量問題,而給購買方價款上的優惠,應該沖減銷售收入,但是注意不能沖減銷售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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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現金折扣和銷售折扣有什麼區別,應如何計算,請舉個例子
現金折扣是銷售方為鼓勵購貨方及早付款而給予的優惠條件,如購貨方在10天內付款,就給予銷售款的2%的折扣;20天內付款,就給1%折扣;30天付款就沒有折扣了。(需要注意的是折扣中含不含有增值稅)
而銷售折扣是銷售方為鼓勵購貨方多購買其貨物(多買打的折扣就越多)而給予的折扣,比如某件商品單價是200元,如果客戶一次性買超過100件,那麼就給予客戶10%的折扣,即200*100*(1—10%)=18000,那麼客戶實際只需要付18000元就可以了,對方給客戶打了2000元的折扣。
C. 折扣銷售、銷售折扣、銷售折讓有什麼區別稅務上應如何處理
一、從稅務角度區別折扣銷售、銷售折扣、銷售折讓:
(1)稅務上的銷售折扣是指:納稅人採取折扣方式銷售貨物,如果銷售額和折扣額在同一張發票上分別註明的,可按折扣後的銷售額徵收增值稅;如果將折扣額另開發票,不論其在財務上如何處理,均不得從銷售額中減除折扣額。因此,在納稅實務中要特別注意「銷售額與折扣額須在同一張發票上分別註明」這一點。之所以要對商業折扣規定銷售額與折扣額須在同一張發票上分別註明,這是從保證增值稅征稅、扣稅相一致的角度考慮的。
如果允許對銷售額開一張銷售發票,對折扣額再開一張退款紅字發票,就可能造成銷貨方按減除折扣額後的銷售額計算銷項稅額,而購貨方卻按未減除折扣額的銷售額進行抵扣的問題。這種造成增值稅計算徵收混亂的做法是稅法所不允許的。
(2)銷售折讓是指:開具發票後,發生銷售折讓的,在收回原發票並註明『作廢』字樣後,重新開具銷售發票。
(3)從上面可以看出稅務上的規定就是發生的折扣,就必須在一張發票上註明;稅務上的折讓是必須退回原開具的發票(如不能退回原發票,也要取得購貨方所在地稅務局開具的證明單,開一張紅字發票),再重新開一張新的發票。
另外,商業折扣僅限於貨物價格的折扣,如果銷貨方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用於實物折扣的,則該實物款額不能從貨物銷售額中減除,且該實物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視同銷售貨物」的中「無償贈送他人」計算繳納增值稅。
二、從會計角度的區別折扣銷售、銷售折扣、銷售折讓:
(1)折扣銷售又稱為商業折扣,是先折扣後銷售,也就是我們通常說的「打折」,會計上是按照折扣後的金額來確認銷售收入的。直接從單價中扣除。
(2)銷售折扣是先銷售後折扣,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現金折扣」,這是一種理財方式,是企業為了提前收回貨款而給予客戶應收款項上的減免,應該在實際發生的時候計入財務費用。
會計分錄:
收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財務費用
貸:應收賬款
(3)銷售折讓是因為企業的產品存在質量問題,而給購買方價款上的優惠,應該沖減銷售收入。但是注意不能沖減銷售成本,因為並未退回貨物,區別於銷售退回。
會計分錄:
發生折讓時:
借: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貸:應收賬款
商業折扣、現金折扣、銷售折讓是當前發生較為頻繁的銷售模式,但企業對它們的會計和稅務處理概念模糊,現筆者根據現行的《企業會計准則》、《企業所得稅法》、《增值稅暫行條例》等的規定,對上述業務進行對比說明。
商業折扣的業務處理對比
商業折扣是指企業為促進商品銷售而在商品標價上給予的價格扣除,因而不影響銷售商品收入的計量。稅法對商業折扣的定義與會計准則是一致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所得稅法實施條例釋義及適用指南》的解釋,銷售貨物涉及商業折扣的,應當按照商業折扣後的金額確定銷售收入金額。由此可見,商業折扣的稅務處理與會計處理相同。
實務中,商業折扣有兩種做法,一是折扣銷售,即按照折扣後的金額開具發票,確認收入,計算銷項稅額;二是銷售折扣,即將未折扣前的銷售額與折扣額開在同一份發票上。這兩種做法均符合現行流轉稅、所得稅處理及會計處理的規定。
現金折扣的業務處理對比
現金折扣是指在銷售商品收入金額確定的情況下,債權人為鼓勵債務人在規定的期限內付款而向債務人提供的債務扣除。關於現金折扣的會計核算有兩種處理方法:一是按合同總價款扣除現金折扣後的凈額計量收入;二是按合同總價款全額計量收入。我國企業會計准則採用的是第二種做法。這樣,當現金折扣實際發生時,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所得稅法實施條例釋義及適用指南》的解釋,銷售貨物涉及現金折扣的,應當按照扣除現金折扣前的金額確定銷售貨物收入金額。現金折扣在實際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
由此可見,現金折扣的稅務處理與會計處理一致。現金折扣允許稅前扣除的合法憑據應當是購銷合同註明的折扣條件及有關收款單據。購貨方獲得的現金折扣,沖減財務費用。至於購貨方獲得的現金折扣是否轉出進項稅額,在實際操作中存在爭議。
銷售折讓的業務處理對比
銷售折讓是指企業由於售出商品的質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價上給予的減讓。銷售行為在先,購貨方希望售價減讓在後。而且,在通常情況下,銷售折讓發生在銷售收入已經確認之後,因此,銷售折讓發生時,應直接沖減當期商品的銷售收入。需要注意的是,銷售折讓屬於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的,應按《企業會計准則第29號———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所得稅法實施條例釋義及適用指南》的解釋,銷售折讓的增值稅、所得稅處理與會計處理是完全一致的,均在實際發生時沖減當期銷售收入和銷項稅額。
根據《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國稅發[2006]156號)第十四條至第十八條規定,一般納稅人取得專用發票後,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廢條件的,或者因銷貨部分退回及發生銷售折讓的,購買方應向主管稅務機關填報《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單》,並加蓋一般納稅人財務專用章。主管稅務機關對一般納稅人填報的《申請單》進行審核後,出具《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通知單》。購買方必須依該《通知單》所列增值稅稅額從當期進項稅額中轉出,未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的可列入當期進項稅額,待取得銷售方開具的紅字專用發票(在防偽稅控系統中以銷項負數開具)後,與留存的《通知單》一並作為記賬憑證。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訂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補充通知》(國稅發[2007]18號)第一條規定,一般納稅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後,發生銷貨退回、銷售折讓以及開票有誤等情況需要開具紅字專用發票的,視不同情況分別按以下兩種辦法處理:
1.因專用發票抵扣聯、發票聯均無法認證的,或者購買方所購貨物不屬於增值稅扣稅項目范圍,取得的專用發票未經認證的,由購買方填報申請單,並在申請單上填寫具體原因以及相對應藍字專用發票的信息,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後出具通知單。購買方不作進項稅額轉出處理。
2..發生銷貨退回或銷售折讓的,除按照《通知》的規定進行處理外,銷售方還應在開具紅字專用發票後將該筆業務的相應記賬憑證復印件報送主管稅務機關備案。
稅法規定,企業年終匯算清繳前發生的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所涉及的應納稅所得額調整,應作為會計報告年度的納稅調整。企業年終申報納稅匯算清繳後發生的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所涉及的應納稅所得額調整,應作為本年度的納稅調整。由於所得稅匯算清繳通常發生在財務報告批准報出之後,而且所得稅匯繳期滿(次年5月31日)之前,納稅人發生申報有誤的,可以重新辦理納稅申報。因此,對屬於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的銷售折讓行為,其稅務處理與會計處理相同。
此外,有些企業為了促銷,與客戶協議約定,在銷售貨物並向購買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後,由於購貨方在一定時期內累計購買貨物達到一定數量,或者由於市場價格下降等原因,銷貨方給予購貨方相應的價格優惠或補償等折扣、折讓行為。對此,《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納稅人折扣折讓行為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6]1279號)規定,上述銷貨方給予購貨方相應的價格優惠或補償等折扣、折讓行為,銷貨方可按現行《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有關規定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
會計處理時,銷售方應沖減銷售收入和銷項稅額,購貨方相應沖減已售和庫存商品的成本,同時轉出進項稅額。
參考資料來源:國家稅務總局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統一小規模納稅人標准等若干增值稅問題的公告
D. 銷售折扣什麼意思
銷售折扣,是指企業採用賒銷方式時,鼓勵消費者盡快付款而採用的銷貨折扣。
例如甲欠我100萬,如果他今天歸還的話,只要還90萬。差額10萬,就是銷售折扣
而與之對立的折扣銷售,是商業折扣,例如商場衣服打7折
商業折扣是指企業按照商品的零售價格開出發票,在此基礎上給予買方一定比例的銷貨折扣。也指售貨方在銷售貨物或應稅勞務時,因購貨方購買數量較大或購買行為頻繁等原因,給予購貨方價格方面的優惠。
可以用簡單方式理解,銷售折扣,先銷售發生後,為鼓勵購貨方在信用期限內盡快付款而給予的銷貨折扣。
折扣銷售,先折扣後銷售,企業為促進銷售而在商品標價上給予的扣除,後銷售發生。
E. 會計銷售中有哪三種折扣
會計銷售種有以下三種折扣:
1.折扣銷售是在商品價格基礎上打折後銷售,增值稅按折後的商品價格為計稅基礎計算繳稅
2.銷售折扣是銷售後顧客在規定時間內付款給予的現金優惠,比如一個月內付款優惠2%,因為這是企業的現金財務政策,故增值稅是按銷售時發票上的價格為計稅基礎,不扣除付款的折扣。
3.銷售折讓一般是商品有缺陷銷售後,顧客不滿商品質量而給予的一定價款折扣,這種折扣在增值稅計稅基礎中可以扣除。
F. 什麼是銷售折扣金額謝謝
銷售折扣也稱現金折扣,是指銷貨方在銷售貨物或應稅勞務後,為了鼓勵購貨方及早償還貨款而協議許諾給購貨方的一種折扣優待。如:10天內付款,貨款折扣2%;20天內付款,折扣1%;30天內全價付款。對此通常有兩種會計處理方法:一是總價法,二是凈價法。
銷售折扣金額為折扣掉的(您省去的)金額
G. 區分銷售折扣與銷售折讓
(1)折扣銷售又稱為商業折扣,是先折扣後銷售,也就是我們通常說的「打折」,會計上是按照折扣後的金額來確認銷售收入的。
(2)銷售折扣是先銷售後折扣,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現金折扣」,這是一種理財方式,是企業為了提前收回貨款而給予客戶應收款 項上的減免,應該在實際發生的時候計入財務費用。
(3)銷售折讓是因為企業的產品存在質量問題,而給購買方價款上的優惠,應該沖減銷售收入,但是注意不能沖減銷售成本。
(1)折扣銷售又稱為商業折扣,是先折扣後銷售,也就是我們通常說的「打折」,會計上是按照折扣後的金額來確認銷售收入的。
(2)銷售折扣是先銷售後折扣,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現金折扣」,這是一種理財方式,是企業為了提前收回貨款而給予客戶應收款 項上的減免,應該在實際發生的時候計入財務費用。
(3)銷售折讓是因為企業的產品存在質量問題,而給購買方價款上的優惠,應該沖減銷售收入,但是注意不能沖減銷售成本。
(1)折扣銷售又稱為商業折扣,是先折扣後銷售,也就是我們通常說的「打折」,會計上是按照折扣後的金額來確認銷售收入的。
(2)銷售折扣是先銷售後折扣,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現金折扣」,這是一種理財方式,是企業為了提前收回貨款而給予客戶應收款 項上的減免,應該在實際發生的時候計入財務費用。
(3)銷售折讓是因為企業的產品存在質量問題,而給購買方價款上的優惠,應該沖減銷售收入,但是注意不能沖減銷售成本。
H. 新會計准則會計下銷售折扣應計入什麼科目
銷售折扣中用的是商業折扣、現金折扣。
商業折扣是和稅有關的,沒有明確的科目處理它,當在商業折扣下要算銷售應交增值稅時,是用銷售額-(銷售額*商業折扣率)=主營業務收入,然後乘以增值稅稅率就是應繳稅費。而現金折扣發生時應作為當期財務費用,計入當期的損益。
新會計准則下銷售折扣的會計分錄為:
1、銷貨時,全額確認收入、成本: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2、發生銷售折讓:
借: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貸:應收賬款
現金折扣核算方法
1、總價法
銷售商品時以發票價格同時記錄應收賬款和銷售收入,不考慮現金折扣,如購貨企業享受現金折扣,則以「銷售折扣」賬戶反映現金折扣。銷售折扣作為銷售收入的減項列入損益表。
2、凈價法
銷售商品時以發票價格同時記錄應收賬款和銷售收入,如購貨企業未享受現金折扣,收到的現金超過凈價的部分作為利息收入記入「財務費用」的貸方。
3、備抵法
銷售商品時以發票價格記錄應收賬款,以扣除現金折扣後的凈價記錄銷售收入,設一備抵賬戶「備抵銷售折扣」反映現金折扣,「備抵銷售折扣」是指應收賬款的對銷賬戶。
I. 商業折扣、現金折扣與銷售折讓有什麼區別
1,商業折扣的業務處理不同。
商業折扣是指企業為促進商品銷售而在商品標價上給予的價格扣除,因而不影響銷售商品收入的計量。稅法對商業折扣的定義與會計准則是一致的。
2,現金折扣的業務處理不同。
現金折扣是指在銷售商品收入金額確定的情況下,債權人為鼓勵債務人在規定的期限內付款而向債務人提供的債務扣除。
關於現金折扣的會計核算有兩種處理方法:一是按合同總價款扣除現金折扣後的凈額計量收入;二是按合同總價款全額計量收入。我國企業會計准則採用的是第二種做法。這樣,當現金折扣實際發生時,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3,銷售折讓的業務處理不同
銷售折讓是指企業由於售出商品的質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價上給予的減讓。銷售行為在先,購貨方希望售價減讓在後。而且,在通常情況下,銷售折讓發生在銷售收入已經確認之後,因此,銷售折讓發生時,應直接沖減當期商品的銷售收入。
(9)銷售後貨款打折屬於什麼折扣擴展閱讀: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訂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補充通知》(國稅發[2007]18號)第一條規定:
一般納稅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後,發生銷貨退回、銷售折讓以及開票有誤等情況需要開具紅字專用發票的,視不同情況分別按以下兩種辦法處理:
1,因專用發票抵扣聯、發票聯均無法認證的,或者購買方所購貨物不屬於增值稅扣稅項目范圍,取得的專用發票未經認證的,由購買方填報申請單,並在申請單上填寫具體原因以及相對應藍字專用發票的信息,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後出具通知單。購買方不作進項稅額轉出處理。
2,發生銷貨退回或銷售折讓的,除按照《通知》的規定進行處理外,銷售方還應在開具紅字專用發票後將該筆業務的相應記賬憑證復印件報送主管稅務機關備案。
J. 銷售產品發生的商業折扣屬於什麼費用
現金折扣(cash discount),又稱銷售折扣(sale discount)。為敦促顧客盡早付清貨款而提供的一種價格優惠。現金折扣的表示方式為: 2/10,1/20,n/30(即10天內付款,貨款折扣2%;20天內付款,貨款折扣1%,30天內全額付款)。現金折扣發生在銷貨之後,是一種融資性質的理財費用,因此銷售折扣不得從銷售額中減除。
商業折扣,是指企業根據市場供需情況,或針對不同的顧客,在商品標價上給予的扣除。商業折扣是企業最常用的促銷方式之一。企業為了擴大銷售、佔領市場,對於批發商往給予商業折扣,採用銷量越多、價格越低的促銷策略,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薄利多銷」如購買5件,銷售價格折扣10%;購買10件,折扣20%等。其特點是折扣在實現銷售的同時發生。
在會計報表的表達方面,許多會計人員贊同總價法,即在損益表中以銷售收入直接和減銷售折扣,得到銷售收入凈額;而有些會計人員則認為,現金折扣是企業隱形的利息費用,應當在記錄銷售收入時與商品銷售價格分開,因此,銷售折扣應作為全部銷售收入的減項,得出商品的現金銷售價格,顧客未享受的銷售的折扣應按照凈價法和備抵法,視為利息收入在損益表中單獨反映。總價法(gross price method)在現金折扣條件下計價應收賬款和存貨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