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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售後的商品房什麼時候才能使用

發布時間:2022-09-03 23:50:34

❶ 50年的公寓房產證辦好什麼時候能賣

1、只有五證齊全且小區通過綜合竣工驗收合格後的房子才可以辦理房產證的,而新房通常三個月拿到房產證,二手房過戶以後,一個月左右拿到房產證。
2、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的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內,將需要由其提供的辦理房屋權屬登記的資料報送房屋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協助商品房買受人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
3、由於開發商的原因造成購房者未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取得房產證;或者期房預購人在房屋交付之日起90日內未取得房產證或者已竣工商品房的買受人自訂立合同之日起90日內未能取得房產證的,開發商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❷ 商品房保修期從什麼時候算

保修期從交付之日起計算。

建設部的《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對所售商品房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當事人應當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圍、保修期限、保修責任等內容做出約定。保修期從交付之日起計算。」

其實,商品房的保修期是從房產開發商將竣工驗收的房屋交付的使用只是就開始計算的,這是總的一個說法,具體的每個部分會有不同的規定,時間保修期從什麼時候算有多久都是不一樣的,具體如下:

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在合理使用壽命年限內;地面空鼓開裂、大面積起沙為1年;門窗翹裂、五金件及衛生潔具損壞為1年;燈具、電器開關損壞為6個月;管道堵塞為2個月;

供熱供冷系統設備為一個採暖期或供冷期;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買賣雙方自行約定;屋面防水為3年;牆面、廚房和衛生間地面為1年;地下室及管道滲漏為1年;牆面、頂棚抹灰層脫落為1年。

因此,國家規定的房屋建設工程質量的保修期,應該是從完工驗收合格的時候算起的,具體什麼時候應開發商對外公開,保修期有多久會有地區上的差異,大致范圍還是以國家為標准,提醒買尾房或現房的購房人,收房時一定要注意保修期的時限,避免錯過保修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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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修期的長短

關於房屋質量保修時間的長短,依照《管理辦法》的第三十三條:「商品房的質量保修期限不得低於該建設工程承包單位向房地產商出具的質量保修書約定保修期的存續期;

因此房地產開發商對購房人應該負有保修責任,其實實際真正承擔保修工作的是建設工程承包單位,保修期是以建設工程承包單位對房地產商承諾的時間為基礎的。

《規定》第六條規定,國家對住宅工程質量保修期另有規定的,保修期限按照國家規定執行。依據國務院的《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規定,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保修期限為:

A、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B、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註:該年限可能會達到樓宇的使用年限);

C、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D、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E、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F、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

❸ 售後公房轉讓土地使用年限怎麼算

你好,土地使用年限從何時開始算購房者在購買商品房時,房價中包含了土地出讓金的部分,在取得產權的同時也取得了土地使用權,該土地的使用期從開發商取得土地使用證之日算起,只不過在房屋買賣過程中,土地的使用權人由開發商變為購房者,如果開發商在4年前就取得了土地證,那麼這套房屋的土地使用時間就是從四年前開始算的,你購買了這套房屋,在無形中,土地使用期限就減少了4年。當然,商品房的實際使用年限不太可能完全達到法定最高土地使用年限。
望採納!

❹ 售後公房產權歸屬是什麼

售後公產房產權歸屬產權證上有名字的人,父親遺留部分由全體繼承人共同繼承,戶口一般不會影響產權。

1、售後公房是指非央產房的公房,包括一般國有企業、非級別的事業單位、機關的房產。其中前一種在單位出售給職工後,並不是一定可以上市交易,是否可以上市交易,需要到央產房管理室查詢。上市交易前,也需要與房屋原產權單位簽訂物業和供暖協議,之後才可以進行上市交易辦理。

2、後一種性質的售後公房可以進行上市交易。在上市交易時成本價售後公房可以進行直接交易,標准價或者優惠價售後公房需要補交成本價後才可以上市交易。

3、售後公房根據不同的房改後自1994年起政府把公房(也就是使用權房)出售給職工(買下產權),後來已售公房可以上市出售,於是這些上市的已售公房被稱為售後公房(分成本價房和標准價房)時期和價格,分成本價房和標准價房(北京市等有些地方叫優惠價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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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後公房和商品房的區別:

一、售後公房是機關單位建造的分配給職工居住使用的住房,職工沒有權只有使用權。但是,職工可以工齡加貨幣的形式購買權,即為售後公房,更多的接近政策導向。而商品房顧名思義,更多的是偏向於市場導向。所以商品房和售後公房在出售購買限制和稅收上都有區別。

二、售後公房的銷售對象都是有限制的,不是任何人都可以購買公房。購買公房的人只能是承住獨用成套公有住房的居民和符合分配住房條件的職工。而普通商品房的銷售對象是沒有限制的,任何公民都可以購買商品房。

三、國家對公房的購房面積有所限制,規定人均可購房的建築面積,任何購房人不得超過指標限制多購房,以防止一些量低價購買公有住房,造成國有資產的流失。而商品房的購房面積是沒有限制的,公民可以隨意選擇購房面積。

四、購買公房有一定的優惠政策,首先公房的價格較低,往往按照標准價或成本價出售,其次在標准價或成本價的基礎上還有工齡、職務或職稱方面的優惠折扣。而商品房房價較高,折扣優惠也完全依據開發商的售房政策而定。

❺ 上海售後公房 使用年限是多少年

售後公房
即原來是租賃的公房通過房改後 ,出售給原承租人。這部分已經出版售的權公房就叫已經售後公房。
房屋使用年限是指房屋所有權是永久屬於個人的,沒有年限規定;土地是國家的,個人只有使用權而沒有所有權,所以土地是有使用年限的。房屋是土地上的附著物,土地使用期限到期後,國家是否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權?有兩種可能:1.如果該地塊有特殊用途,如軍事用地或市政建設用地等,國家可收回土地,但會給予產權人一定的補償;2.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後,房屋所有權人再支付土地出讓金,繼續使用土地。目前,對這一補償標准及土地出讓金標準的相關規定尚未出台。
您購買的二手房為售後公房,因性質比較特殊,因而在房產證上沒有註明期限。目前,國家對此類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沒有具體規定,但該房屋產權是屬於您的,產證上有無註明年限對您的權益沒有影響。新建商品房在產證的土地狀況一欄上對使用年限一般都會註明,且在交易中心均能查到。這類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一般為70年。

❻ 商品房保修期從哪些時候開始算

法律分析:保修期從交付之日起計算。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對所售商品房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當事人應當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圍、保修期限、保修責任等內容做出約定。如果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購房者可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對所售商品房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當事人應當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圍、保修期限、保修責任等內容做出約定。保修期從交付之日起計算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於建設工程承包單位向建設單位出具的質量保修書約定保修期的存續期;非住宅商品房的保修期限不得低於建設工程承包單位向建設單位出具的質量保修書約定保修期的存續期。在保修期限內發生的屬於保修范圍的質量問題,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履行保修義務,並對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因不可抗力或者使用不當造成的損壞,房地產開發企業不承擔責任。

❼ 在國內買房,房子的期限是五十年嗎

《物權法》第十二章一百四十八條:建設用地使用權期滿,根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應對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給予補償並退還相應的出讓金。

第一百四十九條: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對於私人財產的保護,《物權法》第五章第六十四條規定:私人對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產工具、原材料等不動產和動產享有所有權。

第六十六條:私人的合法財產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侵佔、哄搶、破壞。

現實問題:70年後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滿,我們的房子怎麼辦?很多市民為70年後自己住宅的命運焦慮不已,有人說,國家可以依法收回,只給房主一點補償金。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成為《物權法》關注的焦點話題之一。

■解讀

公民私有財產有了法律護身

有專家表示,老百姓最為關注的莫過於自己購買的房產,在國家規定的70年期限到期後,該如何處理土地使用權的問題。《物權法》對住房使用權70年後自動續期的規定,無疑給老百姓吃了定心丸。所謂的「自動續期」是延續建築物使用權的許可權,並不是土地所有權,所以一旦建築物報廢,土地將收歸國家。

房產專家韓世同則認為,《物權法》規定住宅用地「自動續期」不必交納土地使用費「不是什麼大突破」。韓世同稱,國家無償佔有土地所有權是一種封建體制下的土地模式,土地私有化是社會發展的必然。《物權法》對公民私有財產的保護和肯定,使得權屬關系清晰了,公權不再侵犯私權。

倘若70年使用期滿後採取有償續期的方式,那麼,目前房地產市場中出現的使用年限縮水問題將被放大。很多市民會發現,和別人同一年買的房子,可能自己得提前為住房多繳很多年續期費用。

續期是否有償惹爭議

由於住宅用地使用權期滿後續期標准未定,業界關於其中標准也存在很多猜測。其中,關於期滿後是有償續期還是無償續期問題成為最有爭議的焦點。
上海聯業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王展認為,目前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最初獲得是有償的,而且是有期限的。如無相反規定,有償使用的標准同最初的標准應是一致的。

王展表示,如果使用期滿後採用無償續期的方式,實際上就變更了使用的性質,「建設用地使用權」將成為「建設用地所有權」,而這,顯然和《物權法》相悖。

和王展持相同觀點的還有世聯地產分析師王新穎。王新穎表示,《物權法》依然強調土地是國家和集體所有,個人是沒有土地所有權的。

王新穎認為,「住宅建設用地70年使用權期間屆滿自動續期」如果採用無償續期的方式,就等於國家承認土地的私有性質,這將嚴重違背我國社會主義國家的性質,使國家的利益受到侵害。

王新穎表示,採用有償方式也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增加國家的財政收入。因此,當住宅建設用地70年使用權期期滿後,有償續期的可能性很大。

而君悅律師事務所律師許海波則認為,有償續期和無償續期兩種可能都存在,但無償續期的可能性更高一些。

許海波表示,土地使用權續期,既要考慮可行性,又要放在整個房地產政策體系和住房保障體系的背景中來思考。在剛出台的《物權法》中,對於續期是否需要付費的問題,採取了模糊態度。「自動續期」的提法顯然和無償續期的字面意義比較接近,但也存在爭議。

使用年限成焦點

如果有償續期最終落地成真,那麼住房使用年限的多少將成為關注老百姓切身利益的事情。

由於囤積土地利潤可觀,很多開發商取得土地後並沒有馬上投入開發,而是讓土地閑置多年後才進入開發環節,使這類土地上的住房使用年限隨之縮水。

年初,閘北區豪宅卓悅居就出現了業主擔心的使用年限問題。

當時一個名為"zhang_tibet"的網友發帖,首度爆出卓悅居土地使用年限不是通常的70年,而只有43年。該帖引起軒然大波,網友紛紛跟帖,表示對該樓盤問題的擔憂。

《東方置業》本周致電卓悅居的開發商嘉里建設時,嘉里建設負責卓悅居項目的營銷經理表示,卓悅居土地使用年限確實不是通常的70年,而是50年

當再次致電該營銷經理時,她否認了50年期的說法,並表示卓悅居的使用許可權是70年。據介紹,嘉里建設於1998年取得卓悅居所在地塊。《東方置業》隨即查閱了「網上房地產」。「網上房地產」數據顯示,卓悅居房屋使用年限確實是從1998年9月18日至2068年9月14日,使用年限是70年。

但由於現在距離1998年已近10年,事實上卓悅居房產證上的70年年限嚴重縮水,只有約60年。換言之,在使用了60年後,業主就得為自己的房屋「買單」續期。

中原地產研究咨詢部經理馬冀對《東方置業》表示,除由於取得土地早而造成的70年使用年限縮水問題外,一些樓盤土地的使用年限根本就不足70年,40年,50年使用年限的情況都有存在。王展也指出,土地使用年限少本來是購房者和開發商「砍價」的一大優勢,但很多購房者並不知道這方面的問題,而開發商也不會告訴購房者這些情況。

影響主要在二手市場

許海波認為,如果有償續期,土地使用權期限就是影響房價的一個重要因素。而馬冀表示,使用年限的多少對二手房市場影響更為明顯。

馬冀分析,由於使用年限本就不足70年或使用年限縮水造成的期滿提前繳費問題,將在二手房估價中導致房屋貶值。王新穎也認為,如果採用有償續期,那麼房屋的實際使用年限將成為購房者在購買時另一個重點考慮的因素,使用許可權較長將會變成二手房另一個顯著的賣點優勢。

王新穎表示,置業者為了規避以上風險,購房者可以選擇購買新近出讓土地上開發的房屋或是在購房時仔細察看開發商的「五證」。

許海波也為購房者支招:如果置業者購買的是現房,可以查看產權證明或到交易中心進行產權調查,了解土地使用權的期限。如果購買期房,可以查看大產證(地證)或查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了解土地使用年限。

❽ 商品房的質量保修期是多長時間

根據房地產法的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時,向購買人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前者即是商品房質量責任的法律文件,應當列明工程質量監督單位核驗的質量等級、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單位等內容。住宅保修期從開發商將竣工驗收的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計算。購買整棟商品房的,其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在合理使用壽命年限內承擔保修。正常使用情況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內容與保修期是:屋面防水3年;牆面、廚房和衛生間地面、地下室、管道滲漏1年;牆面、頂棚抹灰層脫落1年;地面空鼓開裂、大面積起砂1年;門窗翹裂、五金件損壞及衛生潔具1年;管道堵塞2個月;燈具、電器開關6個月;供熱供冷系統和設備的保修期為一個採暖期或供冷期;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供需雙方自行約定。法律依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對所售商品房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當事人應當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圍、保修期限、保修責任等內容做出約定。保修期從交付之日起計算。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於建設工程承包單位向建設單位出具的質量保修書約定保修期的存續期;存續期少於《規定》中確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於《規定》中確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❾ 在什麼情況下,房地產開發項目可以交付使用

房地產開發項目,一般是對土地和地上建築物進行的投資開發建設項目。在我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規定;房地產開發項目是指在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國有土地上進行基礎設施、房屋建設的項目。

二、建設工期的風險開發商選擇的建築公司是否能保質保量按時完工,對開發商以後的商品房銷售起著重要作用。但事實上,大多數建設工程都不能按期完工,有的拖延幾個月,甚至幾年。造成這種風險的原因多種多樣,如來自開發商的自身原因,如資金不足、圖紙更改、更換合作夥伴等;或者是來自建築商的原因,如技術問題、違法轉包分包等。

防範這種風險應以預防為主,在初期就應選擇信譽技術過硬的設計單位、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在建築材料的選擇和購買方面一定要認真謹慎。還有應當選擇理想的合作夥伴,應落實資金來源渠道。所有這些都要用法律文件予以確認,用完備的合同來約束所有參與工程建設各方的行為。

❿ 商品房交付使用條件

一、商品房交付使用條件是什麼
1、商品房交付使用條件如下:
(1)商品房交付要符合完成建設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2)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的進場試驗報告;
(4)有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保修書五個條件。
2、法律依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將符合交付使用條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給買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因不可抗力或者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及時告知買受人。
二、商品房銷售條件有哪些
商品房銷售條件如下:
1、房地產開發企業具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
2、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3、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4、已通過竣工驗收;
5、拆遷安置已經落實;
6、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訊等配套基礎設施具備交付使用條件,其他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具備交付使用條件或者已確定施工進度和交付日期;
7、物業管理方案已經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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