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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後租回融資租賃為什麼呢

發布時間:2022-07-15 02:13:29

Ⅰ 融資租賃與融資性售後回租之間,你認為有哪些區別呢

融資租賃的賣方是設備供應商,在交易過程中一般是租賃人、承租人和供應商。售後回租的賣方是客戶,交易過程中的供應商成為承租人。融資性售後回租的標的物是承租人當時出售的動產或不動產,而融資租賃的標的物是由融資公司購買後租給承租人。

融資性售後回租:是指承租人以融資為目的,將資產出售給從事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的企業,由從事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的企業將資產出租給承租人的業務活動。這種商業模式在20世紀80年代初引入中國後,30多年來一直在快速發展。但與發達國家相比,租賃的優勢還遠遠沒有發揮出來,市場潛力很大。會計核算也是按照租賃標准來處理的。在新的租賃標准下,除了短期租賃和低值資產租賃外,其他租賃,包括經營租賃和融資租賃,都被確認為使用權資產和租賃負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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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融資性售後回租是什麼意思

融資性售後回租屬於「金融服務業」內的「貸款服務」。1、融資性售後回租是指承租方以融資為目的,向從事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的企業出售資產後,從事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的企業將該資產出租給承租方的業務活動。2、《合同法》對融資租賃合同的界定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售後回租是融資租賃方式中較為特殊的一種。3.由於在售後的回租交易中,租賃物本來是屬於承租人的,而出賣人與承租人歸為一體,與傳統融資租賃交易的三方當事人有一定區別,在表現形式上與抵押借款相似.抵押借款與售後回租的共性在於,都有兩方當事人,物的存在為債權人提供了有效擔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四十六條 融資租賃合同的租金,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應當根據購買租賃物的大部分或全部成本以及出租人的合理利潤確定。

Ⅲ 融資租賃售後回租通俗解釋

融資租賃售後回租通俗解釋:
1.融資租賃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用戶) 的請求,與第三方(供貨商) 訂立供貨合同,根據此合同,出租人出資向供貨商購買承租人選定的設備。同時,出租人與承租人訂立一項租賃合同,將設備出租給承租人,並向承租人收取一定的租金。
2.比如A公司想買一條船,但資金不夠,讓B租賃公司按照他的要求去買回來,然後租給A公司使用,租期滿後可以賣給A公司,也可以繼續租給B公司或者租給其他人,這就是融資租賃。 售後回租(sale-leaseback)是將自製或外購的資產出售,然後向買方租回使用。回租是承租人將其所擁有的物品出售給出租人,再從出租人手裡將該物品重新租回,此種租賃形式稱為回租。採用這種租賃方式可使承租人迅速回收購買物品的資金,加速資金周轉。回租的對象多為已使用的舊物品。 比如:A公司想買第二條船,但又拿不出足夠現金,他就把已有的船舶賣給B公司,然後再向B公司租回來,這就是售後回租。
拓展資料:
1.由於資產的出售和回租實質是同一筆業務,資產的售價和資金需一起計算。在承租人(賣方)看來,如租約符合融資租賃的某一條件,就應將回租作為融資租賃處理,否則作為經營租賃處理。按融資租賃處理時,出售資產的利潤應予遞延,並按資產折舊的比例予以分攤。倘若交易發生時,資產的公允價值低於其成本或賬面價值,按照謹慎原則,其差額應即確認為損失。
2.售後租回是一種集銷售和融資為一體的特殊形式,是企業籌集資金的新型方法,通常指企業將現有的資產出售給其他企業後,又隨即租回的融資方式,它是常用的籌資方式之一。在售後租回交易中,承租人與出租人都具有雙重身份,進行雙重交易,形成資產價值和使用價值的離散現象。

Ⅳ 什麼是融資租賃什麼是售後回租請分別舉例說明

融資租賃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用戶) 的請求,與第三方(供貨商) 訂立供貨合同,根據此合同,出租人出資向供貨商購買承租人選定的設備。同時,出租人與承租人訂立一項租賃合同,將設備出租給承租人,並向承租人收取一定的租金。

比如A公司想買一條船,但資金不夠,讓B租賃公司按照他的要求去買回來,然後租給A公司使用,租期滿後可以賣給A公司,也可以繼續租給B公司或者租給其他人,這就是融資租賃。

售後回租(sale-leaseback)是將自製或外購的資產出售,然後向買方租回使用。回租是承租人將其所擁有的物品出售給出租人,再從出租人手裡將該物品重新租回,此種租賃形式稱為回租。採用這種租賃方式可使承租人迅速回收購買物品的資金,加速資金周轉。回租的對象多為已使用的舊物品。

比如:A公司想買第二條船,但又拿不出足夠現金,他就把已有的船舶賣給B公司,然後再向B公司租回來,這就是售後回租。

(4)售後租回融資租賃為什麼呢擴展閱讀:

由於資產的出售和回租實質是同一筆業務,資產的售價和資金需一起計算。在承租人(賣方)看來,如租約符合融資租賃的某一條件,就應將回租作為融資租賃處理,否則作為經營租賃處理。按融資租賃處理時,出售資產的利潤應予遞延,並按資產折舊的比例予以分攤。倘若交易發生時,資產的公允價值低於其成本或賬面價值,按照謹慎原則,其差額應即確認為損失。

售後租回是一種集銷售和融資為一體的特殊形式,是企業籌集資金的新型方法,通常指企業將現有的資產出售給其他企業後,又隨即租回的融資方式,它是常用的籌資方式之一。在售後租回交易中,承租人與出租人都具有雙重身份,進行雙重交易,形成資產價值和使用價值的離散現象。

Ⅳ 融資租賃和融資性售後回租的區別

融資租賃和融資性售後回租的區別主要體現在:
1、融資租賃業務屬於「現代服務業」內的「租賃服務」。因為對融資租賃公司來說,他們是把自己買到手的資產實物租給你,是傳統租賃服務;
2、而融資性售後回租屬於「金融服務業」內的「貸款服務」。因為對融資租賃公司來說,他們相當於抵押了你的實物資產,給你一筆錢,然後你分期還本付息以保證你實物資產的使用權,是貸款服務。
拓展資料
1長期籌資的概念編輯
長期籌資是指籌集可供企業長期(一般為1年以上)使用的籌資活動。長期籌資的資本主要用於企業新產品、新項目的開發與推廣,生產規模的擴大,設備的更新與改造等,因此這類資本的回收期較長,成本較高,對企業的生產經營有較大的影響。長期籌資一般採用吸收直接投資、發行股票、發行債券、長期借款、融資租賃和留存收益等方式。

2長期籌資的方式編輯
(1)吸收直接投資。

1.企業採用吸收直接投資方式籌集的資金一般可分為三類:吸收國家投資、吸收法人投資和吸收個人投資。

2.吸收直接投資的特點:有利於增強企業信譽,有利於盡快形成生產能力,有利於降低財務風險;但資金成本較高,容易分散企業控制權。

(2)發行普通股票。

1.普通股是股份有限公司依法發行的具有管理權、股利不固定的股票。普通股具有股票的一般特徵,是股份有限公司資本的最基本部分。

2.普通股股東一般具有如下基本權利:公司管理權、分享盈餘權、出售或轉讓股份權、剩餘財產要求權。

3.普通股籌資的特點:沒有固定的利息負擔,沒有固定到期日,籌資風險小,能增加公司信譽;但普通股籌資的資金成本較高,容易分散控制權。

(3)長期借款。

1.長期借款指企業向銀行或其它非銀行金融機構借入的使用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借款。

2.長期借款按是否需要擔保,分為信用借款和擔保借款等。

3.長期借款的償還方式包括:定期支付利息、到期一次性償還本金的方式;定期等額償還方式;平時逐期償還小額本金和利息,期末償還下的大額部分方式。

4.與其他長期籌資方式相比,長期借款的特點為:籌資速度快,籌資成本較低,借款彈性較大,但限制條款較多。

(4)發行債券。

1.債券是一種發行人承諾在某一特定的時日將利息與本金付給債券持有人的債權債務憑證。

2.債券的基本要素包括:債券的面值、債券的期限、債券的利率和利息、債券的價格。

3.債券按發行主體不同分為: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和企業(含公司)債券;按有無抵押擔保,分為信用債券和有擔保債券;按是否可轉換成股份,分為公司債券(不可轉換債券)和可轉換公司債券等。

4.債券籌資的特點:資金成本較低,保證控制權,發揮財務杠桿作用;但債券籌資的籌資風險高,限制條件多,籌資額在限。

(5)融資租賃。

1.租賃是指出租人在承租人給予一定報酬的條件下,授予承租人在約定的期限內佔有和使用財產權利的一種契約行為。

2.融資租賃又稱財務租賃,具體有售後租回、直接租賃和杠桿租賃三種形式。

3.融資租賃的特點:籌資速度快,限制條款少,設備淘汰風險小,到期還本負擔輕,稅收負擔輕等;但融資租賃的資金成本較高。

Ⅵ 售後回租和融資租賃有什麼區別

售後回租和融資租賃的區別是什麼
定義:1.融資租賃:指具有融資性質和所有權轉移特點的租賃活動,可分為有形動產融資租賃服務和不動產融資租賃服務。
理解:注意與經營租賃的區別,融資租賃與經營租賃兩者性質完全不同,融資租賃的目的是取得租賃標的物的所有權,而經營租賃的目的僅僅是獲得租賃標的物一段時間內的使用權;融資租賃一般以融資額來計算租金,經營性租賃以租賃標的物佔用的時間長短來計算租金;融資租入的不動產,在租入方進行會計核算,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不動產,不在租入方核算,而在出租方核算等等。
2、融資性售後回租:是指承租方以融資為目的,將資產出售給從事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的企業後,從事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的企業將該資產出租給承租方的業務活動。
理解:售後回購本質上屬於一種融資交易,回購價大於原價的差額相當於融資費用。
融資租賃的分類:簡單融資租賃、回租融資租賃、杠桿融資租賃、委託融資租賃、項目融資租賃、經營性租賃、國際融資轉租賃。
拓展資料:
融資租賃的具體特徵
融資租賃的特徵一般歸納為五個方面。
1、租賃物由承租人決定,出租人出資購買並租賃給承租人使用,並且在租賃期間內只能租給一個企業使用。
2、承租人負責檢查驗收製造商所提供的租賃物,對該租賃物的質量與技術條件出租人不向承租人做出擔保。
3、出租人保留租賃物的所有權,承租人在租賃期間支付租金而享有使用權,並負責租賃期間租賃物的管理、維修和保養。
4、租賃合同一經簽訂,在租賃期間任何一方均無權單方面撤銷合同。只有租賃物毀壞或被證明為已喪失使用價值的情況下方能中止執行合同,無故毀約則要支付相當重的罰金。
5、租期結束後,承租人一般對租賃物有留購和退租兩種選擇,若要留購,購買價格可由租賃雙方協商確定。

Ⅶ 為什麼會選擇售後回租融資

一、融資性售後回租交易的優勢

1、有效盤活資產,解決資金問題。

通過出售交易,企業解決了資金困難,增加了企業的流動性,又盤活了自身的固定資產;而後的回租,使得企業的生產得以繼續,滿足了企業生產經營活動所需。通過售後回租交易,企業可以實現與「抵押貸款」和「分期付款購買商品」同樣的效果。

2、融資資金用途靈活,不受限制。

通過售後回租取得的融資資金,由企業按實際需要使用,既可用作流動資金、也可用作項目建設等。而銀行貸款或企業之間拆借資金都必須是特定的用途,否則可能會被要求提前還款。

以上兩點是企業選擇售後回租這種融資租賃方式的主要原因,當然,融資性售後回租交易的優勢還不僅於此。

二、如何進行融資性售後回租

1、合作模式:

承租人&出租人=融資租賃合同&買賣合同

2、有效防範法律風險

上海市一中院、二中院發布的《2009-2013年融資租賃合同糾紛審判白皮書》中明確了,在司法審判中,判斷一項交易是否構成售後回租,應重點審查以下幾個方面:審查租賃物是否真實存在,租賃物轉讓價格是否與租賃物真實價值是否合理匹配,承租人與出租人是否辦理了必要的租賃物所有權轉讓手續,買賣合同與租賃物之間是否有對應關系。有鑒於此,進行融資性售後回租的時候要注意以下問題:

(1)明確具體租賃標的物。

出租人應當做好盡調,對於租賃標的物有充分的了解。此外,出租人應盡可能在售後回租項下的《買賣合同》、《租賃合同》等相關合同中,表明具體的標的物名稱、型號、數量、規格等,以明確標的物的具體指向。

(2)審核出賣人對於標的物的所有權情況。

確定權利歸屬、確保租賃標的物上不存在權利瑕疵。出租人可以通過以下方法審核出賣人對於標的物的所有權情況:

a 審核標的物原始購買的相關合同;

b 審核標的物原始購買的發票或相關收據;

c 要求出賣人出具承諾書。

(3)確保租賃標的物的所有權轉移至出租人。

比如,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間簽訂所有權轉讓的證明書,以及出租人在租賃設備上添加印有出租人名稱的銘牌等方式。

(4)租賃標的物購買價格應與客觀價值相近。

融資租賃公司除要求承租人提供購買設備的原始合同、票據以外,可以要求承租人出具租賃標的物的價值保證,融資租賃公司還可以進一步對租賃標的物進行評估並與承租人共同確認評估結果。

Ⅷ 融資性售後回租是什麼意思

融資性售後回租的概念是:融資租賃是企業資產與金融資金相結合的一種新型融資業務,它以「融物」的形式達到「融資」的目的。對融資租賃合同的定義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售後回租是融資租賃方式中比較特殊的一種。

拓展資料

售後回租模式的爭議

典型的融資租賃模式是直租,此時存在三方主體,即出賣人、出租人(買受人)、承租人。但是,當融資租賃的出賣人與承租人主體同一之時,就出現了售後回租的情形。售後回租是指承租人為了實現其融資目的,將其自有物的所有權轉讓給出租人,再從出租人處租回的交易方式。售後回租是出賣人與承租人同一的「非典型」融資租賃形式。但在我國的融資租賃實踐中,售後回租業務卻占據了相當大的比重,對部分租賃公司而言,售後回租業務佔比甚至超過了80%。

曾有觀點認為,售後回租合同在法律關系的性質上屬於抵押貸款,而不構成融資租賃合同關系,並在此前提下,認定此類合同無效。這將給融資租賃行業經營實踐中大量存在的售後回租合同的效力及租金債權的回收帶來很大的法律風險。由於在售後回租交易中,租賃物的所有權原本屬於承租人,出賣人與承租人歸於一體,與傳統融資租賃交易的三方當事人存在一定區別,在表現形式上與抵押借款類似。抵押借款與售後回租的共性在於,均有兩方當事人,物的存在為債權人提供了有效的擔保。

Ⅸ 售後回租和融資租賃有什麼區別是

融資租賃和融資性售後回租的區別,單單說融資租賃以及融資性售後回回租的概念,是沒有什麼意思的,咱們從其他細處來利阿里奧,以下為相關的內容,先從售後回購本質上屬於一種融資交易說起。簡單的講,融資性售後回租,融資租賃的標的物是當時承租人當時出售的那個動產或不動產,也就是承租人將自己的一個動產或不動產賣給融資租賃公司,再從融資租賃公司租回來。而一般的融資租賃這里的租賃標的物一般是融資租賃公司自行購置再出租給承租人的。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中華人民共和國金融法典:應用版》

Ⅹ 融資租賃售後回租是什麼意思

1、融資性售後回租是指承租方以融資為目的,向從事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的企業出售資產後,從事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的企業將該資產出租給承租方的業務活動。
2、《合同法》對融資租賃合同的界定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售後回租是融資租賃方式中較為特殊的一種。
3.由於在售後的回租交易中,租賃物本來是屬於承租人的,而出賣人與承租人歸為一體,與傳統融資租賃交易的三方當事人有一定區別,在表現形式上與抵押借款相似.抵押借款與售後回租的共性在於,都有兩方當事人,物的存在為債權人提供了有效擔保。
拓展資料:從廣義上講,融資也叫金融,就是貨幣資金的融通,當事人通過各種方式到金融市場上籌措或貸放資金的行為。從現代經濟發展的狀況看,作為企業需要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深刻,全面地了解金融知識、了解金融機構、了解金融市場,因為企業的發展離不開金融的支持,企業必須與之打交道。1991年鄧小平同志視察上海時指出:「金融很重要,是現代經濟的核心,金融搞好了,一招棋活,全盤皆活。」由此可看出政府高層對金融逐漸重視。
詳細釋義
● 所謂融資是指企業運用各種方式向金融機構或金融中介機構籌集資金的一種業務活動。一般民用、航空、運輸業常用的融資技術包括貸款和租賃兩大類。
● 礦業權經營的實質是礦業權融資和礦業開發。
所謂融資是指貨幣的借貸和資金的有償籌集活動,礦業權融資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利用依法享有的礦業權,通過依法交易和自己開發籌集資金的活動。
● 融資通常是指貨幣資金的持有者和需求者之間,直接或間接地進行資金融通的活動。
● BOT的融資功能所謂融資是指貨幣資金的調劑融通是社會化大生產條件下社會經濟實體之間進行餘缺調劑的有效途徑和手段。
● 廣義的融資是指資金在持有者之間流動以余補缺的一種經濟行為這是資金雙向互動的過程包括資金的融入(資金的來源)和融出(資金的運用)。狹義的融資只指資金的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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