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我買的涼鞋穿了19天,鞋面和幫就折了,是應該換還是修,如果修完又壞了咋辦啊
你要先看下鞋子的三包規定,如果你是在正規地方買的品牌鞋子的話就好說點,象你說的鞋面和幫都折了那不只可以換,一個月內都可以直接退了,看商家對於鞋子損壞他是怎麼認定的,是否承認是斷幫什麼的,是否承認非人為因素損壞,還有就是一定要帶上發票,沒有發票誰也幫不了你.
商品售後維修一直修不好可以退貨。要求商品售後退貨。根據部分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第11條,13條規定,在三包有效期內,修理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產品,消費者可憑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記錄和證明進行退貨。
商品售後維修一直修不好,是指對產品的安全性能故障和使用性能故障修理過兩次以上,對產品的小的毛病修理不計在內。消費者要求經營者修理,更換,退貨的,經營者應當承擔運輸等合理費用。
售後服務重要性
售後服務是售後最重要的環節。售後服務已經成為了企業保持或擴大市場份額的要件如舒達,天貓,京東等。售後服務的優劣能影響消費者的滿意程度。在購買時,商品的保修,售後服務等有關規定可使顧客擺脫疑慮,搖擺的形態,下定決心購買商品。
優質的售後服務可以算是品牌經濟的產物,在市場激烈競爭的社會,隨著消費者維權意識的提高和消費觀念的變化,消費者們不再只關注產品本身,在同類產品的質量與性能都相似的情況下,更願意選擇這些擁有優質售後服務的公司。
客觀地講,優質的售後服務是品牌經濟的產物,名牌產品的售後服務往往優於雜牌產品。名牌產品的價格普遍高於雜牌,一方面是基於產品成本和質量,同時也因為名牌產品的銷售策略中已經考慮到了售後服務成本。
❸ 鞋子損壞怎麼賠償
法律分析:鞋子損壞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經營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務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費者提供,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嚴重損害的,受害人有權要求經營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條、第五十一條等法律規定賠償損失,並有權要求所受損失二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
❹ 新買的鞋子壞了怎麼樣賠付
法律分析:新買的鞋子有七天無理由退貨的規定。 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二十三條 經營者應當保證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情況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應當具有的質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費者在購買該商品或者接受該服務前已經知道其存在瑕疵,且存在該瑕疵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除外。經營者以廣告、產品說明、實物樣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狀況的,應當保證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的實際質量與表明的質量狀況相符。經營者提供的機動車、計算機、電視機、電冰箱、空調器、洗衣機等耐用商品或者裝飾裝修等服務,消費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務之日起六個月內發現瑕疵,發生爭議的,由經營者承擔有關瑕疵的舉證責任。
第二十四條 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沒有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消費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七日後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消費者可以及時退貨,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可以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依照前款規定進行退貨、更換、修理的,經營者應當承擔運輸等必要費用。
❺ 專賣店買的耐克鞋子過保壞了怎麼辦
耐克鞋的保修說明:
保修期:涼鞋2個月;運動鞋3個月;服裝30天(以出售日期起算);
換貨標准:鞋子:在購買後15天內出現嚴重脫膠(有側幫縫線的除外)、裂漿、裂面、裂綁、裂底、表皮脫落、、網面破裂等非人為質量問題的;
※註:①在貨品購買3天內因產品碼數不合適之原因,在購買七日內產品不臟、不殘、不破、包裝完整、產品衛生,且不影響二次銷售,憑票予以換貨;②若是在同一位置保修3次還是未能解決問題的給與換貨;
保修范圍:鞋子:在購買15天後在保修期內的,鞋子出現質量問題負責保修;
非保修范圍:1.在保修期外和沒有銷售小票的貨品;2.因顧客不正當使用和保養造成貨品的損壞的;3.在出售時已經標明吧「不退換」的貨品。
❻ 維修過的鞋子又壞了賣家怎麼處理
如果要出具證明,您可以到市技術監督局檢驗後,開出證明,一般費用很低的。這個證明,掃描後,發給天貓小二就可以退貨了。
❼ 我買了鞋,經過一次維修仍開膠,可以要求退貨嗎
閱讀以下三包內容,維護消費者權益,可以向工商和消協投訴。
7日內可全額退款
根據新規定,鞋類商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出現質量問題的消費者有權選擇退貨、更換或修理。退貨時,經營者應按發票價格一次性退清貨款。這些質量問題包括,出現嚴重脫膠(有側幫縫線的除外)、裂漿、裂面、裂幫、裂底、斷(脫)跟、泛硝、表皮脫落、塌芯、開線、開裂、脫膠、壞拉鎖、釘頭突出、網面破裂(如旅遊鞋),或新鞋不成雙及鞋號大小不同等,還有經消協認定或具有法定資質的質檢部門檢測鑒定有其他質量問題。
15日內可更換修理
鞋子買回來15天內,如果出現上述質量問題,消費者可以選擇更換或修理。更換時,經營者應免費為消費者掉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如無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消費者又不願意掉換其他產品的,經營者應按消費者要求予以退貨,不得收取折舊費。更換後的鞋子「三包」有效期從換貨之日起重新計算。此外,消費者如果出於鞋子質量以外的原因不滿意,在購買之日起15天內也可以換貨,前提是未經穿著,不損不污,不影響第二次出售。
包修期最少30天
根據新規定,凡50元以上(含50元)100元以下的產品包修期為30天;100元以上(含100元)300元以下的產品包修期為90天; 300元以上(含300元)的產品包修期為120天。包修有效期自開具發票(包括有效憑證)之日起計算。「三包」期內承擔包修責任的,鞋類產地如果在省內,經營者應當自收到修理的商品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修復;產地如果在省外,應當在20個工作日內修復,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兩次修不好可退貨
經營者如果未在規定期限內修復,每延誤一日按商品發票價款2%的標准補償消費者(補償費最高不超過商品發票價格),否則消費者可以選擇更換。一定要確保修理質量,如果要改變原工藝進行修理的,必須事先徵得消費者同意。「三包」有效期內,經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經營者應根據消費者要求更換或退貨。
5種情形不實行「三包」
這5種情形是:標明有質量瑕疵的處理品或等外品;有關銷售等憑證與商品不符或被塗改;穿著不當、自行修理或被人為破壞;超過「三包」期限或無「三包」卡和銷售憑證;法律法規及國家規定免除「三包」責任。
❽ 剛買的鞋子又壞了,去店裡找說法人家還愛答不理的,大家遇到這種情況怎麼辦啊
遇到這種情況的話,可以拿著收據或者發票到工商局或者消費者協會去反映,當然前提是你必須有收據或者發票,如果沒有事情就有點麻煩。另外,你要做好打長期戰的准備,不是你反映一次問題就能解決,這個過程或許很艱辛,很復雜,你要有耐心,有毅力,要越挫越勇,只要有這股精氣神,相信你一定會成功的。祝你好運。
❾ 鞋子被修壞了可以索求賠償嗎
法律分析:可以的,可以帶著鞋子,還有買下鞋子的憑證去要求售後的,通常都是能夠的,或者先打電話問一下可否給免費修改。如果損壞從公平的角度講應該是使用年限折舊賠償。最合理的標準是進行評估,按評估價賠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條 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