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融資租賃服務稅率是多少
固定資產融資租賃屬於現代服務-租賃服務。
營改增後,增值稅的徵收率採取簡易計稅方法徵收增值稅的,
租賃的徵收率是5%,不能抵扣進項稅額。
B. 租賃業發票稅率總計是多少
租賃業發票稅率總計有分類的,具體稅率總計如下:
1、營業稅:按租金收入的5%計算。
2、城建稅:按營業稅的7%、或5%、1%計算。
3、教育費附加:按營業稅的3%計算。
4、房產稅:按租金收入的4%計算。個人房產稅稅率4%;單位房產稅稅率12%計算。
5、印花稅:按租賃合同記載金額的千分之一計算。
6、個人所得稅。 註:你單位開具租賃發票的稅金,應該由出租房屋的個人繳納。
拓展資料:
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建築業、房地產業、金融業、生活服務業等全部營業稅納稅人,納入試點范圍,由繳納營業稅改為繳納增值稅。增值稅稅率一共有四種:6%、11%、17%和零稅率。其中,融資性售後回租稅率為6%,不動產租賃稅率為11%,有形動產租賃稅率為17%。
C. 融資性售後回租按什麼繳納增值稅
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的規定,融資性售後回租服務屬於貸款服務,應按照金融服務繳納增值稅。融資性售後回租,是指承租方以融資為目的,將資產出售給從事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的企業後,從事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的企業將該資產出租給承租方的業務活動。融資性售後回租(有形動產),承租人出售資產的行為,承租方不確認為銷售收入,不徵收增值稅和營業稅。 出租方仍須繳納增值稅。 租賃期間,承租人支付的屬於融資利息的部分,作為企業財務費用在稅前扣除 出租方收到的融資利息應按照「有形動產租賃服務」業繳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稅率是17%,小規模納稅人徵收率是3% 對融資性租賃的資產,仍按承租人出售前原賬面價值作為計算企業所得稅基礎計提折舊。
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中承租方出售資產時,資產所有權以及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報酬和風險並未完全轉移,不徵收增值稅及營業稅。
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中,出租方出租資產的行為,需要繳納營業稅,建議按文件規定理解掌握: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13號的規定: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是指承租方以融資為目的將資產出售給經批准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企業後,又將該項資產從該融資租賃企業租回的行為。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中承租方出售資產時,資產所有權以及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報酬和風險並未完全轉移。
一、 增值稅和營業稅根據現行增值稅和營業稅有關規定,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中承租方出售資產的行為,不屬於增值稅和營業稅徵收范圍,不徵收增值稅和營業稅。
二、 企業所得稅根據現行企業所得稅法及有關收入確定規定,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中,承租人出售資產的行為,不確認為銷售收入,對融資性租賃的資產,仍按承租人出售前原賬面價值作為計稅基礎計提折舊。租賃期間,承租人支付的屬於融資利息的部分,作為企業財務費用在稅前扣除。
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是指承租方以融資為目的將資產出售給經批准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企業後,又將該項資產從該融資租賃企業租回的行為。
D. 融資性售後回租增值稅怎麼算
承租方: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中承租方出售資產行為有關稅收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13號)第條的規定,承租方以融資為目的將資產出售給經批准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企業後,又將該項資產從該融資租賃企業租回,資產所有權以及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報酬和風險並未完全轉移。因此,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中承租方出售資產的行為,不屬於增值稅徵收范圍,不徵收增值稅。因為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中承租方出售資產的行為不徵收增值稅應稅項目,所以也不屬於發票范疇,可以不開縣發票。
出租方:在《財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
〔2016】36號,以下簡稱財稅〔2016】36號)之前,融資性售後回租按照有形動產租賃納稅:企業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適用稅率為17%,從2018年5月1日起調整為16%,2019年4月1日將調整為13%)。財稅〔2016】36號附件一《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將融資性售後回租」歸入「金融服務」中的「貸款服務」。並且規定:納稅人提供融資性售後回租服務,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不含本金),扣除對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匯借款和人民幣借款利息)、發行債券利息後的余額作為銷售額,按照「貸款服務」稅目征稅稅率為6%。財稅〔2016)36號附件2第一條同時規定:試點納稅人根據2016年4月30日前簽訂的有形動產融資性售後回租合同,在合同到期前提供的有形動產融資性售後回租服務,可繼續按照有形動產融資租賃服務繳納增值稅。
E. 租賃業的租賃稅率是多少
一般納稅人租賃業的租賃增值稅稅率:
1、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包括經營性租賃與融資性租賃)增值稅稅率13%,租賃服務的銷售方或者購買方在中國境內。
2、不動產租賃服務增值稅稅率9%,租賃的不動產在中國境內。
3、境內的單位或個人提供程租服務,如果租賃的交通工具用於國際運輸服務和港澳台運輸服務,由出租方按規定申請適用增值稅零稅率。
4、境內的單位或者個人向境內單位或個人提供期租、濕租服務,如果承租方利用租賃的交通工具向其他單位或個人提供國際運輸服務和港澳台運輸服務,由承租方適用增值稅零稅率。境內的單位或個人向境外單位或個人提供期租、濕租服務,由出租方適用增值稅零稅率。
小規模納稅人租賃業的租賃增值稅徵收率:5%(稅收優惠除外)。
F. 融資性售後回租增值稅稅率是多少
融資性售後回租(有形動產),承租人出售資產的行為,承租方不確認為銷售收入,內不徵收增值稅和營業容稅。
出租方仍須繳納增值稅。
租賃期間,承租人支付的屬於融資利息的部分,作為企業財務費用在稅前扣除
出租方收到的融資利息應按照「有形動產租賃服務」業繳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稅率是17%,小規模納稅人徵收率是3%
對融資性租賃的資產,仍按承租人出售前原賬面價值作為計算企業所得稅基礎計提折舊
G. 融資租賃增值稅稅率是多少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於2016年3月23日下發的《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中,將融資租賃行業增值稅稅率劃為三種:不動產融資租賃按11%徵收;有形動產融資租賃按17%徵收;融資性售後回租視同貸款,按6%徵收。
融資租賃增值稅有優惠政策嗎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中承租方出售資產行為有關稅收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13號)規定:"根據現行企業所得稅法及有關收入確定規定,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中,租賃期間,承租人支付的屬於融資利息的部分,作為企業財務費用在稅前扣除".因此,企業通過融資性售後回租方式取得的固定資產發生的融資利息,可以作為企業財務費用直接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扣除.
融資租賃服務,是指具有融資性質和所有權轉移特點的租賃活動.即出租人根據承租人所要求的規格、型號、性能等條件購入有形動產或者不動產租賃給承租人,合同期內租賃物所有權屬於出租人,承租人只擁有使用權,合同期滿付清租金後,承租人有權按照殘值購入租賃物,以擁有其所有權.不論出租人是否將租賃物銷售給承租人,均屬於融資租賃.
H. 租賃稅率是多少
租賃行業一般納稅人的稅率分別是:
有形動產租賃適用17%的增值稅稅率;
不動產租賃則適用11%的增值稅稅率,同時對2016年5月1日前取得的不動產租賃,可選擇簡易計稅辦法,依照5%的徵收率計算交納增值稅。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
第十五條 增值稅稅率:
(一)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除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規定外,稅率為6%。
(二)提供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築、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稅率為11%。
(三)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稅率為17%。
(四)境內單位和個人發生的跨境應稅行為,稅率為零。具體范圍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另行規定。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2《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
(九)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
1.一般納稅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動產,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徵收率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與機構所在地不在同一縣(市)的不動產,應按照上述計稅方法在不動產所在地預繳稅款後,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I. 融資租賃售後回租是就利息收入繳納17%增值稅嗎
根據現行增值稅和營業稅有關規定,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中承租方出售資產的行為,不屬於增值稅和營業稅徵收范圍,不徵收增值稅和營業稅(承租方不能向出租方開具銷售發票,業務中的出租方必須是經批准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企業,具體為銀監會許可的金融租賃公司和商務部許可的外商投資租賃公司,且不征增值稅和營業稅只適用於承租人,對於出租人仍須繳納營業稅,如果屬於「營改增」試點地區的租賃公司,還可以就收到的利息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承租方可抵扣進項稅額。由於目前「營改增」稅收政策關於融資租賃業務的規定尚不明確)。
J. 融資租賃費開具的增值稅發票稅率是多少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增值稅稅率的通知》(財稅〔2018〕32號)規定:
從2018年5月1日開始,增值稅的稅率調整為16%、10%、6%,0%。銷售貨物及勞務的稅率為16%。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稅率為16%。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稅率為6%。
以下幾種除外:
提供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築、不動產租賃服務,
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稅率為10%。
境內單位和個人發生的跨境應稅行為,稅率為零。
小規模企業增值稅徵收率為3%。
融資租賃(financial lease) 是目前國際上最為普遍、最基本的形式。它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用戶) 的請求,與第三方(供貨商) 訂立供貨合同,根據此合同,出租人出資購買承租人選定的設備。同時,出租人與承租人訂立一項租賃合同,將設備出租給承租人,並向承租人收取一定的租金。
融資租賃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租賃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對供貨人的選擇,出資向供貨人購買租賃物件,並租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則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賃期內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屬於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擁有租賃物件的使用權。
租期屆滿,租金支付完畢並且承租人根據融資租賃合同的規定履行完全部義務後,對租賃物的歸屬沒有約定的或者約定不明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仍然不能確定的,租賃物件所有權歸出租人所有。
融資租賃是集融資與融物、貿易與技術更新於一體的新型金融產業。由於其融資與融物相結合的特點,出現問題時租賃公司可以回收、處理租賃物,因而在辦理融資時對企業資信和擔保的要求不高,所以非常適合中小企業融資。
中國的融資租賃是改革開放政策的產物。改革開放後,為擴大國際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開辟利用外資的新渠道,吸收和引進國外的先進技術和設備,1980年中國國際信託投資公司引進租賃方式。1981年4月第一家合資租賃公司中國東方租賃有限公司成立,同年7月,中國租賃公司成立。這些公司的成立,標志著中國融資租賃業的誕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