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車位能進行交易嗎車位交易的流程有什麼
購房人購買的專有產權的車位(庫),經不動產登記後可依法通過出售、贈與等方式進行轉讓,受讓人應為本項目業主。
Ⅱ 我想知道怎麼才能把小區的車位盡快銷售出去
試試佑商爆銷模式吧,超快的去化,在已有的成功案例中,一個月銷售幾百車位,一場活動銷售幾百車位的非常多。
Ⅲ 房地產企業銷售車位怎麼核算贈送的車位怎麼核算
銷售車位按銷售不動產核算。贈送的和房價進行分攤確定車位價格
Ⅳ 如何解決車位銷售難題有什麼好的辦法
車位銷售這是現在房地產行業面對的困境,現在佑商爆銷模式能夠快速去化車位,讓開發商把存量資產快速變現,讓合夥人快速接到項目,實現盈利。
Ⅳ 車位能不能進行買賣,車位交易流程有哪些
總體上來說,車位可以地簡單分為兩種,一種是能辦出產權證的,另一種是不能辦出產權證的。所以在大家購買車位的時候一定要擦亮眼睛了解清楚,你簽署的是《機動車位購置協議》,還是《車位租賃協議》或《使用權轉讓協議》。 常見的不能辦出產權證的車位也可以地簡單分為兩種。一種是已經列入公攤面積的車位。只要列入了公攤,從法律上來說就屬於不能辦出產權證的車位,因為是全體業主共有。因此該類車位不可以購買產權但可以租賃。另一種是人防車位。 人防車位不同於其它車位,有著其特殊性。因為人防車位所佔的面積屬於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又是屬於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的,根據有關規定,國防資產屬於國家所有。此外,建設部相關條例已明確規定,作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不計入公用建築面積。因此,人防車位既不屬於開發商,也不屬於全體業主共有,該類車位也不可以購買產權。 那人防車位可不可以進行租賃呢?根據目前的司法實踐,對人防車位的租賃主要有兩種觀點: 觀點一、部分法院認為,任何單位和個人無權出售和轉讓人防工程的產權和使用權,轉讓人防工程車位的行為損害了國家利益和買受人利益,即使雙方簽訂了車位使用權轉讓協議,該協議也是無效的。 觀點二、按照「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交由開發商開發管理的,開發商可以通過租賃人防車位獲得租金,但使用人防工程必須辦理登記手續。 因此,如要租賃人防車位最好先取得人防部門的許可。而且,租賃人防車位存在著因戰爭、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導致該車位被政府部門無償徵用的可能性。 最後,大家在約定租賃期限還要注意,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條規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20年。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車位能不能進行買賣,車位交易流程有哪些
Ⅵ 武漢土增清算的時候,車位可以和住宅一起清算嗎
現在購買車位成了很多有車族購房頭疼的一件事情,不僅僅是車位價格昂貴,很多時候是重金難求,因為小區面積有限,車位有限,這也造成了很多開發商不合理買賣,很多業主不清楚相關法律法規,在車位購買方面經常出現糾紛和困惑。下面總結五點注意事項,以供消費者在購買車位時作為參考:
一,看能否辦理產權證。業內人士指出,衡量車位、車庫可否銷售的唯一標準是能否辦理產權證,若購買的車位、車庫不能辦理產權證,則說明該車位或車庫是不能銷售的。
二,租賃車位有限期20年。租賃車位、車庫最長有效期只有20年。根據《合同法》第214條規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20年。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三,人防車庫禁止買賣。根據現行的小區規劃法規,小區共用場地、計入公攤面積的車位和車庫屬全體小區業主所有,人防工程等配套設施也是禁止買賣的,開發商或者物業公司無權出售。
四,買車位不能用公積金貸款。購買車位、車庫的時候不能使用公積金貸款。銀行有關工作人員解釋,按國家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住房公積金是單位和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應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和裝修(新增)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因此,在現行法律法規條件下,公積金貸款不能用於購買除自住房以外的東西,當然就不能用於購買車庫。
五,應將車位相關細則寫進合同。
業內人士指出,為了避免不必要的糾紛,購房者最好將車位細則寫進合同。如果購房者在簽訂購房預售合同的時候,如果車位和房屋是一並購進的,購房者和開發商就車位的范圍、車位號、預售面積、預售價款等情況在預售合同的補充條款中約定清楚,最好配有平面圖。購房者如果是先買房再買車位的,則可與開發商另行簽訂合同,就上述詳細事項都應有具體說明,並將合同另行備案。
Ⅶ 車位能賣嗎車位如何買賣
能,但是分情況。如果是有產權的車位,二手房購房者可以從賣方那裡進行車位購買;如果是只有使用權的車位,二手房購房者可以在辦理物業交割的時候,進行車位租賃或轉交,如果運氣好,趕上賣家的車位使用合同到期,你可以直接辦理更名。
1、產權車位
有產權的車位有「車位本兒」,可以跟房屋一起進行買賣交易。
2、使用權車位
只有使用權的車位沒有「車位本兒」,不能買賣,只能進行使用權的變更。車位使用權變更一般是在物業交割時進行,涉及車位租賃合同簽署或轉交(租賃不超過20年),合同到期後可以辦理更名,部分小區可直接續費使用。
車位不能進行買賣:
1、小區的公共空地
小區里的空地,有的時候甚至是綠地,開發商或者物業公司畫根線就收錢。有的作價賣給業主,有的按月出租。據悉,由於小區的土地使用權歸全體業主,因此開發商無權出售敞開式地上車位。這類車位可以由業主大會授權業委會委託物業租給業主使用,扣除必要費用後歸入小區維修資金。
2、無約定的地下車位
如果地下車位建築面積未分攤,且開發商單獨取得車庫產權的,則開發商可以對購房人出售產權,但地下車庫只能預售給本小區范圍內的商品房預購人。開發商出售這種車位好像天經地義,其實不然。
在房屋買賣合同中,開發商必須申明該小區里的地下車位的產權屬於單獨轉讓,不隨房子一起賣。如果沒有類似的文字說明,地下車位也應當歸業主按份共有,其收益也應歸業主。這部分收益可以由小區業委會委託物業公司收取,收益扣除必要的管理成本後歸入小區維修資金。
Ⅷ 地下停車位在土地增值稅清算時應該如何處理
根據《遼寧省地方稅務局關於明確土地增值稅清算有關問題的通知》(遼地稅函〔2012〕92號)文件的規定:「關於地下停車位等取得收入和清算扣除問題
轉讓有產權地下停車位取得的收入,計入土地增值稅收入,地方稅務機關允許其成本費用按照對應配比原則在土地增值稅清算中扣除。
無產權地下停車位取得的收入,不計入土地增值稅收入,其成本費用地方稅務機關在土地增值稅清算中不允許扣除。其他無產權的建築物等比照執行。」
Ⅸ 土增稅清算確定稅率後銷售車庫為虧怎麼算
土地增值稅作為流轉稅,核算上應價稅分離。車庫的銷售或轉讓涉及的是不動產的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使用權的銷售,核算上應轉入固定資產清理進核算。土增稅清算以及稅率與銷售車庫的虧損扯不上關系。
Ⅹ 買回來的車位準備銷售,應該怎麼入賬
買入的時候就借:固定資產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然後按照使用年限進行攤銷
出售的時候還要看是按照一次性付款,還是按照分期,會計分錄仍舊是不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