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何提升產品質量和售後服務
產品生產出來是要給使用對象使用的,做服務也是有服務對象的,針對使用和服務對象,同時在根據自己企業的能力特點,這樣做出的產品和售後還不能說完全會成功,只能說成功幾率大的多,在產品銷售時和售後還會出現很多未知的問題,比如產品原料的供應產品在市場上的供求關系,同行之間的競爭,來自政府政策上的扶持或干擾,等等......
其實做企業就看你能不能去適應市場把握政策,有句話說的一針見血,適者生存!
㈡ 商品售後服務體系如何認證
商品售後服務體系 的標准主要是GB/T27922-2011 商品售後服務評價指南。
認監回委也是根據這個標准而答批準的商品售後服務認證。
具體認證的流程,主要是:
1、尋找靠譜的正規認證機構
2、簽訂合同,付費
3、提交申請資料,主要是,合同,申請書,營業執照,售後服務體系文件、相關法律法規文件等
4、預審通過後,再進行現場審查的安排
5、審查通過後發證
6、注意每年的監督審查,否則證書會失效
下面我給你附一個申請流程圖,以便你了解!
有什麼問題,我們再隨時溝通
㈢ 淘寶網購買過的商品怎麼申請售後
確認收貨>確認放款>交易成功,之日起15日之內「申請售後」。
超出期限的,維權通道關閉。
除非,該商品屬於三包產品
可以在線咨詢客服或撥打客服服務熱線
客服會核實訂單編號/退款編號/售後編號
認為必須為你提供售後服務的,
會再次為你開啟「申請售後」通道
㈣ 如何獲得商品售後服務認證證書
找有許可權的認證公司,通過審核就可以發證了,有五星、四星、三星的區別。我們公司就是認監委備案的有服務認證資質的。
㈤ 網購商品售後如何維修
如果在保修期內可以先購通賣家然後寄給賣家進行維修,前提是賣家有售後保障的!但郵費要自己出了。親,
㈥ 怎樣完善產品的售後服務
售後服務,就是在商品出售以後所提供的各種服務活動。在競爭激烈的銷售市場上,精確掌握銷售循環前、中、後的銷售技巧與全方位的客戶服務,是贏得最佳商機的關鍵。
售後服務,就是在商品出售以後所提供的各種服務活動。在競爭激烈的銷售市場上,精確掌握銷售循環前、中、後的銷售技巧與全方位的客戶服務,是贏得最佳商機的關鍵。
售後服務本身同時也是一種促銷手段,通過售後服務可以提高企業的信譽,擴大產品的市場佔有率,提高推銷工作的效率與效益。掌握售後服務原則,並且在適當的時機向顧客致以感謝函,可以增加你與顧客之間的一種信賴的關系,有利於銷售工作的進一步開展。掌握售後服務的要點,提高自身素質,努力做好售後服務,使售後服務成為再次銷售的開端。在追蹤跟進階段,推銷人員要採取各種形式的配合步驟,通過售後服務來提高企業的信譽,擴大產品的市場佔有率,提高推銷工作的效率及效益。是企業對客戶在購買產品後提供多種形式的服務的總稱,其目的在於提高客戶滿意度,建立客戶忠誠。
現代理念下的售後服務不僅包括產品運送、維修保養、提供零配件、業務咨詢、客戶投訴處理、問題產品招回制、人員培訓以及調換退賠等內容,還包括對現有客戶的關系營銷,傳播企業文化,例如建立客戶資料庫、宣傳企業服務理念、加強客戶接觸、對客戶滿意度進行調查、信息反饋等。
一、售後服務體系的作用與特性:
1、售後服務是買方市場條件下企業參與市場競爭的尖銳利器。
2、售後服務是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最後防線。
3、售後服務是保持顧客滿意度、忠誠度的有效舉措。
4、售後服務是企業擺脫價格大戰的一劑良方。
5、售後服務是企業可持續發展的必然要求。
所以企業自主建立獨立的售後服務體系是大勢所趨。
二、售後服務體系的應用:
㈦ 關於淘寶商品售後問題
你這種情況可以要求商家對你進行售後。如果商家給你的處理結果不滿意。你可以聯系淘寶小二的。把你的證據提交給小二。小二會聯系商家進行處理。
㈧ 商品售後質量不好怎麼投訴
法律分析:商品售後質量不好想要投訴的,消費者需要保留好商品質量不好的證據。保留好購物小票或者發票,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一)與經營者協商和解;(二)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三)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七條 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
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
第八條 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
消費者有權根據商品或者服務的不同情況,要求經營者提供商品的價格、產地、生產者、用途、性能、規格、等級、主要成份、生產日期、有效期限、檢驗合格證明、使用方法說明書、售後服務,或者服務的內容、規格、費用等有關情況。
第九條 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
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者服務方式,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
消費者在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時,有權進行比較、鑒別和挑選。
第四十八條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應當依照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承擔民事責任:
(一)商品或者服務存在缺陷的;
(二)不具備商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時未作說明的;
(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裝上註明採用的商品標準的;
(四)不符合商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的;
(五)生產國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銷售失效、變質的商品的;
(六)銷售的商品數量不足的;
(七)服務的內容和費用違反約定的;
(八)對消費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退還貨款和服務費用或者賠償損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的;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損害消費者權益的情形。
經營者對消費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消費者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㈨ 如何做好產品的售後工作
1、經銷商要建立顧客檔案。
2、經銷商應代表專賣店及公司及時走訪顧客。
3、產品賣出去的第三天,一定要給顧客打一個電話,目的是解決顧客是否使(食)用產品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