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房屋預售許可證辦理流程是怎樣的
一、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辦理
辦事流程
申請——受理——初審——審核——發證——公示
1、申請:開發企業向市場股提交商品房預售許可申請書;
2、受理:市場股出具受理通知書或5日內一次性告知需補充材料;
3、初審:市場股初審開發企業提交的資料;
4、審核:分管領導審核後做出決定,並送達當事人,對不予許可的說明理由並告知權利;
5、發證:由主要領導簽發後送達;
6、公示。
申報材料
1、申請書;
2、土地使用權證;
3、開發企業《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
4、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占工程建設總投資達25%的比例;
5、工程施工合同及關於施工進度的說明;
6、商品房預售的位置、面積、竣工交付日期等內容,並應當附預售商品房分層平面圖;
7、商品房預售款監管協議;
8、物業管理合同。
二、商品房預售合同備案
預售人應當在簽約之日起30日內持商品房預售合同到縣房產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辦事流程:受理——審核——登記備案
申報材料:商品房買賣合同
⑵ 已經辦理的房屋預售的手續,後面的交房和辦理房產證都有什麼手續和費用
沒搞明白 你是買房的還是賣房的,
你要是買房的,以後交房需要物業費及入住費等相關費用,辦理房產證是得先繳納相關稅費,其中契稅是最多的,房產部門主要收交易手續費和物業維修基金。證件需要身份證,戶口本,婚姻證明。
你要賣房的,這些問題都沒弄明白,就別賣房了。
⑶ 房產預售證辦理條件需要哪些
1、《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四條商品房預售,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2)、按提供的預售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25%以上,並已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3)、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
2、《城市商品房預售售管理辦法》第五條與《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四條內容相同;第六條商品房預售實行許可證制度。開發企業進行商品房預售,應當向城市、縣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3)房屋預售後該辦理什麼擴展閱讀:
對於沒有房產預售證處罰措施:
如果開發商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預售商品房,根據違法情節和後果,將處以不同等級的處罰:
1、銷售1套且收取定金或房價款未超過50萬元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已收取預付款0.5%的罰款;
2、銷售2套以上5套以下或收取定金或房價款超過50萬元未超過300萬元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已收取預付款0.8%的罰款;
3、銷售6套以上或收取定金或房價款超過300萬元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已收取預付款1%的罰款。
對於「不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房地產開發企業向買受人收取預訂款性質費用」的行為,按照收取金額的多少,明確了從1萬元到3萬元3檔不同的處罰標准。房企未取得資質證書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根據違法情節和後果,確定了5萬元和10萬元兩檔不同的處罰標准。
⑷ 辦理房屋預售許可需要什麼材料
辦理房屋預售許可要交的資料有: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土地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預售方案與預售許可申請表;工程施工合同及關於施工進度的說明。
【法律依據】
《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第七條
開發企業申請預售許可,應當提交下列證件(復印件)及資料:
(一)商品房預售許可申請表;
(二)開發企業的《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
(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
(四)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占工程建設總投資的比例符合規定條件的證明;
(五)工程施工合同及關於施工進度的說明;
(六)商品房預售方案。
預售方案應當說明預售商品房的位置、面積、竣工交付日期等內容,並應當附預售商品房分層平面圖。
⑸ 房產已預售要退房有什麼程序
商品房的買賣不同於其他日常生活消費品的買賣,因為其交易周期長,涉及資金量大,技術問題多,權利義務關系復雜,所以對程序要求比較嚴格。但因為這樣或那樣的原因,可能導致退房的情況出現。出現退房情況歸集起來主要有四種原因:一是購房者違約;二是賣方違約;三是雙方都不違約,但雙方就退房問題 達成一致意見;四是雙方都違約,但協商達不成一致意見。在買賣過程中,由於違約方的不同及所處的階段不同,辦理退房的程序也不同。下面介紹一下在購房的不同階段出現退房情況時如何辦理相關的手續。1、 訂金(定金或認購金)階段當購房者已交訂金(定金或認購金),但還沒有簽訂正式《商品房預售合同》的情況下:如果購房者已向賣方支付了訂金(定金或認購金),但沒有說明 所交款項的性質,也沒有任何約定,這種情況購房者都可直接向賣方或其代理人要回所交款項。如果賣方所售項目有《預/銷售許可證》或產權證,購房者與賣方有約定,所交款項為定金,且如果買賣雙方就《商品房買賣合同》達不成一致意見, 終沒有簽訂合同,所交款項予以沒收,定金一律不退。姜濤與劉桂林(劉桂林博客,劉桂林新聞,劉桂林說吧)律師認為,這種約定有違公平公正的原則,應屬強迫 交易的行為,這種情況如賣方拒不退還定金,購房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訴,但《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對這種約定似乎是認同的。2、已做預售登記階段買賣雙方已到房地產主管機關做了預售登記,但房屋還未交付使用,這個階段如果一方想退房首先要與對方協商,看能否達成一致意見,如果雙方達成了一致意見,要以書面形式表示出來,簽訂正式退房協議。協議的內容主要應包括雙方同意解除原房屋買賣合同、違約責任由誰來承擔、如何退款、如何履行等問題。如果買賣雙方中一方違約,且達不成一致意見,那麼主張解除合同的一方,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對方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如果雙方協商達不成退房協議,可直接向法院或仲裁機構起訴或申請仲裁。此外,雙方還應到房地產登記主管機關辦理注銷預 售登記手續。3、入住階段在房屋竣工後,購房者已辦理了入住手續,交了政府部門應收的稅費之後,但房產證還沒有辦理下來之前退房的,這個階段要求退房的一般都是購房者,大多是賣方違約。這個階段除與上述第二個階段要求一致外,還涉及到物業、裝修損失、稅費、搬離時間等問題。如賣方違約,裝修損失應經過房地產評估機構評 估,確定裝修損失。購房者還應與物業公司簽訂解除物業管理的合同,賣方所代收的稅費也應退還。如達不成協議,購房者可向法院或仲裁機構起訴或申請仲裁。4、房產證辦理完畢階段房產證辦理完畢之後,房屋的權已完成了轉移,除非合同里有約定,否則一般情況下購房者是不能退房的。如果賣方已為購房者辦理完畢房產證,但是賣方墊資,且合同有約定如購房者拒不按約定履行付款義務,賣方是可以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購房者退房並承擔相應的損失。這種情況需雙方到房地產發證機關 辦理房產證過戶或注銷手續。
⑹ 預售證下來以後,後面是什麼程序
辦理房產證需要的手續及流程如下:
1、確定開發商已經進行初始登記:辦理房產證的必要前提條件就是要確定開發商已經進行初始登記。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34條的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內,將其需要辦理房屋權屬登記的資料報送房屋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
2、到管理部門領取並填寫申請表:接下來就是去管理部門領取一份《房屋(地)所有權登記申請表》並且填寫好,不過在申請表填寫完之後需要開發商簽字蓋章,有些開發商手裡會有現成蓋好章的表格,那麼直接填寫就可以了。不過可以事先向開發商詢問,房產證到哪個部門辦理,這樣可以節約很多時間。
3、到相關部門領取測繪圖(表):測繪圖(表)也是必需的材料之一,因為它是登記部門確定房產證上標注面積的重要依據。我們可以到開發商指定的房屋面積計量站申請並且領取測繪表,或者也可以帶上身份證到開發商處領取,向登記部門申請對房屋面積進行測繪。
4、辦理過戶登記:買賣雙方進行房產交易後一個月內持房屋買賣合同和其他證件到房地產交易所辦理買賣過戶登記。去辦理登記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商品房銷售合同》等證件和資料。買賣雙方接到交易所辦理過戶手續的通知後,應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圖章等,在交納了手續費、契稅、印花稅後就可以辦理過戶手續。
5、領取房產證:辦理好過戶手續以後,買方買方應持房地產交易所發給的房產賣契,在三個月內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區(縣)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記申請。辦理申請時需要帶好證件和資料,管理部門審查驗證後,就可領取房產證。
⑺ 開發商進行房屋預售需要哪些證件
國家規定開發商對外出售房屋時必須具備齊全的「五證」、「二書」;「五證」是指《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也叫建設工程開工證)、《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二書是指《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⑻ 辦房產預售許可證需要准備哪些資料
一般需要:
1商品房預售許可申請表 --主管部門制式表
2營業執照--需要原件
3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需要原件
4工程規劃許可證--需要原件
5土地使用權證書--需要原件
6施工許可證--需要原件
7建設工程投資達到25%以上,以完成基礎工程的證明並需要工程形象進度符合規定的現場照片--各地要求不一致,我所在地為多層要求2層以上,高層要求5層以上,請咨詢當地主管部門
8商品房預售方案--需要一房一價備案
9預售款監管協議及專用帳戶開戶證明
10土地上無房屋或有房屋未辦理房產證的具結書;原房屋辦理權屬登記的需提供注銷證明
11施工合同及進度說明
12土地使用權、在建工程設置抵押的,抵押權人同意辦理預售的書面意見及初始登記前解除抵押的書面保證
13預測繪報告
14業主臨時公約
15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16物業管理用房配置情況說明書
大概就是這些 需要將復印件裝訂成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