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稅法對售後回租融資租賃固定資產折舊年限有何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實施條例》第四十七條規定,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內發生的租賃容費支出,按照規定構成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價值的部分應當提取折舊費用,分期扣除。第六十條規定,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房屋、建築物,為20年;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電子設備,為3年。如果融資租賃固定資產符合加速折舊情形,也可以加速折舊。
Ⅱ 如果將某項大型設備做三年的售後回租,如何進行會計處理
①設備轉入清理
借:固定資產清理
累計折舊
固定資產減值准備
貸:固定資產
②收取價款
借:銀行存款
貸:固定資產清理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或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應根據設備的具體情況,確定是按適用稅率,還是按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借或貸:遞延收益——未實現售後租回損益(融資租賃或經營租賃)
借或貸:營業外收入或營業外支出
③租回資產
若租回資產形成融資租賃:
借:融資租賃資產(按租賃資產公允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中較低值)
未確認融資費用
貸: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
若租回資產形成經營租賃,不需做賬務處理。
④根據租賃資產的折舊進度或租金支付比例分攤未實現售後租回損益
借或貸記:遞延收益——未實現售後租回損益(融資租賃或經營租賃)
貸或借記:製造費用、銷售費用、管理費用等折舊費
⑤支付租金
若為經營租賃:
借:製造費用、銷售費用、管理費用
貸:銀行存款
若為融資租賃:
借:長期應付款
貸:銀行存款
Ⅲ 融資性售後回租按哪個年限計提折舊和遞延收益,是設備剩餘年限還是租賃年限
兩個都有可能。
如果融資租賃協議中規定了優惠購買價款,且可以預計租賃期滿承租人將行使購買權的,按照設備使用壽命計提折舊。反之按租賃期限折舊。
Ⅳ 售後回租固定資產當月要計提折舊嗎
實質重於形式。這個固定資產是銷售企業始終使用,應該計提累計折舊。
Ⅳ 融資租賃售後回租的固定資產可計提折舊嗎
網路解答:
(2)融資租賃和分期付款在會計處理上也有所不同。融資租賃版中租賃物所有權權屬出租人所有,租賃物作為長期應收款;承租方計入固定資產,進行計提折舊。分期付款購買的物品歸買主所有,因而列入買方的資產負債表並由買方負責攤提折舊。
Ⅵ 售後回租的固定資產如何計提折舊
樓上說的是售後租回的經營租賃。如果是售後租回,融資租賃,還是內要提折舊的。出售固定資容產時,售價與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遞延收益」,用來調整日後計提折舊的金額。因為租回後你的固定資產入賬價值變了。分錄,借:遞延收益 借:製造費用等 貸:累計折舊。
Ⅶ 售後回租的分錄怎麼做
一、融資租賃復
出售時:1、借:銀制行存款(售價)
貸:固定資產(賬面價)
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
其他應付款(根據前面倒擠差額)
2、售價與賬面價之間的差額予以遞延,並按該項租賃資產的折舊進度進行分攤,作為折舊費用的調整
二、經營租賃
1、出售時分錄如上
2、售價與賬面價之間的差額予以遞延,並在租賃期內按與確認租金費用相一致的方法進行分攤,作為租金費用的調整
註明:有確鑿證據表明認定經營租賃的售後組回交易是按公允價值達成的,銷售的商品按售價確認收入,按賬面價值結轉成本
Ⅷ 融資性售後回租取得固定資產,折舊可以稅前扣除嗎
如果售後租回被認定是融資租賃,那麼雖然固定資產沒有在企業,內但是固定資產的所有權是容屬於企業的,因此就需要計提折舊。
此時應當按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兩者中較低者作為租入資產的入賬價值,並按此值計提折舊
Ⅸ 固定資產售後回租怎麼做會計處理
21號准則第十一條規定,在租賃期開始日,承租人應當將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兩者中較低者作為租入資產的入賬價值,將最低租賃付款額作為長期應付款的入賬價值,其差額作為未確認融資費用。第十六條規定,承租人應當採用與自有固定資產相一致的折舊政策計提租賃資產折舊。第三十一條規定,售後租回交易認定為融資租賃的,售價與資產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應當予以遞延,並按照該項租賃資產的折舊進度進行分攤,作為折舊費用的調整。
例:2011年12月31日,甲公司將一台辦公設備以公允價值130萬元的價格出售給乙租賃公司,該設備出售前賬面原值150萬元,已提折舊30萬元(該設備預計使用壽命為5年,殘值為0,採用直線法計提折舊)。同時合同規定,甲公司自2012年1月1日將設備租回,租期4年,每年末支付租金40萬元,租賃期內銀行同期利率為8%,期滿該設備所有權歸甲公司。
1.2011年12月31日,向乙公司出售該設備:
借:固定資產清理1200000
借:累計折舊 300000
貸:固定資產 1500000。
2.收到設備款時:
借:銀行存款 1300000
貸:固定資產清理1200000
貸:遞延收益——未實現售後租回損益(融資租賃)100000。
3.2012年1月1日,向乙公司租回該設備,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和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較低者作為資產入賬價值(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400000×PVA8%,4=400000×3.3121=1324840元>1300000元)。
借: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 1300000
借:未確認融資費用300000
貸: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 1600000。
4.2012年~2015年,每年每月末按直線法分攤未實現售後租回損益(4年內每月應攤銷未實現售後租回損益金額為100000÷4÷12=2083.33)。
借:遞延收益——未實現售後回租損益(融資租賃)2083.33
貸:管理費用 2083.33。
5.2012年~2015年,每年每月末按直線法計算折舊(1300000÷4÷12=27083.33)。
借:管理費用 27083.33
貸:累計折舊27083.33。
6.2012年~2015年,每年年末支付租金。
借: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 400000
貸:銀行存款 400000。
7.2012年末按照融資費用分攤率8.86%攤銷未確認融資費用115180元:
借:財務費用 115180
貸:未確認融資費用115180
由於租賃設備入賬價值是公允價值(如果入賬價值是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則以當期利率8%作為融資費用分攤率),因此應重新計算融資費用分攤率:400000×PVAr,4=1300000(元)。
可在多次測試的基礎上,用插值法計算融資費用分攤率:
當r=%時:
400000×3.3121=1324840元>1300000元
當r=9%時:
400000×3.2397=1295880元<1300000元
因此8%<r<9%,用插值法計算如下:
(1324840-1300000)÷(8%-r)=(1324840-1295880)÷(8%-9%)。
計算得出r=8.86%,即融資費用分攤率為8.86%。2013年~2015年,每年第四步~第六步會計分錄同2012年,第七步攤銷未確認融資費用不同,通過計算分別為89944.95元,62474.07元,32400.98元。
8.期滿該設備所有權歸甲公司。
借:固定資產——自有固定資產 1300000
貸: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 1300000。
Ⅹ 售後回租業務的會計和稅務如何處理
稅務處理:
(1)增值稅和營業稅
根據現行增值稅和營業稅有關規定,融資性售版後回租業權務中承租方出售資產的行為,不屬於增值稅和營業稅徵收范圍,不徵收增值稅和營業稅。
(2)企業所得稅
根據現行企業所得稅法及有關收入確定規定,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中,承租人出售資產的行為,不確認為銷售收入,對融資性租賃的資產,仍按承租人出售前原賬面價值作為計稅基礎計提折舊。租賃期間,承租人支付的屬於融資利息的部分,作為企業財務費用在稅前扣除。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中承租方出售資產行為有關稅收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13號)規定,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是指承租方以融資為目的將資產出售給經批准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企業後,又將該項資產從該融資租賃企業租回的行為。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中承租方出售資產的行為,不徵收增值稅和營業稅。……承租人出售資產的行為,不確認為銷售收入,對融資性租賃的資產,仍按承租人出售前原賬面價值作為計稅基礎計提折舊。租賃期間,承租人支付的屬於融資利息的部分,作為企業財務費用在稅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