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如何制定銷售策略
1、目標適宜的原則:古人雲:「取法乎上,得其中;取法乎中,得其下也。」這話意思是說,目標得定得高一點。但過高的目標,又將製造經營的障礙。我們的目標不能訂得不用費勁便伸手可得。而要做到跳一跳才能夠得著。所以我們所訂的營銷政策中的目標設定,既要「取法乎上」,又要不致「高不可攀」。適宜才能得到推廣,取得良好的激勵作用。
2、配套運作的原則:有一個「木桶效應」,原理說:一隻木桶盛水多少,並不取決於最長的那塊木板,而是取決最短的那塊木板。美國營銷學者艾爾.里斯和傑克特勞特提出的「二十二條商規」中有一條也說,企業採取的各項營銷措施所產生的效果是不同的,其中真正發揮作用的只有一條。但這一商規成立的基本前提是,其它營銷措施及其管理系統應與之相配套。
3、符合需求的原則:前面在討論企業與個人的相互關系時,已經揭示企業與個人應該是互存互榮的關系。企業應該滿足個人的需要,同時也對個人有所要求。我們所制訂的營銷政策,如果不能滿足個人的需要,同時又對個人有所要求,推廣執行中就有可能出現不滿的情緒,以致將其束之高閣,形同虛設。
4、 獨有特色的原則:特色既特點,僅管營銷政策每個企業都訂,而且其訂的原則都遵循同一規律。但是,我們在制訂時,應該找出同中之異,充分利用自己可以搜集到的同業信息,進行分析比較,找到自己的獨特點,制訂出在階段內獨有特色的營銷政策。每個企業都有自己具有的優勢,我們只要將自己的優勢良好地加以整合,就能做到使我們所訂的營銷政策,在階段時間內真正具有不可模仿和不易模仿的特點。
5、穩健經營的原則:最近有專家提出了企業在市場進入理性發展階段後,應該穩健經營的論點。其實,一個企業在任何時期中都不能忘記,穩健經營是企業發展的根本。既然如此,我們所訂的營銷政策也必須符合這一原則,千萬不可以因某種情況的面對,而沖動起來,用「殺雞取卵」的方法,與自己的競爭對手針鋒相對。
6、激勵上進的原則:我們制訂營銷政策的主要目的是,通過企業優勢的組合,使我們生產的產品達到最大的市場銷售,因此,我們所訂政策的最大作用應該是激勵我們的銷售人員和我們所掌握的網路中的經銷商。所以,我們在制訂政策時應充分考慮到企業、銷售人員和經銷商的三方利益。從三方需求的深層次上來確定政策條文,使所訂政策真正起到激勵作用。
『貳』 PC設備的售後服務及時度及配件供應響應速度如何保證
簡單的說抄就是買大品牌大公司的襲PC預制構件設備,大公司才能保證持續經營,用戶能在後續10~20年裡面長期得到售後服務,及時采購得到備品備件。比如國內的築友裝備,它依靠築友集團大量直投建設PC,他們集團對自己的設備要求很苛刻,質量也要求很高,運行很穩定。如果能買到這樣的高效設備,算是福氣了,相比較美好置業采購了西班牙艾巴為的設備,價格就不是一般的貴了。
『叄』 如何把握消費者需求
1、信任感。信任感是消費者對廠商及其產品安全性需求的反映。心理學研究證明,消費者對同樣單位的收入和損失的感知不同。因此,購買過程中大多數消費者表現為風險厭惡者。由於人們的認知能力有限,所掌握的信息有限,消費者的購買決策必將面臨可能損失的風險。比如由於對產品質量信息不了解,或由於搜尋成本太高等因素而導致選擇錯誤。在初次交易或一次性交易活動中,廠商的機會主義動機進一步提高了交易結果的不確定性,這使得顧客在決策時更加謹慎,他們不得不花更多的時間、精力和財力來搜集對方資料,以避免可能損失的風險損失。對消費者來說,他們對商家及其產品是否信任是影響購買選擇的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
2、歸屬的需要。歸屬需要是指人們希望給予或接受別人的愛與感情,並得到某些社會團體的重視和容納的需要。它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是願意結交朋友、交流情感;二是渴望參加社會團體活動,希望成為團體中的一員,相互關心並互相照顧。近年來,某些企業開展俱樂部營銷策略並取得了成功。南方航空公司的「明珠俱樂部」,一年帶來票務收入數億元,平均每個會員所帶來的收入是普通旅客的三到四倍。海爾集團是全國最早建立俱樂部消費的電器企業之一,僅去年一年就有800多萬會員加入。
3、尊重的需要。人們希望自己有穩定的地位,希望自己的能力和成就得到社會的承認。表現在消費行為上,消費者渴望受到重視,受到服務人員的尊重。如果你常去一家商場購物,每次售貨員很友好地與你打招呼(因為你們已經認識了,他認出了你),就會令你感到很舒暢。人們願意到常去的餐館就餐,飯菜合口味是一個方面,同時老客戶也能感到倍受重視的體驗。所以消費者願意與商家建立一種相對穩定的持久關系,這樣買賣雙方相互了解,增強信任,而老客戶從中還能夠得到更大的效用。
4、為「我」服務。每個人希望實現自己的理想和抱負,最大限度地發揮個人能力。隨著收入水平的不斷提高,消費者的個性化需求增強,「顧客並不喜歡被一視同仁,他們希望公司能單獨地為他們提供服務」。zhlzw.com中華勵志網他們希望商品能夠展現自我,希望商家能根據自己的個性化需求提供度身定做的服務。消費不只是為了獲得所需的產品或服務,其過程本身就是享受生活。
5、消費行為是復雜的,作為帶有社會學行為特徵的人群,個人消費者典型地不按「力求賤買」的原則行事,習慣、沖動或惰性是消費者行為的普遍性特徵,經濟學分析往往視之為非理性,即靠感情機製做出的抉擇。消費者並非「效用最大化」原則的執行者,有很多因素阻礙了消費者從其貨幣收入中實現最大的效用。某些人經常去一個商店購買某種商品,而該商品在另一個商店的價格則更低,但他並沒有意識到價格差異。由於受廣告的誘惑或朋友推薦等因素的影響,他們也會購買價格偏高的流行性產品來迎合大眾消費偏好。有時消費者出於對某品牌的忠誠或習慣性力量而願意支付高價,因為這些商品的某些特徵暗合了消費者的情感,或體現了消費者的某種要求。總之,從購買的選擇標准來看,消費者具有非完全的物質利益取向,他們寧願花較高的費用到值得信任的商家購物,或者舍近取遠到常去的餐館就餐,這種現象隨著收入水平的提高日趨增多。
『肆』 艾的種植屬於哪個部門管
艾的種植以及各種種植業均歸由農業部門統一管理,
農業局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種植業、畜牧業、農業機械化和農村經濟發展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研究擬訂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擬訂農業綜合開發規劃並監督實施。
(二)研究擬訂當地農業有關產業方面的管理辦法、規定等,引導農業產業結構的合理調整、農業資源的合理配置和農產品品質的改善;研究提出農產品、農業生產資料的價格及財政補貼的政策建議。
(三)研究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意見;指導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集體經濟組織、合作經濟組織的建設;穩定和完善黨在農村的基本經營制度和政策,指導農村集體土地承包和集體資產管理,調節農村經濟利益關系;管理農業勞動力和指導其合理轉移;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農村土地使用權流轉工作。
(四)擬訂農業產業化經營有關措施和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組織協調和實施「菜籃子工程」建設;研究提出農產品、農業生產資料的進出口和農業利用外資的建議;組織、指導農業展覽活動;預測並發布農業生產、農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供求情況等農村經濟信息。
(五)組織農業資源區劃、農業環境和生態資源保護、生態農業和農業可持續發展工作;指導農用地、農村可再生資源的開發利用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
(六)擬訂農業科研、教育、技術推廣及其隊伍建設的發展規劃、實施科教興農戰略;組織重大農業科研和技術推廣項目的遴選及實施;指導優質、高產、高效農業基地建設;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
(七)做好農業有關產業技術標準的組織實施;組織實施農業有關產業產品及綠色食品的質量監督、認證和農業植物新品種的保護工作;擬訂飼料生產的規劃並指導實施;組織協調種子、種苗、農葯、肥料、獸葯、飼料、飼料添加劑等農業投入品的質量監測、鑒定和執法監督管理;組織市內生產及進口種子、種苗、農葯、肥料、獸葯、飼料、飼料添加劑等產品的登記工作。
農業局開會時情景
(八)負責種畜禽管理、獸醫醫政、獸葯葯政葯檢工作;組織實施對市內動植物的防疫和檢疫工作,組織對疫情的監督、控制和疫病的撲滅工作。
(九)組織種植業、畜牧業對境內外的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
(十)管理農業機械化事業,組織農機推廣應用和安全監理,指導農業機械化服務體系建設。
(十一)負責機關並指導直屬單位人事、勞動工資和國有資產管理;指導有關社會團體的工作。
(十二)承辦當地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和革命老區建設管理工作。
(十三)承辦農村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負責對農村工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檢查監督、綜合協調和指導服務。
(十四)承辦當地人民政府和國家農業部、省農業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農業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協調局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會議組織、文電、政務信息、新聞宣傳、保密、信訪、檔案、保衛和後勤等工作;組織起草綜合性報告、文件;擬訂有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協調辦理人大政協議案建議提案。
(二)政策法規科
組織研究擬訂全市農業產業方面的管理辦法、規定等;引導農業產業結構的合理調整、農業資源的合理配置和農產品品質的改善;負責對全市農業產業政策法規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對其他部門規范性文件起草中涉及農業、農民和農村經濟條款的審核;指導農業執法體系建設和農業法制宣傳教育,維護農資市場正常經濟秩序;負責農業行政復議工作;組織政策性和綜合性調研,承擔規范性文件的起草;研究提出農產品、農業生產資料流通、價格、進出口等政策建議;主管有關農業產業許可證審核、登記和發證;組織協調種子、種苗、農葯、化肥、農機、獸葯、飼料添加劑等產品的質量監測、鑒定和執法監督管理,負責農業環境保護的監督檢查。
(三)計劃財務科
組織擬訂農業與農村經濟發展規劃,負責農業基本建設投資項目及農業技術改造項目的計劃管理;負責農業統計工作;承辦扶持具有示範效應的產業化項目的工作;負責編制市財政撥給農業各項經費以及本部門各項經費的預算、決算,監督局管各項資金的使用;指導農業行業和直屬單位的財務管理;監督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和保值增值;研究提出我市有關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財政、稅收、信貸和保險等的政策建議;負責局的財務管理工作。
(四)農村經濟體制與經營管理科
組織實施國家、省、市有關農村工作和農民問題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意見;完善以家庭承包為主的責任制和農村雙層經營體制工作;指導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擬訂農業產業化規劃,指導農業產業化經營和農業現代化建設;指導鎮、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建設;指導鎮、村集體資產管理;指導農村土地承包、使用權流轉和承包合同管理等工作;組織對農村經濟收支、農民收入與農民負擔情況的監測,管理、監督減輕農民負擔的工作;指導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建設;負責實施強鎮富民戰略,促進鎮級經濟發展。
(五)市場與經濟信息科
負責農情的收集上報工作;擬定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推進農業產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規劃並實施「菜籃子工程」,負責「菜籃子工程」發展基金的管理使用;組織協調農業投入品的質量檢驗及農業有關產業產品的技術和質量標準的擬訂;負責綠色食品的審查、推薦和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和管理農業部門信息系統建設,收集、整理、預測並發布農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供求情況等農業經濟信息;組織種植業、畜牧業、鄉鎮企業、農業機械對境內外的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擬訂農業利用外資和農業招商項目規劃及有關政策,指導農業外資企業發展,推動農業對外開放。
(六)科技教育科
擬訂農業技術、教育、技術推廣及隊伍建設的發展規劃;管理、指導農業科研、技術推廣和教育培訓體系建設;實施科教興農戰略工作;組織重大科研和技術推廣項目的遴選及實施;管理、申報和推薦科技成果;指導農業和農民教育工作,組織農民技術職稱評定;負責農業技術宣傳和組織指導農業展覽活動;負責涉農各有關協會、學會的管理和指導工作。
(七)種植業管理科
研究提出種植業發展規劃和重大技術措施;指導種植業結構和布局的調整;負責種植業生產項目建設的實施和管理;組織農作物適用先進技術的試驗、示範和推廣工作;引進農作物優良品種和先進技術;擬定農作物良種培育繁殖和種子工程計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救災備荒種子、化肥等生產資料的儲備和調撥;指導農作物病蟲草鼠螺害的防治;負責植物檢疫工作。負責農業生物物種、野生植物保護。
(八)農業機械化管理辦公室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農業機械化的方針、政策、實施有關農業機械化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擬訂農業機械化發展規劃;引進國內外先進適用的農業機械,做好示範推廣工作,引導農業機械產品結構調整;擬定農機作業規范和技術標准;實施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的安全監理和農機人員的安全教育;組織農業機械人員的業務培訓;指導農機化推廣體系和服務體系建設;管理國家和地方政府投資興建的各類農業機械化服務設施和農業機械化專項資金使用;組織農業機械參與農業綜合開發、農田基本建設和抗災救災活動;負責農業機械化統計、信息服務和技術咨詢工作。
(九)畜牧獸醫辦公室
指導畜牧業的結構調整,研究提出畜牧業(飼料生產)發展規劃及重大技術措施;負責獸醫醫政、獸葯葯政和種畜禽、牧草、飼料、飼料添加劑管理工作;負責畜禽優良品種和先進生產技術的引進、改良、推廣;組織實施動物防疫、檢疫工作;組織動物疫病控制和撲滅工作;組織獸醫、獸葯、牧草、飼料、飼料添加劑、畜禽品種國家、行業、地方相關標準的監督實施;組織實施畜產資源和牧草地資源保護工作;負責有關業務統計;組織和指導專業技術人員的培訓工作;負責各級畜牧獸醫部門的業務指導工作。
(十)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
擬訂農業綜合開發中長期規劃;開展項目前准備和申報工作;按上級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批準的計劃組織項目實施,對竣工項目組織全面驗收;擬定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和資金管理實施細則;指導各市(區)、鎮農業綜合開發工作和項目區幹部業務培訓工作;負責農田基本建設的規劃和組織實施;提出耕地保護、補償與改良的措施、辦法;對全市農田實行地力監測,實施「沃土工程」提高土壤地力;指導、管理農業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工作;負責農用地、宜農濕地的保護;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與利用。
(十一)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及指導直屬單位人事、勞動工資、勞動保險、工會、共青團、婦女、計劃生育、教育培訓和離退休老幹部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評審組織工作和行業特有的工種職業技能鑒定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黨群、紀檢、監察、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十二)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扶貧開發的方針政策,擬訂扶貧開發規劃;組織指導貧困地區的扶貧開發工作;組織協調市對口幫扶貧困縣和支援三峽庫區工作;負責扶貧資金和扶貧基金的劃撥、管理、監督工作。負責制定支援老區建設計劃,辦理老區建設的日常事務。
『伍』 家政服務行業前景如何
家政服務行業發展前景向好,不過仍需提質擴容。
據統計,2018年我國家政服務業從業人員總量超3000萬人。家政康養對促進就業、精準脫貧、保障民生具有重要作用。我國多地也積極出台舉措,上海、天津等地啟動了家政專業本科招生,推動行業走向專業化。
然而,家政服務業快速發展的同時,仍存在有效供給不足、行業發展不規范、群眾滿意度不高等問題,亟需提質擴容。
(5)艾益生售後服務政策是如何的擴展閱讀:
提質擴容方案
1、統一行業准入標准,加強市場監管。目前,家政服務業如同一盤散沙,家政公司良莠不齊。相關部門應加強對行業內企業的監管,制定統一的行業准入標准。
建立家政服務業評價機制,對家政服務機構和人員進行等級評定,並加強信用監管,完善企業信用檔案,對家政服務信用情況進行公示,嚴防社會輿論曾曝光的諸如虐老、欺幼問題,切實築牢實現全民康養的堅實堡壘。
2、統一從業標准,加強專業化培養。由於家政業的服務對象多為老人、小孩等弱勢群體,且不少家政從業者與服務對象朝夕相處,因此,應建立統一的從業標准,進行有針對性的業務培訓。
培訓內容應覆蓋職業道德、法律常識、家庭禮儀、操作規則、心理健康等方面。不同類別的家政從業人員經過培訓後,應接受相應考核,考核標准統一設定,考核結果實現互認。
『陸』 請結合實例論述如何科學地在制定公共政策
從字面意思出發,公共政策即公眾政策。作為公眾概念,其內涵相當龐雜。根據不同角度與層次,公眾有男人/女人、老年人/年青人、富人/窮人、官員/百姓、知識分子/文盲、個體/群體、前人/後人、本地人/外地人如此眾多諸如此類的劃分。然而,就公共政策研究來說,作為社會全體成員的公眾概念常常被分隔為多數人(majority)與少數人(minority)、強勢群體與弱勢群體的實體類別。這是因為公共政策現實中經常存在著多數人與少數人之間或強勢群體與弱勢群體之間的兩極張力,公眾的數量狀況和勢力大小不可避免地影響公共政策的性質,進而影響公共政策的制定與執行。
公共政策是根據多數人的意願和利益制定的。多數人的意願所達成的共識謂之為「公意」,它是多數人意志偏好的整合,而不是個人意志偏好的簡單相加。公共政策便是根據公眾意志表達機制――投票規則來實現的,這種投票規則並非總是帕累托最優的一致同意規則(unanimity rule),而經常表現為多數人決策的多數票規則(majority rule)。也就是說,幾乎任何一項公共政策基本上都是在「少數服從多數」的狀況下制定的。「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所遵循的規則便是簡單多數規則與比例多數規則。於是,「多數人」在簡單多數規則下具體細化為超過1/2的人員數量,比例多數規則下則具體量化為大於或等於2/3或3/4或3/5或4/5的人員數量。大多數國家的立法和公共政策制定均是根據多數制規則而達成的。由此觀之,一個好的公共政策是多數人意願和利益的產物,它不是少數人意志和利益的合成。因此,「當政治分析家談論縱向民主時,他感興趣的不是任何可以想像的實質性少數,而僅僅是那些構成某種控制集團的少數」[1]。如果由那些「可以想像的實質性少數」操縱和決定了某項公共政策,那麼該項公共政策將不具備「公共性(publicity)」。離開了公共性,公共政策就可能變為少數人謀取私利的工具,因而也就不成其為公共的政策。
但是,我們在強調「多數人至上」理念的同時,並不是一味地排斥少數人。因為「少數人」不管它是「善」還是「惡」,都是社會整體內的一部分。排斥了「少數人」,公共政策可能無法完美,也就無法真正地顯現它的公共性。在公共政策決定中,「少數人」雖然被置於邊緣化狀態,但不能忽視他們的存在,特別是那些「構成某種控制集團的少數」,他們的良知、理性、智慧、經驗更能起作用,因為公共決策過程難免不出現「多數人暴政(tyranny of the majority)」和「投票悖論」(voting paradox)的惡果。在公共政策施行進程中,「少數人」既是公共政策作用的對象,也是公共政策的受益者,何況少數人之中也有強弱之分。對於少數強者,公共政策的傾向不是扶持,而是合理地加以限制與引導,如所得稅政策;對於少數弱者,公共政策的傾向不是歧視,而是積極地加以幫助和扶持,如社會福利政策。因此,公共政策之於公眾便是「滿足多數、保護少數」。公共政策既是多數人的政策,也是少數人的政策,一方面它應該最大度地滿足多數,另一方面也應該盡可能地保護少數;在對於強勢群體特別是由少數人組成的強勢群體加以限制的同時,也應該對於具有正當利益要求的弱勢群體加以保護。「政府存在一個主要理由就是確保所有個人都能得到保護,以免受有權勢的個人或集團的強制」。[2]
然而,不可隱諱的是,在公共政策運行現實中,公共政策的制定是由政府體制內外的「少數人」完成的。而這部分少數人顯然代表政府行使政策制定的職能,他們也被學者們稱之為「政策精英(policy elite)」,有的也稱之為「政策企業家(policy enterpriser)」[3]。他們受政府的委託,代理行使決策權,政府在理念上被定義為公眾委託管理國家公共事務的機構。於是,政府對全體國民負責構成了現代民主國家憲法的基本通則之一,為國民服務相應成為政府的基本職能,進而成為政府一切公共政策的出發點。[4]由此可知,公共政策是根據多數人的意願和利益而由「少數人」代表決定的,這就是公共政策所謂的「公共悖論(public paradox)」。為什麼會出現這種現象呢?首先,民主政治的最徹底形式是公眾直接管理國家事務,但這需要經歷一個從代議制民主向直接民主過渡的漫長過程。人人參與的全員決策耗時耗費,委託代理制顯然是節約成本、提高效率的唯一辦法;其次,相當多的公眾尚未具備參與決策所需的知識技能,科學而又合理的政策規則只能由具有一定知識基礎和科學方法的「少數人」(精英)完成;再次,對於民主政治發展不成熟甚至不太習慣的國家中,公眾還不太可能完全自覺地參與公共政策的制定,有時甚至表現為冷漠和消極。因此,政策精英代表公眾規劃和制定公共政策,決定下來的政策交由行政機關和執政人員去執行。但我們不可忽視的是,一些政策精英往往內含著自利的動機,容易從自身的立場、觀點出發,在決策中反映自己的價值觀,很難保持客觀、中立的立場,從而導致公共政策公共性的缺失。克服這種現象的辦法就是建立和完善意見表達機制、決策參與機制和輿論監督機制。在決策過程中吸納部分公眾代表參加,重視智囊團或思想庫的作用,暢通信息流通渠道,開展公眾、媒介、政黨、團體等方面的監督,從而使「少數人」能真正地代表多數人。 何種政策?
日本學者葯師寺泰藏曾經簡明扼要地指出:「公共政策」的意思與其字面意思相同,即為「公共」而制定的政策[5]。公共性是公共政策運行的出發點和歸宿,是評判一切公共政策的基準性價值。筆者認為,公正性、公平性、公開性是公共政策公共性的三個基本維度。據此,公共政策應該是公正的政策、公平的政策和公開的政策。
公共政策應該是公正的。公共政策的公正性表現為公共政策內容的公正即實質公正和公共政策形式的公正即程序公正。實質公正在公共政策中主要表現為科學性、合理性。在公共政策問題的建構中,要求科學地察覺問題和診斷問題,必須明確四個方面的內容:問題到底是什麼?問題的緊迫性如何?問題的重要性怎樣?誰應對問題負責?[6]對可能存在的組織機構、意識形態、信息通道、環境條件、制度文化等影響問題因素進行診斷和分析。公共政策制定中最為致命的錯誤就是為解決一個錯誤的問題進行決策,這必然會浪費許多寶貴的精力、智力、時間和其它政策資源,而且這種浪費又是以將真正的政策問題擱置起來不加解決為代價的。在公共政策規劃和決策中,要求政策規劃者和決策者知識廣博、經驗豐富、聰穎睿智、多謀善斷,資料信息力求充分、全面、准確、客觀,重視數字和數據,建立數學分析模型,邏輯推理嚴密,未來預測盡量減少不確定性。在公共政策執行中,能夠做到原則性與靈活性的統一,講究科學管理,層級清楚、職責明確、組織協調、監督有效、命令統一,執行者的責任是中立的、客觀的、理性的和科學的。公共政策貴在執行,執行不力或執行失范,只能使政策紙上談兵、束之高閣,徒損政府威信和政策信譽。在政策評估中,必須堅持效能、效率、充分和理性的標准,能夠站在客觀、中立的立場上,運有熟絡的專業知識和專門的方法與技術,准確地測定公共政策的效果與效益,能夠科學地對「政策病理」(policy pathodlogy)作出診斷,就公共政策失效的原因進行分析。政治哲學家約翰·羅爾斯(John Rawls)認為:「公正防止了偏見和自私的歪曲,知識和自居力保證了別人的志願將得到准確的評價」[7]。而公共政策程序的公正則要求公共政策的議程建構、規劃設計、執行評估等環節必須按照科學客觀的原則和法定的程序開展,任何超越既定「游戲規則」和法定程序的政策,將是喪失合法性和公正性的政策。
公共政策應該是公平的。公平管理學派認為,公平是每個人擁有的基本權利,這種權利不受制於政治的交易和社會利益的權衡。同時公平不僅是一種倫理價值,而且也是法律、社會制度和社會結構的體系。羅爾斯認為,作為一種公平的正義觀包含兩個最基本的原則:第一個原則要求平等地分配基本的權利和義務;第二個原則認為,如果社會和經濟平等只要其結果能給每一個人,尤其是那些最少受惠的社會成員帶來補償利益,它們就是正義的。[8]公平即平等是公共政策調節權利與義務、貢獻與報酬的基本准則。在公共政策規劃中,就需要建構公平的理念與原則。美國學者亞拉伯·卡普蘭(Arabam Kaplan)曾經提出了政策規劃的公平原則:(1)公正無偏原則,即持無私無偏的態度,對當事人、利害關系人、社會大眾等,均應予通盤謹慎的考慮;(2)個人受益原則,即無論採取何種行動方案解決問題,最終的受益者必須落到一般人民身上;(3)劣勢者利益最大化原則,即應考慮使社會上居於劣勢的弱勢群體及個人,能夠得到最大的照顧,享受最大的利益;(4)分配普遍原則,即應盡可能使受益者擴大,盡量使利益普及於一般人,而非僅僅局限於少數人。……[9]如前所述,公共政策要兼顧社會絕大多數人的需要,不能對一部分或團體持有政策歧見,有意忽視其利益,或者通過犧牲一部分人及其團體的利益以成全另一部分人及其團體的利益。同時,公共政策要優先考慮處於社會底層的最劣勢的一部分人,盡可能使受益擴大,而不僅僅局限於特殊個人或特殊階層。另外,「公平問題不僅存在於公共政策消費方面(誰受益),而且存在於其產出方面(誰支出)……,與平等和不歧視相連的基本原則是應該近乎一致地對待人們,除非存在區別對待的充分理由。」[10]這就是說,公共政策一方面要考慮受益公平,即「得到的怎麼樣?」;另一方面也要考慮支出公平,即「付出的怎麼樣?」。再者,公共政策既要考慮橫向公平,即「平等地對待平等的代內人」;又要考慮縱向公平,即「著眼於可持續發展的代際問題」。
公共政策應該是公開的。公共政策是在具有非排他性(non–excludability)的共同空間——公共領域之上達成的。「在公共領域中,整個社會透過公共媒體交換意見,從而對問題產生質疑或形成共識」。[11]公眾具有對公共政策及一切重大公共事務的知情權、參與權與監督權。公眾能就政策問題與制定者達成磋商意見,能夠通過民主的程序表達和整合自身利益,通過意見表達機制和特定的規則(如投票規則)決定公共政策的選擇,決定公共物品的供給或公共服務的提供。公共政策的形成不是「密室謀劃、暗箱操作」,而是光明正大、講究透明的產物。公共政策決定最終作出之後,通過一定的法定或約定俗成的方式,如新聞發布會、文件、白皮書等,進行政策宣示,政府正式向公眾曉以政策決定。政府通過大眾傳播媒介開展政策動員有助於政府意志自由得以落實,有助於激發公眾的勞動熱情和政策落實的積極性。公眾具有對公共政策的話語權,圍繞公共政策的善與惡、利與弊、對與錯等問題進行討論,整合並表達公眾意見,形成強大的公眾輿論,能夠對公共政策的制定者和執行者施加強大壓力,可能迫使政府採取修改與調整、終止與退出的政策行為。此時,公眾輿論的壓力成為了公共政策的一種評判和治療的手段。因此,除法律特別規定保密外(如國防政策、外交政策等),現代公共政策講究內容的公開和程序的公開,講求公眾發表意見的公開而又合法途徑,強調公眾輿論監督。只有具備了一定的公開性,公民及公民團體才可能了解公共政策是否合理、合法和符合公眾利益。公共政策是公眾的願望和利益在公共領域基礎之上的公開表達。 政策何為?
美國學者加布里埃爾·A.阿爾蒙德(Gabriel A.Almond)和小G.賓厄姆·鮑威爾(G.Bingham Powell,Jr)在其所著的《比較政治學:體系、過程和政策》中指出,公共政策通過提取、分配、管制、象徵四種實際作為的輸出類型而使公眾獲得福利、安全和自由等三種政策結果。由此可見,公共政策的功能就是提取性、分配性、管制性和象徵性;通過這些功能手段,公眾獲得了福利、安全、秩序和自由等方面的公共政策產品。
公共政策提取能力的大小反映著國家或政府汲取能力的大小。資源的提取包括金錢(如稅收)、產品(如征糧)、人員(如服兵役)或服務(如義務勞動)等,而在現代政體中,稅收是最普通的提取形式。稅收政策的主要目的是為國家公共設施、公共安全、公共福利、公共管理等活動及其目標提供資源、籌措資金,是調控宏觀經濟活動的重要杠桿。同時,還是國家實施再分配或轉移性支付的主要手段。而且,政府還經常設計出各種稅收政策來限制人們使用某些產品,如煙、酒等;也可以能過用免稅的辦法來鼓勵慈善捐款或符合政府要求的投資之類的行為。公共政策的分配活動指的是把金錢、商品、服務、榮譽、地位和各種機會分配給社會中的個人和集團,諸如工資收入、醫療保健、教育、住房、就業等。政府的絕大部分開支構成了分配,分配的目的就是滿足公眾基本的生產和生活需要,實現社會福利和公共服務的公平供給,從而維系社會的公正和穩定。公共政策管制所體現的是對社會中的個人和集團的行為施加控制。政府制定能源保護、環境保護、計劃生育、交通安全、財產保護、護照管理、義務教育等方面的政策,強迫或誘導公眾的行為,強制人們履行責任和義務,懲處犯罪,准許開展各種活動等等。公共政策管制的輸出應該考慮三個方面的問題:(1)人類行為和交互作用的哪些方面受到了管制,受管制的程度有多大?(2)社會中哪些集團受到這樣的管制,執行管制時受到什麼程序限制?(3)為強迫或誘導人們的作為,使用了哪些類型的獎懲法令?[12]公共政策管制的目的是確保公眾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排除對公共秩序的集體威脅,增強公眾的權利和義務意識以及對公共政策的順服程度。此外,公共政策還通過典禮、儀式、人物、演講等方式展現象徵的功能,增強公眾信心和團體意識以及公眾自由平等的價值理念。
公共政策提取、分配、管制、象徵的功能並非截然分野,它們也常常圍繞一項政策採取幾種組合的手段。在實行一項稅收政策時,一般至少要使用或表現這四種功能。稅收政策的直接目的為了獲得執行福利和國家安全計劃所需要的資源(提取),但它也實行轉移性支付而重新分配以支持貧窮地區和個人(分配),同時政府也通過稅收對其鼓勵的行為實行減免稅(象徵),對不提倡或反對的行為給以重稅(管制)。比如1977年美國卡特政府提出了一項主要包括對財政鼓勵和抑制措施的能源政策:對「耗油」的汽車徵收重稅、對省油的汽車減少征稅、對從燒天然氣和燒油轉成燒的工業部門和對屋內備有熱絕緣裝置的戶主准許緩繳稅款,以及提高對天然氣和石油所征的稅。這項政策的目的是管制性質的,但其手段卻是提取性、分配性和象徵性的。[13]公共政策的提取性、分配性、管制性、象徵性特徵和功能,使人類的自由、公正、平等的普適價值得以實現,並促使人類安全、和平、繁榮。公共政策使公眾在共同體內通過一般的、可強制執行的規則來容忍某些行為並禁止另一些行為。公眾能在一定范圍內享受保護的自主權以追求其自選目標,對他人自由表示尊重和保護,因為無規則約束的自由是放縱。公共政策使用統一的標准對待共同體內的所有人,不論階級、身份、種族、貴賤,對同樣環境的人一視同仁,以規則充分給予公眾以權利,同時也充分規約每個人的共同義務。公共政策保障公眾的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使公眾在共同體內免受暴力侵犯和非法干涉,並且也免受外界的侵襲和不測事件,給人一種充分的信心,公共政策為公眾安全和公共秩序建構應付不測的警覺和反應能力。公共政策通過控制通貨膨脹和在一定程度上穩定收入來保障共同體較長時期的繁榮。經濟福利或繁榮與滿足人類物質需要的產品和服務的可獲得性相關,公共政策恰恰充當著社會繁榮的催化劑和破壞繁榮的「警察」。「繁榮不僅確保著純物質性滿足,而且也確保著文化和精神充實、保健、養老和其他保證舒適生活的事物」。[14]
說到底,公共政策的目的是追求、實現、維持和保障公共利益(public interest)。「政府的任務通常被聲明為服務或提升公共利益。法令有時明確規定公共利益的信守是公務人員行為的指南」。[15]因此,公共利益是公共政策的制定者、執行者、評估者信守的諾言和行動的信條。不管是誰的政策,不論是何種政策,公共利益都是公共政策的最初出發點和最終目的。正是因為對公共利益的追求、實現、維系和保障,公共政策才能形成個人偏好和集體選擇的制度安排,成為公共的、好的政策。約翰·C.古德曼(John C.Goodman)和艾德溫·G.都蘭(Edwin G.Dolan)在《公共政策經濟學:一個微觀的視角》中明確地指出:「一項政策如果是有益於社會整體的,該項政策是好的政策;一項政策如果是符合多數人偏好的,該項政策是好政策;一項政策如果是動員或強制人們做應該做的,該項政策也是好的政策。」[16]參考文獻:
[1][美]喬·薩托利:《民主新論》[M],馮克利、閻克文譯,北京:東方出版社,1998年,第195頁。
[2][14]柯武剛、史漫飛:《制度經濟學:社會秩序與公共政策》[M],韓朝華譯,北京:商務印書館,2001年,第93頁,第101頁。
[3]參見[日]大岳秀夫:《政策過程》[M],傅祿永譯,北京:經濟日報出版社,1992年,第6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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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轉引自張成福、黨秀雲:《公共管理學》[M],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1年,第108頁。
[10][美]卡爾·帕特、大衛·沙維奇:《政策分析和規劃的初步方法》[M],孫蘭芝等譯,北京:華夏出版社,2001年,第202-203頁。
[11][美]查爾斯·泰勒:「公民與國家之間的距離」[A],汪暉、陳燕谷主編《文化與公共性》[C],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98年,第200頁。
[12][13][美]加布里埃爾·A.阿爾蒙德、小G.賓厄姆·鮑威爾:《比較政治學:體系、過程和政策》[M],曹沛霖等譯,上海:上海譯文出版社,1987年,第361頁,第336頁。
[15]James E.Anderson,Public Policy—Making(3rd Edition)[M],Holt,Rinehart& Winston, Inc. 1984.p.165.
[16]John C.Goodman and Edwin G.Dolan, Economics of Public Policy:The Micro View(3rd Edition)[M].West Publishing Company,1985.p.8.
Abstract:Public policy,which belong to not only the majority,but also the minority,is not a tool for some persons or a specific class to seek selfish interest ,but the policy of the public.It should be just,fair and open.Justice,fairness and openess are its standard value and basic dimention that reflect publicity.According to some basic functions,such as drawing,distribution,control and symoblism,the public policy can realise freedom,safety,order and prosperity,and finally preserve public interests.From three questions,this article reveals that the essence of the public policy is a systematic arrangement of personal partiality and collective choice.
Key words:public policy whose policy which policy how policy
計劃生育、交通安全、財產保護、護照管理、義務教育等方面的政策,強迫或誘導公眾的行為,強制人們履行責任和義務,懲處犯罪,准許開展各種活動等等。公共政策管制的輸出應該考慮三個方面的問題:(1)人類行為和交互作用的哪些方面受到了管制,受管制的程度有多大?(2)社會中哪些集團受到這樣的管制,執行管制時受到什麼程序限制?(3)為強迫或誘導人們的作為,使用了哪些類型的獎懲法令?[12]公共政策管制的目的是確保公眾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排除對公共秩序的集體威脅,增強公眾的權利和義務意識以及對公共政策的順服程度。此外,公共政策還通過典禮、儀式、人物、演講等方式展現象徵的功能,增強公眾信心和團體意識以及公眾自由平等的價值理念。
公共政策提取、分配、管制、象徵的功能並非截然分野,它們也常常圍繞一項政策採取幾種組合的手段。在實行一項稅收政策時,一般至少要使用或表現這四種功能。稅收政策的直接目的為了獲得執行福利和國家安全計劃所需要的資源(提取),但它也實行轉移性支付而重新分配以支持貧窮地區和個人(分配),同時政府也通過稅收對其鼓勵的行為實行減免稅(象徵),對不提倡或反對的行為給以重稅(管制)。比如1977年美國卡特政府提出了一項主要包括對財政鼓勵和抑制措施的能源政策:對「耗油」的汽車徵收重稅、對省油的汽車減少征稅、對從燒天然氣和燒油轉成燒的工業部門和對屋內備有熱絕緣裝置的戶主准許緩繳稅款,以及提高對天然氣和石油所征的稅。這項政策的目的是管制性質的,但其手段卻是提取性、分配性和象徵性的。[13]公共政策的提取性、分配性、管制性、象徵性特徵和功能,使人類的自由、公正、平等的普適價值得以實現,並促使人類安全、和平、繁榮。公共政策使公眾在共同體內通過一般的、可強制執行的規則來容忍某些行為並禁止另一些行為。公眾能在一定范圍內享受保護的自主權以追求其自選目標,對他人自由表示尊重和保護,因為無規則約束的自由是放縱。公共政策使用統一的標准對待共同體內的所有人,不論階級、身份、種族、貴賤,對同樣環境的人一視同仁,以規則充分給予公眾以權利,同時也充分規約每個人的共同義務。公共政策保障公眾的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使公眾在共同體內免受暴力侵犯和非法干涉,並且也免受外界的侵襲和不測事件,給人一種充分的信心,公共政策為公眾安全和公共秩序建構應付不測的警覺和反應能力。公共政策通過控制通貨膨脹和在一定程度上穩定收入來保障共同體較長時期的繁榮。經濟福利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