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小型電站豁免證在那裡變更
小型電站豁免證在那裡變更,關於這個問題有以下解釋:國家能源局。
國家能源局關於貫徹落實「放管服」改革精神優化電力業務許可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能源局,有關省(直轄市)發展改革委,各派出機構,國家電網有限公司、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中國華能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大唐集團有限公司、中國華電集團有限公司、國家電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有關電力企業:為貫徹落實「放管服」改革精神,充分發揮電力業務許可制度在落實國家產業政策、規范企業經營行為、維護電力市場秩序、優化營商環境等方面的作用,現就優化電力業務許可管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深入推進簡政放權,簡化發電類電力業務許可管理(一)繼續實施電力業務許可豁免政策
以下發電項目不納入電力業務許可管理范圍:1.經能源主管部門以備案(核准)等方式明確的分布式發電項目;2.單站裝機容量6MW(不含)以下的小水電站;3.項目裝機容量6MW(不含)以下的太陽能、風能、生物質能(含垃圾發電)、海洋能、地熱能等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4.項目裝機容量6MW(不含)以下的余熱余壓余氣發電、煤礦瓦斯發電等資源綜合利用項目;5.並網運行的非燃煤自備電站,以及所發電量全部自用不上網交易的自備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