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果租房中的家電出現故障,而房東拒絕承擔維修責任,租客有權自行安排維修。相應的維修費用應由房東支付。
2. 由於維修租賃物而影響租客使用的,房東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期。《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條明確規定,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除非當事人有其他約定。
3. 如果租賃物需要維修,租客有權要求房東在合理期限內進行維修。如果房東未能履行維修義務,租客可以自行維修,並且維修費用應由房東承擔。
4. 如果租賃物因租客的過錯而需要維修,房東則不承擔維修義務。
5. 在租房時,租客應詢問以下問題:
- 室內是否配備了必要的家電,如冰箱、熱水器等。
- 家電或傢具損壞時,維修責任由誰承擔。
- 租金支付方式和時間,通常租金應在每月特定日期支付。
- 確保水電費等前期費用已經結清。
- 退租條款,了解在退租時是否可以退還部分租金。
6. 在租房過程中,租客應考慮以下幾點:
- 在簽訂合同前,確認出租者的身份和房屋產權情況,以避免詐騙和後續的產權糾紛。
- 簽訂書面租賃合同,確保雙方權益,口頭約定難以保障。
- 合同中應明確房租支付方式和違約賠償條款。
- 入住前檢查傢具和家電的狀態,記錄任何損壞情況,以避免後續責任不清。
⑵ 租房前家電已壞房東不修算不算違約
那要看合同怎麼寫的,如果合同上有家電,而且是壞的,你可以不租啊?是否租房時房東講好了要給你可用的丶好的電器的?那他應該交付可用電器的,不給買,不給修,那當然是違約的啰,你可以繼續和房東交涉,不給修,不給買,你可以拒交房租,直到修好,買好為止!
⑶ 我租房子的冰箱壞了,房東不給維修,我自己維修,房東不給維修費。也不願意解決這個事情。我該怎麼辦
你租的房子冰箱壞了,房東不給你修,就自己修唄,你不修你就用不成哦,再者要看你們租房的協議上是怎麼說的?你租房子的時候,冰箱是好的,這個我覺得就跟你修修一般租房子上寫的合同都是一切東西完好,如若損壞就得租房的修
⑷ 出租房的家電壞了,應由誰負擔維修責任
在租房的過程中,很多人喜歡拎包入住的方式,解決了所有問題。可是在租賃期間,會遇到房屋、家電等需要維修的問題。那麼租賃的房屋及家用電器的維修責任歸誰,維修費用由誰支付呢?
網友咨詢:
我從張某處租下一套房子,租期2年,還有幾個月就到期了。我本來是打算續租的,但最近廚房的抽煙機損壞了,要求房東維修,房東不肯修,反而責怪是我的責任,說要麼我自己出錢修,要麼到期就不再租給我了,維修費從押金里扣。請問律師,像這樣租住房屋的家電壞了,應當由租客還是房東來維修?
北京潤朗律師事務所王譽潔律師解答:
根據《合同法》的規定,租賃房屋中的附屬設施,包括各種家用電器,應當在房屋租賃合同內註明名稱、規格型號、購買時間、使用年限等詳細信息,同時,對於家電及其他室內設施的維修責任應在合同中明確約定由誰承擔,出現故障時,有合同約定的應按合同約定執行。
如雙方在租賃合同中對室內設施維修責任未明確約定的,租賃房屋室內設施包括家用電器因自然消耗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故障和損壞一般應由房主承擔維修義務,但如因承租方使用不當或故意行為造成的損壞則應由承租方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王譽潔律師解析:
在房屋租賃中,租戶自行修理的只限於那些租戶常用的部件,例如電燈開關,門鈴,水龍頭等。如果埋在牆里的電線出問題,走廊或地下室的損壞修理都不得轉嫁給租戶。
即使租客有義務支付費用,也必須由房東組織安排修繕合作單位。之後轉交賬單。 只有在絕對緊急情況下,承租人才能自行安排維修。
租戶發現房間里的損害,建議首先檢查房屋租賃合同,查看修繕的相關條款,如果合同中沒有提及修繕,則所有費用由房東承擔。如果房屋條款中出現了不合情理的措辭,承租人有權質疑房租合同的有效性,房東必須按照常規規定安排處理損壞部件的修繕。
所以說說,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中,最好詳細地列出屋內物品的購買時間、使用年限、物品狀況,並對物品的損壞責任作明確的約定。
王譽潔律師,畢業於中國政法大學,法學碩士。從業十年來,代理了數百起民商事訴訟案件。王譽潔律師在債權債務糾紛、房產糾紛、公司糾紛、保全與執行等領域具有豐富的實戰經驗。
⑸ 租房電器壞了房東不修怎麼辦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如果房屋內的設備是正常使用時損壞的,出租人即房東是有維修的義務的,如果出租人不管的,承租人可以少交租金或者解除租賃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條承租人穗做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請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因承租人的過錯致使租賃物需要維修的,出租人不承擔前款規定的維修義務。
租房電器壞了維修費誰出?
1、租賃合同有約定,按照約定處理。
如果租客和房東簽訂租賃合同中,有約定租賃房子及家電的維修義務,那麼按照悄族灶租賃合同里租賃物及相關設施的維修啟扮條款進行處理。
2、租客故意破壞家電或使用不當造成的,由租客負責維修費用。
因租客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租客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如果出租房東西損壞是火災等因素造成,則屬於意外原因,按照公平原則賠償。
出租房東西損壞主觀上看東西是正常使用消耗還是人為損壞。
出租房東西損壞是個人租房糾紛,主體是以個人為單位的,如果以單位的形式進行房屋的租賃,同時又發生租房糾紛類問題不算在個人租房糾紛范疇。
個人租房糾紛通常情況下以協商的形式解決,如果協商不能達到雙方的共同意願,則可以由第三方或者是相關法律機構介入進行解決。糾紛通常由於合同未對相關事項做詳細說明,所以在約定時應當對相關事項予以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