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歷史上一妻多夫制有出現過嗎放在今天會產生什麼影響
一妻多夫制(Polyandry)是一種僅佔世界婚姻總量1%的奇特婚俗與家庭制度,即一個女子擁有多名丈夫。與一夫多妻制度不同,實行一妻多夫的婚姻制度的地區相對較少,僅在斯里蘭卡的中部山區和某些阿拉伯國家和非洲國家等實行一妻多夫制度。在我國,至今還保留在藏族、珞巴族、門巴族以及一部分納西族中。美國的摩門教徒同時允許一夫多妻和一妻多夫。
一妻多夫的主要形式有:①有血緣關系的幾個兄弟共娶一妻,一般由長子出面迎娶,以後造成兄弟共妻的事實;②朋友共妻。這種婚俗主要流行於印度南部和中亞一帶,其形式多為依次同居,不是聯合同居,所生子女或依次先後各規其夫,或歸母親所指定的父親。
多夫制除起源於群婚這一因素外,發展到現代,還有重要的經濟原因。中國西藏門巴族的一妻多夫制主要是兄弟共妻,其形成原因主要由於農奴制度的壓迫,兄弟共妻不分家,才能有力量應付繁重的「烏拉」差役。朋友共妻也是與經濟原因有關的。一妻多夫制主要在我國西藏的門巴族、珞巴族和藏族中存在過。印度也存在有一妻多夫制,但與西藏諸族的一妻多夫制有些不同。其形成原因,一說與原始人廣泛流行溺嬰有關;一說在階級社會中,與保護財產不被分割有關;有的還認為可能與男子經常外出,妻子需人照顧,或婚後不育等有關。
西藏一妻多夫已有上千年的歷史,這是保護家庭財產不分散的一種辦法。在一夫一妻的婚姻模式下,幾個男丁分家後會造成家中財產的分割,減弱大家庭的力量。而且也會使家中勞動力缺乏,影響家庭財富的聚集。
在今天的藏區,仍然保存著「一妻多夫」及招贅女婿上門的婚姻制度,和「舅權」至上的婚姻禮俗;女性在家族中起著支配作用。
藏族傳統的一妻多夫家庭有兄弟共妻、朋友共妻和極個別的父子共妻幾種形式。但在康區最主要、最普遍、占絕大多數的為兄弟共妻。解放前,譚英華先生在今甘孜地區境內調查的45戶一妻多夫家庭,其中兄弟共妻44戶,共101名男子,平均每戶均2.3人,非兄弟共妻家庭1戶,丈夫2人。
一妻多夫家庭以而兄弟共妻為普遍,其次為三兄弟共妻。四兄弟以上共妻的只是極個別現象,在昌都丁青縣丁青村的一妻多夫家庭120戶,丈夫257人,平均2.29人。昌都縣妥壩鄉9戶一妻多夫家庭,一妻二夫7戶,佔78%,一妻三夫、一妻四夫各一戶,分別佔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