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飼養動物致人損害責任歸責原則
法律分析:一般情形下,飼養動物致人損害適用無過錯責任,即不以飼養人、管理人的過錯為要件。在此類情況下,飼養人或管理人可以受害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為由免責或減輕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條【飼養動物致害責任的一般規定】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