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家用電器賠償標准
對不可修復的家用電器,購買時間在6個月及以內的,按原購貨發票價,我公司全額予以賠償;購置時間在6個月以上的,按原購貨發票價,並按「各類家用電器平均使用年限」折舊後的余額,予以賠償。
法律依據:
《家用電器國家三包規定》
第一條為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明確銷售者,修理者,生產者承擔的部分商品的修理,更換,退貨(以.下稱為三包)的責任和義務,《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有關規定製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部分商品,系指《實施三包的部分商品目錄》以下簡稱目錄)中所列產品。目錄由國務院產品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商業主管部門、工業主管部門共同制定和調整,由國務院產品質量監督部門發布。
第三條列入目錄的產品實行誰經銷誰負三包原則。銷售者與生產者、銷售者與修理者之間訂立的合同,不得免除本規定的三包責任和義務。
第四條目錄中規定的指標是履行三包規定的最基本要求。國家鼓勵銷售者和生產者制定嚴於本規定的三包實施細則。本規定不免除末列入目錄產品的三包責任和銷售者、生產者向消費者承諾的高於列入目錄產品三包的責任。
2. 電器質量問題賠償標准
法律分析: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消費者可以要求商家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鏈友襪500元的,為500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五十五條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告蠢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經營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務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費者提供,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嚴重損害的,受害人有權要求經營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條、第棚激五十一條等法律規定賠償損失,並有權要求所受損失二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
3. 買的東西有質量問題怎麼賠償
一、買的東西有質量問題怎麼賠償
1、買的東西質量賠償標准,具體如下:
(1)如果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可以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產品或者服務費用的三倍;
(2)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
(3)同時還有權要求所受損失二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三十九條
爭議解決途徑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春搜權益爭議的,可以扒辯歷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一)與經營者協商和解;
(二)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
(三)向有關行政部灶如門投訴;
(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商品質量有問題的維權方式是什麼
1、必須保存好所購商品包裝盒、說明書等,盡量使之完整無損;
2、要攜帶好商品的發票以作為購物憑證;
3、可先打電話到商店交涉,約好時間後再前往;
4、要實事求是,所提要求要合情合理合法;
5、要注意態度,經營者肯退賠則退賠,萬一達不到自己的要求,也不要吵鬧,可通過其他途徑解決;
4. 電子產品因質量問題損壞的賠償
一、電子產品質量問題賠償嗎?
如果是質量的問題完全是可以申請賠償的;如果真需要追究產品質量責任,需要做產品質量鑒定才行,鑒定存在質量問題才能追究責任。
第四十九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一倍。二、產品質量的分類1、產品內在質量
產品質量是產品適應社會生產和生活消費需要而具備的特性,它是產品使用價值的具體體現。它包括產品內在質量和外觀質量兩個方面。產品的內在質量是指產品的內在屬性,包括性能、壽命、可靠性、安全性、經濟性五個方面。
產品性能,產品具有適合用戶要求的物理、化學或技術性能,如強度、化學成份、純度、功率、轉速等。
產品壽命,產品在正常情況下的使用期限,如房屋的使用年限,電燈、電視機顯像管的使用時數,閃光燈的閃光次數等。
灶帆姿乎產品可靠性,產品在規定的時間內和規定的條件下使用,不發生故障的特性,如電視機使用無故障,鍾表的走時精確等。
產品安全性,產品在使用過程中對人身及環境的安全保障程度,如熱水器的安全性,啤酒瓶的防爆性,電器產品的導電安全性等。
產品經濟性,產品經濟壽命周期內的總費用的多少,如空調器、冰箱等家電產品的耗電量,汽車的每百公里的耗油量等。2、產品外觀質量產品的外觀質量產品的外部屬性,包括產品的光潔度,造型,色澤,包裝等,如自行車的造型、色彩、光潔度等。
產品的內在質量與外觀質量特性比較,內在質量是主要的、基本的,只有在保證內在特性的前提下,外觀質量才有意義。三、產品質量的特性一般工業產品的質量特性大體可分為以下七個方面:
(1)物質方面,如物理性能、化學成分等。
(2)操作運行方面,如操作是否方便,運轉是否可靠、安全等。
(3)結構方面,如結構是否輕便,是否便於加工、維護保養和修理等。
(4)時間方面,如耐用性(使用壽命)、精度保持性、可靠性等。
(5)經濟方面,如效率、製造成本、使用費用(油耗、電耗、煤跡辯悉耗)等。
(6)外觀方面,如外型美觀大方,包裝質量等。
(7)心理、生理方面,如汽車座位的舒適程度,機器開動後的噪音大小等。
工業產品的質量特性,有一些是可以直接定量的,如鋼材的強度、化學成分、硬度、壽命等。它們反映的是這個工業產品的真正質量特性。但是,在大多數情況下,質量特性是難以定量的,如容易操作、輕便、舒適、美觀大方等。這就要對產品進行綜合的和個別的試驗研究,確定某些技術參數以間接反映產品的質量特性,國外稱之為代用質量特性。不論是直接定量的還是間接定量的質量特性,都應准確地反映社會和用戶對產品質量特性的客觀要求。把反映工業產品質量主要特性的技術經濟參數明確規定下來,形成技術文件,這就是工業產品質量標准(或稱技術標准)。
綜合上面所說的,電子產品如果存在有質量的問題,作為一位消費者完全是可以利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權益,但前提也是要有合法的依據,才能夠申請自己的賠償,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一定要按流程來進行辦理,只有合理、合法才能得到法律的保護。
5. 電器有質量問題可以要求賠償嗎
法律分析:可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 第二十六條 生產者應當對其生產的產品質量負責。產品質量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險,有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准、行業標準的,應當符合該標准。
(二)具備產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但是,對產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說明的除外。
(三)符合在產品或者其包裝上註明採用的產品標准,符合以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五十二條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財產損害的,應當依照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承擔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退還貨款和服務費用或者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第五十三條經營者以預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應當按照約定提供。未按照約定提供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履行約定或者退回預付款;並應當承擔預付款的利息、消費者必須支付的合理費用。
第五十四條 依法經有關行政部門認定為不合格的商品,消費者要求退貨的,經營者應當負責退貨。
6. 電器產品質量問題賠償十倍嗎
法律分析: 一般情況下的電器產品質量問題,沒有十倍賠償,消費者在使用中發現其性能達不到說明書的要求或者出現性能故障不能正常使用,這時銷售者應對產品進行修理或者更換,經修理、更換仍不能達到正常使用標準的,應予以退貨。如果給購買產品的消費者造成損失的,銷售者應當賠償損失。消漏沒仔費者最高可以獲得原產品價格的十倍賠償標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條 售出的產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銷售者應當負責修察歲理、更換、退貨;給購買產品的消費者造成損失的,銷售者應當賠償損失:(一)不具備產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說明的;(二)不符合在產品或者其包裝上註明採用的產品標準的;(三)不符合以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的。銷售者依照前款規定負責修理、更換、退貨、賠償損失後,屬於生產者的責任或者屬於向銷售者提供產品的其他銷售者(以下簡稱供貨者)的責任的,銷售者有權向生產者、供貨者追償。銷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規定給予修理、更換、退貨或者賠償損失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返汪改正。生產者之間,銷售者之間,生產者與銷售者之間訂立的買賣合同、承攬合同有不同約定的,合同當事人按照合同約定執行。
7. 買了質量不合格的家電,該怎麼維權
根據我國目前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民法通則》、《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消費者主要有以下幾種維權的途徑。
一、協商解決
消費者與經營者在發生爭議後,就與爭議有關的問題進行協商,在自願、互諒的基礎上,通過直接對話擺事實、講道理,分清責任,達成和解協議,使糾紛得以解決的活動。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協商和解是一種快速、簡便的爭議解決方式,無論是對消費者還是對經營者,它都不失為一種理想的途徑。事實上,日常生活中大量的消費者權益爭議都是通過這種方式解決的。
消費者與經營者協商和解的法律依據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34條明確規定:「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1)與經營者協商和解;(2)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3)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4)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此條第1項規定,即「與經營者協商和解」,便是消費者與經營者協商和解的法律依據。
在協商和解時,消費者應注意以下問題:
針對經營者故意拖延或無理拒絕消費者協商和解建議的行為,消費者應立即採取措施,用其他途徑解決爭議問題。即可用投訴、申訴或仲裁、起訴手段解決糾紛。如果經營者的故意拖延和無理拒絕,致使消費者財產損失擴大的,經營者除了應當滿足消費者正常要求外,還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針對經營者故意推卸責任,認為產品出現質量問題是生產廠家的事,要求消費者直接找廠家交涉的行為,按《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35條規定:「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銷售者賠償後,屬於生產者的責任或者屬於向銷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銷售者的責任的,銷售者有權向生產者或者其他銷售者追償。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屬於生產者責任的,銷售者賠償後,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於銷售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後,有權向銷售者追償。消費者在接受服務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服務者要求賠償。」因此,當消費者遇到商品質量問題時,如經營者推卸責任,認為是生產廠家的問題,要求消費者直接找廠家交涉時,消費者應當有自我保護意識,不能挾在中間讓廠家和經營者當「皮球」踢。要以法律規定為依據,切實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針對經營者以店堂通知、聲明、告示為由,拒不承擔責任的行為,按《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24條規定:「經營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或者減輕、免除其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內容的,其內容無效。」因此,當消費者因商品質量和服務問題與商家交涉、協商時,千萬不能為其店堂內服務規則或商品銷售告示所約束,這些服務規則與法無據,沒有法律效力,應視為無效規則。
二、投訴、調解
投訴的定義:
消費者投訴,是指消費者為生活消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與經營者之間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後,請求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調解,要求保護其合法權益的行為。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爭議可以通過消費者協會調解解決。
投訴的形式:
消費者投訴可以採取電話、信函、面談、互聯網形式進行。但無論採取哪種形式,都要講清楚以下內容:一是投訴人基本情況。即投訴人的姓名、性別、聯系地址、聯系電話、郵政編碼等。二是被投訴方的基本情況。即被投訴方名稱、地址、電話等。三是購買商品的時間、品牌、產地、規格、數量、價格等。四是受損害的具體情況、發現問題的時間及與經營者交涉的經過等。五是購物憑證、保修卡、約定書復印件等。
三、行政申訴
申訴的定義
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權益爭議後,可以請求政府有關行政部門依行政程序解決爭議,與其他爭議解決途徑相比,申訴具有高效、快捷、力度強等特點。《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34條的規定,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
消費者如何進行申訴?
消費者決定申訴時,應依照商品和服務的性質向具有相關職能的行政部門(如衛生部門、檢驗檢疫部門、質量部門、工商部門、建設部門等)提出。消費者申訴一般應採用書面形式,一式兩份,並載明下列事項:(1)消費者的姓名、住址、電話號碼、郵政編碼;(2)被申訴人的名稱、地址、聯系電話、郵政編碼; (3)申訴的要求、理由及相關的事實根據;(4)申訴的日期。必要時,消費者可委託代理人進行申訴活動,但需向有關行政部門提交授權委託書。
消費者向有關行政部門提出申訴後,如果與經營者協商和解,達成和解協議的,可以撤回申訴,請求有關行政部門根據和解協議作出調解書。如果與經營者達成仲裁協議,可以撤回申訴,向仲裁機構提請仲裁。如果想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可以撤回申訴,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四、提起訴訟(如消費者與經營者間有仲裁協議,則須首先申請仲裁,不服裁決結果再提取訴訟)
提起訴訟的定義
消費者因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後,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進行審判。在我國,訴訟大致分為三種形式:(1)刑事訴訟;(2)民事訴訟;(3)行政訴訟。消費者因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而提起的訴訟屬於民事訴訟范疇。
提起訟訴必須具備的法定條件
(1)原告必須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4)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符合以上條件的起訴,人民法院才會予以受理。
8. 新買家電壞的能賠償嗎
家用電器存在缺陷問題的,消費者遭受到人身損害或者財產損失的,是有權向責任人索賠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
第四十三條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財產損害的,受害人可以向產品的生空坦產者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產品輪虧桐的銷售者要求賠償。屬於產品的生產者的責任,臘坦產品的銷售者賠償的,產品的銷售者有權向產品的生產者追償。屬於產品的銷售者的責任,產品的生產者賠償的,產品的生產者有權向產品的銷售者追償。
第四十五條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損害要求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益受到損害時起計算。
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損害要求賠償的請求權,在造成損害的缺陷產品交付最初消費者滿十年喪失;但是,尚未超過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
9. 在網上買的電器壞了怎麼賠償
一、網購電子產品出現質量問題怎麼賠償
這樣的情況可以和對方協商,不成功的可以到工商部門舉報了,對於產品問題的一般都是賠償3倍的損失,個別的可能達到10倍。
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
二、想了解一下,對於如果網購出現質量問題怎麼辦
要求商家賠償。消費者通過網路交易平台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合法權絕稿派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要求賠償。網路交並賀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於消費者的承諾的,應當履行承諾。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四條消費者通過網路交易平台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要求賠償。
三、新買的電器產品有缺陷可以索賠嗎
依據我國產品質量法的規定,家用電器存在缺陷問題的,消費者遭受到人身損害或者財產損失的,是有權向責任人索賠的。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
第四十三條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財產損害的,受害人可以向產品的生產者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產品的銷售者要求賠償。屬於產品的生產者的責任,產品的銷售者賠償的,產品的銷售者有權向產品的生產者追償。屬於產品的銷售者的責任,產品的生產者賠償的,產品的生產者有權向產品的銷售者追償。
第四十五條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損害要求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益受到損害時起計算。
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損害要求賠償的請求權,在造成損害的缺陷產品交付最初消費者滿十年喪失;但是,尚未超過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
處理產品質量申訴的方式
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處理產品質量申訴主要採取調解的方式進行。對舉報被申訴人不履行《產品質量法》規定的「三包」義務的產品質量申訴,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有權責令責任方改正。
如果產品質量申訴已不屬於一般的產品質量民事爭議,同時還涉及到生產者、銷售者的行為已違反了刑法的有關規定。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就應當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這是因為按照我國有關法律規定,對刑事犯罪的追究,由專門的機關即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和人民法院行使,其分別行使偵查權、檢察權和審判權,分工非常明確,同時有嚴格的程序規定,其他任何機關都不能行使上述許可權。
對於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的產品質量申訴,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敬斗應當告知申訴人可以通過「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程序」解決民事賠償問題。
對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由其他行政機關處理的產品質量申訴,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當移送其他行政機關處理。如對房屋質量問題的申訴等。
此外,還有一些不屬於產品質量的申訴,申訴人也有可能申訴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如勞動合同爭議申訴,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法失職行為的申訴等,都要移送到有權處理的行政機關處理。
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對舉報生產、銷售偽劣商品行政法行為的產品質量申訴,應當按照《技術監督行政案件辦理程序的規定》,移送有管轄權的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