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婚前給的聘禮買了用電電器算不算婚前財產
婚前男方給的聘禮用來買電器,婚後由雙方協議分割,可以自由選擇分割給一方或者將電器進行變賣後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協議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分割,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如果傢具是屬於一方個人的財產,離婚後屬於個人,不需要分割。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❷ 女方用自己的彩禮錢買了家電,離婚後這些家電該歸誰
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人們的財產觀念也是越來越強,在結婚之前很多人也是開始嘗試AA制的生活方式,採用夫妻約定財產制的人也會越來越多,在結婚之前,如果女方用自己的彩禮買了家電的話,離婚之後這些家電是歸女方所有的,但是不得不說的是家電屬於消耗品,如果使用時間過久的話也會折損其價值,因此我們如果想要在離婚之後保住我們的財產的話,可以在結婚之前用這些彩禮購置一些房地產,這樣可以更好的保障我們的財產安全。
我們也希望有越來越多的人能夠積極主動的去了解自己的另一半,只有這樣才可以避免矛盾的產生,同時在婚前財產婚後財產上也不用太過於糾結,因為我們都知道兩個人過日子,只有一起齊心協力才可以越來越好。
❸ 女方用彩禮錢買的家電離婚後該歸誰
女方雖然是用男方彩禮錢買的家電,但結婚後如果離婚,家電還歸女方所有,他可以拿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