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偷電行為要怎麼處罰
「竊電行為」是一種及其惡劣的行為,採用連接外線等存在安全隱患的方式逃避記電表的記錄。這樣的行為首先是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可能對其他公民的安全構成威脅,再有是有違公民道德。國家對此嚴懲不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第七十一條規定:盜竊電能的,由電力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追繳電費並處應電費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或者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追究其刑事責任。
根據電力法規定:供電企業對查獲的竊電者,應予制止並可當場中止供電。竊電者應按所竊電量補交電費並承擔補交電費三倍的違約使用電費。拒絕承擔竊電責任的,供電企業應報請電力管理部門依法處理。竊電數額較大或情節嚴重的,供電企業應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竊電數額較大,情節嚴重,構成盜竊罪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Ⅱ 什麼屬於是竊電行為
竊電行為包括:
1、在供電企業的供電設施上,擅自接線用電;
2、繞越供電企業用電計量裝置用電;
3、偽造或者開啟供電企業加封的用電計量裝置封印用電;
4、故意損壞供電企業用電計量裝置;
5、故意使供電企業用電計量裝置不準或者失效;
6、採取非法技術手段給電費充值卡充值並使用該充值卡充值後用電;
7、採用其他方法竊電。
希望我們的回答能對您有所幫助。
Ⅲ 竊電行為的定義是什麼
竊電行為包括:
1、在供電企業的供電設施上,擅自接線用電;
2、繞越供電企業用電計量裝置用電;
3、偽造或者開啟供電企業加封的用電計量裝置封印用電;
4、故意損壞供電企業用電計量裝置;
5、故意使供電企業用電計量裝置不準或者失效;
6、採用其他方法竊電。
竊電是一種比較嚴重的違法用電行為,但國家法律法規並未對竊電的含義作出界定,各地方性規范對竊電含義的規定則各有不同,體現出對竊電法律性質的認識也是千差萬別。
實際上,竊電是電力法律規范中的特有概念,專指一種違反法律法規的接電用電行為。行為人主觀上追求不交或者少交電費的目的,個別情況下,行為人是為了在不具備供用電條件的情況下接電用電。
竊電是一個多種責任形式集合的概念,不僅限於刑事責任,還包含有民事責任、行政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