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租房的時候不是我的原因傢具壞了,可以找房東出錢修嗎
如無事先約定,可以找房東出錢維修傢具。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條規定,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另外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條規定,承租人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請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
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
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
由此,一般出租屋的維修事宜,雙方在租賃合同中需要約定明確。
一般租賃房屋及配套設施的維護費用應當由房東承擔,可以要求房東來維修,或者可以協商先由承租方墊付,再按照維修票據找房東支付。
但是,民法典同時也規定了,因承租人的過錯致使租賃物需要維修的,出租人不承擔前款規定的維修義務。
故而,如果是承租方使用造成的損壞,承租方也是有義務賠償和承擔維修費用的。
㈡ 租房期間電器壞了,應該誰負責維修
如果復雙方制在簽訂租賃合同中包含附屬設施維修的條款,此時按照雙方的約定執行。如果雙方沒有約定,可以協商解決。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八條規定,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第二百二十條規定,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因此房屋租賃期間電器損壞的,如果電器是承租人自己的,由承租人自己負責維修,如果是出租人的,應該由出租人承擔維修。這里律師提醒大家,在簽訂租賃協議時應當認真制定合同條款,盡量詳實的約定雙方權利義務,以避免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的糾紛,在必要情況下可以委託具備一定經驗的律師代為起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八條【正當使用租賃物的責任】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二十條【租賃物的維修】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㈢ 租房家電壞了維修誰出錢
法律分析:租房家電壞了由誰維修應該在租房的合同里註明清楚。如果電器是因為產品自身的原因,使用年限久,自然老化,應該是房東出維修的費用。如果是人為的使用不當,或者是故意損壞,那就應該是租客自己出維修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三條 承租人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請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因承租人的過錯致使租賃物需要維修的,出租人不承擔前款規定的維修義務。
㈣ 租房電器壞了應該誰負責修
一、租房電器壞了應該誰負責修
1、租房電器壞了應該誰負責修,需視情況而定:
(1)如果電器是承租人的,由承租人負責維修;
(2)如果是出租人的,應該由出租人承擔維修,在簽訂租賃合同中包含附屬設施維修的條款,此時按照雙方的約定執行。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零九條
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方法使用租賃物。對租賃物的使用方法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應當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
第七百一十三條
承租人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請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
因承租人的過錯致使租賃物需要維修的,出租人不承擔前款規定的維修義務。
二、租房電器壞了房東不修怎麼辦
租房電器壞了房東不修處理方法如下:
1、承租人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
2、承租人可以少交租金或者解除租賃合同。
㈤ 租房過程中,家電壞了,怎麼辦
租房過程中家電壞了怎麼辦?租房過程中,如果家電壞了的話,肯定是要看是人為還是自然,如果是因為長時間正常老化,我覺得應該要。跟老闆說一下。
㈥ 出租出去的房屋家電壞了,維修的費用應該誰掏
在租房的過程中,很多人喜歡拎包入住,這就解決了一切問題。但在租賃期間,會出現房屋、家電等需要維修的問題。那麼,租賃的房屋和家電由誰負責維修,維修費用由誰支付?租賃家電維修費用誰來承擔,首先要看租賃合同是否有約定。有約定的,費用由當事人承擔;沒有約定的,由出租人承擔維修義務,需要維修時,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修復損壞的設施。
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包含附屬設施維護條款的,按照雙方約定執行。如果雙方不能達成一致,可以通過協商解決。租賃物需要維修時,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出租人不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承擔。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賃期限。如果發現租客房間有損壞,建議先查看房屋的租賃合同,查看維修的相關條款。如果合同中沒有提到維修,所有費用由房東承擔。如果房屋條款中出現不合理的措辭,承租人有權質疑租房合同的效力,房東必須按照約定俗成的規定安排損壞部分的維修。
㈦ 出租房內的家電故障,該有誰來處理維修,.
租房期間家用電器由誰來維修,以合同內相關約定為准,一般有以下兩種情況:
1、由房東(甲方)負責維護維修,如甲方未能及時進行維修,乙方可以自行維修保留相關票據,由房東負責報銷或從租金中扣除。
2、由租戶(乙方)負責維護維修,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時,應確保屋子現有設施設備及電器設備處於可正常使用狀態。與乙方交接確認後,此後所有設備在使用中所造成損壞的維修由乙方負責。
(7)家電壞了怎麼讓房東報銷維修擴展閱讀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關於租賃合同的相關法規第十三章第二一十七條至二十二十一條中規定:
第二百一十七條 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方法使用租賃物。對租賃物的使用方法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 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應當按照租賃物的性質使用。
第二百一十八條 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二百一十九條 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損失。
第二百二十條 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一條 承租人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第二百二十二條 承租人應當妥善保管租賃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賃物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合同中有明確約定的按約定責任人承擔維修費用,如沒有明確約定則應由承租雙方協商解決,若雙方的責任通過協商無法解決,可向法院提起訴訟。建議,為避免租房人與房東因家電故障出現糾紛,承租雙方最好在合同中明確家電故障的維修義務。
建議:電器類都屬於消耗品,在使用過程中如屬於非人為原因正常損壞,可找房東協商,找上次層修理過的維修點進行再次維修。如果超過上次維修質保期,且需要更換零件,如需費用較高且你方租賃該房屋時間也較短,可和房東協商費用分攤問題。一般電器使用年限都在8年左右,如果該電器嚴重超期,請與房東溝通更換,不僅嚴重耗電也會帶來較大的安全隱患問題發生。
㈧ 房屋租賃期間家電壞了怎麼處理
房屋租賃期間家電壞了一般可以請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但因承租人的過錯致使家電需要維修的,出租人不承擔維修義務。由承租人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承租人負擔。《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條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並請求賠償損失。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條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