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電梯房的公攤面積怎麼算
公攤面積,指每套(單元)商品房依法應當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
包括:電內梯井、管道井、樓梯容間、垃圾道、變電室、設備間、公共門廳、過道、地下室、值班警衛室等,以及為整幢服務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築面積。
一般來講分攤面積是整棟樓的公用面積,當然房屋樓體的牆壁也在裡面,帶電梯的房子公攤相對大點。
各戶分攤公用建築面積的計算方法:其基本思路就是用各戶套內面積按比例進行分攤:
第1步:計算分攤系數
分攤系數=需要分攤的公用面積之和/各套內建築面積之和=(總建築面積之和一各套內建築面積之和)/各戶套內建築面積之和。
第2步:各套房的公用分攤面積=分攤系數×各套內建築面積。
⑵ 電梯房公攤面積多少才合理
電梯房看一層幾戶,比如說三梯六戶和三梯八戶,分攤就不一樣,三梯六戶的分內攤會多一點容點一般來說分攤在20%左右吧,如果電梯少,戶數多,分攤 就少了,15%的也有,但太少的分攤說明公共面積太小,大堂比較小或者電梯很少或者樓梯狹窄。
⑶ 高層電梯樓公攤面積一般是多少
公攤面積包括樓梯間,電梯間,電梯前廳,公共走道,屋頂水箱,屋頂電梯機房,小區綠地,小區道路,警衛室,停車場地,變壓器房,配電間,垃圾房,水泵房,地下室,等等。分到你家大概在15---25平方米。
雖然小區道路有你一份面積的,但是,小區道路停車收費所得,不會分給你一分錢的。
一般多層住宅公攤面積占建築面積比例為10%
小高層住宅公攤面積占建築面積比例為15%
高層住宅公攤面積占建築面積比例為20%-30% 有的還要高
⑷ 住宅樓一層只有一戶人家電梯廳的公攤面積算這戶人家嗎
算啊 電梯廳是所有的住戶按面積大小攤的
⑸ 有電梯的住房的公攤面積怎樣計算
公攤面積是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的簡稱。它和套內面積之和構成了一套房屋的建築面積。一套住房如果公攤面積較小,相對來說房屋的得房率就較高。而如果公攤面積過大,勢必降低房屋的性價比;一般來說高層住房的公攤面積要大於多層住房,目前杭州的高層一般分攤面積在25%-30%,而多層的分攤面積一般在20%左右。不過具體每一套房子的情況都不一樣。也就是說,公攤面積是客觀存在的,而公攤面積的大小,是根據每一套房子的具體使用和配套情況來定的,沒有一個具體規定的范圍。 公攤面積的組成有兩部分 公攤面積主要由以下兩部分組成: 1.電梯井、樓梯間、垃圾道、變電室、設備間、公共門廳和過道、地下室、值班警衛室以及其他功能上為整棟建築服務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築面積; 2.套(單元)與公用建築空間之間的分隔牆以及外牆(包括山牆)牆體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 而已作為獨立使用空間銷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車棚等,不計入公用建築面積部分。作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計入公用建築面積。 公用面積的分攤系數 及公用建築面積的計算 我們常提到的公攤系數其實是有固定計算格式的,當然每幢建築的設計不同、功用不同,公攤面積當然也是不同的。一般來說,將整棟建築物的公用建築面積除以整棟建築物的各套套內建築面積之和,就能得到建築的公用建築面積分攤系數。下面我們來看一下計算公攤面積的公式: 公用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之和=公用建築面積分攤系數 各套(單元)的套內建築面積乘以公用建築面積分攤系數,得到購房者應合理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 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公用建築面積分攤系數×套內建築面積。 不同類型建築 共有建築面積的分攤方法 1.住宅樓共有建築面積的分攤方法 住宅樓以幢為單元,依照第二點的方法和計算公式,根據各套房屋的套內建築面積,求得各套房屋分攤所得的共有建築分攤面積。 2.商住樓共有建築面積的分攤方法 首先根據住宅和商業等的不同使用功能按各自的建築面積將全幢的共有建築面積分攤成住宅和商業兩部分,即住宅部分分攤得到的全幢共有建築面積和商業部分分攤得到的全幢共有建築面積。然後住宅和商業部分將所得的分攤面積再各自進行分攤。 住宅部分:將分攤得到的幢共有建築面積,加上住宅部分本身的共有建築面積,依照第二點的方法和公式,按各套的建築面積分攤計算各套房屋的分攤面積。 商業部分:將分攤得到的幢共有建築面積,加上本身的共有建築面積,按各層套內的建築面積依比例分攤至各層,作為各層共有建築面積的一部分,加至各層的共有建築面積中,得到各層總的共有建築面積,然後再根據層內各套內建築面積按比例分攤至各套,求出各套房屋分攤得到的共有建築面積。 3.多功能綜合樓共有建築面積的分攤方法 多功能綜合樓共有建築面積按照各自的功能,參照商住樓的分攤方法進行分攤。 附:不計算建築面積的范圍 1.層高小於2.20m以下的夾層、插層、技術層和層高小於2.20m的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2.突出房屋牆面的構件、配件、裝飾柱、裝飾性的玻璃幕牆、垛、勒腳、台階、無柱雨篷等。 3.房屋之間無上蓋的架空通廊。 4.房屋的天面、挑台、天面上的花園、泳池。 5.建築物內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及利用建築物的空間安置箱、罐的平台。 6.騎樓、過街樓的底層用作道路街巷通行的部分。 7.利用引橋、高架路、高架橋、路面作為頂蓋建造的房屋。 8.活動房屋、臨時房屋、簡易房屋。 9.獨立煙囪、亭、塔、罐、池、地下人防干支線。 10.與房屋室內不相通的房屋間伸縮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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