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租客將房東的電器私自搬走屬於什麼行為
盜竊行為!
『貳』 租客把東西搬走違法嗎
法律分析:房東與租戶之間產生租賃關系的時候要簽訂合同,在簽訂合同後對方私自拿走東西則屬於盜竊的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叄』 租客若把房東室內家電等盜走,屬於什麼性質警察管么
涉嫌盜竊行為或者侵佔
房東如果有證據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要求返還並賠償相關損失
『肆』 租客把東西搬走了屬於犯罪嗎
屬於。租客搬走房東物品構成盜竊罪,盜竊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公私財物的行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房東強行將租客東西搬走違法嗎?
在房屋租賃合同還沒有到期的時候房東清理租客的東西是屬於違法的行為,有可能是會坐牢的,因為這種行為是非法涉嫌入侵住宅。房東必須經過一定的法律程序並向租客提前提出正式通知,才可以讓租客搬走。通常房東須向所在省的房東與租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房東要通知租客有關申請。租客有權對房東的申請理由提出異議及上訴。如果房東的申請最後獲得批准,那麼您要在租務管理部門規定的期限內搬走,否則房東可以叫治安官或警察強制您搬走。只有治安官或警察才能強制租客搬走並把租客鎖在門外,房東或保安都不可以。如果房東在治安官或警察不在場的情況下,擅自把租客鎖在外面,那麼租客可以要求警察協助重新進入所租單位。
二、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情況有哪些?
在房屋租賃合同中,如果出現以下情形出租人是可以依法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的,提前收回房屋,同時不需要承租人同意。
1、租賃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而不可抗力指的是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自然災害、政府行為、社會異常事件等。如果出現如此情況出租人可以立即解除合同,同時不需要承擔違約責任。
2、租賃合同履行過程中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擅自變動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或者擴建,雖然沒有給租賃物造成損害,但經出租人催告要求在合理期限內恢復原狀仍未恢復。
3、租賃合同履行過程中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進行轉租。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三條 租賃期限屆滿,承租人應當返還租賃物。返還的租賃物應當符合按照約定或者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後的狀態。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伍』 租客搬走房東物品構成啥罪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未經他人允許,擅自搬走屬於他人的物品是涉嫌盜竊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陸』 租客的租金房東沒有退 租客偷偷拿走房東租房屋裡面的東西算什麼性質
這是兩件事,應該分開來說,房東該退的租金沒退,屬於違反合同的行為。組合偷拿東西,屬於偷竊行為,各自需要負什麼責任,需要法院裁定。
『柒』 房客把房東冰箱搬走了 會判刑嗎
首先,您所說的「傢具」,是房客住進來之前,您購買的嗎?如果是,屬於您的個人財產,房客搬走,屬於盜竊行為,是違法的,您報警處理,可根據刑法追究其責任,不僅能追回丟失財務 ,還能要求其進行補償。前提是您能證明這些傢具是您所有,需要提供材料支撐,購買單號,購買信息這些都行
如果不是,是房客自己購買的,房客是有權搬走的,您無法對他進行譴責,頂多算得上是他不辭而別,有違合約精神,但本質上並未對您造成損失。
最後,如果報警立案的話,調查結果顯示您所說與其事實不符的情況下,屬於報假警,浪費的人力物力,您可能會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刑法》第二百六十五條,以牟利為目的,盜接他人通信線路、復制他人電信碼號或者明知是盜接、復制的電信設備、設施而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為依法懲治盜竊犯罪活動,保護公私財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現就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的若干問題解釋如下:
第一條 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並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准,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批准。
在跨地區運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盜竊,盜竊地點無法查證的,盜竊數額是否達到「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應當根據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確定的有關數額標准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