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租房正常使用家電壞了怎麼解決
【法律分析】:合同中有約定的按約定處理,租房合同中明確約定了傢具電器在正常使用下損壞,由房東負責維修,所以可以要求房東按照約定承擔維修責任。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承租人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二條 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B. 租房家電壞了怎麼處理
房屋租賃期間家電壞了,如果雙方在簽訂租賃合同中包含附屬設施維修的條款,此時按照雙方的約定執行;如果雙方沒有約定,可以協商解決;如果確實是自然損壞,由出租人承擔維修責任。如果出租人始終不同意,建議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條
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百一十一條
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並請求賠償損失。
C. 出租房內的家電壞了誰出維修費
法律分析:無約定的,出租房的家電維修費應當由出租人承擔。在簽訂租賃合同時,出租人和承租人對維修事項未作約定的,應當由出租人履行維修義務,出租屋的家電壞了之後,維修費應當由出租人承擔,因承租人的過錯造成家電需要維修的,出租人不承擔維修義務,維修費應當由承租人自行承擔,雙方當事人對維修事項存在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的內容進行處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條 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第七百一十三條 承租人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請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
因承租人的過錯致使租賃物需要維修的,出租人不承擔前款規定的維修義務。
D. 出租房用電家電壞了誰負責
出租房的家電壞了一般由出租人負擔維修責任。在租賃物出現不符合約定的使用狀態時,出租人須對該租賃物進行修理和維護,以保證承租人能夠正常使用該租賃物,包括對租賃物的正常保養。家電損壞由承租人過錯造成的或雙方約定由承租人負責檢查和維修的,家電的維修責任由承租人負擔。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條
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條
承租人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請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因承租人的過錯致使租賃物需要維修的,出租人不承擔前款規定的維修義務。
E. 出租房子家電壞了誰負責
法律分析:出租房的家電壞了由誰負擔維修責任,雙方有約定的按照約定;雙方沒有約定的,如果在租賃期間由於承租人的不當使用造成家電壞了,應當由承租人維修。但如果是承租人合理使用了,由於家電本身的缺陷而損壞,應當由出租人維修。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條 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百一十一條 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並請求賠償損失。
第七百一十二條 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條 承租人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請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因承租人的過錯致使租賃物需要維修的,出租人不承擔前款規定的維修義務。
F. 租房期間電器壞了該誰修
房屋租賃期間家電壞了,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承租人也可以請求出租人承擔維修的責任,或者自行維修後,請求出租人負擔其所支付的維修費用。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條,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條,承租人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請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
因承租人的過錯致使租賃物需要維修的,出租人不承擔前款規定的維修義務。
承租方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應特別注意室內設施家電的使用壽命期限問題,承租雙方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應明確約定關於家電使用和維修的相關條款,出租方應當保證所提供的家電無質量問題,且在正常使用壽命期限內。如出租方提供超期服役的家電給承租方使用,造成損害的應當由出租方承擔。
房客在租住房屋的時候,首先要檢查一下房屋的相關設備是否有損壞,有損壞的話,當即就該和房東進行交涉。這時,因出租人應當按照約定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並在租賃期間保持租賃物符合約定的用途,出租人對租賃物負有維修的義務。
同時,在簽訂合同時,最好將傢具家電一一列出,並註明購買時間、物品狀況等,並對物品的損壞維修責任作明確的約定。必要時,也可對一些大型傢具家電拍照留底,防止日後產生糾紛。當然承租人作為租賃物的佔有人,也應當妥善保管租賃物。
G. 租的房子家電壞了應該怎麼辦
房屋租賃期間家電壞了一般可以請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但因承租人的過錯致使家電需要維修的,出租人不承擔維修義務。由承租人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承租人負擔。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條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一十三條承租人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請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因承租人的過錯致使租賃物需要維修的,出租人不承擔前款規定的維修義務。
H. 租房電器壞了應該誰負責維修
租房期間電器壞了一般由出租人來修。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如果是出租屋和屋內設施是自然損壞的,出租人就需要承擔維修責任;如果是承租人自己的原因導致出租房屋和屋內物品的損壞,就由承租人承擔維修責任。租房期間電器壞了的維修主體要根據具體的情況來判斷。如果雙方在簽訂租賃合同中包含附屬設施維修的條款,此時按照雙方的約定執行。如果雙方沒有約定,可以協商解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三條
承租人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請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
因承租人的過錯致使租賃物需要維修的,出租人不承擔前款規定的維修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