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盜竊國家電力概念
盜竊國家電力犯罪,涉嫌盜竊罪,一般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盜竊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公私財物的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2. 偷用國家電怎麼處罰
法律分析:偷用電的處罰是追繳電費並處應電費五倍以下的罰款,由電力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竊電數額較大情節嚴重構成盜竊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盜取了國家電力設施的行為,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不按照盜竊罪量刑,而是按照破壞電力設備罪定罪量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 第七十一條 盜竊電能的,由電力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追繳電費並處應交電費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第一百一十八條 破壞電力、燃氣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設備,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九條 破壞交通工具、交通設施、電力設備、燃氣設備、易燃易爆設備,造成嚴重後果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 盜竊電力構成犯罪嗎
法律分析:盜竊電力構成犯罪。盜竊國家電力犯罪,涉嫌盜竊罪。盜竊使用中的電力設備,同時構成盜竊罪和破壞電力設備罪的,擇一重罪處罰。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秘密手段竊取國家電力,且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應予懲處。盜竊電力資源價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應當予以立案追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第七十一條 盜竊電能的,由電力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追繳電費並處應交電費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五條 【盜竊罪】以牟利為目的,盜接他人通信線路、復制他人電信碼號或者明知是盜接、復制的電信設備、設施而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4. 盜取國家電怎麼判刑
法律分析:盜取國家電判刑如下:
1、由電力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追繳電費並處應交電費五倍以下的罰款;
2、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盜取國家熱電屬於竊取公共財物,盜竊電力設施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壞電力設施,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條 破壞電力、燃氣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設備,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九條 破壞交通工具、交通設施、電力設備、燃氣設備、易燃易爆設備,造成嚴重後果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5. 盜取國家熱電,屬於什麼犯罪
盜取國家熱電抄屬於竊取公襲共財物。盜取供熱熱能、熱水等行為違反法律規定,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查處;金額較大涉嫌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規定處理。
6. 盜竊國家電網電會判多久
第七十一條 盜竊電能的,由電力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追繳電費並處應交電費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十二條 盜竊電力設施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壞電力設施,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刑法有關條款
第一百零九條 破壞電力、煤氣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設備,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條 破壞交通工具、交通設備、電力煤氣設備、易燃易爆設備造成嚴重後果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一百一十四條 工廠、礦山、林場、建築企業或者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的職工,由於不服管理、違反規章制度,或者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五十一條 盜竊、詐騙、搶奪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一百五十二條 慣竊、慣騙或者盜竊、詐騙、搶奪公私財物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7. 竊取國家電什麼罪
法律分析:竊取國家電力是犯罪的,涉嫌盜竊罪。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秘密手段竊取國家電力,且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應予懲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8. 關於盜竊國家電纜的處罰
盜竊國家電纜觸盜竊罪,處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
第一百一十八條 破壞電力、燃氣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設備,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8)盜取國家電是什麼罪擴展閱讀:
湖北宜都:兩男子盜竊國家電纜、破壞電力設施被拘
人民網宜都6月16日電 近日,湖北省宜都市公安局破獲一起故意盜竊國家電纜案,男子李某已被行政拘留。
6月2日,宜都市公安局電力警務室民警接到國家電網路燈管理處舉報,有群眾反映有人在楊守敬與33號路交界處偷竊電纜線,民警與路燈管理處工作人員一同來到被盜地點發現一男子正在附近晃悠,便上前去盤問。
男子見到民警,稱知道他們為什麼事情找他,主動交代了自己盜竊電纜線的事實。
經審訊,李某(男,67歲,宜都陸城人)交代自己5月初的某一天經過該路段時看見地上有一段電纜,於是從家裡拿來鋸子將電纜鋸斷,帶回家中,將外皮撥開,准備將裡面的銅線賣錢。民警在李某的住處發現24小捆已被剝皮的電纜和鋼鋸一把。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深挖當中。
今年2月,湖北省宜都市公安局潘家灣派出所民警在深挖疑罪工作中發現該所辦的一起詐騙案中的犯罪嫌疑人楊某(男,45歲,宜都枝城人)與一起路燈電纜盜竊案相關。
而楊某因詐騙罪於2017年2月22日被宜都市人民法院判決有期徒刑4年8個月,正在宜都市看守所羈押。經多次提審,楊某最終承認了自己2012年3月以來連續一個月分6次分別盜走宜都宜華一級公路姚家店至枝城方向路旁的路燈線300多米,涉案價值3萬余元。
4月24日,楊某因盜竊罪,被宜都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7個月,合並執行6年。
9. 偷盜國家電纜線怎麼判刑
法律分析:盜竊國家電纜觸盜竊罪,處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一十八條 破壞電力、燃氣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設備,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10. 偷國家的電是什麼罪
法律分析:違反法律規定,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查處;金額較大涉嫌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規定處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盜竊公私財物價值1000元至3000元以上、3萬元至10萬元以上、30萬元至50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並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准,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批准。
在跨地區運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盜竊,盜竊地點無法查證的,盜竊數額是否達到"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應當根據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確定的有關數額標准認定。
盜竊毒品等違禁品,應當按照盜竊罪處理的,根據情節輕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