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國家電網新三個十條內容是什麼
國家電網新三個十條內容如下:
國家電網公司員工服務"十項承諾":
1、城市地區:供電可靠率不低於99.90%,居民客戶端電壓合格率96%;農村地區:供電可靠率和居民客戶端電壓合格率,經國家電網公司核定後,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電力公司公布承諾指標。
2、提供24小時電力故障報修服務,供電搶修人員到達現場的時間一般不超過:城區范圍45分鍾;農村地區90分鍾;特殊邊遠地區2小時。
3、供電設施計劃檢修停電,提前7天向社會公告。對欠電費客戶依法採取停電措施,提前7天送達停電通知書,費用結清後24小時內恢復供電。
4、嚴格執行價格主管部門制定的電價和收費政策,及時在供電營業場所和網站公開電價、收費標准和服務程序。
5、供電方案答復期限:居民客戶不超過3個工作日,低壓電力客戶不超過7個工作日,高壓單電源客戶不超過15個工作日,高壓雙電源客戶不超過30個工作日。
6、裝表接電期限:受電工程檢驗合格並辦結相關手續後,居民客戶3個工作日內送電,非居民客戶5個工作日內送電。
7、受理客戶計費電能表校驗申請後,5個工作日內出具檢測結果。客戶提出抄表數據異常後,7個工作日內核實並答復。
8、當電力供應不足,不能保證連續供電時,嚴格按照政府批準的有序用電方案實施錯避峰、停限電。
9、供電服務熱線「95598」24小時受理業務咨詢、信息查詢、服務投訴和電力故障報修。
10、受理客戶投訴後,1個工作日內聯系客戶,7個工作日內答復處理意見。
國家電網公司員工服務「十個不準」:
1、不準違規停電、無故拖延送電。
2、不準違反政府部門批準的收費項目和標准向客戶收費。
3、不準為客戶指定設計、施工、供貨單位。
4、不準違反業務辦理告知要求,造成客戶重復往返。
5、不準違反首問負責制,推諉、搪塞、怠慢客戶。
6、不準對外泄露客戶個人信息及商業秘密。
7、不準工作時間飲酒及酒後上崗。
8、不準營業窗口擅自離崗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9、不準接受客戶吃請和收受客戶禮品、禮金、有價證券等。
10、不準利用崗位與工作之便謀取不正當利益。
國家電網公司調度交易服務「十項措施」:
1、規范《並網調度協議》和《購售電合同》的簽訂與執行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調度交易,依法維護電網運行秩序,為並網發電企業提供良好的運營環境。
2、按規定、按時向政府有關部門報送調度交易信息;按規定、按時向發電企業和社會公眾披露調度交易信息。
3、規范服務行為,公開服務流程,健全服務機制,進一步推進調度交易優質服務窗口建設。
4、嚴格執行政府有關部門制定的發電量調控目標,合理安排發電量進度,公平調用發電機組輔助服務。
5、健全完善問詢答復制度,對發電企業提出的問詢能夠當場答復的,應當場予以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應當自接到問詢之日起6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應告知發電企業,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超過12個工作日。
6、充分尊重市場主體意願,嚴格遵守政策規則,公開透明組織各類電力交易,按時准確完成電量結算。
7、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嚴格落實小火電關停計劃,做好清潔能源優先消納工作,提高調度交易精益化水平,促進電力系統節能減排。
8、健全完善電網企業與發電企業、電網企業與用電客戶溝通協調機制,定期召開聯席會,加強技術服務,及時協調解決重大技術問題,保障電力可靠有序供應。
9、認真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和調度規程,優化新機並網服務流程,為發電企業提供高效優質的新機並網及轉商運服務。
10、嚴格執行《國家電網公司電力調度機構工作人員「五不準」規定》和《國家電網公司電力交易機構服務准則》,聘請「三公」調度交易監督員,省級及以上調度交易設立投訴電話,公布投訴電子郵箱。
(1)國家電網公司規章制度有哪些擴展閱讀:
為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貫徹落實中央為民服務創先爭優活動部署,進一步加強新形勢下的供電優質服務和調度交易服務工作,全面提高服務黨和國家工作大局、服務電力客戶、服務發電企業、服務社會發展的水平。
國家電網公司修訂了《國家電網公司供電服務「十項承諾」》、《國家電網公司員工服務「十個不準」》和《國家電網公司調度交易服務「十項措施」》(簡稱新「三個十條」)。
國家電網有限公司成立於2002年12月29日,是根據《公司法》規定設立的中央直接管理的國有獨資公司,是關系國民經濟命脈和國家能源安全的特大型國有重點骨幹企業。公司以投資建設運營電網為核心業務,承擔著保障安全、經濟、清潔、可持續電力供應的基本使命。
公司經營區域覆蓋26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覆蓋國土面積的88%以上,供電服務人口超過11億人。公司注冊資本8295億元,資產總額38088.3億元,穩健運營在菲律賓、巴西、葡萄牙、澳大利亞、義大利、希臘、中國香港等國家和地區的資產。
公司連續14年獲評中央企業業績考核A級企業,2016~2018年蟬聯《財富》世界500強第2位、中國500強企業第1位,是全球最大的公用事業企業。
作為國家能源戰略布局的重要組成部分和能源產業鏈的重要環節,國家電網公司在中國能源的優化配置中扮演著重要角色。堅強的智能電網不僅是連接電源和用戶的電力輸送載體,更是具有網路市場功能的能源資源優化配置載體。
充分發揮電網功能,保障更安全、更經濟、更清潔、可持續的電力供應,促使發展更加健康、社會更加和諧、生活更加美好是國家電網公司的神聖使命
國家電網有限公司董事長、黨組書記寇偉指出,2018年,國家電網有限公司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落實新發展理念,確立新時代戰略目標,以黨的建設為引領,以安全為基礎,以客戶為中心,以改革創新為動力,加快公司和電網高質量發展。
2019年,國家電網有限公司承諾完成售電量4.5萬億千瓦時,省間交易電量1.07萬億千瓦時;力爭市場化交易電量達到1.8萬億千瓦時,力爭新能源省間交易電量突破700億千瓦時,確保棄風棄光率控制在5%以內,力爭全年替代電量超過1400億千瓦時。
完成除青海、西藏外「三區兩州」(不含雲南怒江州)和中西部貧困地區電網建設任務;推廣大中型企業「三省」、小微企業「三零」服務模式,年內將辦電環節分別壓減至4個、3個以內,平均接電時間分別壓減至70天、20天以內。
② 國家電網公司線損管理辦法
法律分析:(一)線損管理按照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分工負責的原則,實行線損的全過程管理。
(二)各級電網經營企業要建立健全線損管理領導小組,由公司主管領導擔任組長。領導小組成員由有關部門的負責人組成,分工負責、協同合作。日常工作由歸口管理部門負責,並設置線損管理崗位,配備專責人員。
(三)線損管理職責:
1.國家電網公司負責貫徹國家節能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根據國家電網公司系統各單位的運營情況研究節能降損技術,制定規則、標准、獎懲辦法等織、協調各電網經營企業的節能降損工作,制定、審批節能規劃和重大節能措施。
2.各級電網經營企業負責貫徹國家和國家電網公司的節能降損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有關指令,制定本企業的線損管理制度,負責分解下達線損率指標計劃訂近期和中期的控制目標督、檢查、考核所屬各單位的貫徹執行情況。
法律依據:《國家電網公司電力網電能損耗管理規定》
第一條 電力網電能損耗(簡稱線損)是電能從發電廠傳輸到客戶過程中,在輸電、變電、配電和營銷各環節中所產生的電能損耗和損失。線損率是綜合反映電力網規劃設計、生產運行和經營管理水平的主要經濟技術指標。為規范國家電網公司系統各單位的線損管理,提高電網經濟運行水平,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特製定本規定。
第二條 各電網經營企業要根據電力市場運營機制的需要,把線損率降低到合理的水平,努力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結合本企業的具體情況,制定實施細則。
第三條 本規定適用於國家電網公司系統各級電網經營企業。
③ 國家電網三十條實施細則
國家電網新三個十條內容包括國家電網公司供電服務「十項承諾」、員工服務「十個不準」和調度交易服務「十項措施」。
國家電網公司供電服務「十項承諾」
1. 城市地區:供電可靠率不低於99.90%,居民客戶端電壓合格率96%;農村地區:供電可靠率和居民客戶端電壓合格率,經國家電網公司核定後,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電力公司公布承諾指標。
2. 提供24小時電力故障報修服務,供電搶修人員到達現場的時間一般不超過:城區范圍45分鍾;農村地區90分鍾;特殊邊遠地區2小時。
3. 供電設施計劃檢修停電,提前7天向社會公告。對欠電費客戶依法採取停電措施,提前7天送達停電通知書,費用結清後24小時內恢復供電。
4. 嚴格執行價格主管部門制定的電價和收費政策,及時在供電營業場所和網站公開電價、收費標准和服務程序。
5. 供電方案答復期限:居民客戶不超過3個工作日,低壓電力客戶不超過7個工作日,高壓單電源客戶不超過15個工作日,高壓雙電源客戶不超過30個工作日。
6. 裝表接電期限:受電工程檢驗合格並辦結相關手續後,居民客戶3個工作日內送電,非居民客戶5個工作日內送電。
7. 受理客戶計費電能表校驗申請後,5個工作日內出具檢測結果。客戶提出抄表數據異常後,7個工作日內核實並答復。
8. 當電力供應不足,不能保證連續供電時,嚴格按照政府批準的有序用電方案實施錯避峰、停限電。
9. 供電服務熱線「95598」24小時受理業務咨詢、信息查詢、服務投訴和電力故障報修。
10. 受理客戶投訴後,1個工作日內聯系客戶,7個工作日內答復處理意見。
員工服務「十個不準」
1. 不準違規停電、無故拖延送電。
2. 不準違反政府部門批準的收費項目和標准向客戶收費。
3. 不準為客戶指定設計、施工、供貨單位。
4. 不準違反業務辦理告知要求,造成客戶重復往返。
5. 不準違反首問負責制,推諉、搪塞、怠慢客戶。
6. 不準對外泄露客戶個人信息及商業秘密。
7. 不準工作時間飲酒及酒後上崗。
8. 不準營業窗口擅自離崗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9. 不準接受客戶吃請和收受客戶禮品、禮金、有價證券等。
10. 不準利用崗位與工作之便謀取不正當利益。
調度交易服務「十項措施」
1. 規范《並網調度協議》和《購售電合同》的簽訂與執行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調度交易,依法維護電網運行秩序,為並網發電企業提供良好的運營環境。
2. 按規定、按時向政府有關部門報送調度交易信息;按規定、按時向發電企業和社會公眾披露調度交易信息。
3. 規范服務行為,公開服務流程,健全服務機制,進一步推進調度交易優質服務窗口建設。
4. 嚴格執行政府有關部門制定的發電量調控目標,合理安排發電量進度,公平調用發電機組輔助服務。
5. 健全完善問詢答復制度,對發電企業提出的問詢能夠當場答復的,應當場予以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應當自接到問詢之日起6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應告知發電企業,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超過12個工作日。
6. 充分尊重市場主體意願,嚴格遵守政策規則,公開透明組織各類電力交易,按時准確完成電量結算。
7.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嚴格落實小火電關停計劃,做好清潔能源優先消納工作,提高調度交易精益化水平,促進電力系統節能減排。
8. 健全完善電網企業與發電企業、電網企業與用電客戶溝通協調機制,定期召開聯席會,加強技術服務,及時協調解決重大技術問題,保障電力可靠有序供應。
9. 認真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和調度規程,優化新機並網服務流程,為發電企業提供高效優質的新機並網及轉商運服務。
10. 嚴格執行《國家電網公司電力調度機構工作人員「五不準」規定》和《國家電網公司電力交易機構服務准則》,聘請「三公」調度交易監督員,省級及以上調度交易設立投訴電話,公布投訴電子郵箱。
④ 國家電網雙勘察制度是什麼
第一條 為深入貫徹執行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程》等有關規定,規范現場勘察工作,保證施工、檢修作業安全,特製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有關施工、檢修作業項目在進行作業前應嚴格執行現場勘察制度,並認真做好記錄。
第三條 本制度適用於吉林省電力有限公司所屬各發、供電單位。
電力線路桿塔組立、拆除工作;
2.電力線路線路緊、撤導地線工作;
3.在電力線路(桿塔)上進行的革新、實驗、科研項目;
4.涉及兩個及以上二級單位聯合停電作業;
5.除帶電測試絕緣子、220kV帶電更換絕緣子工作以外的66kV及以上線路帶電作業;
6.送電專業同桿塔架設的雙回(多回)線路,其中一回線路停電的復雜作業;
7.配電作業填用線路(電纜)第一種工作票、帶電工作票的工作;
8.事故搶修;
⑤ 國家電網公司安全工作規定
這跟其他相關的安全工作是有一定的規定的和處理的。
⑥ 國網公司項目管理嚴禁拖欠農民工工資管理制度有哪些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意見》
(三)明確工資支付各方主體責任。全面落實企業對招用農民工的工資支付責任,督促各類企業嚴格依法將工資按月足額支付給農民工本人,嚴禁將工資發放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和個人。在工程建設領域,施工總承包企業(包括直接承包建設單位發包工程的專業承包企業,下同)對所承包工程項目的農民工工資支付負總責,分包企業(包括承包施工總承包企業發包工程的專業企業,下同)對所招用農民工的工資支付負直接責任,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為由剋扣或拖欠農民工工資,不得將合同應收工程款等經營風險轉嫁給農民工。
(四)嚴格規范勞動用工管理。督促各類企業依法與招用的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並嚴格履行,建立職工名冊並辦理勞動用工備案。在工程建設領域,堅持施工企業與農民工先簽訂勞動合同後進場施工,全面實行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制度,建立勞動計酬手冊,記錄施工現場作業農民工的身份信息、勞動考勤、工資結算等信息,逐步實現信息化實名制管理。施工總承包企業要加強對分包企業勞動用工和工資發放的監督管理,在工程項目部配備勞資專管員,建立施工人員進出場登記制度和考勤計量、工資支付等管理台賬,實時掌握施工現場用工及其工資支付情況,不得以包代管。施工總承包企業和分包企業應將經農民工本人簽字確認的工資支付書面記錄保存兩年以上備查。
(五)推行銀行代發工資制度。推動各類企業委託銀行代發農民工工資。在工程建設領域,鼓勵實行分包企業農民工工資委託施工總承包企業直接代發的辦法。分包企業負責為招用的農民工申辦銀行個人工資賬戶並辦理實名制工資支付銀行卡,按月考核農民工工作量並編制工資支付表,經農民工本人簽字確認後,交施工總承包企業委託銀行通過其設立的農民工工資(勞務費)專用賬戶直接將工資劃入農民工個人工資賬戶。
⑦ 供電企業《員工守則》的具體內容是什麼
jiajia_chong說的很對,我已頂了。
一、遵紀守法,尊榮棄恥,爭做文明員工。
二、忠誠企業,奉獻社會,共塑國網品牌。
三、愛崗敬業,令行禁止,切實履行職責。
四、團結協作,勤奮學習,勇於開拓創新。
五、以人為本,落實責任,確保安全生產。
六、弘揚宗旨,信守承諾,深化優質服務。
七、勤儉節約,精細管理,提高效率效益。
八、努力超越,追求卓越,建設一流公司。
這是國家電網公司提出的《員工守則》,國家電網公司在全國26個省都有省公司(除廣東、廣西、福建、貴州、雲南,這五省歸屬南方電網公司),各省公司共同遵守國家電網公司提出的《員工守則》,除此之外還有《供電服務「十項承諾」》、《員工服務「十個不準」》等:
⑧ 國家電網休息制度
法律分析:一個月休息八天。根據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規定,職工每日工作八小時,每周工作40個小時。所以根據安排一個月休息八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條 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⑨ 國家電網線路規章制度有哪些
電力線路管理制度
為了保證礦基本建設正常進行和供電、輸電線路有較高可靠性和不間斷性,特製訂本規定。
1.未經線路運行單位同意嚴禁在線路上私自接火用電。
2.在高壓電力線路防護區內不準種植高種樹木,凡屬危及供電安全的樹木必須移除,一般樹木與線路邊線距離應持5米以外,如樹木的自然生長高度不超過2米時除外。
3.嚴禁各種車輛碰撞桿塔、拉線、導線和其它供電設備。
4.禁止利用高壓線路桿塔、拉線栓牲畜及綁掛各種物件(如起重吊鏈等)。
5.吊車一類機械在架空線路下方圍作業時,必須採取安全措施。抬桿、轉車時必須有人監護。
6.不準攀登桿塔,不準在高壓電力線路附近放風箏,不準往高壓電力線路上投任何物品。
7.嚴禁在高壓電力線路防護區內修建房屋和堆積柴草及易燃、易爆物品。
8. 嚴禁在高壓電力線路附近放炮、挖溝和取土等作業,如確實需要在高壓線附近進行以上作業,必須事先取得供電部門同意,並採取有效防範措施後方可進行。
9.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準以任何借口拆卸、動用高壓電力線路的螺絲、塔材和拉線等器材。
10.未經線路運行單位允許,禁止在桿塔上架各種線路,否則運行單位檢查發現時,可以隨時斷線拆除,並追查責任。
11.電纜上禁止堆放各種笨重物件。
12.禁止電纜溝當排水溝使用,特別是工業廢水帶有酸性液體嚴禁排入,電纜溝最低處應設有泄水井。
13.嚴禁笨重機械如載重車、推土機、大吊車、電鏟等從電纜溝或電纜上通過,如確需時,應採取安全防護措施,並事先通知供電運行單位,如壓壞溝蓋、溝幫、電纜,應立即負責修理和賠償。
14.新敷設電纜若需利用現電纜溝時,必須經電纜溝運行單位同意後方准敷設。施工完畢後,施工單位負責清理溝內雜物,蓋好溝蓋,抹好溝縫。
15.施工單位遇有線路及電纜溝影響施工時,應與線路運行單位聯系協商解決,如發生主要線路、電纜拆遷,應將方案報機電辦審批後執行。
16.新架線路時,高一級電壓不允許走低一級電壓的電桿,必要時應提出方案報機電辦審批。
17.以上規定礦屬各單位應嚴格執行,如有違反者,將根據情節輕重及造成損失的大小,按章賠償全部修理費用及罰款,罰款由線路運行單位開出清單向違章單位轉帳或現金支付,不準拒付。
⑩ 國家電網公司雙准入制度
法律分析:要加強工程源頭管控,嚴格審查參建單位資質能力,嚴禁資質掛靠、無資質或超資質承攬業務;要實行參建單位和人員『雙准入』管理,積極推行施工作業人員實名制管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
第六條 國務院電力管理部門負責全國電力事業的監督管理。國務院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電力事業的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經濟綜合主管部門是本行政區域內的電力管理部門,負責電力事業的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電力事業的監督管理。
第十九條 電力企業應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電力企業應當對電力設施定期進行檢修和維護,保證其正常運行。
第三十六條 制定電價,應當合理補償成本,合理確定收益,依法計入稅金,堅持公平負擔,促進電力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