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租房電器自然損壞房東不維修
黑心房東實在是太多了。防不勝防。。估計在外邊租房子的都遇到過。
你要准備長時間住的話,我建議掏300打發了算了。
不然又退房,又和房東鬧不愉快。又搬家。不夠折騰的。
『貳』 租房東西壞了房東不修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租房東西壞了應該是房東維修,房東不修算房東違約,租客可以按照合同的約定追究出租人(房東)的違約責任,合同沒有約定的,按照法律規定處理。一般租客可以找房東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收集證據,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零四條 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叄』 租到房子里的洗衣機壞了,不是故意弄壞的,這種情況應該由房東修理還是由租房子的人修理
我覺得,那要看是抄怎麼壞的了,如果你正確使用洗衣機,而他壞掉了,證明是機器老化造成的,並不是你人為造成的故障,那麼,你就可以打電話找房東來解決。如果是你人為不正確的操作造成的損壞,要麼你就直接自己掏錢找人來修,要麼你就找來房東(你可以裝下傻,就說不知道怎麼就還掉了),找來房東,看他怎麼說,可以協商解決的。不要怕,任何人之間沒那麼難相處的。
『肆』 租房期間,家電幾乎都壞過,二房東每次總是拖拖拉拉地不肯修,有什麼辦法收拾他嗎
這種事情報警,比如說房東給你這種房子有安全隱患,會影響到你的生命安全。
『伍』 租房過程中電器損壞誰負責
租房過程中電器損壞,如果不是誰負責租客刻意造成的,則由房東承擔。房東提供的電器損壞一般是有房東負責的,但如果屬於承租人惡意損壞的話,由承租人負責。一般情況下,在房屋租賃過程中,如果在租賃合同中沒有明確列出屋內電器的權責劃分,且租客並非是刻意造成家電的損壞,維修費用應該是由房東來承擔。屋內物品的損壞。在居住的過程中,租客由於使用不當等原因對物品造成損壞的,合同中有約定的要按照合同約定的執行。如果沒有約定的,租客與房東協商一致,按照協商的結果來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條
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第七百一十三條
承租人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請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
『陸』 租房電器壞了應該誰負責維修
租房期間電器壞了一般由出租人來修,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如果是出租屋和屋內設施是自然損壞的,出租人就需要承擔維修責任;如果是承租人自己的原因導致出租房屋和屋內物品的損壞,就由承租人承擔維修責任。租房期間電器壞了的維修主體要根據具體的情況來判斷。
一、租賃雙方簽有房屋租賃合同的,按照合同的條款確定責任人並承擔損失,也可由租賃雙方協商解決。
二、進行房屋租賃時,雙方可在租賃合同上約定清楚,如租賃物的毀損、滅失如果是由出租人自身過錯導致的,出租人負責;如果是由承租人的過失造成的,由承租人向出租人負損害賠償責任;如果是由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向出租人負侵權損害賠償責任;如果是由不可歸責於任何人的原因(如不可抗力)引起的,由出租人對自身負擔財產損失風險。
1、如果雙方在簽訂租賃合同中包含附屬設施維修的條款,此時按照雙方的約定執行。如果雙方沒有約定,可以協商解決。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因此房屋租賃期間電器損壞的,如果電器是承租人自己的,由承租人自己負責維修,如果是出租人的,應該由出租人承擔維修。
2、如果確實是自然損壞,由出租人承擔維修責任。
3、對於房屋附屬物的維護由業主這一約定,可以解釋為僅維護不修繕,若對方主張包括修繕,可以主張該部分為格式條款,且簽定合同是對方未對這一條進行解釋。
4、如果出租人始終不同意,建議向法院起訴,不過需要注意的時,對於電視機自然損壞這一情形,需要由你舉證證明,否則法院是不會認可的。
5、如果在租賃合同中沒有明確列出屋內電器的權責劃分,且租客並非是刻意造成家電的損壞,維修費用應該是由房東來承擔,即使房屋中介給了一份物品清單也只是盡到了告知義務。房東在租賃合同中可以詳細的列出屋內物品的購買時間、使用年限、物品狀況,並對物品的損壞責任做明確的約定,並且拍照留底。比如:租賃物的毀損、滅失如果是由出租人自身過錯導致的,出租人負責;如果是由承租人的過失造成的,由承租人向出租人負損害賠償責任;如果是由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向出租人負侵權損害賠償責任;如果是由不可歸責於任何人的原因(如不可抗力)引起的,由出租人對自身負擔財產損失風險。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條
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百一十一條
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並請求賠償損失。
第七百一十二條
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七百四十八條
出租人應當保證承租人對租賃物的佔有和使用。
出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有權請求其賠償損失:
(一)無正當理由收回租賃物;
(二)無正當理由妨礙、干擾承租人對租賃物的佔有和使用;
(三)因出租人的原因致使第三人對租賃物主張權利;
(四)不當影響承租人對租賃物佔有和使用的其他情形。
『柒』 租房過程中,家電壞了,怎麼辦
租房過程中家電壞了怎麼辦?租房過程中,如果家電壞了的話,肯定是要看是人為還是自然,如果是因為長時間正常老化,我覺得應該要。跟老闆說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