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沒收房產如何執行
法律分析:沒收財產,是指司法機關依據刑法的有關規定,將犯罪分子個人所有財產的一部或者全部強制無償的收歸國家所有的刑罰方法。沒收財產是我國刑法所規定的一種刑罰,屬於附加刑,只有刑法分則中明確規定沒收財產的犯罪,才能適用這種刑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五十九條 沒收財產是沒收犯罪分子個人所有財產的一部或者全部。沒收全部財產的,應當對犯罪分子個人及其扶養的家屬保留必需的生活費用。
在判處沒收財產的時候,不得沒收屬於犯罪分子家屬所有或者應有的財產。
房東留下來的傢具可以根據個人需求來處理,如果有用處可以繼續使用,如果不需要則可以轉賣。
二手房交易過戶流程:
1、簽訂買賣協議: 房地產買賣雙方達成交易,簽署買賣協議。買方支付定金給賣方(由經紀方託管),賣方交付房產證給經紀方 。
2、查檔: 經紀方帶房產證,落實產權狀況,查檔取回查檔記錄。
3、轉定: 憑查檔有效單,經紀方轉交賣方託管定金。
4、物業評估: 委託評估機構對用於抵押的物業進行評估。
5、申請按揭: 經紀方協助買方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簽署相關文件。買方存首期款到經紀方或指定銀行託管。
6、銀行出《承諾書》: 銀行經初步審查後,擬同意向買方發放二手房按揭貸款的,出具承諾書。
7、簽署擔保協議: 買賣雙方簽署一次性付款挰保的《擔保協議》,買方提供資金監管協議及凍結資金的單據給擔保公司。
8、辦理委託公證: 融資擔保公司進行調查與審批後,房地產買賣雙方到公證處辦理全權委託公證。,支付擔保費和手續費。
9、贖契: 擔保公司審批並與銀行簽署《保證合同》;銀行放款給擔保公司指定賬號;擔保公司查檔後,代賣方付清銀行 按揭餘款,注銷抵押登記,並取回房產證,由擔保公司保管。
10、申請產權轉移遞件: 經紀方陪同買賣雙方到國土部門簽署正式《房地產買賣合同》,境外人士或境外公司需到公證處公證(支付 公證費),再到國土部門遞件,由經紀方領取並保管回執。
11、審批: 國土部門審核資烊,批准產權轉移。
12、繳納稅費: 國土培門出稅單,買賣方(或經紀方代)繳過戶稅費。
13、出證: 經紀方陪同買賣雙方取《房產證》,並做抵押登記。如買方是境外人士需抵押合同公證,支付公證費。
14、銀行放款: 抵押登記完畢,銀行發放貸款。
15、交接物業:
買賣雙方交接物業,賣方結清相關費用。
16、結清尾數: 經經方將預收的剩餘款項結清給賣方。
③ 房產被政府沒收後怎麼辦
法律分析:沒有書面決定書的,違法,對沒收不服的,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或者司法機關提起復議或者上訴。
也可以申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徵收土地的,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徵收單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准,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徵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准規定。
被徵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徵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
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
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准。
④ 房屋徵收傢具電器怎麼補償
摘要 目前我國對拆遷住宅並沒有具體的補償標准,一般都是根據當地的市場情況進行賠償。
⑤ 法院把房子查封了能把傢具搬走嗎
房子被法院查封,傢具是可以搬走的。因為法院只是查封了房子,能拍賣的也只是房子,並沒有把傢具等都查封了。但是因為法院會給房子貼封條,所以只能等封條解封後,才可以把傢具搬走。
法律分析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房子被法院查封後,可以由指定財產的保管人登記並領取,如果是被可以由指定財產的保管人登記並領取,如果是被執行人及其家屬生活所必需的衣物、傢具、廚具必須的用品,是不可以查封或者是凍結的.被執行人所獲得的獎章、象徵榮譽的一些物品、以及未公開發表的作品、發明,都是不可以查封或者是凍結的。被執行人完成義務教育所需要的物品以及家裡所必需的生活費用,生活費用是按照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准來規定的。被執行人用於身體問題所必需的輔助材料或者是醫療物品,也是不能夠被凍結的。所以說查封房子裡面的東西並不是全部可以查封的,而且房子可以查封,但是不可以進行拍賣或者是抵債。而且法院查封的房子是不可以買賣的,因為法院之所以會查封房屋,主要就是為了防止被執行人將房子對外出售或者是抵押出去,不然很有可能讓案件沒有辦法繼續下去。如果被發現買賣被查封的房屋,很有可能會對被執行人採取罰款或者是拘留等等強制措施,如果情節比較嚴重,還有可能會構成非法處置查封的財產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五十條 強制遷出房屋或者強制退出土地,由院長簽發公告,責令被執行人在指定期間履行。被執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執行員強制執行。強制執行時,被執行人是公民的,應當通知被執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屬到場;被執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到場。拒不到場的,不影響執行。被執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單位或者房屋、土地所在地的基層組織應當派人參加。執行員應當將強制執行情況記入筆錄,由在場人簽名或者蓋章。強制遷出房屋被搬出的財物,由人民法院派人運至指定處所,交給被執行人。被執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給他的成年家屬。因拒絕接收而造成的損失,由被執行人承擔。
⑥ 房子被銀行沒收,家電傢具可以拿走嗎
可以的。
銀行只能拿走房產證上包括的東西。
家電、汽車這些不在房產證上的東西,不是原來的抵押標的。
記得給分。
⑦ 如果房子被拍賣,傢具電器可以帶走嗎
如果是以房子為抵押性質的那麼只抵押房產傢具不在那如果是因再無關系,對方申請財產保全那麼名下的所有財產包括存款,傢具,家電等都在執行的財產之內。
⑧ 法院拍賣房產屋內的傢具家電我可以拿走么
2018年1月27日我在淘寶法院拍賣,拍下了珠海市金雞路658號4棟1單元402的房子(見1月28日的網拍成功確認書)。3月我拿到裁定書,按法官的意思,拿到裁定書房子就是我的了,我咨詢法官合法後,讓開鎖公司去開鎖。3月8日我和開鎖公司的人開鎖後,准備換鎖芯,從裡面出來個裹著浴巾的女人,後來又來一個男人。我告訴了他們我拿到了裁定書,法院法官說房子歸我了,我和法官溝通後,依法來開鎖換鎖。那個男人要求修復鎖芯。我想想反正要換鎖,就換了鎖芯。並告訴其最多住到五一。
我就被拘了8小時,其中24.00前錄了口供。擼完口供後一會,我就問看管我的警察,為什麼我推到保險箱就被拘,那兩個女人砸爛了100萬的放在在外面?那位警官說,他不知道,叫問「王」所長(不知道我是否聽錯,是黃所長).我要求其幫我叫王所長,他說所長忙著呢,不給叫。過了一會那個所長來了,我就問他,為什麼我推到保險箱,還是法院法官告訴我那個是我的財產 就被關在這里,他們砸爛100萬的查封房子卻在外面。所長說物品是他們的,房子我還沒有取得使用權。我很納悶,法院執行法官都不確定的事情,這個所長這么清楚。他問我明白了嗎?我說不明白。他就走了。
中間他叫我拿鑰匙給他們去我家取原業主的東西,我說你這是命令還是其他,這個所長說是命令,我說我要是不同意呢?我們就吵了起來。旁邊的錄口供警察(大家叫他四哥)勸我把鑰匙給太太,叫太太陪他們去取。我擔心太太大聲告訴他們我不同意,中間太太還咨詢了執行法官杜法官。法官和所長通了電話溝通。最後我跟四哥說,你是好人,我看你臉把鑰匙給他們。就去找鎖我的警察拿已經封存的東西,但沒找到鑰匙。我確認鑰匙在我這。就又找了邊沒找到,結果在後面的褲子口袋找到了。四哥說這樣很危險,我不明白為什麼很危險。隨後就把鑰匙給了太太,太太陪他們和警察去取保險櫃東西,並拍照。
這里我也很奇怪,我推到保險櫃,放到電視,他們應該是以破壞財物的名義,牽強拘我八小時。(因為我查了民法,我的行為不該拘。)他們應該把保險箱以及保險箱的東西和電視封存作為證據才對,而所長卻威脅我命令我拿出鑰匙,給他們去拿走證據?
後來我明白了,保險箱里是價值連城的玉或黃金。他們怕法院查封,再轉移財物。
那麼我們可以猜想:這位所長為什麼冒著違法拘我八小時,而不拘破壞法院查封物品的業主和她妹妹。還要違法命令我拿出鑰匙幫著她們轉移有可能是法院查封目標的財物。
⑨ 查封被執行人的房子,但房子里的傢具家電不搬,怎麼辦
查封被來執行人的房子自,只要沒有拍賣出去,法院就不會阻止房屋的所有人繼續在房屋裡居住的,所以,房子里的傢具家電不搬,是完全沒有問題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五十五條 由人民法院指定被保全人保管的財產,如果繼續使用對該財產的價值無重大影響,可以允許被保全人繼續使用;由人民法院保管或者委託他人、申請保全人保管的財產,人民法院和其他保管人不得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