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什麼是三重一大制度
三重一大制度:重大事項決策、重要幹部任免、重要項目安排、大額資金的使用,必須經集體討論做出決定的制度。
三重一大制度最早源於1996年第十四屆中央紀委第六次全會公報,對黨員領導幹部在政治紀律方面提出的四條要求的第二條紀律要求。
實行三重一大制度是貫徹民主集中制的重要內容,是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的重要體現,是加強領導班子監督的重要途徑。
三重一大制度的實施對加強黨內民主與監督,促進反腐倡廉建設,增強基層黨組織的凝聚力和戰鬥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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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在執行三重一大制度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具體表現在:
1、對制度內涵的理解不深入。有些單位對實行三重一大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認識不足,不少人將其簡單理解為一種單純的集體決策行為。
2、對具體事項的界定不清晰。有些單位領導班子對於哪些具體事項屬於三重一大范疇還不能准確區分到位,對需要集體決策的內容、資金的性質和數量以及重要崗位的界定等不夠明確和清楚。
3、議題事項的透明度不夠。有些上會研究的三重一大議題僅局限於決策環節,決策是否執行、如何執行、執行效果等情況,很少在事後對決策執行的情況在會上進行反饋和通報。
❷ 三重一大是指什麼
01 即:重大事項決策、重要幹部任免、重大項目投資決策、大額資金使用。 「重大事項決策、重要幹部任免、重要項目安排、大額資金的使用,必須經集體討論做出決定」的制度,簡稱「三重一大」制度。
「三重一大」最早源於1996年第十四屆中央紀委第六次全會公報,對黨員領導幹部在政治紀律方面提出的四條要求的第二條紀律要求。即:重大事項決策、重要幹部任免、重大項目投資決策、大額資金使用。 「重大事項決策、重要幹部任免、重要項目安排、大額資金的使用,必須經集體討論做出決定」的制度,簡稱「三重一大」制度。
全會指出,1996年反腐敗工作總的要求是,以鄧小平同志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和黨的基本路線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四屆五中全會精神,緊緊圍繞經濟建設這個中心,堅持反腐敗三項工作的格局,加強思想政治建設,強化黨內監督機制,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把反腐敗斗爭進一步引向深入,保證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確定的1996年經濟工作方針和任務落到實處,為「九五」計劃順利實施創造良好環境。
全會還號召,全黨要在以江澤民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的領導下,統一思想,齊心協力,奮發進取,講求實效,取得反腐敗和黨風廉政建設的新成績,為促進改革開放、推動經濟發展、維護政治穩定作出新貢獻。
❸ 國有企業"三重一大"決策制度所謂的"三重一大"是指什麼
「三重一大」是指國有企業重大決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運作。應由集體決策。
「三重一大」事項提交會議集體決策前應當認真調查研究,經過必要的研究論證程序,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見。重大投資和工程建設項目,應當事先充分聽取有關專家的意見。重要人事任免,應當事先徵求國有企業和履行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責機構的紀檢監察機構的意見。研究決定企業改制以及經營管理方面的重大問題、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制定重要的規章制度,應當聽取企業工會的意見,並通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聽取職工群眾的意見和建議。決策事項應當提前告知所有參與決策人員,並為所有參與決策人員提供相關材料。必要時,可事先聽取反饋意見。
❹ "三重一大"的"三重"指的是什麼
一、「三重一大」的范圍「三重一大」是指重大決策、重要幹部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資金使用。(一)重大決策包括:1、行政事業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劃、工作部署、改革方案等重要問題;2、行政改革、人事制度改革、黨風廉政建設、安全穩定、表彰獎懲等重要問題;3、行政機關行政管理過程中對人、財、物所作出的宏觀管理上的重要決策、決定;4、上級重要文件、重要會議精神的貫徹落實及向上級請示報告的重要事項。(二)重要幹部任免包括:1、機關和局直單位副科以上幹部任免和調整;2、重要崗位上的人事調整;3、後備幹部人選;4、市級以上榮譽人選;5、對幹部職工的獎勵和對違犯黨紀政紀幹部職工的處理意見;6、工作人員的調入和調出。(三)重大項目安排及大額資金使用包括:1、基本建設在1萬元以上基建項目;單項修繕、改造在5千元以上工程項目;2、大宗物品采購在5千元以上項目;3、國有資產出租出借;4、日常經費在計劃外一次性支出5千元以上(含5千元)的款項。5、年度經費預算方案及決算報告;6、其他大額資金使用項目。
❺ 什麼是「三重一大」
「三重一大」,即:重大問題決策、重要幹部任免、重大項目投資決策、大額資金使用。 「重大事項決策、重要幹部任免、重要項目安排、大額資金的使用,必須經集體討論做出決定」的制度(簡稱「三重一大」制度) 。 "三重一大"制度涉及的主要事項 一、重大事項包括以下主要事項 (一)企業的發展方向、經營方針,中長期發展規劃等重大戰略管理事項; (二)資產損失核銷、重大資產處置、國有產權變動、利潤分配和彌補虧損、增加和減少注冊資本、繳納國家稅費和國有資本收益等重大資產(產權)管理事項; (三)年度生產經營計劃、企業年度工作報告,財務預算、決算,從事高風險經營,以及內部機構設置、職能調整等重大生產經營管理事項; (四)企業改制重組、兼並、破產、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國(境)外注冊公司、投資參股、重大收購或購買上市公司股票,國有產權轉讓等重大資本運營管理事項; (五)企業薪酬分配,以及涉及職工重大切身利益等重大利益調配事項; (六)需要提交股東會、董事會審議決定的事項; (七)其他有關企業全局性、方向性、戰略性的重大事項。 二、重要幹部任免包括以下主要事項 (一)黨管幹部、黨管人才在企業的實現形式; (二)對本部中層以上經營管理人員(包括重大項目負責人和重要管理崗位人員),以及所屬二級子企業班子成員的選聘、任免; (三)向控股、參股企業委派或更換股東代表(包括委派高級經營管理人員),推薦董事會、監事會成員; (四)後備幹部的管理; (五)涉及本部中層以上經營管理人員以及所屬二級子企業班子成員的重要獎懲; (六)其他幹部管理的重要事項。 三、重要項目安排包括以下主要事項 (一)年度投資計劃和融資、擔保項目; (二)計劃外追加投資項目; (三)應當向國資委報告的重大投資管理事項; (四)重大、關鍵性的設備引進和重要物資設備購置等重大招投標管理項目; (五)重大工程承發包項目,以及其他重大項目的安排。 四、大額度資金的使用事項包括以下主要事項 (一)年度計劃的大額度資金使用; (二)較大額度預算外資金使用; (三)較大額度的非生產性資金使用,以及重大捐贈、贊助; (四)其他大額度資金使用。
❻ 什麼是"三重一大",有什麼要求
一、「三重一大」的范圍「三重一大」是指重大決策、重要幹部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資金使用。(一)重大決策包括:1、司法行政事業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劃、工作部署、改革方案等重要問題;2、司法行政機構改革、人事制度改革、黨風廉政建設、安全穩定、表彰獎懲等重要問題;3、司法行政機關行政管理過程中對人、財、物所作出的宏觀管理上的重要決策、決定;4、上級重要文件、重要會議精神的貫徹落實及向上級請示報告的重要事項。(二)重要幹部任免包括:1、機關和局直單位副科以上幹部任免和調整;2、重要崗位上的人事調整;3、後備幹部人選推薦;4、市級以上榮譽人選推薦;5、對幹部職工的獎勵和對違犯黨紀政紀幹部職工的處理意見;6、工作人員的調入和調出。(三)重大項目安排及大額資金使用包括:1、基本建設在1萬元以上基建項目;單項修繕、改造在5千元以上工程項目;2、大宗物品采購在5千元以上項目;3、國有資產出租出借;4、日常經費在計劃外一次性支出5千元以上(含5千元)的款項。5、年度經費預算方案及決算報告;6、其他大額資金使用項目。
❼ 三重一大是指什麼內容
「三重一大」是:重大事項決策、重要幹部任免、重要項目安排、大額資金的使用。
1、「三重一大」最早源於1996年第十四屆中央紀委第六次全會公報,對黨員領導幹部在政治紀律方面提出的四條要求的第二條紀律要求。
2、凡屬「三重一大」事項,除遇重大突發事件和緊急情況外,必須由領導班子以會議形式集體研究決定,不得以付閱、會簽或個別徵求意見等方式代替集體決策。
集體決策
1、決策「三重一大」事項的會議,應有三分之二以上黨政領導班子成員到會方可召開。
2、在決策「三重一大」事項時,黨政領導班子成員應對決策建議逐個明確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緩議的意見,並說明理由。因故未到會的黨政領導班子成員可以書面形式表達意見。黨政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或主持會議的其他負責人應在其他班子成員充分發表意見的基礎上,最後發表意見。
❽ 三重一大是指什麼
三重一大中的「三重」具體指重大事項決策、重要幹部任免和重大項目投資決策,「一大」是指大額資金使用,其意思就是這四項決策必須要經過集體討論做出決定,是1996年第十四屆中央紀委第六次全會公報上對黨員領導幹部提出的要求。❾ 「三重一大」的具體內容是什麼
「三重一大」的具體內容是重大事項決策、重要幹部任免、重要項目安排、大額資金的使用。
1、重大決策事項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和黨內法規規定的應當由股東大會(股東會)、董事會、未設董事會的經理班子、職工代表大會和黨委(黨組)決定的事項。
2、重大項目安排事項,是指對企業資產規模、資本結構、盈利能力以及生產裝備、技術狀況等產生重要影響的項目的設立和安排。
3、重要人事任免事項,是指企業直接管理的領導人員以及其他經營管理人員的職務調整事項。
4、大額度資金運作事項,是指超過由企業或者履行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責的機構所規定的企業領導人員有權調動、使用的資金限額的資金調動和使用。
(9)國家電網公司三重一大指的是什麼擴展閱讀:
1、「三重一大」最早源於1996年第十四屆中央紀委第六次全會公報,對黨員領導幹部在政治紀律方面提出的四條要求的第二條紀律要求。具體表述如下:認真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凡屬重大決策、重要幹部任免、重要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的使用,必須經集體討論作出決定。
2、中國共產黨第十四屆中央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中共十四屆六中全會)於1996年10月7日至10日在北京舉行。出席這次會議的有中央委員181人,候補中央委員124人。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和有關方面的負責同志列席了會議。
3、這次會議主要討論了思想道德和文化建設方面的問題,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若乾重要問題的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