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請一天事假工資怎麼扣
沒有規定,屬於用人單位用工自主權,可以協商,事假沒有工資按照法律規定,勞動者請事假單位可以扣除該日工資。至於單位扣工資是否合理,提供如下計算方法供參考:一、日工資數:日工資計算方式為:基本工資/21.75,可以算你每天的實際工資數。基本工資是你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不是當月拿到的實際工資。月計薪天數為21.75,而不是21.16。二、應得工資數:基本工資減加上你的加班費、津貼、補助就是你的實際應得工資。三、實得工資數:應得工資扣除請事假天數的工資、社會保險數額、個人所得稅(如果有的話),剩餘的就是你是的工資數。
⑵ 勞動法規定請事假是一天扣多少錢
勞動法沒有規定請事假一天扣多少錢,一般請事假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工資的,但是不得額外扣除員工工資
⑶ 請假扣錢怎麼算的
法律分析:請假是否扣工資及扣多少工資由請假事由決定:
事假。按規定,事假一天扣工資數額=月薪÷21.75。21.75為勞動法規定的月計薪天數。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病假。按規定,病假一天扣工資數額=月薪÷21.75X40%,其中40%為最大扣款比例,一般公司扣款比例低於40%,且部分公司設有一定天數的帶薪病假。且勞動法規定,扣款後當日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
年假及其他。國家規定的帶薪休假,婚假,喪假及其他合法假期公司不可扣職工工資。
對於公司不按照勞動法規定,胡亂扣取員工工資的,員工可向當地勞動部門提起勞動仲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七條 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准。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第三十九條 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第四十條: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休假:一元旦;二春節;三國際勞動節;四國慶節;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第四十五條 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勞動者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⑷ 請事假如何計算工資
給你的工資就是給的21天的,904/月就是說除了星期六星期天之後的工資,所以要是你4月份一天都沒有上班的話,那你4月份就沒有工資,除非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日,不過現在清明節是國家規定的節日了,所以你4月份就只有一天的工資,就是4月4日那天的工資,也就是只有41元錢。
每天工資的演算法是:904元/21.75天=每天的工資(周末除外,因為周末算加班了){「21.75天」是國家規定的}。
⑸ 請事假工資怎麼算
首先要搞清楚你的日薪是多少,現我不清楚你的具體日薪是多少,從單位給你計算加班工資的方式看,你的日薪是40元;
再就是要算出你的具體請假天數,減去雙休日、年假,實際請假應該是10天。
所以,你這個月的工資應該是月基本工資-400元+節假日加班工資120元。
另外,單位扣事假工資90元/天不合法,正班是多少錢,就扣多少錢一天,不能多扣。也就是說,我不上班,單位最多也就不給我工資,沒道理要我倒給單位錢。
⑹ 勞動法規定請假一天扣多少工資
請假是否扣工資及扣多少工資由請假事由決定:
1,事假。,按規定,事假一天扣工資數額=月薪÷21.75。21.75為勞動法規定的月計薪天數。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2,病假。按規定,病假一天扣工資數額=月薪÷21.75X40%,其中40%為最大扣款比例,一般公司扣款比例低於40%,且部分公司設有一定天數的帶薪病假。且勞動法規定,扣款後當日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
3,年假及其他。國家規定的帶薪休假,婚假,喪假及其他合法假期公司不可扣職工工資。對於公司不按照勞動法規定,胡亂扣取員工工資的,員工可向當地勞動部門提起勞動仲裁。
是指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扣減勞動者應得工資。不包括以下減發工資的情況:
(1)國家的法律、法規中有明確規定的;
(2)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中有明確規定的;
(3)用人單位依法制定並經職代會批準的廠規、廠紀中有明確規定的;
(4)企業工資總額與經濟效益相聯系,經濟效益下浮時,工資必須下浮的(但支付給勞動者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
(5)因勞動者請事假等相應減發工資等。
第三十六條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七條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准。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第三十九條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第四十條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休假:
一元旦;
二春節;
三國際勞動節;
四國慶節;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第四十五條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
勞動者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⑺ 工資3500事假1天扣多少錢
法律分析:請假是否扣工資及扣多少工資由請假事由決定:事假。按規定,事假一天扣工資數額=月薪÷21.75。21.75為勞動法規定的月計薪天數。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工資3500事假1天扣160.92元錢。
法律依據:《勞動法》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
《勞動法》第三十七條 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准。
《勞動法》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勞動法》第三十九條 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勞動法》第四十條 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休假:一元旦;二春節;三國際勞動節;四國慶節;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⑻ 國家電網請事假扣工資嗎
國家規定:
事假是沒有工資的
所以,請事假的這天,單位可以扣除當天的全部工資
⑼ 事假一天扣多少錢
法律分析:勞動法沒有規定請事假一天扣多少錢,一般請事假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工資的,但是不得額外扣除員工工資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二條 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單位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若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則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准;若勞動者沒有提供正常勞動,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⑽ 請問員工請假一天,該扣除多少工資
1.一般勞動者請事假的,用人單位是可以不支付勞動者當天工資的。事假,勞動者未提供勞動,那麼事假期間不支付工資是可以的。但是額外剋扣其他工作日的工資就是違法的。《工資支付暫行規定》、及勞動者所在省的工資支付條例等。
2.事假
員工因個人或家庭原因需要請假的可以向用人單位申請,經用人單位批準的假期,事假為無薪假,事假以天或小時為計算單位。員工請事假每天的扣薪標準是:月基本工資/21.75天;員工請事假每小時的扣薪標準是:月基本工資/21.75天/8小時。
3.病假醫療期待遇,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病休息時,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並給予法定的病假工作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但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4.年假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規定,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