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家用電器有沒有法律法規
適用《產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你可以看看是否還在保修期內。如果專沒過保修期可以找商屬品賣家或者廠家維保
過了保修期經過維修依舊存在問題。你和銷售者生產者協商不一致。找獨立的第三方質檢空調是否存在質量問題。經過驗證是存在質量問題可以提出民事訴訟索賠
㈡ 法律上,筆記本屬於家電嗎 我遇到的是法律問題!
家用電器,沒有人去特別定義的,可以算是,也可以不算吧,家電這個詞出來的時候估計還沒有電腦吧
㈢ 請問家電行業有哪些法律法規
你好
重要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㈣ 這種家電售後從法律講應該怎麼處理
是否嘗試過與空調生產商聯系?
如果仍未得到解決,建議搜集相關材料,如購買發票,保修單,維修記錄,以商場為被告向其所在地法院提起違約之訴。
㈤ 家電三包法怎樣規定的
第九條 產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修理。退貨時,銷售者應當按發票價格一次退清貨款,然後依法向生產者、供貨者追償或者按購銷合同辦理。
第十條 產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選擇換貨或者修理。換貨時,銷售者應當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然後依法向生產者、供貨者追償或者按購銷合同辦理。
第十二條 在三包有效期內,因生產者未供應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過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應當在修理狀況中註明,銷售者憑此據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產品。然後依法向生產者、供貨者追償或者按購銷合同辦理。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期超過30日的,由其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產品。費用由修理者承擔。
(5)法律上家電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我國「三包」的發展
1986年4月,國務院發布了《工業產品質量責任條例》,在《條例》中明確:產品的生產者、銷售者對產品質量負責。產品質量不符合國家的有關法規、質量標准以及合同規定的對產品適用、安全和其他特性的要求的,產品的生產者、銷售者「應當負責修理、更換、退貨;賠償實際經濟損失。」
1995年2月,在全國人大七屆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的《產品質量法》中,進一步明確了產品的生產者、經銷者的質量責任和義務,售出的產品不符合規定要求時,應當負責「修理、更換、退貨;給購買產品的消費者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即所謂「三包」。以後,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三包」的要求成了重要法律依據之一。
以法律的形式明確了產品的生產者、銷售者對售出的產品承擔「三包」責任,在我國還是第一次,應當說是具有歷史意義的進步。從此,我國的消費者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有了法律武器。
為了進一步落實和規范「三包」責任,在《工業產品質量責任條例》、《產品質量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發布後,有些部門還陸續發布了一些關於「三包」的管理辦法,明確了「三包」產品的目錄、「三包」 的范圍和期限等要求,可操作性更強了,在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方面發揮了很好的促進作用。
但也必須承認:有些補充辦法確實帶有先天性的缺陷,因而導致消費者權益繼續受到損害的後果。如:1995年發布的《部分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中,「對已使用過的商品按本規定收取折舊費」 等條款,即屬此列。
㈥ 國家法律對家電規定的折舊率是多少
彩電的折舊率0.1%,手機的折舊率0.5%,冰箱洗衣機0.05%,小家電0.05%。折舊費計算自開具發票之日起至退貨之日止,其中應當扣除修理佔用和待修的時間。然後按三包規定附表中規定的折舊率計算出折舊費。
例如:一位消費者在某商場購買一台電視機,價格為8900元,購買日期為2015年12月1日,2016年2月15日送修,約定2016年3月1日取回,送修時間為13天,2016年5月10日第二次送修,約定2016年6月1日取回,送修時間為21天,兩次送修均為安全性能故障或使用性能故障,不能正常使用。
消費者於2016年11月10日要求商場給予退貨,商場根據維修記錄認為符合換貨條件,同意調換同型號同規格電視機,但消費者堅決要求退貨。商場可收取折舊費給予退貨,此台電視機收取的折舊費為:
8900元×〖345天-(13天+21天)〗×0.1%=2767.90元。
(6)法律上家電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家電修理更換退貨規定
《部分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第十一條規定,在三包有效期內,修理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產品,憑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記錄和證明,由銷售者負責為消費者免費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或者按本規定第十三條的規定退貨,然後依法向生產者、供貨者追償或者按購銷合同辦理。
《部分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第十三條規定,在三包有效期內,符合換貨條件的,銷售者因無同型號同規格產品,消費者不願調換其他型號、規格產品而要求退貨的,銷售者應當予以退貨;有同型號同規格產品,消費者不願調換而要求退貨的,銷售者應當予以退貨,對已使用過的商品按本規定收取折舊費。
㈦ 關於家電賠償的法律法規有哪些,我要權威一點的那種。
賠償標准依據:《居民用戶家用電器損壞處理辦法》
第八條損壞的家用電器經供電企業指定的或雙方認可的檢修單位檢定,認為可以修復的,按本辦法第九條規定處理;認為不可修復的,按本辦法第十條規定處理。
第九條對損壞家用電器的修復,供電企業承擔被損壞元件的修復責任。修復時應盡可能以原型號、規格的新元件修復;無原型號規格的新元件可供修復時,可採用相同功能的新元件替代。修復所發生的元件購置費、檢測費、修理費均由供電企業負擔。不屬於責任損壞或未損壞的元件,受害居民用戶也要求更換時,所發生的元件購置費與修理費應由提出要求者負擔。
第十條對不可修復的家用電器,其購買時間在六個月及以內的,按原購貨發票價,供電企業全額予以賠償;購置時間在六個月以上的,按原購貨發票價,並按本規定第十二條規定的使用壽命折舊後的余額,予以賠償。使用年限已超過本規定第十二條規定仍在使用的,或者折舊後的差額低於原價10%的,按原價的10%予以 賠償。使用時間以發貨票開具的日期為准開始計算。對無法提供購貨發票的,應由受害居民用戶負責舉證,經供電企業核查無誤後,以證明出具的購置日期時的國家定價為准,按前款規定清償。 以外幣購置的家用電器,按購置時國家外匯牌價折人民幣計算其購置價,以人民幣進行清償。 清償後,損壞的家用電器歸屬供電企業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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㈧ 法律上家用電器超過年限還負責理賠嗎
家用電器超過廠家規定三包使用期限後,出了事故造成家庭財產損失,廠家和商家不會給予賠償。但從保險公司購買了財產險後,只要在保險有效期內,發生財產損失就給予理賠。
㈨ 求指導與小家電相關的法律法規有哪些
1、消費者權利保護法
2、民法、合同法
3、《部分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條文釋義》
4、《工業產品質量責任條例》
5、地方行政法規、辦法等
具體需要看您需要什麼方面的知識,建議可以搜法律網站。
㈩ 家用電器經營范圍是什麼
這個應該是一個盲區,應該沒有明文規定.這電腦也沒定義是不是家電,我個人認為應內該是家電.不知道國家相關法律容是如何定義的.數碼產品肯定不在這個范疇.個人認為,可以電話咨詢當地工商部門,如不能銷售,再作經營項目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