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什麼是電氣作業「三票」
電氣作業三票是:工作票、操作票、作業安全措施票。
(電氣作業)電氣操作是指將電氣設備狀態進行轉換,一次系統運行方式變更,繼電保護定值調整、裝置的啟停用,二次迴路切換,自動裝置投切、試驗等所進行的操作執行過程的總稱。
Ⅱ 國家電網基建施工作業票怎麼劃分等級
電網工程施工安全風抄險大小分為五級,一到五級風險分別對應:稍有風險(一級)、一般風險(二級)、顯著風險(三級)、高度風險(四級)、極度風險(五級)。施工作業票分為A票和B票,一級和二級風險的使用施工作業A票,三級、四級、五級風險使用B票。
Ⅲ 電力線路第一種工作票和電力線路第二種工作票的區別
簡單來說,這兩種票的區別是:第一種工作票是停電工作,第二種工作票是不停電工作。
1、第一種工作票
是在高壓電氣設備、線路上工作,在高壓室內的二次接線和照明迴路上工作,需要將高壓設備停電或做安全措施者,以及在高壓電機及所拖運的機械設備上工作者。
2、第二種工作票
低壓帶電作業和在帶電設備(包括線路)外殼上工作;在控制櫃、低壓配電櫃、配電箱、電源干線上工作;在二次迴路上工作,無需將高壓設備停電或裝設遮欄;在運行中的發電機的勵磁迴路或高壓電動機轉子迴路上工作;非當班人員使用絕緣桿和電壓互感器定相或用鉗形電流表測量高壓迴路的電流等。
工作票是准許在電氣設備上工作的書面命令,也是執行保證安全技術措施的書面依據。
(3)國家電網作業票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工作票管理
1、變電第一種工作票應在工作前一日交給值班員,對無人值班變電所,應在工作前一日交給操作隊,臨時工作可在工作開始前直接交給值班員或操作隊。第二種工作票應在進行工作的當天預先交給值班員或操作隊。
2、電話簽發的工作票,簽發人應將親自簽名的底稿盡快送交變電所或操作隊,傳真送達的工作票亦作為底稿留存變電所或操作隊。值班員或操作隊應將簽發人簽名的工作票底稿與已執行過的工作票一並裝訂保存。
3、變電工作票許可前,現場保證安全的技術措施如應拉開斷路器、閘刀、空氣開關、應合接地閘刀、接地線、應懸掛標示牌、應圍設遮欄等均應已經執行結束。許可時,工作許可人應會同工作負責人到現場檢查所做的安全措施和安全注意事項,雙方確認無誤後,分別在工作票中確認、簽名。
4、工作票中許可、延期、每日開收工、終結等時間均應手工填寫。手工填寫的工作票應由工作票簽發人親筆簽名。用計算機生成或列印的工作票,由工作票簽發人審核無誤、手工或電子簽名生效後,方可執行。工作票會簽人可以電子簽名。工作票有破損不能繼續使用時,應補填新的工作票
5、若工作負責人必須長時間離開工作的現場,應由原工作票簽發人變更工作負責人,在工作許可人和工作負責人雙方的工作票上同時履行變更手續,新、老工作負責人應做好交接工作。並告知全體工作人員及工作許可人。變更工作負責人或增加工作任務,如工作票簽發人不能當面辦理應通過電話聯系,並在工作票記錄或工作票上註明。
工作負責人因故暫時離開工作現場時,應指定能勝任的人員臨時代替,離開前應將工作現場交代清楚,並告知工作班成員。原工作負責人返回工作現場時,也應履行同樣的交接手續。
需要變更工作班成員時,須經工作負責人同意,在對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交底後,新來工作人員須在工作票上履行簽名手續,方可進行工作。
6、第一、二種工作票和帶電作業票的有效時間,以批準的檢修期為限。停電申請批準的計劃停電時間,是指從設備停役到設備恢復正常運行時間,工作票簽發人應根據工作的性質、裝拆安措復雜程度等情況合理安排工作票的計劃工作時間。
7、變電第一、二種工作票需辦理延期手續,應在工期尚未結束以前由工作負責人向運行值班負責人提出申請(屬於調度管轄、許可的設備,還應通過值班調度員的批准),由運行值班人員通過工作許可人給予辦理。
線路第一種工作票辦理延期手續,應在有效時間尚未結束以前由工作負責人向工作許可人提出申請,經同意後給予辦理。一、二種工作票只能延期一次。
8、已終結的工作票應及時在備注欄最右側加蓋藍色「已終結」章,評議章加蓋在其左邊。工作票頁數較多時,「已終結」和評議章應放至最後一頁。
9、當發現工作票執行過程中存在違反《電力安全工作規程》或威脅安全的現象時,發現人要立即向有關人員指出,並予以制止,以確保工作安全。對已終結的工作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對原因進行分析,制定相應的整改措施。
Ⅳ 作業票和工作票的區別
摘要 操作票:第一種工作票,填寫第一種工作票的工作為: 高壓設備上工作需要全部停電或部分停電; 高壓室內的二次接線和照明等回線上的工作, 需要將高壓設備停電或做安全措施的。
Ⅳ 電力第一種工作票與第二種工作票的區別
第一種工作票的工作為: ① 高壓設備上工作需要全部停電或部分停電者;② 高壓空內的二次接線和照明等回去路上的工作,需要將高壓設備停電或做安全攜者。 第二種工作票的工作為:① 帶電作業和在帶遇外殼上的工作;② 控制盤和低壓配電盤,配電箱、電源干線上的工作;③ 二次結線迴路上的工作,無需將高壓設備停電者;④ 轉動中的發電機,同期調相機的勵磁迴路或高壓電動機轉子電阻迴路上的工作;⑤ 非當值班人員用絕緣棒和電壓互感器定相或用鉗形電表測量高壓迴路的電流。 怎樣都好,最主要都是那些該死的調度和輸變電的簽發人,他們的思路總不一樣,搞的施工單位跑來跑去
Ⅵ 電力施工作業B票與苐二種電力工作票有什麼區別
電力線路第一種工作票是需要停電進行的工作,電力線路第二種工作票是可以帶電進行的工作。
Ⅶ 電力第一種工作票和第二種工作票有什麼區別,都是什麼情況下使用
關於電力第一種工作票和第二種工作票的區別如下:
《電業安全工作規定》(線路部分)對哪些情況應該開電器第一種工作票,哪些情況應該開第二種工作票有明確規定。區別就是需不需要將一次設備停運以及有無人身安全隱患。
電力線路第一種工作票的使用情況:
所進行的工作(無論是高壓或低壓),需要將高壓線路及配電變壓器停電或做安全措施,必須辦理電力線路第一種工作票。
電力線路第二種工作票的使用情況:
高低壓線路同桿架設,高壓線路帶電,在低壓線路上進行的停電工作,屬於在帶電線路桿塔上的工作,必須辦理電力線路第二種工作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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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票的執行:
1、工作班組在作業前要整齊列隊,清點人數由工作負責人宣讀工作票;嚴肅、認真、詳細地交待工作任務、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項。每個成員都必須集中精神,認真聽取。交待後,工作負責人或安全員要向一部分成員提問,以引起注意,達到每個成員確實了解清楚。
2、工作負責人在作業過程中要始終在現場,必須做到不間斷的監護督促全班人員認真執行工作票上的各項安全措施,保證作業安全。
3、凡臨近帶電設備作業時,嚴格按規定簽發工作票,並有熟悉電氣設備的人員在現場進行監護(特別是建築工、油漆工、大集體工人等到變電所作業時要切實地做好監護)。
4、檢修人員凡在檢修中動過的設備在檢修完工後,必須恢復原來狀態並主動向值班人員詳細交待,在送電前運行人員要做到詳細檢查。
5、執行變電第一種工作票:當工作全部完畢,人員撤離工作地點,經工作負責人和工作許可人雙方到現場交待、驗收,並在工作票上簽字後即為工作終結;工作負責人可以帶領全班人員撤離工作現場。地線拆除必須認真填寫在工作票中,必要時當時不能拆除的接地線要註明原因。
網路——變電站工作票
Ⅷ 電力系統的工作票都包括什麼內容
包括工作票編號、工作負責人、工作班成員、工作地點和工作內容,計劃工作時間、工作終結時間,停電范圍、安全措施,工作許可人、工作票簽發人、工作票審批人、送電後評語等。
工作票由發布工作命令的人員填寫,一式二份。一般在開工前一天交到運行值班處,並通知施工負責人。
一個工作班在同一時間內,只能布置一項工作任務,發給一張工作票。工作范圍以一個電氣連接部分為限。電氣連接部分是指接向匯流母線,並安裝在某一配電裝置室、開關場地、變壓器室范圍內,連接在同一電氣迴路中設備的總稱。包括斷路器、隔離開關、電壓互感器和電流互感器等。
若幾項任務需要交給同一工作班執行時,為防止將工作的時間、地點和安全措施搞錯而造成事故,只能先布置其中的一個任務,發給工作負責人一張工作票。
待任務完成將工作票收回後,再布置第二個任務和發給第二張工作票。值班人員要接到工作票後,要審查工作票上所提出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備。
工作票上有關人員的基本條件:
1)工作票簽發人應由熟悉人員技術水平、熟悉設備情況、熟悉安規,具有相關工作經驗的生產領導人、技術人員並經本單位主管生產領導批準的人員擔任。
2)工作負責人(監護人):應由具有相關工作經驗,熟悉設備情況,技術水平較高、安全意識較強、熟悉工作班人員工作能力和安規,並經書面公布的人員擔任。
工作票簽發人、工作負責人(監護人)和工作許可人應由符合安規要求並經批准和書面公布的人員擔任。工作許可人不得接收未經書面公布的人員簽發的工作票;也不得對未經書面公布的人員擔任工作負責人(監護人)的工作進行許可;未經書面公布的工作許可人不得辦理工作許可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