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請問,我與丈夫離了婚,離婚時的家電傢具應該怎麼處理,家人不讓我往家裡放,說不吉利,可是,扔出去實在
能二手賣掉最好,如果有些傢具還可以用,就先用著,沒有吉利不吉利一說,沒有關系的,只要你不會睹物思人,正常來說沒什麼的
B. 我離婚了,去拉嫁妝,男方不上拉,怎麼辦
證據,這些東西都需要證據
如果沒有,那麼僅僅就是說是沒有用的
這個還是拿出證據來吧
C. 我離婚了,去拉嫁妝,男方不給,我怎麼能拉出來
你傻嗎,離婚了,表示沒感情了,沒感情了,男方就不會顧及你的感受了,能不給就不給,你知道有離婚這一天,就該偷偷的提前拿走,現在這樣的人多了去了。
D. 法院判決離婚了,電器歸我,可去男方家裡拉電器,男方家裡不讓拉,其女還給砸壞,怎麼辦
損壞的電器要求男方賠償,如果不讓拉還砸壞,立即報警或法院起訴要求賠償。
E. 離婚時法院把傢具判給了女方!這都一年多了,她一直不肯把傢具拉走、
結婚不到一年,按法律規定是不能分財產的,所以各人為對方付出的東西,各人可以拿回
F. 我想起訴離婚,想在起訴前把陪嫁的家電 拉回娘家 如果男方不讓拉怎麼處理
這個行為本身就不妥當的。
所謂的陪嫁並不必然是女方婚前個人財產。還是離婚時一並處理比較妥當。
另外保留證據:陪嫁數量、存放位置,以免缺失。
G. 我跟我媳婦離婚,女方想拉走結婚時候買的所有傢具家電,但是女方還不想退還結婚時候我給的錢,請問
離婚與退婚不同,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對方退還彩禮,家電可以拉走,如果不退還,家電可以歸男方所有,法院會根據實際情況而定的。
H. 夫妻鬧離婚,男方不同意,怎麼辦,麻煩
一方不同意能離婚,離婚方式採用訴訟離婚的形式,要求離婚,具體操作流程如下:一、法院調解我國法律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我國人民法院在審理一方不同意離婚的件時,首先應當進行調解;二、法院判決法院經過調解後發現,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並無和好可能時,法院就可以作出准予當事人離婚的判決。
I. 離婚判決書中沒有說傢具,現在女方來接,是否讓拉走
您好,本案解除婚姻的方式為人民法院判決離婚。現判決書未載明傢具歸屬,按理屬於未經處理的夫妻共同財產,不應當直接歸屬於某一方。雙方可以協商一人一半或者起訴對離婚後的財產(離婚時未涉及部分)進行分割。對方不願協商協議或強行拉走可以選擇報警和再次起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六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J. 夫妻離婚,傢具家電判給女方,男方在女方不在家期間把傢具拉走,男方不承認他拉走的,法院可以強制執行嗎
拿出證據來去法院起訴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