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電梯管理規定是怎樣的
關於印發《關於加強電梯管理的暫行規定》的通知
(1994年11月5日建設部、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國家技術監督局發布)
關於加強電梯管理的暫行規定
為適應日益增長的社會需要,切實提高電梯產品的製造、安裝、維修質量,加強使用管理,確保電梯的安全正常運行,特製訂本規定。
一、電梯的製造、安裝、維修實地電梯生產企業全面負責的一條龍管理制度。
二、建設部是國家電梯行業歸口管理的主管部門,對全國電梯的製造、安裝與維修進行宏觀管理。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各計劃單列市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轄區內電梯行業的管理工作。
三、電梯的製造、安裝、維修企業和使用單位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標准、行業標准和有關規定,並鼓勵電梯生產企業制訂高於國家或行業標準的內控標准。
四、電梯生產實行許可證制度。發證工作依照國家現行有關法規,由國家技術監督局統一管理,建設部負責實施。
對於無生產許可證從事電梯生產的企業及未按核準的工商登記經營范圍從事電梯生產、銷售、安裝、維修的企業,由技術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按照有關法規嚴肅處理。
五、國家明令淘汰的電梯品種、型號,不準繼續生產、銷售、安裝。違者按偽劣產品查處。
六、電梯質量實行生產企業全面負責制。電梯銷售、安裝、維修實行由生產企業委託代理制。使用單位訂購電梯應同時簽訂電梯安裝調試與維修合同(協議)。被電梯生產企業認可的安裝、維修企業,對其安裝、維修質量向電梯生產企業負責。
凡未取得電梯生產企業認可的單位,不準承擔該企業所產電梯的銷售、安裝、維修工作。本規定頒發前在用電梯的維修工作,原則上參照本規定辦理。
七、電梯安裝調試結束後,由電梯生產企業進行質量自檢,並出具電梯產品質量合格證或檢測報告。由使用單位向工程報建審批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驗收申請,由報建審批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建設、施工、安全監察等單位聯合檢查驗收。驗收合格後,簽字認可交付使用。其他部門不再重復檢測發證。
驗收中的質量爭議問題,原則上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電梯生產企業提請當地技術監督部門直至國家技術監督局仲裁。
電梯質量保修期,從驗收合格之日起,由電梯生產企業保修一年,但不超過交貨後18個月。保修期滿後出現的質量問題,按國家《產品質量法》處理。
八、電梯投入運行時,使用單位必須制訂使用管理制度,指定專人負責管理;應配備合格的電梯司機,持證上崗。司機離崗半年以上,應重新培訓後繼續上崗。
使用單位和承擔維修的企業必須嚴格按照該型號電梯的使用、維修規程進行定期檢查和檢測,並逐台認真做好記錄,建檔備查。接受國家有關部門的質量監督和安全監察。
九、電梯維修用備品配件,由電梯生產企業負責提供,或向電梯生產企業推薦(指定)的生產經營單位訂購。
進口電梯的維修用備品配件原則上誰引進誰負責。
十、電梯改造、大修後,必須質檢部門檢測合格,方可繼續運行,承擔改造、大修的單位負責保修12個月。
十一、電梯產品因改型或淘汰停止生產後,原電梯生產企業仍應繼續提供在用電梯所需的維修用備品配件,或為用戶提供代用件。
十二、電梯在運行中出現的嚴重人身傷亡、設備損壞等事故,使用單位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向安全主管部門報告,並配合做好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十三、進口電梯的安裝和維修,由電梯引進單位參照本規定辦理。
十四、本規定由建設部組織實施。
十五、本規定自一九九五年五月一日起施行。
㈡ 國家對電梯有沒有強制規定
有 由制抄造-安裝-維護-使用 這些有襲一系列的國家或地方標准
例:
特種設備安全法
安裝維修保養及使用安全作業規范
電梯維修保養服務規范
GB7588-2003電梯製造與安裝規范
TSG T7001-2009 電梯監督檢驗和定期檢驗規則-曳引與強制驅動電梯
㈢ 法律法規對電梯有什麼要求
(1)電梯需要定期檢驗。
(2)辦理程序
電梯定期檢驗包括申請、受理、定期檢驗,出具定期檢驗報告和檢驗合格標志等程序:
(一)申請
電梯使用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定期檢驗要求,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
(二)受理
檢驗檢測機構接到定期檢驗申請後,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及時安排檢驗,並通知申請單位;不符合檢驗條件,不予安排檢驗的需說明理由。
(三)定期檢驗
現場檢驗時,電梯受檢單位及維修保養等相關單位應當安排相關的專業人員到現場配合檢驗,並向檢驗機構提供有關的技術資料:
1.設備檔案(內容包括製造和安裝單位驗收時提供的資料);
2.維修、保養記錄、故障記錄等;
3.電梯運行管理規章制度(如故障狀態救援操作規程,
電梯鑰匙使用保管制度等)。
4.符合規定的維護保養合同書。
檢驗檢測機構應當安排符合規定要求的檢驗檢測人員進行定期檢驗。電梯定期檢驗按照《電梯監督檢驗規程》等安全技術規范進行。
(四)出具定期檢驗報告和檢驗合格標志
檢驗檢測機構經過定期檢驗,按台出具檢驗報告,認為設備安全性能符合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出具檢驗合格標志,認為設備安全性能不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檢驗機構應當出具《整改通知單》,整改完成後,使用單位將整改回執單返還檢驗機構,需要復檢的,另行商定復檢日期。
(3)法律依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第二十八條:「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定期檢驗要求,在安全檢驗合格有限期屆滿前一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㈣ 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對電梯管理員是怎麼規定的
電梯安全管理人員應由各單位電梯管理部門指定專人負責,其在管理部門負責人領導下當履行下列職責:
1、檢查電梯的日常維護情況。
2、有權對電梯日常檢查和維護員的電梯日常檢查和維護活動進
行管理。
3、制定和落實電梯的定期檢驗計劃。
4、發現電梯運行事故隱患需要停止使用的,有權作出停止使用
的決定,並且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
4、接到故障報警後,立即趕赴現場,組織電梯日常日常檢查和維護人員、維保單位和有關單位實施救援。
5、實施對電梯安裝、改造、維修和維保工作的監督,對維保單位的維保記錄簽字確認。
6、發現電梯存在安全隱患需要停止使用的,有權作出停止使用的決定,並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
7、遇有火災、地震等影響電梯運行和電梯乘客人身安全的突發性事件時,應當迅速採取措施,停止電梯運行。
㈤ 電梯國家標準是什麼
通過採取適當的減振吸隔聲降噪措施,通過遞減設計降低及阻隔了電梯的低頻版振動影響,可以使住權戶室內電梯雜訊A聲級值≤35dB以下。
拓展資料:
電梯國標是指中國國內電梯安全執行的國家標准,該標准於1998年2月1日實施。有專家質疑,國內電梯重載標准不一,如廣州地鐵扶梯的重載標准就是北京地鐵公布標準的兩倍。
並且,國內多家電梯企業對重載扶梯的「國標」同樣存疑,而國內重載電梯的國標已經落後歐洲標准十餘年。
「標准低」有發展中國家的現實因素,但大量的「標准低」問題,卻是「人為」的因素。就電梯而言,既然沿用了歐洲國家1997年的標准,人家「與時俱進」了,為什麼中國不跟進?「人為」讓標准落後,有「惰性」因素,但更大的原因還在於沒將公眾利益放在第一位。
從這個角度上說,電梯標准「落後十餘年」,不過是無視科學、忽略公眾利益的一個側影。 電梯對城市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對百姓出行安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這就提醒相關部門,電梯國標絕不能一勞永逸。
否則,「電梯驚魂」甚至「電梯奪命」事故,就可能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現。
㈥ 電梯國標國家強制標准
電梯國標
電梯國標是指中國國內電梯安全執行的國家標准,該標准於1998年2月1日實施。有專家質疑,國內電梯重載標准不一,如廣州地鐵扶梯的重載標准就是北京地鐵公布標準的兩倍。並且,國內多家電梯企業對重載扶梯的「國標」同樣存疑,而國內重載電梯的國標已經落後歐洲標准十餘年。
《中國電梯》在2009年8月的《EN115-1:2008與GB16899-1997兩個標準的主要差異》(簡稱《差異》)一文中指出,歐洲標准1995年發布以來,進行了多次變更,最終在2008年7月正式頒布了EN115-1:2008(簡稱新歐標)。《差異》指出,新歐標中新增了工作制動器和附加制動器制動減速度的要求,對乘客安全起到保障作用。GB16899-1997 本標准等效採用歐洲標准EN115:1995《自動扶梯和自動人行道製造與安裝安全規范》,在技術內容上與之等同。
中文名
電梯國標
實施
1998年2月1日
㈦ 常用的電梯國家標准有哪些
《標准規范》
常規標准
目前與電梯噪音相關的標准主要有三類:一是電梯本身的質量標准,主要包括《電梯技術條件》、《電梯製造與安裝安全規范》等;二是建築方面的標准,主要包括《住宅設計規范》、《民用建築設計隔聲規范》;三是環保方面的標准,主要包括《聲環境質量標准》等。這三類標准對於電梯運行分貝的限值也有不同的規定:產品標准規定主機房的聲音不得高於80分貝、轎廂的聲音不得高於55分貝;建築設計標准規定白天不得高於50分貝、晚上不得高於40分貝;環保標准則規定白天不得高於40分貝、晚上不得高於30分貝。
監管標准
2008年10月1日國家正式頒布了《社會生活環境雜訊排放標准》(22337-2008)《聲環境質量標准》(GB3096-2008)等國家新標准。對室內固體雜訊(低頻雜訊)的排放制定明確的標准。在此之前,電梯雜訊確實是一個令人頭痛的問題。因為按原來的標准,電梯的雜訊一般並不超標。不管受害者怎樣投訴,政府主管部門無法可依,所以處理起來難度較大。現在有法可依,受害者可向政府部門投訴,一定能得到圓滿解決。政府主管部門為;技術監督局特種設備管理單位和環保局信訪投訴單位。技術監督局特種設備管理單位負責電梯運行許可證發放單位,若達不到國家標准他們會責令有關單位整改,若不整改,他們會按法律法規吊銷電梯運行執照;環保局是政府環境執法的專門單位,理所當然的會依法執行。
最高適用標准
國家對電梯噪音的標准作了相關規定「根據2003年最新制定的有關電梯噪音標准,於電梯機房內測量電梯噪音值應≤80分貝。」目前國內的大多數品牌電梯噪音都能控制於60-75分貝以內,可以滿足國家標准要求。受噪音影的電梯也包括了目前市場主流的「調頻調壓型電梯」「無機房電梯」及目前噪音最小的「永磁同步電梯」。通過採取適當的減振吸隔聲降噪措施,通過遞減設計降低及阻隔了電梯的低頻振動影響,可以使住戶室內電梯雜訊A聲級值≤35dB以下。電梯雜訊治理設計標准如下:
1、符合《電梯技術條件》、《電梯製造與安裝安全規范》質量標准;
2、符合《住宅設計規范》、GBJ118-1988《民用建築設計隔聲規范》建築設計標准規定白天不得高於50分貝、晚上不得高於40分貝;
3、《民用建築隔聲設計規范》室內安靜程度的要求;《聲環境質量標准》《社會生活環境雜訊排放標准》規定一類區A類房間(卧室等)室內雜訊值晝間≤40dB(A),夜間≤30dB(A);B類房間(卧室以外其他房間)室內雜訊值晝間≤45dB(A),夜間≤35dB(A);
4、由於固體傳聲低頻特性,除了滿足國家環境雜訊A聲級標准外,特別是低頻部分更要達到一定標准。本標準定為A聲級小於40dB(A),整個雜訊頻帶聲級小於NR-30號曲線。
2010年3月1日,由國家質檢總局和國家標准委制定的國家推薦性標准《電梯技術條件》開始正式執行,其中對電梯的舒適性能做了明確規定,也為電梯雜訊的檢測提供了專門針對電梯的國家標准依據。新標准規定,客用電梯如果是中分自動門,開關門時間應不超過3.2秒;如果是旁開自動門,開關門時間應不超過3.7秒。新標准對電梯噪音進行了嚴格區分:
額定速度
≤2.5m/s
2.5<V≤6.0m/s
額定速度運行時機房內平均雜訊值
≤80dB
≤85dB
運行中轎廂內最大雜訊值
≤55dB
≤60dB
開關門過程最大雜訊值
≤65dB
註:無機房電梯的「機房內平均雜訊值」是指定距離曳引機1米處
所測得的平均雜訊值。
㈧ 電梯安全管理制度
目 錄
一、電梯作業人員守則
二、電梯日常安全管理和作業人員職責
三、電梯駕駛人員安全操作規程
四、電梯日常檢查和維護安全操作規程
五、電梯常規檢查制度
七、電梯維修保養制度
八、定期報檢制度
九、電梯作業人員培訓考核制度
十、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緊急救援措施及緊急救援演習制度
十一、技術檔案管理制度
拓展資料:
電梯作業人員守則
1、目的和范圍
1.1目的
為了規范電梯駕駛人員和電梯日常維護保養人員在進行電梯操作時的行為,防止由於違章作業而造成人身傷害事故和設備事故,提高其服務水平和服務質量。
1.2范圍
規定了電梯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應遵守的職業行為規范。
2、電梯作業人員守則
2.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特種設備的安全規定,服從政府部門的管理。
2.2電梯作業人員必須經地、市質量技術監督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培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2.3電梯作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電梯駕駛人員安全操作規程》和《電梯日常檢查和維護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
2.4熟悉自己操作電梯的性能、原理、構造、用途。
2.5認真學習業務知識,掌握新技術、新規程,不斷提自身的技術水平。
2.6及時報告電梯事故隱患,不使用故障電梯,不使用無安全合格標志或安全標志已過有效期的電梯,不使用未注冊登記的電梯。
2.7不擅自離崗,做到文明服務。
2. 8正確處理電梯運行中突然出現的停車、失控、沖頂、蹲底等情況。
㈨ 國家現頒布的有關電梯必須符合消防要求的法規、規章是什麼
依據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進行型式試驗 執行GB7588電梯製造與安裝安全規范 驗證 按照7588附錄進行 這是電梯行業內要求 消防總局的標準是有 叫GA什麼的 因為不常用 我忘了 沒找到 特籠統 自己找找吧